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福建省農村戶口可以按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嗎
可以的:
1,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社保中的一種),和當事人的戶口性質無關;
2,各地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的優惠政策,各有不同,當事人具體可咨詢戶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門,以對方答復為准。
一,靈活就業人員的定義:
1,是指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所、保險福利、勞動關系等方面不同於傳統主流的就業方式;
2,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在勞動年齡范圍內(男60周歲、女50周歲以下)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季節性、彈性工作等靈活多樣形式實現就業或再就業的人員;
3,包括:自雇型就業,有個體經營和合夥經營兩種類型;自主就業,如自由職業者,律師、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務工作者等;臨時就業,如家庭小時工、街頭小販、其他類型的打零工者;
二,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
1,享受社會保險補貼,必須按規定進行就業登記、以個體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按規定繳費基數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2,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規定繳費基數是:基本養老按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00%作為繳費基數;基本醫療按上一年成都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3,靈活就業人員必須按時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兩項社保費後,每季度末(25日前)持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再就業優惠證》或《失業證》、就業登記證明及社保繳費憑證,殘疾人員還需持《殘疾人證》,到所在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提出申請,具實申報繳費月數和補貼月數。
❷ 福建省退休養老保險怎麼計算方法
福建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過渡性養老金(僅限於1995年底前參保人員)。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應的計發月數;
3、995年底前參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月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1995年底前繳費年限×1.3%。
(2)福建省養老保險擴展閱讀:
退休年齡:
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幹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緻殘,經醫院證明(工人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
❸ 2023年福建社保最低繳費標准,每月最低金額多少錢
社保基數需要按照工資標准執行國家對社保繳費基數有嚴格的規定,在申報社保基數的時候需要按照實際的工資來核算,要是工資水平低於當地的社平工資就按照最低繳納基數來執行。本文我根據最新的政策,幫大家整理最新福建社保最低繳費標准,每月最低金額多少錢的相關知識。❹ 福建省企業養老保險退休後怎麼計算
福建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算辦法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 + 個人賬戶養老金 + 過渡性養老金(僅限於1995年底前參保人員)。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應的計發月數;
3、995年底前參加工作且1995年底前有繳費年限的參保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月發給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1995年底前繳費年限×1.3%。
福建省勞動保障廳、財政廳
《福建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改革的實施意見》
一、基本養老金的計發。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參保人員,2006年1月1日起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表示為: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十個人賬戶養老金
(一)基礎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不含廈門,下同)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至退休時,繳費年限累計月數的尾數為6個月及以下的按0.5年計算,7個月以上的按1年計算。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公式為: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本人退休年齡、利息確定。計算公為:個人賬戶養老金=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本人退休年齡相應的計發月數
本人退休年齡相對應的計發月數為:
退休年齡應以周歲為標准確定計發月數。
二、過渡性養老金。1。
過渡性養老金的月標准按參保人員1995年底前的繳費年限
每滿一年,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1.3%計發。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1995年底前繳費年限×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