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院纪检组长可以入法官员额
法院纪检组长是法院党组成员兼任,可以在任命同时成为当然法官,是单位领导干部职数,法院法官员额编制和单位领导干部职数是不同概念,不会挤占法官员额编制。
❷ 法院45岁多的法官还有必要入员额吗
还有情怀,身体家庭条件都允许的话,为什么不呢?四十五岁,不正是干事创业的年纪吗!
❸ 员额制下,如何能担任法官
现在的确是实行了法官员额,而且基本已经改革完成了。现下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法院的都是先做法官助理,短时期(三五年)内,当不上法官。
❹ 法院研究室法官入员额必须下庭吗
可以选择到业务庭全力办理案件,但也可以选择在研究室继续做研究工作,办理部分案件。
按照试点单位的经验做法,在研究室一般办理案件数要达到业务庭法官办案数的30%--50%。
❺ 55岁以上的法官能进入法官员额吗
1、此项制度在我国现在还仍未正式确立,仅仅是一种学术建议。
2、它是指淘汰不合格的法官,建立法官职业化的一项制度。要求法官一律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遴选,拟录用法官人选必须接受统一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方可提请任命法官。
3、可以参考西方的法官制度。
因为知识有限,不足的地方望谅解
❻ 法官员额入围是不是必须是公务员身份
您好,天星培训网络知道为您服务:
是的。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长期沿用选拔公务员的模式来选任法官,请采纳!
如有疑问,欢迎向天星培训网络知道提问。
❼ 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能否入选法官员额
受过党纪政纪处理的不可以入选法官。
法官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在司法机关(一般指法院)中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是司法权的执行者。在不同法系的国家中法官的角色不尽相同,但要求都是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或制肘、刚正无私地根据法律判案。
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明文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在民事诉讼审判中法官应当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产生的,依法行使国家民事诉讼审判权的审判人员,而且法官在审判过程中不应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干扰。法官应当是独立的、中立的享有法定的裁判权,具有当然的裁判权威的第三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也规定了法官的权利和义务,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并受国家法律保护。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二十三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五)身体健康;
(六)高等政法大学、高等学校法律系本科毕业法学学士学位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学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学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❽ 我国实行的法官员额制是什么意思
我国实行的法抄官员额制的意思是袭: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表示,建立法官员额制,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8)50岁以上法官入员额扩展阅读: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2014年以来,司法改革紧锣密鼓,攻坚克难,统筹兼顾,扎实推进。
中共中央确定将上海、广东、吉林、湖北、青海、海南、贵州7个省市作为首批司法改革先行试点。2015年5月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重庆、云南、宁夏开展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试点。这是继去年7个试点省市后的第二批试点。会议要求试点地方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试点实施方案,推动制度创新。
❾ 什么是法官员额制,没有进入员额的法官有何待遇
一、法官员额制:
所谓“法官员额制”是指法院、检察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法院的法官、检察官的人员限额。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就不能递补。
由于该项制度涉及面较广,在社会各界引发不少争议,其中一个相对突出的争议点就是 “员额制”下法官人员减少,可能导致“案多人少”的状况。针对这一问题,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院、检察院办案的数量大幅度的增长,但是真正存在着案多人少的法院和检察院只是一部分,甚至是一小部分。
我们国家大部分法院和检察院中约有40%的法官、检察官在非业务部门工作,而真正在一线办案的人并不多,因而造成“法官人员数量减少后无法适应”的假象。如果通过员额制改革,把有效的、积极的办案力量吸引到一线去,办案效率相应就会提高,案多人少的相对问题也就迎刃而解。谢鹏程说:“这就意味着员额制将使司法的生产力得到解放。”
二、没有进入员额的法官有何待遇:
1、法官员额制改革实施以来,法官队伍存在诸多困惑,一部分法官将无法入额是必须面对的现状。
海南省原有法官1540人,改革后,法官人数减至1100多人。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全院有法官资格的人员62人,现选任主审法官29名,未入额法官33名,占53.23%。贵州省贵定县人民法院原有法官53人,第一批入额18人,未入额法官35人,占原有法官人数的66.03%。
2、员额有余地,转岗有安排:
①关于法官员额制改革,要严格执行中央确定的法官员额比例和相关政策,不仅不能突破,在第一轮遴选时还要留有余地,为优秀人才留下入额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