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退休工資卡丟失,如何補辦
養老金銀行卡遺失可以重新補辦。
養老金銀行卡遺失辦理流程:
本人持身份證到銀行卡開戶行辦理掛失手續,重新補開養老金銀行卡。
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退休人員每年要辦理一次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因癱瘓、殘疾、疾病等原因行動不便的退休人員,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辦理資格認證。
一種方式是持當地公開發行的近期報紙置於胸前照一張4寸彩色照片,寄送資格認證科辦理資格認證手續。照片要求能看清楚報紙的發行日期、報紙頭版頭條新聞標題的大部分字樣和手握報紙的手姿(不得電腦合成),並附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背面寫清楚行動不便的原因、退休前的工作單位、現詳細居住地地址、聯系電話、郵政編碼、聯系人等信息。
第二種方式是在居住地開具由社區(村)和派出所同時蓋章的居住證明,寄送我局資格認證科參加資格認證年審。證明要求寫明姓名、姓別、身份證號、行動不便的原因、居住地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
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即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是造福社會的需要,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需要。
2. 退休手續辦晚了,養老金能補發嗎
答案不會重新發給你。一般來說,退休人員可以從退休後的第二個月開始領取他們的第一筆養老金,所以我們也可以理解,如果你符合退休要求,你越晚辦理退休手續越不好。由於這一時期的養老金不會重新發給你,提醒所有退休人員在生日以後退休,否則將少領幾個月的養老金。
這樣,我們在處理退休金方面就不會有任何延誤,否則我們真的會蒙受重大損失。如果你是一個企業的員工,你最好提前通知你的工作單位,盡快為你辦理退休手續。因為企業員工不需要自己辦理,只要提供相關材料,企業會為你辦理一次手續,你就可以放心享受退休福利。
3. 養老金補發不對,到那裡去咨詢
請問補發養老金月份是對的,但總金額對不上了,請問到那裡去辦?
4. 領退休金的銀行卡丟了。已補辦了新卡但不是原來的卡號該怎麼辦
到社保局重新登記備案,一個人因為年齡或其他因素從某一工作退下來。公司或僱主必須給予的一次性較大額酬勞。
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不同的指定年齡或年資,超過此年歲的職員,被視作想再繼續工作也不合適,所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
企業提取退休基金,交給獨立的信託機構,如銀行或保險公司,由其保管運用,在職工退休時,由信託機構從退休基金中支付退休金。企業除非已完全履行退休金給付義務,否則不得將退休基金收回。
企業未提取退休基金交付信託機構保管運用,或者企業雖提取了退休基金,但自行保管運用,而未交付給信託機構保管使用,在職工退休時,企業自行籌措資金支付退休金。這種辦法與置存基金的退休辦法相比,職工的退休金缺乏保障。
5. 聽說2o12年至2O16年這5年退休人員要補發養老金有沒有這個政策
有的城市有的,並且已經補發了,補發的數額也是各個城市不等,各個年齡段,各個工種不等,具體的還是到當地社保局咨詢有關工作人員,會得到比較詳細的解答的。
6. 社保卡補辦不到,本月退休金能否拿到
可能暫時拿不到,現在社保統統電腦系統操作,不過下月拿到證一定補發沒問題
7. 建設銀行養老工資卡丟失了,掛失後補辦了一個新卡,養老金還能發到新卡上嗎
你在建行辦理的銀行卡,用來收取養老金,現在丟失了,你又補辦了一張卡,你補辦卡的帳號不變時,工資就正常發到你的新卡上,新卡使用了新號時,你要到相關部門重新登記工資卡信息,建議你在發工資前辦理,祝你成功。
8. 如何補辦養老保險
1、社保卡補辦的:可以在參保地(禮縣)的社保部門指定的定點銀行任一營業網點櫃面辦理,當事人可以選擇就近辦理;
2、辦理該手續時,應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親自申請,再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3、在參保人屬於未成年人的前提下,應由法定監護人帶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證、含雙方戶籍在內的戶口本原件,陪同辦理上述手續。
(8)補辦養老金擴展閱讀
申請條件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4、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5、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6、以上兩項A+B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9. 2019年個體工商戶48歲補辦養老保險金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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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建立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社會保障服務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關聯法規:
第二條凡在行政轄區內領取工商行政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的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及其勞動者(含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必須依法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辦理養老保險有關手續。
第三條市社會保障委員會是全市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領導機關,市社會保險總公司是全市城鎮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經辦機構。
第四條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國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負擔。
(一)繳費基數。以勞動者實際收入作為繳費基數。無法確定實際收入的勞動者,以本市上一年度職工社會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二)繳費比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繳費比例合計為繳費基數的19.5%,其中勞動者按本人繳費基數的3%繳納,並隨國家規定的繳費比例變化同步調整。勞動者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在其收入中按月代扣。
第五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在稅前列支。
第六條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和社會統籌基金。
從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勞動者參保之日起,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參加養老保險人員建立《養老保險手冊》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以下簡稱個人帳戶),繳費基數的11%記入個人帳戶,並依此作為計發養老金的依據。
第七條個人帳戶的存款利率,按省政府城鎮職工保險辦法規定的存款利率計算。
第八條勞動者繳納養老保險費間斷的,其個人帳戶儲存額前後合並計息,交費年限合並計算。
第九條勞動者本人到其它所有制單位就業(含異地轉移),其個人帳戶隨之轉移,前後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第十條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按規定繳費滿15年;
(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
第十一條凡符合領取養老金條件的勞動者,先從個人帳戶儲存額中支付,個人帳戶儲存額不足時,從社會統籌基金中支付,直到去世時止。
第十二條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在退休前或退休後死亡,個人帳戶儲存額尚未領取或未領取完的,余額部分的本、息可一次性發給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
第十三條凡符合本辦法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勞動者,其養老金標准按城鎮企業職工養老金計發標准計發。
勞動者達到退休年齡後去世時,按國有企業職工標准發放喪葬費、一次性直系親屬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定期補助費。
第十四條各有關銀行對保險機構的社會保險結算憑證不壓票、不退票、不拒付。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必須在每月15日前到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費繳納手續,逾期不辦者,按日加收應繳額5‰的滯納金。滯納金收入並入養老保險基金。
對偽造有關證件或採取其它手段多領或冒領養老金的,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追回多領或冒領養老金並對其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六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的養老待遇給付爭議,可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生的養老待遇爭議,可向市社會保障委員會申請調解或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凡申請開辦私營企業和從事個體經營的,必須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登記手續,對拒不辦理登記手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營業執照》時催促辦理。已領取《營業執照》的,要補辦養老保險手續,拒不按規定辦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營業執照》年檢驗照時催促其辦理。
第十八條私營企業申報工資總額時,必須出示繳納養老保險手續;
否則,市勞動行政部門不予核發年度工資總額,不予審批季度工資計劃。
第十九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負責對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參加養老保險情況實施監督檢查,對拒不參加養老保險,不按規定辦理養老保險手續的,除責令限期辦理外,並依照省政府(1994)39號令有關規定實施處罰。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市社會保障委員會辦公室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