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金是誰發放的
養老金是社保局發放的,具體內容如下:
1、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是指職工個人按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並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後,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工作也從職工所在單位轉向社會,即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負責,通過銀行、郵局以及依託社區和其他中介機構向符合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發放基本養老金;參加社會統籌的養老保險,退休養老金在參保當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的銀行領取;
2、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㈡ 養老金由哪個部門發放
法律分析:退休金是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二十八條 國家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
第二十九條 國家通過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醫療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
有關部門制定醫療保險辦法,應當對老年人給予照顧。
㈢ 退休人員的退休金誰給發
退休人員的退休金誰給發還要看實際情況,如果當事人是屬於公務員或者是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那麼就會由國家財政支出,一般是通過單位劃賬到個人;如果是單位購買的社保,那麼就是省級社保統籌資金,由當地的社保局進行發放。一、退休人員的退休金誰給發?
第一,如果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國企的人員,那麼其退休金是由國家財政支出,通過單位賬戶發到個人。
第二,如果本人是屬於繳納社保的單位退休員工,那麼其退休工資是省級社保統籌資金,由當地屬社保局發給本人,不經過原單位。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二項的規定,勞動者開始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即辦理退休),勞動合同終止。因此勞動者退休後被用人單位返聘,雙方形成的關系,不是勞動關系,不受〈勞動合同法〉調整。雙方的權利.義務由雙方協商一致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
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二、 退休金是怎麼計算的?
公務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的職務工資加級別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薪級工資;
機關技術工人、普通工人退休後的退休費計發基礎是退休前崗位工資加技術等級工資。計發比例則按照工作年限的不同而有所區別,工作年限越長的人退休金替代率越高。
工作年限滿35年的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30年不滿35年的,按85%計發;工作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80%計發。由此可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最低退休金替代率都有80-90%。
綜合上面所說的,退休人員在退休了之後是可以獲得一筆退休金的,對於這筆金額需根據退休員的實際情況來進行發放,是屬於國家的公務人員那麼所存在的退休金由國家財政撥放,而對於購買的社保會由社保局進行發放,這都是有法律依據的。
㈣ 退休工資是哪個部門發放的
法律分析:退休金一般都是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障部門發放,每個月通過銀行卡領取。退休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退休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退休金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㈤ 離退休幹部去哪裡領養老金原單位的哪個部門
當前養老金發放方式已經實現社會化,市民可以直接前往銀行領取養老金,不再與原單位的某個具體部門有關聯。過去,很多退休人員需要到原單位的人事部門領取養老金,而現在這種狀況已經改變。
社會化發放的具體流程是,政府部門會將養老金直接打入退休人員的銀行賬戶。領取養老金的方式也變得更加便捷,退休人員無需再前往原單位辦理手續,只需確保銀行賬戶信息准確無誤,定期查看賬戶余額即可。
此外,政府部門還提供了一系列在線服務,退休人員可以通過官方網站或手機應用程序查詢養老金發放情況,辦理相關手續,甚至進行預約服務。這些在線服務不僅提高了效率,還讓退休人員更加方便地管理自己的財務。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退休人員遇到養老金發放問題,可以向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他們會提供相應的幫助和指導。同時,銀行也會提供相關服務,幫助退休人員解決領取養老金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總之,社會化發放養老金為退休人員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他們不再受制於原單位的人事部門,可以更加自主地管理自己的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