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70岁以上高龄补贴多少在哪里办
一、退休职工70岁后高龄补贴办理,具体如下:
(一)满足当地条件,可以自己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带上个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就可以进行办理;
(二)如果需要办理的人员行动不便,可以让子女或者其他的委托人进行代办理,除了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之外,再加一张委托人的证明;
(三)办理完高龄补贴,会有一张专门的银行卡,带着卡直接去银行取钱即可。
二、什么是高龄津贴
高龄津贴,是一种兼有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性质的社会保障措施。
三、高龄补贴申请流程
(一)受理:条件和材料符合的申请人予以正式受理并启动办理流程;
(二)存档:输入计算机,以便查询和存档;
(三)核实确认:社区居委会核实、确认,7日内完成;无误后提交街道;
(四)街道审核:无误后提交区民政局审批
(五)区民政局审批;
(六)告知申请人。
四、高龄补贴补贴标准
(一)浙江:30元/人/月。浙江省制定津贴政策的时间较早,2011年就已经制定了补贴标准,80岁以上老人在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可同时领取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
(二)江苏: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统一为300元/月。
(三)宁夏:90周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领取标准为每人每月450元;
(四)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山东、海南、陕西:100岁以上老人每月可领取300元津贴或营养费;
(五)青海、山西:两地高龄津贴领取门槛最低,70周岁以上老人都可领取高龄津贴。其中青海的补贴标准为90元/月(70-79周岁),陕西的补贴标准为50元/月(70-79周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九条:离休干部的住房,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负责解决;回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安置的,由接受安置的地区负责解决。确需修缮、扩建或新建住房的,由接受安置的省、市、自治区列入基建计划统一解决。
退休干部的住房,就地安置的,由原单位负责解决;回中小城镇安置的,其住房由接受安置的地区尽量从公房中调剂解决;确实不能调剂解决,需要修缮、扩建和新建住房的,也由接受安置的地区列入基建计划统一解决;回农村安置,住房确有困难的,可以由原单位给予悔弯适当补助。
离休或退休的干部确需修建住房的,其住房面积和标准,应当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家庭人口和当地群众住房水平确定,不要脱离群众;自己有房屋可以居住败孝的,不得另建新房。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十条:干部碧枯闷离休、退休、退职的时候,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前往居住地点途中所需用的车船费、旅馆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都按照现行的规定办理。
B. 怎样办理70岁老年补贴
70岁以上高龄补贴标准如下:
1、年满70-7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
2、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3、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4、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各地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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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补贴办理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举扰源区提出申请,填写《县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正态各三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2、村(社区)审查。村、社区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县高龄津贴发放汇总表上报各李塌镇(乡)。
3、镇(乡)审核。镇(乡)负责对村、社区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老年人高龄津贴信息数据库,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老龄办。
4、县老龄办审批。对符合条件的对象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对不符合条件的,将有关材料退回镇(乡),由镇(乡)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5、镇(乡)发放。县老龄办根据审批情况将津贴划拨到各镇(乡),各镇(乡)实行打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