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江西省2017年7月事業單位過渡期退休人員職稱變化養老金怎麼發放
為確保實施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新老辦法待遇計發標准平穩銜接,對「中人」設立10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
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十第二年退休的人員(發放百分之二十第三年退休的人員發放百分之三十依此類推,到過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員(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百分之百)。

(1)江西養老保險2017擴展閱讀:
對符合享受離休待遇條件的老幹部陸續有相關規定,條件如下:
(1)1949年9月30日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軍隊的;在解放區參加革命工作並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的;在敵占區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1948年底以前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幹部,也可以享受離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革命工作,實行部分供給、部分工資制(含包干制)的,或既享受過供給制待遇、又享受過薪金制待遇的幹部。
(4)建國前是解放區機關工勤人員和公營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人,享受供給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東北和個別老解放區,享受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前提拔為幹部的。
② 2017年江西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多少
江西養老金上調
據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透露:此次調整企業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17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下同)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 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資金9月底前基本發放到位,最遲10月底前將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包括未參保暫由單位調整和發放的)調增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定額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掛鉤調整
企業退休人員
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每人每月按本人2017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
傾斜調整
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
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有關政策仍按贛府廳發〔2017〕11號文件的原則執行。
養老金計算方法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③ 2017年江西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2017年江西最新的社保繳費基數及最低標准新規定:第一檔2490元。第二檔3320元,第三檔4150元,第四檔8300元,五檔12450元。2017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參保單位職工月平均工資搭信收入低於輪判全省上年度在崗臘枝改職工月平均工資(即為2017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使用的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為月繳費基數,即月最低繳費基數為2807元。高於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為月繳費基數,即月最高繳費基數為14034元。
④ 今年江西省養老保險的調整方案怎樣
根據規定,養老金調整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只能是建立在公民參加社會勞動的時間上,以其作為計算和調整基本養老保險金的基礎,以下為2017年退休養老金上調方案,歡迎閱讀!
湖北省養老金上調方案
近日,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准、省政府同意,湖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2017年調整全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水平。具體政策為:
一、定額調整。根據退休時間分三檔,每人每月分別增加82元、72元、62元。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增加62元。
二、掛鉤調整。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增加3元。
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2016年12月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3.6%。
三、適當傾斜。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後,對部分人員再按以下標准增加基本養老金:
(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給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勞社部發〔2002〕9號文件規定的原工商業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時符合上述兩個以上條件的,按照就高原則,只增加一項。
(5)2016年12月31日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間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6年12月31日年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
(6)符合國家規定范圍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元。(國家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建始、巴東、宣恩、咸豐、來鳳、鶴峰,十堰市的鄖縣、鄖西、房縣、竹山、竹溪,宜昌市的興山、秭歸、長陽、五峰,神農架林區)
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按上述辦法調整後,其基本養老金仍未達到所在市(州)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此次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了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特點,並適當對高齡退休人員、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傾斜照顧。
目前,全省各級人社、財政部門已經開始積極行動,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實施,今年前9個月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據統計,全省有近490萬退休人員參加此次調整,調整到位後人均月增長6.7%。
江西省養老金上調方案
近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下發通知,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全省將有280餘萬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從中受益。此次調整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首次按照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調整退休人員待遇,也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第一次同步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今年,我省調整的人員范圍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總體調整水平按照略高於全省2016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企業平均增幅略高於機關事業單位平均增幅的原則確定。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定額調整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准,體現社會公平。掛鉤調整根據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掛鉤調整辦法有所不同。企業與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掛鉤,延續了歷年企業調整基本養老金做法,體現「長繳多得」。對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機關事業單位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每人每月按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4%增加。
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傾斜調整辦法和標准相同。
對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有關文件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從今年開始,這部分人員改為執行統一的企業退休人員調整政策,更好的體現公平性。此外,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有關政策仍按贛府廳發〔2008〕11號文件的原則執行。
根據安排,企業退休人員調增的基本養老金(含從2017年1月起補發的資金,下同)將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已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調整資金9月底前基本發放到位,最遲10月底前將所有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包括未參保暫由單位調整和發放的)調增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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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今年江西省企業退休工資怎麼調整方案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西省財政廳
《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贛人社發(2017)39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屬及中央駐贛企業,省直及中央駐贛機關事業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30號)精神,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參加調整的人員范圍和調整時間
我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2016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時間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辦法和標准
此次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兼顧公平與效率。調整基本養老金中有關問題,按以下規定辦理:
(一)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1、按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8元。
2、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繳費年限15年以下(含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人員,按每滿一年增加3元調整,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其中,對原按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養老保障等關問題的通知》(贛府廳發(2010)29號)、《關於解決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保障等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贛府廳發(2011)37號)、《關於妥善解決未參保城鎮小集體企業職工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等遺留問題實施方案的通知》(贛府廳發(2011)38號)等文件有關規定,選擇一次性繳費32500至10000元參保的超過退休年齡人員,按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時繳費年限按15年計算。
3、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1、按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48元。
2、按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每人每月按本人2016年12月份基本養老金的3.2%增加。
3、在定額調整、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再按高齡傾斜調整標准調整。年滿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滿80周歲以上的高齡人員,每人每月增加40元。高齡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按照辦理退休手續時確定的出生年月為准)。
三、按照本通知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保險的從企業職工養老金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此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中央財政通過專項轉移支付予以適當補助,不足部分由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解決,基金支付仍不足的,由當地通過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養老保險基金補助力度等措施,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支付能力,不得發生新的拖欠。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四、調整基本養老金的辦法程序:由單位申報,主管部門匯總,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後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監督指導。
五、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幹部,有關政策仍按贛府廳發(2008)11號文件的原則執行。
六、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情關懷。各地、各部門應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盡快將調增後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2017年7月10日
⑥ 江西省國有企業職工2017年退休,每月養老金怎樣計算
目前政策,退休以後的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老金組成(養老內保險制度改革以前參加工作容的,還有過渡性養老金)。
計算方法如下一一
一、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註: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因為,目前不知道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額和你的平均繳費指數、繳費年限,以及養老金個人帳戶上的儲存額,所以無法准確計算退休時能拿多少養老金。
⑦ 2017年江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支出金額
2278元。
2017年江西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可以達到平均每人2278元。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