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寧波退休工資上調細則
法律分析:寧波退休金調整方案:
1、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退休人員(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2、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低於統籌范圍內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2513元/月的退休人員(不包括高級專業技術人員、軍隊轉業幹部、原工商業者),在按繳費年限調整養老金的基礎上,再按下述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滿3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繳費年限滿20年不滿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繳費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不含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建設征地農轉工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上述人員調整後的基本養老金不超過2773元/月。
3、在按本通知第二、三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退休人員再按下列絕對額調整基本養老金:按本通知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前,月養老金低於2513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90元;月養老金在2513元及其以上,低於3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70元;月養老金在3500元及其以上,低於4500元的,
4、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養老金在4500元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綜合上面所說的,退休金對於一個退休的勞動者來說是特別重要的,但如果這個公民在退休之後作出了一些違法的事情,那麼在服刑的期間就會停放所有的工資,必須要等到刑滿之後才會按照法律規定的工資待遇來進行發放,所以,一定要作一個合格的公民,才能享受到國家的待遇。
法律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2021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第一條 調整范圍。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第二條 調整水平。全國總體調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5%確定。各省以全國總體調整比例為高限,確定本省調整比例和水平。
Ⅱ 寧波2016年退休金調整
國家人社部、財政部印發《關於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2015年12月前已退休並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可以提高養老金,總體水平為2015年度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鍵老當傾斜相結合辦法。
盡管國家層面的方案已在4月中旬出台,但目前除上海在5月31日公布實施細則外,其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層面的執行方案尚未明確。浙江省政府正在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正式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還需等待,但纖尺養老金提高部分均從2016年1月補毀亮高發,敬候佳音。
Ⅲ 寧波餘姚15年社保能拿多少退休金
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本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公式為: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退休時寧波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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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寧波養老保險退休人員今年加多少退休金
國家已經出台政策,按人均10%左右調整,具體細則由各省人社部門制定。
2015年度企業退休人員中,凡符合《浙江省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條件的,可發給最低基本養老金。
2014年度最低基本養老金計發口徑為:按規定計發的基本養老金低於統籌地2013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60%的,由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按照統籌地2014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60%予以補足。如統籌地2015年度最低基本養老金低於2014年度最低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2015年度統籌地最低基本養老金水平予以補足。2015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按統籌地2014年基本養老金月平均支出總額除以2014年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平均離退休(退職)人數確定。
2014年度享受低標准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月養老保險待遇
低於統籌地2014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35%的,由待遇領取地社保經辦機構按統籌地2014年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的35%予以補足。
2014年市級統籌區月平均基本養老金為2195.39元。
每個人調整幅度根據細則計算,望採納!
Ⅳ 寧波養老金每多一年工齡加多少
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非常復雜。簡單來說,一個參保人的養老金待遇主要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第二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對一些有視同繳費權益的人來說,符合相關條件的,還可以計發過渡性養老金或地方養老金,這幾部分組成了基本養老金的概念。
養老金待遇主要與繳費年限長短、繳費水平高低、退休時的社會平均工資、退休年齡等四個因素有關。
1、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全部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本人個人賬戶儲存額一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997年年底前平均繳費工資指數×1997年年底前本人全部繳費年限×1.4%;養老補貼150元。5月至4月辦理的退休人員,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4077.3元,再加上過渡性調節金(270元+本人繳費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繳費年限×3)。
Ⅵ 寧波養老保險交滿15年,每個月能拿多少啊
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抄之一的,可申襲請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1998年7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6月30日 前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13年7月1日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應參加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1998年7月1日以後辦理參保補繳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
按月領取: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 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以上兩項之和為每月領取額。
注意:基本養老金每年7月根據全省統一公布的方案實施年度調整。
Ⅶ 寧波社保基數歷年遞增比例
1. 寧波市歷年社保繳費基數
按繳費工資為基數,個人承擔8%,單位承擔14%。
寧波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是以本人繳費工資為基數,按照個人8%,用人單位14%的比例繳納。本人繳費工資,按照本人2015年1月-12月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確定,本人月工資低於2878元的,按2878元確定;高於14387元的,按14387元確定。
個體勞動者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按照規定的繳費工資上下線,自行選擇繳費工資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浙江省財政廳
《關於調整省本級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的通知》
浙人社發〔2009〕60號
一、調整用人單位繳費比例
從2009年7月1日起,在省社保中心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從20%調整為14%。
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5月4日起開始申報》
從2016年5月4日起,參加市區社會保險的各類用人單位的新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開始申報。
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它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5年1月-12月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據實申報,其中月平均工資水平高於繳費基數上限的,按繳費基數上限標准核定;月平均工資水平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按繳費基數下限標准核定。2016年度企業月繳納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為14387元、下限為2878元。
2. 寧波市歷年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2021年寧波市社會保險繳納基數已經發生變動,從2021年5月1日開始實施。下面是寧波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出的通知: 關於調整有關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 各縣(市)、區勞動保障局: 經市政府同意,從2021年5月1日起,我市職工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後相關的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作相應調整。
3. 寧波市社保繳費基數2022
從具體標准看,繳費年限掛鉤調整保持了前3年的標准,即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15年及以下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元(月基本養老金增加額不到15元的,補足到15元);本人繳費年限15年以上至30年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元;本人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部分,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3元。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金額按退休人員本人本次調整前月基本養老金的計算。
在享受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的基礎上,對高齡退休人員予以適當傾斜,體現了對他們的特殊照顧:即2021年12月31日前,男年滿70周歲、女年滿65周歲及以上且不滿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2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調整金額因人而異。例如:某位退休人員今年71歲,繳費年限是35年,此次調整前基本養老金為每月元,按照浙江今年調整方式,該退休人員此次基本養老金增加金額為:定額調整32元+繳費年限掛鉤調整75元(15×××3=75)+本人基本養老金掛鉤調整元(×高齡傾斜25元,共計元,見分進角後實際增加金額為元。
4. 寧波市社保繳費基數2021 寧波市人社局1我市2021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包括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月繳費基數上限按19783元(月平均工資的300%)執行,月繳費基數下限按3957元(月平均工資的60%)執行。失業、工傷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參照上述標准執行。2我市社保、醫保經辦機構將採用新繳費基數上下限對參保單位2021年度個人繳費基數進行核定,並依據省規則統一對2021年1至9月已征繳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進行差額清算,已征繳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差額部分不進行清算。下一步,將按省統一部署對2021年度退休人員的養老金待遇開展預發轉計發工作。3靈活就業人員執行統一的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並依據省規則對2021年1至9月已征繳的養老保險費進行差額補收。本次繳費基數啟用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最低月繳費額為元;市區統籌范圍內(不含奉化區)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最低月繳費額為元,合計最低月繳費額為元。4我市原按低標准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本次繳費基數啟用後,改按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辦法執行統一的繳費基數上下限標准。
5. 寧波市社保繳費基數怎麼算
2021年寧波社保繳費基數最低為3815元,最高繳費基數為19070元。因為受到疫情影響,所以社保繳費基數也暫時沒有調整,只需要確定好繳費基數就可以計算好每個月的社保費用。即便是自行參保社保,繳費基數也不能超過規定的限定,必須要按照規定來進行繳費基數的上報,然後去確定好社保費用的情況。
寧波社保費用是如何計算的?
因為繳費基數不同,所以每個月的社保費用也會受到影響。如果是按照最低的2021年寧波社保繳費基數參保,那麼每個月社保費用最低只需要元。暫時個人參保時,也可以通過代繳公司參保,這樣只需要按照最低繳費基數來參保即可,也可以讓我們享受到良好的社保待遇。
6. 寧波市社保繳費基數表
2021年寧波市社保繳納基數最低檔3815元,最高檔19070元。最低按40%繳納也要1526元,個人承擔約10%計元。 用人單位和個人要分別承擔一定的繳費比例,用人單位要承擔14%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而職工個人則需要承擔8%養老保險,2%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
7. 寧波市社保繳費基數3539標准如下:2019-2020年寧波五險一金繳納比例
養老保險:公司繳14%,個人繳8%;
失業保險:公司繳個人繳工傷保險:公司繳根據行業,個人不繳;
生育保險:公司繳個人不繳;
醫療保險:公司繳9%,個人繳2%;
公積金:公司繳5-12%,個人繳5-12%。
2019-2020年寧波五險一金最低標准
養老保險最低繳費金額:單位:3539×14%=元;個人:3539×8%=元。
醫療保險最低繳費金額:單位:3539×9%=元;個人:3539×2%=元。
失業保險最低繳費金額:單位:3539×元;個人:3539×元。
生育保險最低繳費金額:單位:3539×元;個人:不用交。
工傷保險最低繳費金額:單位:根據行業確定;個人:不用交。
住房公積金最低繳費金額:單位:2010×5%=元;個人:2010×5%=元。
8. 寧波市社保繳費基數2021
不得少於三千八百一十五元。寧波市二0二一年五月份調整的社保繳費基數,規定最低繳費基數為三千八百一十五元,最高繳費一萬九千0七十元。所有社保繳納人都應在這個基數范圍內申報繳納。一個區域社保繳費基數的確定,是當地社保部門根據本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及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等綜合因素核定的。
9. 寧波市社保繳費基數2020
6594元。2020年浙江省非私營和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加權平均工資為79133元(對應的月平均工資為6594元)。各地以此為依據確定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計發基數。
10. 寧波市歷年社保繳費基數查詢
當年繳費基數總和是指當年即1-12月繳費的員工數量以及每人每月繳費的基數的總和。 舉個例子,公司有張三和李四兩個人交保險。張三和李四的繳費基數都是2000元/人/月 則當年繳費基數總和就等於2000*12*2=4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