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媽媽還沒到60周歲,已經參保農村養老保險,請問可以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嗎
城鎮養老保險和農村養老保險是不可以合並的。而且就算交滿了,你也只能享受其中一項養老保險,不能兩項都享受。建議你去當地的社保部門詳細咨詢一下你這種情況該怎麼處理
Ⅱ 農村戶口轉為城鎮戶口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農村居民購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後轉為非農戶口以後不用擔心,國家社會保險法建立的保險制度,可以解決後顧之憂。
原來的農保不用退,可以合並計算。
雖然每個省市自治區有不同的規定,但是一般來說,處理辦法基本相同。
Ⅲ 職工養老保險轉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轉移是可以轉移的。
轉移辦法;但是要在辦理退休的時候轉移,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以上的, 農村的新農保可以轉移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合並計算,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的,要把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移到新農保,合並計算。
新農保和以前一些地方實行的老農保幾點區別:
第一,籌資的結構不同。過去的老農保主要都是農民自己繳費,實際上是自我儲蓄的模式。而新農保一個最大的區別就是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是三個籌資渠道。
第二,老農保主要是建立農民的賬戶,新農保在支付結構上的設計是兩部分: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一部分是個人賬戶的養老金。而基礎養老金是由國家財政全部保證支付的。
(3)農村養老保險轉城鎮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參保范圍
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個人繳費。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准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地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准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政府對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政府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農村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建立個人賬戶
國家為每個新農保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每年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為每人每月55元。地方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提高基礎養老金標准,對於長期繳費的農村居民,可適當加發基礎養老金,提高和加發部分的資金由地方政府支出。
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中的資金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以依法繼承;政府補貼余額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長繳多得。具體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規定。
Ⅳ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轉成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么
可以的。新農保和城居保合並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中提出,到「十二五」(2011~2015)末,在全國基本實現新農保和城居保制度合並實施,並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相銜接。
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統一、規范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意見》規定,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准統一調整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個檔次,省級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的城鄉居民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參保人員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可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繼續參保繳費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國家為每個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無論在哪繳費,也無論是否間斷性繳費,個人賬戶都累計記錄參保人權益。
個人繳費、地方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4)農村養老保險轉城鎮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繳費標准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政府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全額支付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其中,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地方人民政府應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政府確定。對城鎮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地方人民政府為其代繳部分或全部最低標準的養老保險費。
Ⅳ 農轉非後原農村養老保險是否可轉為城鎮養老保險
可以轉的,如果你能夠參加城鎮社保,確定以後繳夠年限的,原來的農村養老保險就可以合並到城鎮養老保險的個人帳戶中。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
職工養老保險參保和當事人的戶籍性質、戶籍關系所在地沒有關系,不用處理;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方面,2014.02原新農村養老保險、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並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據此不再有戶籍的區分。
Ⅵ 農村養老保險金可以轉到社保了嗎
可以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這一項重要政策主要是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兩大制度的銜接問題。暫行辦法將於2014年7月1日正式施行,其中規定了農村養老保險(現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合並了,統稱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參保人員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反之則不合並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
Ⅶ 已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11年,想轉成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可以嗎
是可以轉成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到社保局辦理即可。
Ⅷ 新農村養老保險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可以嗎
根據來《城鄉養老保自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川》第五條一一參保人員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並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合並計算或折算為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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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農村戶口已經交了新農村養老保險還可以交城鎮養老保險嗎
理論上講,當一個人在一個整年都繳納了城鎮保險又繳納了新農保的話,那麼新農保將會退給你,但是如果您繳納城鎮養老保險不滿一年,在停繳的時間段內又繳納新農保的話,因為新農保是按年繳納的,現在對這個問題沒有政策明確表明如何處理。
一般是等待合並計算時,由轉入的社保單位按先清後續的辦法處理。
但現在各地的這個政策還未出台。
Ⅹ 農村養老保險能轉職工養老保險嗎
根據規定可以的。
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3號令頒布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三條明確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申請轉入戶籍所在地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二、國家已經出台轉移的規定,但是還沒有具體詳細的辦法,根據規定,轉移是可以轉移的,但是要在辦理退休的時候轉移,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以上的,
農村的新農保可以轉移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合並計算,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不足15年的,要把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移到新農保,合並計算。
(10)農村養老保險轉城鎮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社會保險關系,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六條國家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嚴格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