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事業單位辭職後,養老金怎麼算
請問事業單位辭職後,社保的處理方式:
1、轉為企業參保。
接續參保後,按企業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所參保。
2、轉為個人參保。
接續參保後,按個人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所辦理。
3、轉為個人後停保。
如果參保年限已滿15年,可以停止參保。到退休年齡時前往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所辦理退休手續。這樣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
(1)事業單位辭職後怎樣交養老金擴展閱讀: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職人員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職後,在到達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時未參加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如具有我市戶籍,可申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長繳費。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後並延長繳費至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其中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的,可申請辦理按月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延長繳費滿5年或年滿70周歲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或實際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可以申請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
三、符合第二條一次性繳費的,補足的年限以申請延長繳費時間為准,以向前推移填空的方式確定具體補繳年份,按對應年份適用的職工平均工資、20%的繳費比例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率計算補繳額。
四、實際繳費年限包含本人參加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社會養老統籌繳費的年限。
五、機關事業單位離職人員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指經縣(區)以上人力資源(原人事、勞動)部門批准招收錄用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㈡ 事業單位辭職後社保如何交
法律分析:1、重新就業的,由新單位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2、辭職後靈活就業的,按照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繳納養老保險。
如果是在辭職前,就已經落實好了新的用人單位的,辭職到新的用人單位就業後,可在直接將原單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住房公積金等關系轉入新的就業單位。如果是在同一個社保統籌區就業的,社保關系不用轉接,只要原單位停保後,就可以由新的用人單位在原賬戶上繼續繳納就行了;如果是跨統籌區就業的,到新單位上班後,可請求新單位人力資源部門幫助自己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按照新單位的待遇標准繼續繳納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
如果辭職後屬於自謀職業的,在同一個城市的,只要憑本人離職證明,就可以到社保部門辦理繳費主體的變更手續,即由單位繳費變更為個人繳費,並重新開設銀行代扣代繳賬戶,便於社保部門每月扣款;如果是跨城市靈活就業的,由於在戶籍以外的地方無法辦理個人繳納職工社保的業務,這種情況,只能在原來的城市以個人身份來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㈢ 從事業單位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事業單位辭職,社會養老保險處理方法如下:
1、轉為個人參保。接續參保後,按個人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所辦理。
2、轉為企業參保。接續參保後,按企業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所參保。
3、轉為個人後停保。如果參保年限已滿15年,可以停止參保。到退休年齡時前往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所辦理退休手續。這樣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㈣ 從事業單位離職然後養老保險自己怎麼交
勞動者從事業單位辭職後,是能自己繳納養老保險的,勞動者應到社保機構個人繳費窗口領取並填寫《某某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和《委託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個人社保參加險種: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
二、繳費比例:
基本養老保險+地方補充養老19%,
基本醫療保險+地方補充醫療8.5%。
三、個人社保參保需提供的資料。
(一)填報《某某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申報表》及《委託銀行代收社會保險費合同書》;
(二)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驗原件);
(4)事業單位辭職後怎樣交養老金擴展閱讀: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同時被保險人只有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即: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條件已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核准後的次月起,方可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及喪葬補助費等。
㈤ 事業單位人員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是保留機關事業身份。 要憑辭職文件、人事代理協議、本人身份證前往社保中心辦理。 退休時可以享受辭職時機關身份等級待遇。 二是轉為個人參保。 接續參保後,按個人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機關退休待遇。 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所辦理。 三是企業參保。 接續參保後,按企業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機關退休待遇。 到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所參保。 四是轉為個人後停保。 如果參保年限已滿15年,可以停止參保。 到退休年齡時前往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所辦理退休手續。 這樣退休時不再享受機關退休待遇。
法律依據:《社會保險基金會計制度》 第二十五條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包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轉移支出、補助下級支出、上解上級支出、其他支出。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包括基本養老金、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病殘津貼。基本養老金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和支付給《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國發〔1997〕26號)實施前已經離休、退休和退職人員的離休金、退休金、退職金、補貼。個人賬戶養老金包括按月支付的個人賬戶養老金支出以及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個人賬戶一次性支出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由於死亡、出國(境)定居等情況下退還其本人個人賬戶資金額的支出。醫療補助金指按規定支付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離休、退休、退職人員的醫療費用。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指用於已納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開支范圍的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的喪葬補助費用及其遺屬的撫恤費用。病殘津貼指按國家規定標准對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參保人員發放的基本生活費。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抵扣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支出從其他支出中列支。
㈥ 請問事業單位辭職後,養老金怎麼算
請問事業單位辭職後,社保的處理方式:
1、轉為企業參保。
接續參保後,按企業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坦碰待遇。到企業所在地神畝勞動保障所參保。
2、轉為個人參保。
接續參保後,按個人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所辦理。
3、轉為個人後停保。
如果參保年限已滿15年,可以停止參保。到退休年齡時前往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所辦理退休手續。這樣退休讓瞎談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
(6)事業單位辭職後怎樣交養老金擴展閱讀: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離職人員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職後,在到達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時未參加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已經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如具有我市戶籍,可申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延長繳費。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後並延長繳費至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其中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的,可申請辦理按月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延長繳費滿5年或年滿70周歲後累計繳費年限仍不足15年(或實際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可以申請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且實際繳費年限滿5年。
三、符合第二條一次性繳費的,補足的年限以申請延長繳費時間為准,以向前推移填空的方式確定具體補繳年份,按對應年份適用的職工平均工資、20%的繳費比例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利率計算補繳額。
四、實際繳費年限包含本人參加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社會養老統籌繳費的年限。
五、機關事業單位離職人員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的計算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六、「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指經縣(區)以上人力資源(原人事、勞動)部門批准招收錄用的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
㈦ 事業單位的員工辭職,養老保險怎麼處理
事業單位辭職,社會養老保險處理方法如下:
1、轉為個人參保。接續參保後,按個人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戶口所在地的勞動保障所辦理。
2、轉為企業參保。接續參保後,按企業退休計算退休工資,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到企業所在地勞動保障所參保。
3、轉為個人後停保。如果參保年限已滿15年,可以停止參保。到退休年齡時前往戶口所在地勞動保障所辦理退休手續。這樣退休時不再享受事業單位退休待遇。
(7)事業單位辭職後怎樣交養老金擴展閱讀:
1、事業單位交養老保險方法:
現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改革試點方案》規定,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單位一般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0%繳費,個人按不超過工資總額的8%繳費,單位繳費進入社會統籌基金,個人繳費進入個人賬戶基金。
個人繳費滿15年,就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適當考慮工資增長和物價上漲對基本養老金發放的影響。
2、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確定:
繳費工資基數實行「300%封頂、60%保底」,即繳費工資超過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所在市州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為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個人繳費工資基數按國家和省規定的項目核定。
3、個人繳費比例: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工資超過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於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4、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機關單位(含參公管理的單位)工作人員: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西藏特貼、特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基數的項目)、規范後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西藏特貼、特區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績效工資。其餘項目暫不納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㈧ 從事業單位辭職後養老保險怎麼辦
勞動者辭職的,社保是不可以退還的,只要當勞動者社保繳納滿15年,並且到了 退休的年齡 ,才可以按月 領取養老金 的。 養老金能領取多少,主要看個人繳費年限長短、個人繳費基數高低和當地社會平均工資。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1% 公式中: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在上述公式中可以看到,在繳費年限相同的情況下,基礎養老金的高低取決於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個人的平均繳費指數就是自己實際的繳費基數與社會平均工資之比的歷年平均值。低限為0.6,高限為3,因此,在養老金的兩項計算中,無論何種情況,繳費基數越高,繳費的年限越長,養老金就會越高。養老金的領取是無限期規定的,只要領取人生存,就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即使個人帳戶養老金已經用完,仍然會繼續按照原標准計發基礎養老金,況且,個人養老金還要逐年根據社會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的增加而增長。因此,活得越久,就可以領取得越多,相對於交費來說,肯定更加劃算。 《 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 基本養老保險 ,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 靈活就業人員 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宏掘判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 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散橡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 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 法定退休年齡 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或者城鎮居民 社會養老保險 ,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 養老保險待遇 。
《社會保險法》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蔽改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