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厦门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指南
厦门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指南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厦门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条件
一、投靠岛内户籍子女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需子(女)一方登记为厦门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将户口迁入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的,需子(女)一方登记为厦门户籍人口时间满三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三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三)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的房产;
(四)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五)父(母)年龄满80周岁的,投靠厦门户籍子(女)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二、投靠岛外户籍子女
(一)将户口迁入思明区、湖里区的,需子(女)一方登记为厦门户籍人口时间满五周年且父母结婚登记时间满五周年,父母复婚的以复婚登记时间作为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时限的起算点;
(二)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厦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
(三)父母年龄要求,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四)岛外海沧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岛内思明区或湖里区的,与市外迁入的结婚和来厦落户年限要求一致。
办理材料
(一)《申请入户登记表》;
(二)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复婚或再婚的需提供《结婚证》;
(三)在厦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原件和《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复印件;(房产属被投靠子女配偶的,还需提供子女的《结婚证》)
(五)在厦子女与父母的关系证明(由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并盖户口专用章)或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或亲子鉴定。(通过“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可以查询到明确亲属关系的,不需提供父母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
《申请入户登记表》
办理流程
1、进入i厦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申报;
2、经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送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办理。
3、申请人带齐材料向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4、经核准迁入人员,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原户口在本省内不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直接持户口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办理时限与费用
即来即办,免费(若户口准迁证丢失补办每证3元)
;2. 80岁以上老人补贴认证怎么认证
1、年满80岁的老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折)等复印件各两份、两张一寸近期的免冠照到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申请。
2、如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持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折)等复印件各两份、两张一寸近期的免冠照前往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请。
3、已经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跨年龄段的则需要重新申请。
审核流程
1、申请8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其子女或委托他人)携带老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相片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村委(社区)提出申请。申请高龄补助以个人自愿申请为原则,申请人年满时申请的,从申请的当月起发放,年龄未满提前申请的,从年满周岁当月起发放,提前申请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个月。
2、受理、公示:社区、村委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本辖区内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初审。
3、复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根据社区、村委报来的材料进行复审,有异议的,需重新审核和确认;无异议的,报送县(区)民政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4、审核:各县(区)民政部门、开发区管委会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报来的材料进行审核,无异议的,填写意见。
5、公示:各县(区)开发区每个季度坦吵在确定发放人员名单后,需将发放名单发回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核对,再由乡镇(街道办)分发给村委(社区)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议后再发放。谈侍
6、认证:领取高龄补助的老人,每年需开展2次信息审核认证。审核认证可采取以下3种方式进行。
(1)健康的老人自行到村委(社区)签字确认,行动不便的可由家属拿当地当天的报纸与老人在一起拍成相片交给村委(社区)工作人员确认,并由家属或委托人签字确认;
(2)村委(社区)对行动不便的老人也可上门认证,确认老人的信息属实后,让老人或家属签字:
(3)如老人不在本地居住的,可由亲属拿当地当天的报纸与老人在一起拍成相片交给村委(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并由家属或委托人签字确认。
高龄补助发放标准:80-89周岁80元/月;90-99周岁150元/月;100周岁及以上400元/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年让侍侍人的实际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会福利。
国家鼓励地方建立八十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国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