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關系跨省調轉後養老金中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應如何計算
社保關系跨省調轉後養老金中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應如何計算:個人平均工資是以交費基數除以參保地當地社平工資來計算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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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社保關系跨省調轉後養老金中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應如何計算
社保關系跨省調轉後養老金中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應如何計算:個人平均工資是以交費基數除以參保地當地社平工資來計算的工資。
一、盡管累計繳費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並且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待遇,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金額越多,今後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則少。
二、社保是可以從一個城市轉移到另外一個城市的。
C. 社保關系跨省轉移後計算退休金中個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應如何計算問題
個人指數化工資是以交費基數除以/參保地當地社平工資來計算這個指數(每年的),最後再把所有的指數算平均數
所以,異地轉移,並不會影響個人指數化工資,因為是分開計算每年的,最後再算平均數
D. 在外地交的社保退休後怎麼領取養老金
在外地交的社保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方法如下:
1、在外地繳納社保的參保人員,如果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累計繳費滿十五年,可以在規定時間內轉回戶籍所在城市,辦理退休手續後領取養老金;
2、如果參保人員在外地繳納社保滿十五年,且符合當地退休條件,即使沒有在戶籍地辦理退休,也可以在當地領取養老金;
3、退休後,社保可以異地領取,將社保轉移至異地後,每月可按規定領取基本養老金;
4、兩地交社保的,退休後可以在當地社保局領養老金,需滿足合計繳費滿十五年,且在異地繳費滿十年的條件。
社保轉移接續的流程:
1、准備材料:包括身份證、社保卡、戶口本等個人身份證明材料,以及原參保地的社保繳納證明;
2、提交申請:向現居住地的社保機構提交社保轉移接續的申請;
3、資料審核:社保機構會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保信息無誤;
4、信息傳遞:審核通過後,現居住地社保機構會與原參保地社保機構聯系,傳遞相關信息;
5、權益轉移:原參保地社保機構在確認後,會將個人社保權益轉移到現居住地社保機構;
6、接續完成:完成以上步驟後,個人社保將在現居住地繼續繳納並享有相應的社保權益。
綜上所述,外地交的社保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方法包括轉回戶籍所在城市辦理退休手續、在當地領取養老金、異地領取基本養老金以及在當地社保局領取養老金,需滿足一定的繳費年限和條件。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的通知》
第三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由原參保所在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應隨同轉移到新參保地。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並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