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養老保險個人交多少單位交多少
一、養老保險單位交多少單位交20%。退休後是享受不到的,公司交的錢進入了社會統籌賬戶,國家拿這部分錢給已經退休的人發工資。退休後領取的錢,除社會平均工資外,再加個人賬戶里的錢。公司交納多少,取決於當地社平工資,以及單位選擇的檔次等多種因素決定。社保局規定了最低檔和最高檔,最低檔的交納不得低於社平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檔為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一般以最低檔居多。舉個例子:B地社平為30000元,那麼每月最低檔基數為3000060%12=1500元,最高基數為30000300%12=7500元。根據《 社會保險法 》和各省規定的繳納規定,按你的工資比例繳納。一般是單位繳納你工資總額的20%,你繳納8%,公司繳納的進入統籌基金,你繳納進入個人帳戶。如果你的月工資為2000元,則用人單位應該繳納400元,你個人繳納160元。你實際到手的工資就只有1840元了。二、養老保險個人交多少目前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單位20%全部劃入統籌基金,個人8%全部劃入個人帳戶。養老保險個人帳戶的內容包括:1個人繳納的 基本養老保險 費;2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帳戶部分;3按社保利率計算的利息。很明顯,新政策將把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帳戶部分的去除。如果沒有工作單位,個人怎樣投保只要戶口是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可以作為 自由職業者 參保。自由職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生育保險費,以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至300%為繳費基數,按繳費基數的20.6%繳納;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 費按上一年本市職工平均工資的9.5%繳納。個人投保時需帶本人 身份證原件 或戶口簿,到社保經辦機構的個體人員繳費窗口辦理。 個人養老保險 費繳付方式可按月、季、年交付,亦可在投保時一次性繳清,每個被保險人月交保險費不得低於20元,年交保險費不得低於200元。開始 領取養老金 的年齡分別為50、55、60、65等四檔.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Ⅱ 養老金單位繳納和個人繳納比例
法律分析: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按本企業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總額的20%繳納,職工個人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8%繳納,單位負責參保並代扣代繳個人部分,單位繳納單位部分。
Ⅲ 養老保險個人和公司繳納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個人和公司繳納比例如下: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20% ,個人繳納8% ;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2% ,個人繳納1% ;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8% ,個人繳納2% ;4、工傷保險費,單位繳納,個人不需繳費。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養老保險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Ⅳ 養老保險和職業年金繳費比例
目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費率單位為16%,個人為8%;職業年金繳費費率單位為8%,個人為4%。
一、養老保險的概念:
1、養老保險(Endowment Insurance)是國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勞動崗位後而建立的一種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制度。目的是以社會保險為手段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
2、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3、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4、基本養老保險費由企業和被保險人按不同繳費比例共同繳納。以北京市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例:企業每月按照繳費總基數的19%繳納,職工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
二、養老保險的四個層次:
1、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
(1)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
(2)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3)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4)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
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2、基本養老保險:
(1)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
(2)它具有強制性、互濟性和社會性。
(3)它的強制性體現在由國家立法並強制實行,企業和個人都必須參加而不得違背;互濟性體現在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企業和個人三方共同負擔,統一使用、支付,使企業職工得到生活保障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社會性體現在養老保險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
3、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1)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是一種企業行為,效益好的企業可以多投保,效益差的、虧損企業可以不投保。實行企業年金,可以使年老退出勞動崗位的職工在領取基本養老金水平上再提高一步,有利於穩定職工隊伍,發展企業生產。
4、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1)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是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是由職工自願參加、自願選擇經辦機構的一種補充保險形式。
(2)實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的目的,在於擴大養老保險經費來源,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減輕國家和企業的負擔;有利於消除長期形成的保險費用完全由國家"包下來"的觀念,增強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參與社會保險的主動性;同時也能夠促進對社會保險工作實行廣泛的群眾監督。
5、商業養老保險:
(1)商業養老保險是以獲得養老金為主要目的的長期人身險,它是年金保險的一種特殊形式,又稱為退休金養老保險,是社會養老保險的補充。
(2)商業性養老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交納了一定的保險費以後,就可以從一定的年齡開始領取養老金。這樣,盡管被保險人在退休之後收入下降,但由於有養老金的幫助,他仍然能保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
(3)商業養老保險,如無特殊條款規定,則投保人繳納保險費的時間間隔相等、保險費的金額相等、整個繳費期間內的利率不變且計息頻率與付款頻率相等。
三、基本作用:
1、養老保險是以老年人的生活保障為指標的,通過再分配手段或者儲蓄方式建立保險基金,支付老年人生活費用。它的實施具有以下作用:
(1)有利保證勞動力再生產
通過建立養老保險的制度,有利於勞動力群體的正常代際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長勞動力順利就業,保證就業結構的合理化。
(2)有利於社會的安全穩定
養老保險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到來,老年人口的比例越來越大,人數也越來越多,養老保險保障了老年勞動者的基本生活,等於保障了社會相當部分人口的基本生活。對於在職勞動者而言,參加養老保險,意味著對將來年老後的生活有了預期,免除了後顧之憂,從社會心態來說,人們多了些穩定、少了些浮躁,這有利於社會的穩定。
(3)有利於促進經濟的發展
各國設計養老保險制度多將公平與效率掛鉤,尤其是部分積累和完全積累的養老金籌集模式。勞動者退休後領取養老金的數額,與其在職勞動期間的工資收入、繳費多少有直接的聯系,這無疑能夠產生一種激勵勞動者的職期間積極勞動,提高效率。
2、此外,由於養老保險涉及面廣,參與人數眾多,其運作中能夠籌集到大量的養老保險金,能為資本市場提供巨大的資金來源,尤其是實行基金制的養老保險模式,個人賬戶中的資金積累以數十年計算,使得養老保險基金規模更大,為市場提供更多的資金,通過對規模資金的運營和利用,有利於國家對國民經濟的宏觀調控。
3、在中國,90年代之前,企業職工實行的是單一的養老保險制度。1991年,《國務院關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中明確提出:"隨著經濟的發展,逐步建立起基本養老保險與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職工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制度"。從此,中國逐步建立起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
四、主要特點:
1、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人,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
2、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並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
3、養老保險具有社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因此,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
(1)通過建立養老保險制度,有利於新老更替,實現就業結構的合理化;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養,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措施,有利於社會穩定;能夠激勵年輕人奮進,提升工資標准,為退休後的生活提供保障,有利於從側面上促進經濟發展。
(2)養老問題不僅是社會問題,而且是一個全球性問題,關繫到一個國家或社會的經濟、文明發展,需要我們予以足夠的重視。由於養老保險的實施范圍很廣,被保險人享受待遇的時間較長,費用收支規模龐大,因此,必須由政府設立專門機構,在全社會統一立法、統一規則、統一管理和統一組織實施。:
五、職業年金的概念:
1、職業年金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
2、中國的職業年金是一種補充養老保障制度,既不是社會保險,也不是商業保險,而是一項單位福利制度,是事業單位及其職工依據自身經濟狀況建立的保障制度,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承擔因實施職業年金計劃所產生的所有風險。
六、職業年金存在特點:
1、各國職業年金計劃的基本特點是:
(1)大多數國家的職業年金計劃是自願性的;
(2)繳費由僱主和雇員共同承擔;
(3)基金能夠進行市場化運營;
(4)職業年金計劃的繳費和運營享受國家的免稅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
《企業年金辦法》第十五條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8%。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不超過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的12%。具體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一方協商確定。
職工個人繳費由企業從職工個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Ⅳ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
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如下:
1、單位繳費比例:事業單位應當按照工作人員工資總額的10%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其中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個人賬戶養老保險費兩部分;
2、個人繳費比例:工作人員應當按照其工資總額的8%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其中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個人賬戶養老保險費兩部分;退休人員應當按照其基本養老金的10%繳納個人賬戶養老保險費。
養老保險的繳納條件一般包括以下方面:
1、年齡條件:一般情況下,參加養老保險的年齡要求在16周歲以及以上的勞動者,6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
2、參保身份條件:養老保險適用於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等不同的參保人群。其中,企業職工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般由單位代繳;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需要自行繳納或由政府給予補貼;
3、繳費條件:參保人員需要按照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用,繳費標准和繳費基數由當地社會保險部門根據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製定。具體繳費方式包括月繳、季繳、半年繳或年繳等。
綜上所述,不同地區和不同參保人群的養老保險制度和具體繳費條件可能會有所不同,具體情況需要咨詢當地社會保險部門或相關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Ⅵ 個人交養老保險和公司交哪個劃算
個人交養老保險和公司交,公司交更劃算。
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時,通常繳費比例為20%。通過公司繳納時,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公司繳費比例為16%。通過公司繳納養老保險對個人負擔較輕。繳費基數也可能存在差異,單位按照職工實際工資繳納社保,可能比個人按最低標准自繳的基數高,使得退休後能夠獲得更高的養老金。通過公司繳納養老保險在經濟上對職工更有利。
養老保險的繳納方式:
1、個人繳納養老保險:指職工個人按照規定比例向社保機構繳納養老保險費;
2、公司繳納養老保險:指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一定比例的養老保險費,通常高於個人繳費比例;
3、個人與公司共同繳納:在大多數情況下,養老保險由個人和公司共同承擔,各自按照規定的比例繳納;
4、自由職業者繳納:自由職業者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選擇自行全額繳納養老保險費;
5、政策規定的其他繳納方式:根據不同地區的政策,可能會有其他的繳納方式或補貼政策。
綜上所述,通過公司繳納養老保險相較於個人繳納更經濟,因為個人僅需承擔8%的繳費比例,公司承擔16%,且繳費基數通常高於個人自繳的最低標准,從而為職工帶來更輕的經濟負擔和更高的退休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第二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下統稱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繳納,適用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繳費單位、繳費個人,是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實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
失業保險費的征繳范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業及其職工,事業單位及其職工。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可以規定將城鎮個體工商戶納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的范圍,並可以規定將社會團體及其專職人員、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及有僱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僱工納入失業保險的范圍。
社會保險費的費基、費率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稅務機關徵收社會保險費的,稅務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的繳費情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有關情況匯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