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靈活就業人員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金嗎
靈活就業人員不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金,具體如下:
1、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保後,達到退休年齡時,養老保險累計繳費時間達到15年的,可以每月按時領取基本養老金,未達到15年的,可以繳費至15年,然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這里的繳費是不能一次性繳納的,只能由當事人每年按時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2、達到退休年齡時,當事人可以選擇繼續繳納,將費用繳滿15年,然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將靈活就業的養老保險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然後按照國家的規定享受養老待遇;還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辦理終止手續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會將個人賬戶裡面的存額一次性支付給當事人,完成終止手續後,當事人就無法享受養老待遇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Ⅱ 能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嗎
【法律分析】:不能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必須繳滿五年才可以一次性交完。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後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社保指的是五險,也就是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具有強制性,國家法律規定,只要是有公司單位的在職員工,所在單位都必須為其購買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包括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五個險種,其中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由公司和個人按照不同比例共同承擔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單位繳納,個人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最主要的目的就是為在崗職工提供最基礎的保險保障,比如醫療保險可以幫助參保人解決一部分的醫療費用,有的地區醫療保險的報銷比例高達90%,可以緩解參保人的經濟壓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
Ⅲ 農村養老金可以一次性補繳15年嗎
法律分析:可以一次性繳滿15年。目前我國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0周歲。而根據達到法定年齡養老保險繳費不滿15年的處理意見,符合以下幾種情況的,都可以申請一次性繳滿15年養老保險。2018年6月30日及以前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及以上,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人員,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後,辦理退休手續。從2018年7月1日起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第一條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黨政機關、群眾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
(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
(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
(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Ⅳ 農民一次性補繳15年養老保險政策
農民補繳養老保險政策主要參照城鎮職工的繳費標准,基於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並以20%的比例進行補繳。
補繳年份的選擇由個人決定,但最多限於10年,大約需支出6萬元。對於已滿60周歲的男性和55周歲的女性,一次性補繳15年較為合適,費用大致在9萬元左右。
法律依據來自於《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可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若未滿十五年,則有選擇繼續繳費至滿十五年或轉移至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待遇。
簡而言之,農民在補繳養老保險時應考量自身經濟能力,選擇合適的補繳年份,以便在退休時順利領取養老金,或在條件允許下選擇其他養老保險計劃,確保晚年生活無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