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養老金怎麼算出來的
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如下:
退休後每月退休金=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養老金加過渡性養老金。
1、每月基礎養老金:
金額=(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乘以繳費年限乘以1%;
其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職工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本人歷年平均繳費指數。
基礎養老金與繳費年限成正比。繳費越長,待遇越高。假如A、B兩人,每年繳費水平(繳費指數)相同,A累計繳費20年,B繳費40年,則B的基礎養老金是A的2倍。基礎養老金與本人綜合繳費水平(歷年繳費指數的平均值)成正相關,但是不成正比。
2、每月個人賬戶養老金:
金額=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50歲退休按195個月;55歲退休按170個月;60歲退休按139個月);
個人賬戶存儲額,主要來源於歷年8%的個人繳費及其利息;這個「計發月數」只是用來計算退休第一年養老金的,與實際發放月數無關,實際會終身發放。
3、每月過渡性養老金:
金額=職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本人平均繳費指數乘以視同繳費年限乘以1.4%。
養老金領取計算方法: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若是退休人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以繼承個人賬戶養老金,但不得繼承基礎養老金。
綜上所述,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注釋】參加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人員,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實際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以上的,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方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B. 周口參保繳費都是95年的到鄭州退休了怎麼算
周口和鄭州都是河南省內,河南省基本養老保險早已實行省級統籌,在河南省內,都是按照同樣的方法計算,對同一退休職工來說,基本養老金完全相同。
很難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1、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1%
2、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x視同繳費年限x1.3%。
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關於印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宣傳提綱的通知》
豫勞社養老〔2006〕29號
十、新計發辦法基本養老金如何計算
《河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河南省財政廳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的通知》(豫勞社養老〔2006〕26號)規定,按照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原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各類人員,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後,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參保人員2006年7月1日以後退休,且無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後按月計發的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滿一年發給1%。用公式表示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用公式表示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
3、參保人員2006年7月1日以後退休,有視同繳費年限,符合按月計發基本養老金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為參保人員退休時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視同繳費年限、過渡系數1.3%的乘積。
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x視同繳費年限x1.3%。
C. 河南省養老金計算方法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金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均繳費指數×退休時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指數年度繳費指數/繳費年限繳費工資指數年繳費工資/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個人賬戶養老金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
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上一年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個人賬戶的累計繳費年限×1.3%(計算系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