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殘疾人買養老保險國家是否有優惠政策
我國對殘疾人購買養老保險提供優惠政策,具體體現在繳費和資助兩個方面。
對於繳費標准,針對16-59歲的男性重度殘疾人及16-49歲的女性重度殘疾人,以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0%,需逐年繳納養老保險費。而對於60歲的男性城鄉重度殘疾人與50歲及以上的女性城鄉重度殘疾人,繳費基數同前,但繳費比例降低至20%,一次性繳納15年的養老保險費。
在資助標准方面,針對16-59歲、16-49歲的城鄉重度殘疾人,政府在他們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後,以其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為基數,按照12%的比例逐年給予資助,資助期限最長可達15年。至於60歲的男性、50歲及以上的女性城鄉重度殘疾人,在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後,政府以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為基數,按照12%的比例一次性資助他們繳滿15年的養老保險費。
綜上所述,我國對殘疾人購買養老保險提供明確的優惠政策,旨在減輕其經濟負擔,保障其老年生活。政策在繳費標准和資助標准上都有細致規定,確保了殘疾人能根據自身情況獲得相應的幫助。
B. 自己交養老金的國家有補貼政策嗎
法律分析:有單位的,單位繳納費率為工資的20%,職工個人繳納是工資的8%,其中個人繳納的8%劃入個人賬戶,單位繳納的劃入統籌基金。合計費率為28%,個人繳費的,費率工資的20%,其中8%劃入個人賬戶,剩餘的12%劃入統籌基金,因為全部是個人繳費,給予優惠政策為2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