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什麼意思
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是,將個人所有住房抵押給保險公司或銀行,保險公司或銀行支付養老金的一種新型養老保險。
2014年6月23號,中國保監會下發《關於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
決定自7月1日起,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4地率先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即以房養老)試點,試點期為兩年。
關於此次意見,專家認為,以房養老保險屬於商業保險范疇,以自願參加為基礎,在不影響老年人既有養老福利的前提下,增加了一種新的養老方式。
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特點:
保險公司開展老年人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業務,其最大特點在於將反向抵押業務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
一方面,保險公司承擔長壽風險,依照合同約定定期向老年人支付養老年金直至身故,確保老人的晚年生活後顧無憂。
另一方面,老年人過世後,其房產處置所得在償還保險公司已支付的養老保險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依然歸法定繼承人所有。
如果房產處置所得不足以償付保險公司已支付的養老保險相關費用,保險公司將承擔房價不足的風險,不再向老年人的家屬追償。
(1)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運作流程
反向抵押貸款已經成功證券化,因此反向抵押貸款市場的運作流程包括一級和二級市場,一級市場是反向抵押貸款發起,二級市場主要是反向抵押貸款證券化,為一級市場籌措資金。
下面主要就一級市場運行機制進行介紹:
(1)擁有住房自主產權的老年人在政府許可的機構進行反向抵押貸款的信息咨詢。
明白發起反向抵押貸款之後的權利和義務,在審視自身條件後向反向抵押貸款發放機構提出申請;
(2)貸款發放機構初步審查合格後,正式受理申請業務,委託房地產評估機構對住房進行客觀評估,在滿足雙方各自的條件下正式簽訂合約。
保險機構為雙方保險,保證借款人能根據合約獲得相應的權利,也保證向貸款人支付債務總額超過住房自產的部分;
(3)正式合約生效後,住房所有權仍屬老年人,老年人按照合約要求維護好住房,貸款發放機構同樣按要求支付貸款給借款人;
(4)在老年人死亡、永久搬離、出售住房時,合約到期,住房所有權轉移到貸款人,貸款發放機構處置住房,收回成本,取得利潤;
(5)在整個方向抵押貸款一級市場的運作中,政府有關機構起一個市場培育、政策扶植、稅費減免、監督檢查、信息咨詢、保險及在必要時提供資金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