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事業單位正式編制沒有交社保,有退休金嗎
沒有交社保,退休時候是沒有退休金的。
(1)社會保險是指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1)有編制但單位沒交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規定: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三條: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❷ 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單位一直沒有給交養老保險應該怎麼辦
您好,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單位一直沒有給交養老保險可以向當地社保機構進行投訴,要求用人單位繳納養老保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核定社會保險費、支付社會保險待遇、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接續手續或者侵害其他社會保險權益的行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個人與所在用人單位發生社會保險爭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用人單位侵害個人社會保險權益的,個人也可以要求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或者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依法處理。
(2)有編制但單位沒交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❸ 我是一名有編制的教師,上班5年了,單位一直沒給繳納養老保險,請問這幾年的養老保險金應該誰交
一、「企業單位職工繳納社會養老保險滿15年」正解是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必須累計交滿15年,不是只用交15年。
二、「在編教師工作20年」雖然沒交費,但是有20年的工齡,這20年專業術語叫:視為繳費年限,是交費年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計算退休金高低的重要依據。
三、「去做其他企業工作」單位應該按照《社保法》交費,專業術語叫實際繳費年限。那繳費年限就很長了。退休金的計算與你的繳費金額大小,繳費時間長短(視為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退休當年的社平工資有關。
可見,這20年還是很重要的,決定你以後是喝稀飯,還是喝啤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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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我是事業單位的自收自支編制的員工,單位以沒收入為理由,不給交養老保險,怎麼辦
可以向上級單位反映,要求繳桐拿納社保,如果不行,還可以找勞動局,勞動監察大隊,讓他們幫助解決,局銷搭最後的方法就是勞動仲裁,方面國家有規斗渣定,單位必須為員工購買社保。
❺ 我是一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職工,單位未給繳納養老保險怎麼辦
如果是機關事業單位沒有給你繳納養老金的話,是完全可以起訴他們的。因為在我國的行政體制當中,鄉鎮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金都是由財政局根據單位里邊當中的編制統一劃撥的。也就是說你本單位其實不用給你繳納養老金,都是由財政局來進行制定。只需要把編制報給他們就可以了。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在很長一段時間編制內的人員從來沒有擔心過這個問題。
當然在這里還有一些比較特殊的原因,那就是有一些基層的機關事業單位,他們的財政入非常低。而且後期的補貼一直跟不上,所以才導致在聘用員工之後,他的正常費用不能夠及時的繳納,其中就包括很多的補貼,還有社保基金。但是一般情況下社保基金還是能夠正常繳納的,除非一些極其特殊的情況。反而是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交通補貼甚至高溫補貼這類型的補貼費用可能會被遺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