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西大同市集休企因停產沒有給職工交養老保險如今退休產生滯納金怎麼辦
一、補繳辦法
(一)關於單位及職工
1、已參保單位及職工申報基數後形成的2016年12月31日前的欠費,按照原申報的繳費基數和同期繳費比例補繳,並按規定收取滯納金。未參保單位及職工、已參保單位中未參保職工未申報或者未足額申報繳費基數形成的2016年12月31日前的欠費,以職工歷年實際工資核定繳費基數,按同期繳費比例補繳,並按規定收取滯納金。
2、所有單位及職工2017年1月1日後欠繳的養老保險費,以職工實際工資核定繳費基數,按同期繳費比例補繳,同時,按規定收取滯納金。
已參保靈活就業人員2017年1月1日後中斷的繳費,不再補繳。
二、待遇計發
(一)有單位的參保職工,繼續執行我省原有規定確定退休年齡。原按湘勞社政字〔2006〕5號和湘勞社政字〔2016〕13號以及湘政辦發〔2009〕4號、湘政辦發〔2011〕12號等已有文件規定參加了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年齡仍按原政策規定執行。
(二)參保人員2016年12月31日已達到退休年齡、補繳後累計年限不滿15年的,可按補繳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或者100%、以20%的比例一次性繳費至15年;也可以逐年繳納至滿15年。2017年1月1日後達到退休年齡的、補繳後累計繳費不滿15年的,統一按照《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逐年延長繳費年限至滿15年;其中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繳費基數為辦理一次性補繳手續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或者100%,比例為20%。一次性繳納期間的個賬戶記賬比例,統一為8%。
(三)參保人員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按全省統一的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算基本養老金。補繳、一次性繳費或者延繳至累計費年限滿15年的人員,基本養老金標准計算時點為繳滿15年的時間,由社保經辦機構按規定程序發放。本通知實施前已辦理完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不再辦理補繳。
㈡ 山西大同市集休企因停產沒有給職工交養老保險如今退休產生滯納金怎麼辦
應該是需要交的。按照相關規定,長時間未繳納保險費,超過6個月後就會產生滯納金。
㈢ 養老保險忘交了一個月怎麼辦
法律分析:個人參保如果是近期中斷三個月內可以補繳,超過三個月就不可以補繳。單位忘記繳納的都可以補繳不受時間限制,但是單位補繳要繳納滯納金,滯納金演算法一天萬分五。可以補繳。所需材料為:(1)申請補繳人員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件;(2)補繳期間相應工資收入明細復印件;(3)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4)《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結果(另附登錄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個人納稅信息查詢系統的申請補繳人員個人查詢密碼)
法律依據:《山西省城鄉居民補充養老保險條例》 第十六條 參保人中斷繳費的,其個人賬戶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予以保留,不間斷計息。對中斷繳費期間進行補繳的部分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個人賬戶儲存額和繳費年限均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