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廣東退休金上調方案
法律分析: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調整。 (一)定額調整。 每人每月定額加發60元。 (二)掛鉤調整。 1.與本人養老金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 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