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员工六十岁了企业还能聘用吗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已满60周岁,那就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招聘已满60周岁的劳动者的,双方属于劳务关系,应当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务合同。双方不具有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而是适用合同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使用满60岁雇佣,建议签订雇佣合同或劳务合同。
② 可以雇佣60岁以上人吗
法律分析:法律上没有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并没有关于规定公司不允许招60岁以上的员工的明文规定。雇佣六十周岁以上的人员并不违法,但用人单位与其形成劳务关系,因劳务关系而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③ 企业可以雇佣60岁以上的员工吗
法律分析:可以聘用,并不违法。退休员工继续工作可以抵扣相应人数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法律依据:《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十三条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
④ 物业雇佣60岁以上老人违法吗
法律分析:我国目前并没有禁止工地雇佣高龄老人的法律,在雇佣人员时,只要双方达成合意,不违反法律是禁止规定就可以。
若是雇用60岁以上老人工作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不能签劳动合同。
60岁已经超过法定的劳动者年龄,不属于劳动者的范围,所签订为劳务合同。
凡是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都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即使签订了也不属于劳动合同,双方之间适用劳务关系的规定。年满60周岁已不符合劳动者就业的法定年龄,也不符合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那么与公司就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所以只可以签订聘用合同,性质属于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同时也不需要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⑤ 企业雇佣60岁以上人员是否违法
法律分析:不犯法。我国劳动法或其他法律目前并没有规定禁止雇佣60岁的老人,所以只要双方达成合意,是可以雇佣的。但因为60岁已经超过法定的劳动者年龄,所以雇用60岁以上老人工作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但用人单位与其形成劳动关系,因劳动关系而发生纷争的,当事人能够商量解决,商量无效的,一方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纷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限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时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时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多少个被告住所地、时常寓居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⑥ 单位雇佣临时工超过60岁可以吗
法律分析:单位可以雇佣超过60岁的临时工,但是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雇佣合同。按照规定,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应当退休。超过此年龄的员工不能再签订劳动合同,只能以雇佣的方式继续工作,并且不能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