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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80岁老人国家补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4-06-15 20:20:02

1. 兴宁地区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能享受政府养老补贴吗~~来源梅州民声

陈生: 你咨询 “兴宁地区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是不是有政府养老补贴”问题,现按版政策如下: 1、目前我市权暂未有任何有关60岁以上的农村老人养老补助的政策。已实施的老年津贴只是针对100周岁以上的老人,给予长寿保健金每人每月200元补助。 2、我局已向市政府承送了建立80-90岁老年高龄补(津)贴的请示,但还未审批。具体方案如下: 发放范围:户籍在本市并年满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 发放标准:80-99岁高龄老人定为每人每年120元,按月计算,年底1次性发放。今后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发放程序: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村(居)委会调查登记核实,镇(街道办)民政办审核,市民政局审批后,由其所在村(居)委会将符合发放条件的申请人名单进行为期5日的张榜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发放。兴宁市民政局2011年11月10日

2. 梅州市是否上了八十周岁老人可免费享受意外险

我市20万困难、高龄老人老人获赠意外险
梅州网讯 (记者李艳良 通讯员杨伟星)日前,《梅州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及60周岁以上困难群体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方案》出台,规定自今年起由我市财政部门出资,为全市符合条件的困难、高龄老人投保,每人每年20元。据测算,此举可惠及全市约20万老年人。
为加强养老保障工作,提高老年人抵御风险能力,落实《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将为80周岁以上(含)的户籍老人、60至79周岁的户籍困难群体老年人(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优抚对象及“三无”人员)投保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项目列入市政府今年十项民生实事。据民政部门初步测算,目前我市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约14万人,60至79周岁的困难群体老年人近7万人。
“老年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的保障责任包括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伤残、意外住院津贴、意外伤害医疗等内容。根据方案,由我市、县(市、区)财政共同出资,由民政部门代表政府与承保保险公司签订参保对象意外伤害团体保险合同,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进行投保,每人限投一份。《保险方案》实施时间暂定三年。符合条件的老人可到当地承保部门咨询办理。
http://www.meizhou.cn/news/1507/13/15071300003.html

3. 12月,医保、养老金、高龄津贴等相关待遇还有七项调整,真的吗

距离2023年已经不足两个月的时间,2022年已经开始倒计时,不过让很多退休人员开心的是,2022年不但上调了养老金,而且还有部分退休人员享受到了养老金的重算补发,其中就仿汪包含当年度办理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除此之外,2022年12月底前,还有关于社会保险补贴、医疗保险、养老金和高龄津贴等相关待遇的七项调整,其中包括:
第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申请时间将截止。
第二,在外地打工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第三,部分地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将截止。
第四,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础孙帆养老金将上调。
第五,部分地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发放渠道将调整。
第六,部分地区高龄老人津贴认证时间将截止。
第七,部分地区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申请时间将截止。
首先,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时间将截止。
虽然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大多数都是下半年开始申请,但是全国各地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申请和截止时间并未统一。
比如说河北省部分地区规定,社保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
甘肃省部分地区规定,社保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吉林省部分地区规定,社保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
因此符合社保补贴申请的人员,一定要留意申请的截止时间,避免错过最终时间,而被认定为放弃待遇的领取。
其次,关于外地打工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参加本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根据公开消息,广东省广州市从2022年12月1日起实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文件规定,对于就业地或者户籍地在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比如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就业形态的从业人员都纳入了职工医保。
再其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时间将截止。
按照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执行政策来看,现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主要是由市级统筹,也就是说全国并未统一缴费时间和缴费标准,甚至于同一个省份不同的城市集中缴费的时间规定也不同。
比如说郑州市规定城乡居民则大雹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30日至12月26日,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陕西省渭南市富平县规定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大连市规定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成年居民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40元,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北京市发布通知,规定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的1月31日,个人缴费标准为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6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70元。
因此想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群,一定要注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截止时间,否则错过的话,将会影响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
再其次,部分地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将上调。
根据公开消息,山东省威海市和浙江省衢州市将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根据山东省威海市人社局、威海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通知,其中明确,自2022年7月1日起,威海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62元提高至172元。
另外对于对65岁及以上参保人员予以适当的倾斜,其中,65-74岁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5元,为每人每月177元;75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为每人每月182元。
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超过15年(不含补缴年限)的人员,每多缴一年,对应再加发基础养老金2元。
根据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衢市人社发〔2022〕124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225元调整为255元;65周岁及以上参保居民从每人每月235元调整为265元,各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各自情况适当增加。65周岁及以上提高部分不列入计发一次性丧葬补助费基数。
再其次,部分地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发放渠道将调整。
比如说广东省梅州市和广东省佛山市发布的通知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如果年龄为80周岁以下,将从2022年12月起,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
广东省湛江市发布的通知规定,主要分为三个方面:
一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如果年龄为70周岁以下,将从2022年11月1日起,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
二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如果年龄在70周岁及以上,将从2022年12月1日起,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
三是,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如果为新办理社保卡,将从2023年1月1日起,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
江西九江市濂溪区发布通知规定,凡是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人员,其中包括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城镇居民和城乡居民、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将从2022年12月起,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发放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高龄、患病、伤残等行动不便的人员,可以提前拨打12333申请预约办理,届时将由发卡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办理并开通银联功能。
需要提醒的是,为保障养老金正常领取,尚未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的退休人员需要尽快持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前往发卡银行(见社会保障卡正面)办理激活手续,开通银联功能。
再其次,部分地区高龄老人津贴认证时间将截止。
关于高龄老人津贴领取资格的认证,目前认证方式与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类似,不过与养老金不同的是,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是普惠式的,凡是具有当地户籍,年龄达到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就可以申请享受。
最近深圳市发布通知,所在地区领取高龄津贴的老人,需要在11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高龄津贴领取资格认证,如果逾期未认证,将会被暂停发放该待遇。
目前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的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 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300元; 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500元。
凡是具有当地户籍的老人,在满80、90、100周岁生日前一个月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社区工作站综合窗口提出申请,即可享受。
关于高龄老人津贴领取资格的认证,和养老金资格领取认证的方式类似,可以通过线上和线下认证,其中线上可以通过官方APP或者小程序认证,线下认证可以到社区或者是街道办进行认证,行动不便的老人也可以联系工作人员上门认证。
最后,部分地区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申请时间将截止。
关于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的申请,与失业保险金不同的是,失业补助金仅仅是一项临时性、阶段性的措施,是国家社保局对困难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从而保障此类人群的基本生活,这部分费用一般是从当地财政拨款进行支付。
与此同时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也比较低,大多数地区的发放标准为每月300元,也有少部分地区发放标准能达到每月600元。另外发放的周期也相对比较短,一般为6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补助金最大的特点是失业人员如果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那么就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目前绝大多数地区失业补助金的申请时间是从3月至12月,因此需要留意当地的申请截止时间。

4. 广东梅州新型农村养老保险

你好!朋友!
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韶关曲江区、河源东源县、梅州平远县、惠州博罗县、阳江阳东县、湛江坡头区、茂名茂南区、肇庆德庆县、清远连山县、揭阳揭东县、云浮新兴县、汕尾陆河县、潮州湘桥区、珠海斗门区),这个首批试点名录中没有清远连州市,你爷爷也就暂时参加不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具体参保时间要看国家和广东省的实际推进情况,广东省经济实力雄厚“新农保”完成全省全面覆盖的时间很有可能会早于国家规定的2010年。你爷爷已经80多岁了,在可以参保的时候办理了参保手续是不需要缴费就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具体情况参见以下资料: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粤府〔2009〕124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广东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
为加快建立我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通过分类试点、典型示范、分步推进,积极探索建立与我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制度,使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基本的养老保障。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为基本制度模式,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并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相配套,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切实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2009年在我省10%的县(市、区)开展试点,以后逐步扩大试点,2020年以前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具有广东省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含渔民、牧民等,不含在校学生),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二)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和社会捐助等构成。
1.个人缴费。
(1)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本标准设为一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各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增设缴费档次。
(2)参保人原则上应按月缴费,也可以按季度或按年缴费,但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同一种缴费方式和缴费标准。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可趸缴若干年的养老保险费,但最长不超过15年。
2.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所属成员参保给予补助,补助数额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决定。
3.政府补贴。
(1)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所需资金,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财政负担,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含江门的恩平市、开平市和台山市,其中省财政对开平市和台山市按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补助标准的70%给予补助,下同)由省、市、县(市、区)三级财政负担,其中省财政负担部分按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补助最低标准(每人每年30元)的1/3安排,其余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
(2)各级财政共同出资建立基础养老金。根据国发〔2009〕32号文规定,中央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55元)的50%对我省给予补助(即补助每人每月27?5元)。其余部分,珠江三角洲地区由市县财政负担;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由省财政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5%给予补助(即补助每人每月13?75元),中央和省补助以外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各负担一半。
对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鼓励办法,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订。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特困群体,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订。
4.社会捐助。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通过政府褒奖、税费优惠等措施,鼓励社会各界捐款资助农村居民参保。
(三)待遇领取。
1.养老金领取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必须参保缴费;距领取待遇的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待遇的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各地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制订。
2.养老金计发办法。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支付终身。
基础养老金基本标准为每月5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
(四)缴费和待遇调整机制。
参保人缴费基本标准和基础养老金基本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以及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
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提高对参保人缴费的补贴标准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所增加的支出由市县政府负责。
三、管理与服务
(一)统筹层次。
新农保试点期间实行县(市、区)级统筹,以后逐步提高统筹层次。有条件的地方可直接实行市级统筹。
(二)个人账户管理。
1.以参保人的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其社会保障号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社会保障号码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缴费补贴等全部计入个人账户。
2.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同期存款利率计息。
3.参保人不得退保或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其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全部转移。参保人出国(境)定居或死亡的,除政府补贴资金外,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由其继承人继承;政府补贴余额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三)基金征收、管理与监督。
1.基金征收。
新农保养老保险费征缴参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等规定执行,征收机构由试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2.基金管理。
新农保基金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或从中提取费用。
在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出台前,新农保基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暂按照财政部、原劳动保障部颁布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执行。
3.基金监督。
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订新农保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控和基金稽查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进行实时监控和定期检查,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内控管理和基金稽核,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新农保基金进行管理监督。
(四)经办管理与服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记录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并长期妥善保存。充分利用社会保障信息大集中管理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大力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运用现代服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在乡镇普遍设有网点的国有银行或国有控股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作用,方便农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
四、相关制度衔接
在国家出台新农保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之前,我省新农保与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暂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参保人在不同时段分别按本办法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及待遇按如下办法处理:
1.参保人达到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条件的,可将其新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新农保缴费年限折算后,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计发养老金。具体折算办法由省另行制订。
2.参保人未达到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条件的,可将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新农保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计发养老金。
(二)与农村现行各种养老保障办法的衔接。
按照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制度和政策相对统一的原则,各地应从本地实际出发,逐步将原来实行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等其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入新农保制度,将参加原制度的参保人的个人账户、缴费年限合并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按照本办法继续缴费;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按本办法计发待遇,原有的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继续享受。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要求。
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新农保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地工作的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将新农保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制订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周密组织试点工作。
各地要全面调查本地农民的基本情况,对新农保基金收支情况和本级财政补贴情况进行精细测算,及时研究制订试点实施意见和具体工作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加强宣传动员,及时总结经验。
各地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深入地宣传新农保工作的重大意义、基本政策和参保办法,动员农民积极参保,引导农民子女为父母缴费和社会各界资助困难老人参保。要认真分析和研究解决试点遇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为试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四)落实工作条件,提供安全便利服务。
各地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工作经费应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要建立覆盖全省、连接经办机构以及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加强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建设,将服务网络延伸到村,为农民提供安全便利的参保服务。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5. 梅州市老年人有长寿补贴吗

有。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城阳区2022年高龄补贴标准为:80到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每人每月200元,90到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每人每月300元,百岁以上老年人长寿补贴每人每月1600元,老年节为百岁以上老年人发放节日补助,标准为每人700元。区人民政府对持有本区户口年满95周岁及以上、90至94周岁、85至89周岁的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给300元、200元、100元的长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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