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天津市事業單位視同養老險如何轉移外地企業,都需要什麼手續怎麼辦理謝謝,急!
供參考:
按規定未開展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單位,職工調入到已開展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時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處理:
1、未開展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調入已開展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時,從調入之月起執行調入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調入前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
2、未開展基本養老保險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調入企業的,從調入企業之月起執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參加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原在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企業參保職工計發養老金辦法計發養老金。
其中,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進入企業並按規定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根據本人在機關(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次性補貼,由其原所在單位通過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轉入本人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安排。補貼標准為:本人離開機關(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基本工資x在機關(單位)工作年限×0.3%X120個月。由於被單位除名、自動離職、犯錯誤等個人原因到企業工作的,其原在機關(單位)工作年限,不享受該補貼辦法。
Ⅱ 我在天津自己交了養老保險,現在我在外地找到工作了,單位給交養老保險了,我怎麼辦理手續。
國務院頒發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規定了統一的經辦流程:
一是參保人員離開原就業地時,應到原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開具參保繳費憑證。
二是參保人員到新就業地就業並參保繳費後,本人或者用人單位向新就業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養老保險關系的書面申請,並出示原就業參保地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
三是新就業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對申請進行審核後,確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即與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聯系溝通,按規定辦理參保人員相關信息傳遞和基金轉移手續。
四是相關手續辦好後,由新就業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通知用人單位或本人,整個關系轉移接續的手續就完成了。
對於參保人員本人來講,只要提出申請和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其他手續都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聯系辦理,參保人員本人不用往返奔波。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在決定離開一個城市時,務必到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開具並妥善保存參保繳費憑證;到另一個城市就業時,及時提出轉移接續申請。
Ⅲ 我在天津工作5年交了5年的養老保險,現在要轉到戶口所在地(河北),怎樣辦理如果不辦這錢能取出來嗎
轉到河北的辦法:先在天津你工作所在的社保中心拿一個《參保證明》,然後你在在你戶口所在地找一個掛靠單位(企業/事業單位都行),找好後先在你找好的掛靠單位開始按那邊的水平交納保險,幾個月後。。。
Ⅳ 養老保險如何轉移,在天津交了2年,現在回老家(山東)如何轉移 需要帶什麼 材料
一、養老保險轉移有四個環節:
1、發憑證。
當你要離開這個城市,且肯定不會再回到這個城市就業的時候,可以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領取一張你的參保憑證。憑證主要記錄三項關鍵的信息:一是你在當地參保的起始時間;二是你實際繳費的月數;三是你在本地參保期間個人賬戶的全部存儲額是多少。
2、打電話。
有關部門在網上公布了全國2800多個縣級和縣級以上的社保經辦機構的聯系方式,不清楚的問題可以電話咨詢。這個網站是:
3、辦手續。
由本人或者所在單位向新的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接續申請,其他事情就由當地社保經辦機構在規定的時間內來辦理就可以了。
4、轉移資金。
除了轉關系之外,要把前面講到的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資金,還有單位繳費規定比例的資金要轉移到新的就業地。這樣整個轉移流程就完成了。
二、具體流程按照《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八條的規定,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Ⅳ 在天津把養老保險轉到河北興隆需要什麼手續
勞動者在天津把養老保險轉到河北興隆需要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
1、總的來說,流程為:參保人在原參保地提供身份證、社保編號,到所在的社保中心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參保地社保機構辦理轉移手續即可。後台所有手續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處理。
2、具體的時間規定: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和《繳費憑證》。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3轉移的賬戶金額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明確,資金轉移中,個人賬戶儲存額全部轉移。而統籌基金(即單位繳費)實行部分轉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的,按下列程序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一)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二)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三)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四)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