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8萬養老金被18歲的孫女取走,都已經是成年人為何要坑老人的錢
從最近的新聞播報中,我們其實可以看到有一種現象的出現,老年人的養老金在老人達到一定年歲的時候是可以被返還的。老年人的初衷,其實也是為了讓自己老有所依,之後的生活有所保障,可以用自己的能力減輕對於子女的壓力。但是很多的養老金其實並沒有進到老人的腰包,而是被家中的孩子或者是更小的一代帶走。28萬的養老金被老人18歲的孫女帶走這件事在網路上被人們討論。
而且他的孫女已經年滿十八歲,其實在法律意義上也可以被稱作是一個成年人,但是可以通過一些勞動來獲得金錢維系自己的生活。如果在這個時候還是依賴於自己家庭,對於自己的撫養,可能會影響他在今後生活中的世界觀和處世觀,也就會影響他之後的道路,所以家長在孩子年幼時還是需要給他們樹立更好的價值觀以適應生活。
B. 江蘇1500名老人被騙20億,這些老人為何會被騙
5月19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蘇州市姑蘇區、吳江區人民法院集中化判決5起養老行騙犯罪案,19名被告被判刑。
為了更好地讓顧客感受到「靠譜性」,每一次送貨均選用到付的方法並不時配上贈送品,中後期為了更好地提高「真實有效」,業務員還會繼續對已取得成功推廣的顧客開展回訪,核查身份證信息、銷售產品信息內容等,進一步消除消費者顧慮。
諸多老年人從無嘗接納一個十幾元的評書機逐漸,一步步掉入幾萬元、幾十萬的陷阱。
C. 上海寶山3700餘人被騙1.79億,7人獲刑,他們是如何作案的
近幾日,上海市人民法院對2014年以蔣某忠等人進行最終的裁判,判處他們十年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並處罰罰金壹佰伍拾萬元人民幣,並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們主要打著“候鳥式”養老的名義,騙取老人人購買養老床位獲取資金;除此之外他們宣稱自己有一個設施完備,運營良好的養老公司,讓老人年拿出自己的養老金投資他們項目,並承諾歸還本金的時候,在附加百分十五到二十的利息。還鼓勵已經成為會員的老人,可以介紹新的會員,並有豐厚的現金獎勵。
他們靠著騙取新的借款,償還舊的利息和本金,並沒有像他們給老人承諾那樣,把這些資金用來發展養老事業。除此之外,他們還會把結余的資金轉移出公司。騙取老人養老金這種行為應該重判,老人為社會做了一輩子貢獻,他們怎麼能把黑手伸向與社會脫節的老人,是在不道德。
D. 騙取養老金金額多少會被判刑
法律分析:騙取養老金的行為嚴重的,是可能涉嫌保險詐騙罪的,一旦行為人的犯罪行為構成保險詐騙罪的,那就要根據保險詐騙罪的刑事處罰。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個人詐騙保險金達到5萬元以上,單位詐騙達到25萬元以上的,即可認定。至於其他嚴重情節,主要是指詐騙手段非常惡劣或殘忍的;進行保險詐騙的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因其詐騙造成保險人嚴重的經濟損失以及其他嚴重後果的;詐騙手段觸犯他罪條文尚未構成他罪的;等等。數額特別巨大、根據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個人如達到20萬元以上,單位如達到100萬元以上,即可認定。至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則主要是指以保險詐騙為常業的;屬於保險詐騙累犯、慣犯或多次作案的;保險詐騙造成他人如保險人特別嚴重的經濟損失或者其他特別嚴重的後果及影響的;以及具有多個嚴重的情節的;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投保人故意虛構保險標的,騙取保險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對發生的保險事故編造虛假的原因或者誇大損失的程度,騙取保險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造成財產損失的保險事故,騙取保險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騙取保險金的。
有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第一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險事故的鑒定人、證明人、財產評估人故意提供虛假的證明文件,為他人詐騙提供條件的,以保險詐騙的共犯論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八、根據《決定》第十六條規定,進行保險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構成保險詐騙罪。
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2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單位進行保險詐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E. 湖南一公務員套取並貪污養老金1700多萬,有哪些案件細節值得關注
信息技術的發展,不僅給人們帶來了便利的生活,也為一些心懷不軌的違法人員帶來了貪污腐敗的途徑。湖南就有一名公務員,利用去世老人的社保卡,一共貪污1700萬元,他是怎麼做到的呢?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來了解一下。
那麼他是怎麼盜取這些社保卡的呢?原來這並不是他第一次這樣做了。在過去的六年間,這名公務員私下聯系鄉鎮的一些公職人員通過賄賂等手段,從他們手中收集去世老人的身份信息,以及他們的社保信息。因為農村老人知識水平有限,加上青年外出打工,很少有人了解此事,村民們一直被蒙在鼓裡。而在人口普查的一些名單上,這些老人的信息並未及時更新,他們在名義上還存活於世,所以國家還在不斷往社保卡裡面發錢。但是這些錢最終都被這名公務員占為己有,他把大部分錢占為己有後,剩下的小部分錢用於賄賂鄉鎮的公職人員,這樣他們就是綁在同一個繩上的螞蚱,就這樣事情一直持續了五年之久。但幸運的是,警方追蹤抓獲了這個貪贓枉法的公務員,並最終判決上交所有社保資金,為人民出去了這個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