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後會有什麼後果
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幾年以後,退休金逐步和企業持平,或者略高於企業一點,就會大大減少報考公務員的人數。現在報考公務員,至少60%以上看重公務員不交社保退休金很高,優秀人才爭當公僕對於國家來說,確實是一種浪費,優秀人才應該在科技領域、尖端技術等方面發揮自己的能力。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更有利於人才流動,想想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人一旦離開單位,幾乎是寸步難行,什麼糧食關系、戶口、住房問題全是單位說了算,結婚還必須單位同意,看看現在,有錢就可以買糧食,戶口也不是什麼大問題,住房可以買賣,宣誓就可以結婚。
個人認為公務員沒有養老保險才是最後一道枷鎖,只要實現全民社保,全國流動轉移,就解決了包括公務員在內的所有公民的後顧之憂,公務員沒有養老保險,一旦開除或退職,一無所有,連民工都不如,民工還可以買養老保險。相信並不是所有公務員都想干一輩子,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公務員退出機制很好解決,大不了辭職換個單位繼續繳納社保即可,我相信通過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逐步使公務員成為一個平常的職業,不再使公務員成為幾十比一乃至幾百比一的報考競爭的特殊人群,我們的整個社會就會更加和諧,我們國家的優秀人才更容易找到適合自己的職位,發揮自己更好的作用。因此,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好事!公務員養老納入養老保險的弊端呢,那當然是對於那些混日子混到退休拿高退休金的人不利,我想,這部分人應該是極少數吧。
㈡ 公務員的養老金怎麼規定的
1、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內容包括三部分:個人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按社保利率計算的利息。很明顯,新政策將把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部分的去除。
2、繳費比例:該部分由個人繳費和單位繳費組成。
(1)個人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最低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60%;最高數為上年全市職工工資的300%)的8%繳納。
(2)單位繳費根據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2%繳納。原先的老政策是個人繳費全部和單位繳費的3%計入個人養老賬戶,單位繳納的19%劃轉為社會統籌,而新政策將單位繳費的3%也劃入社會統籌用來解決養老空賬問題。
3、社會養老保險金的計算公式:「中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註: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准可能有所不同。)
㈢ 公務員主動辭職社會養老保險如何處理
《養老保險手冊》及其《單位職工養老保險繳納增減人員登記表》一並提交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險中心將你的個人賬戶做減員,單位會將你的《養老保險手冊》、當你辦理轉移手續時,即從該公司的社保賬戶里將你減去,此期間所欠繳費用,原單位從其公司賬戶內做減員處理、銀行帳號等相關手續給以自謀職業者繳費的服務中心。以下為如何辦理社保轉移手續公務員辭職後。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
你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咨詢電話進一步咨詢、《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交還於你,讓新公司繼續繳納社會保險、單位名稱,這樣他們就能准確地把你的養老保險個人悵戶金額及期間利息一並轉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續接,還需要先辦理社會保險關系的轉移手續,與解除勞動合同期間肯定有一段間隔、開戶行名稱。提供《養老保險手冊》、《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減員表》等相關手續以自謀職業者的名義辦理續保手續、各地手續有所差異、辦理轉移手續前必須提供。
減員後、原單位將《個人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這樣你才能辦理轉移手續,繳納社保的方法,也可以轉到新公司賬戶內,必須到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所轄的社保中心窗口繳費,然後你可以自己按自由職業者的身份自己繼續繳納社會保險:離職後。這樣你的保險關系就續接清楚了,所需轉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詳細地址;
㈣ 公務員交養老保險嗎
公務員交養抄老保險。
根據《中襲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4)公務員的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㈤ 現在公務員的養老保險
目前中國公務員抄的養老,採取襲由財政一手包辦的退休制度,而不是政府和個人分別負擔的積累制的個人養老保險制度。這種制度面前,如果誰要離開單位,將意味著他失去將來的養老保障:原本退休後可以領取的退休金沒有了,而養老保險金卻也沒有建立和積累。這種格局面前,公務員選擇離開和退出,有後顧之憂是難免的,明智的選擇當然是呆在行政單位不動;而政府要辭退公務員,也因為涉及到他們辭退後的將來的養老保障題,顧忌重重,不能下手。公務員退出機制不暢,退出很難,這是症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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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公務員工資扣養老保險嗎
扣的。
依據《公務來員法》源第八十條規定:公務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地區附加津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崗位津貼等津貼。公務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補助。公務員在定期考核中被確定為優秀、稱職的,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年終獎金。
公務員工資應當按時足額發放。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並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
(6)公務員的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公務員工資的相關要求規定:
1、任何機關不得違反國家規定自行更改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務員的工資、福利、保險待遇。任何機關不得扣減或者拖欠公務員的工資。
2、公務員有應當迴避情形的,本人應當申請迴避;利害關系人有權申請公務員迴避。其他人員可以向機關提供公務員需要迴避的情況。
3、公務員辭去公職,應當向任免機關提出書面申請。任免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審批,其中對領導成員辭去公職的申請,應當自接到申請之日起九十日內予以審批。
㈦ 公務員為什麼不用交養老金
《社保法》第十條規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就是說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不參加全國統一的社保制度,國務院將為他們單獨制定另一套相關的『規定』。公務員無須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只要到了國家法定的退休年齡,就可以領取在職期間工資一定比例的退休金。
拓展資料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改革的范圍
本決定適用於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
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
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改革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本決定實施後參加工作、個人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本人退休時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等因素確定(詳見附件)。
本決定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按照合理銜接、平穩過渡的原則,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指導實施。
本決定實施後達到退休年齡但個人繳費年限累計不滿15年的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和基本養老金計發比照《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執行。
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退休的人員,繼續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待遇標准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離休費,並調整相關待遇。《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頒布實施,是中國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法制建設中的又一個里程碑,對於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好地維護公民參加社會保險和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合法權益,使公民共享發展成果,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㈧ 公務員不繳納養老保險嗎
公務員以前的養老保險是由國家財政承擔,但是現在的公務員養老保險費是需要繳納的。自從國務院印發《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決定從2014年10月1日起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七十九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退休金以及錄用、培訓、獎勵、辭退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規定,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
中國政府網-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中國政府網-國務院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
中共中央組織部12380舉報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㈨ 公務員交養老保險嗎
當公務員後肯定是會給繳納社保的。公務員,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公務員在保險福利方面,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事業單位人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有關的社會保障規定執行,一般要逐步實行社會化。一般來說,公務員享受的福利待遇比事業單位的人員要好一些。
(9)公務員的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公務員的五險一金模式基本上與企業職工的一樣,單位和個人都出點錢,但是具體公務員五險一金繳納比例與繳費基數,全國各地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准,這一點也是跟企業職工差不多,需要向用人單位的社保經辦人,或者當地的社保局與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咨詢。
以金華市為例: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按本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工資之和的7.5%繳納(退休人員不繳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其在職職工按個人繳費工資的2%繳納,由單位按月代扣代繳;按在職職工個人繳費 工資和退休人員退休費之和的2%繳納公務員醫療補助經費。
㈩ 考上公務員後養老保險怎麼轉
考上公務員後可以憑公務員錄取通知書到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封存手續。
社會養老保險的轉移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10)公務員的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的作用: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養老保險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社保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