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么辞退60岁以上特种作业人员
60岁以上已经依法享受退休金的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Ⅱ 没有退休金,公司可以辞退六十岁员工吗
60以上(男性劳动者)的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为其办理退休手续、领取社保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或赔偿。但其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能领取社保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对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办理退休手续领取退休金的劳动者,被终止劳动合同或被辞退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问题,法界多数人适用《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而不支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这有悖于人性化、公平原则和劳动法的保障属性,无论从公平原则还是出于对弱势群体的救助保障上考虑,用人单位解除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能领取社保待遇的劳动者,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从经济补偿金的性质分析,经济补偿金的性质有三种主要的学说:
一是劳动贡献补偿说。经济补偿金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所做贡献的积累给予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因此,经济补偿的数额应当与在本单位的工龄挂钩。
二是法定违约金说。经济补偿金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强行干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合同的结果,是企业未能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所承担的责任。
三是社会保障说或社会保障金说。基于宪法、劳动法对公民生存权保护的需要,国家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度过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无来源的失业阶段,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合同后,在找到新的工作之前的过渡期内,经济补偿金能够保障劳动者的生存权和择业自主权等公民基本权利,即有明显的社会保障功能。
附地方法院的批复: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人民法院应否受理及相关问题的批复》(粤高法民一复字〔2004)2号)
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你院茂中法民请字〔2003〕1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以及《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征缴社会保险费属于社会保险部门的职责,社会保险部门征缴不到的,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于劳动者起诉要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处理。但是,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待遇等发生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
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该劳动者仍属用人单位职工,与其他劳动者享有同等待遇。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裁减的,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额外经济补偿金。
此复
Ⅲ 新劳动法正常辞退六十岁员工补偿
1、现在60岁的员工已经达到退休年龄,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个不要辞退。
2、员工达到退休年龄单位与之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Ⅳ 新劳动法关于使用60岁以上员工有何规定辞退时有无赔偿
经济补偿没有年龄限制。虽然劳动者年龄已过60岁,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继续履行合同版,若用人单位以后解权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仍然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辞退60岁以上员工扩展阅读: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Ⅳ 辞退满60岁的员工要支付补偿金吗
年满60岁的员工已经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购买养老保险所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此企业不可以无故辞退,无故辞退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四条 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辞退60岁以上员工扩展阅读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Ⅵ 劳动法 辞退员工男已过60岁,经济赔偿有没有年龄限制
经济补偿没有年龄限制。虽然劳动者年龄已过60岁,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继续履行合同,若用人单位以后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仍然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Ⅶ 60岁以后工厂辞退员工,怎么补偿
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员工到达退休年龄,且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直接解除没有补偿
一种是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没有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也就是说没退休金的,参照劳动合同法的条款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Ⅷ 公司辞退满60岁的员工有补偿吗,怎么补偿
如果是满前一天,不是因为违反劳动纪律什么的有补偿
如果是满的那天及以后是没有的
Ⅸ 新劳动法关于使用60岁以上员工有何规定辞退时有无赔偿
60岁以上员工应该是到了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如果此时还在外打工,一是无法继续购买社保。二是被单位辞退后没有经济补偿,单位也不违法。
Ⅹ 辞退满60岁的员工,公司怎么做
辞退满60岁的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的,双方劳动合同终止,不属于《劳动合同法》46条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所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回答由法律法规分类达人 丁志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