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養老保險有一年忘記交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有一年忘記交了的話,本人是可以攜帶身份證到當地政府服務中心,找到養老保險的代辦處,先讓工作人員開出本人往年未交費的繳款單,到當地的銀行櫃台就可以補交,本人的養老保險賬戶余額也就隨即會調整過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貳』 農村養老保險斷交一年怎麼補交
農保斷交一年是可以直接補交的。
想要補交的,可以帶上自己的身份證以及戶口本的原件和復印件到當地的社保中心辦理補繳手續。
因為養老保險的繳費時間是累積計算的,只要斷交時間不會導致最後的累積繳費時間不滿15年就不會受到影響。
農村養老保險忘交一年可以去當地社保局補交。養老保險每個人都有個專門的存摺,退休前建議在該存摺上多存一些,每年由農保部門直接扣除當年保費,避免欠費的麻煩。退休後,農保補助也會直接打到該存摺。
補繳范圍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徵收。
關於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實行個人繳費後,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
關於中斷繳費人員補繳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後,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後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後,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後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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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