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休人员能为他人在中行购房担保吗
退休人员不能为他人担保贷款。
一般来说,已经退休的人群不管是经济还是在年龄上都是不符合银行担保的条件的。在贷款时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况,一为夫妻关系,二为外地人,三为没有经济来源的人,四是退休人员。贷款在当今社会是普遍存在的了,但是有些贷款需要有担保人才可以。并不是谁都可以做担保人的,但是担保人也不好当,如果关系真不是那么好的,千万不要当担保人,否则自己会有很多麻烦。
❷ 已退休人员能当贷款担保人么
法律分析:一、可以,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可。做担保人很简单,只要债权人统一即可,只需要在相关合同、协议上签字认可就行。一般情况下列人员作为担保人较容易被认可:公家公务员,大中型国企在职人员,有资金实力的个人等。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❸ 70岁以上老人不能做担保人
法律分析:不可以。1、贷款担保人有年龄限制盯慧为:年龄须到18岁,且年龄于贷款期限之和小于65周岁。2、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腔则源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3、担保是民事法律关系,必须遵循民事法伍态律关系主体的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❹ 退休人员可以做担保人吗
法律分析:退休人员可以做担保人。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机关法人不得为谨亩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岩正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粗晌悔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❺ 银行有规定退休职工不能做借贷担保人吗
没有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保证人的资格和范围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公益法人作为保证人的禁止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5)70岁退休教师可以做贷款担保人吗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二十条 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债权让与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三条 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 债的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
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