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個人養老保險基數怎麼算的
個人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是根據員工的工資基數確定的,一般為工資總額除以12。員工每月需要繳納8%的養老保險金額。養老金繳費基數有上下限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繳費基數的高低與養老金的計算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積累有關。養老金的基數與未來養老金數額無關,但累計繳費年限不得低於十五年。
個人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繳費基數的依據就是依據的工資基數。一般情況下就是員工的工資總額再除以12得到月均工資基數,然後職工所需要繳納的就是月均工資的8%就是員工每個月所需要繳納的養老保險的金額。
一、養老金繳費基數是如何確定的?
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總額的月平均數作為本年度月繳費基數,其中:新進本單位的人員以職工本人起薪當月的足月工資收入作為繳費基數;參保單位以本單位全部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的月繳費基數。
養老金基數計算方法
養老金繳費基數=上一年度職工的年平均工資養老金月繳費基數=上一年度職工的年平均工資/12示例:假設平均月工資是2000元:
1、你工資是1500元,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是2000元,按8%比例,你應當繳費160元;
2、你工資是8000元,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就是2000元×3=6000元,以上的2000元不計為基數,按8%比例,你應當繳費6000元×8%=420元;
3、你工資是1000元,低於社會平均月工資的2000元×60%=1200元,則你的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以1200元計算,按8%比例,你應當繳費96元。將來你的養老金在計算時是按當時的社會平均月工資×你的繳費年限×1%+你的全部繳費/120(具體規定地區不同,各地區有相應的規定)。
二、養老金基數上下限設定原則
養老金基數上限: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300%以上的部份不計入繳費基數;養老金基數下限: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算術平均數的60%為繳費基數。
養老金繳費基數有上下限的規定,最低不能低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最高不能高於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各城市職工平均工資每年由市統計局公布。養老金繳費基數調整周期:同一繳費年度內一年一定,中途不作變更。養老金繳費基數調整時間:每年4-6月,用人單位應根據所在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通知,申報本單位職工新一年度的養老金繳費基數。
養老金基數與養老金的關系:
養老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的。繳費基數越高,計算基礎養老金的相關參數「平均工資指數」越高,相應的基礎養老金也越高;個人賬戶是由歷年繳費逐漸積累起來的,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是計算養老金的組成部分,職工按照本人繳費工資的8%繳費,這部分比例是要劃入到個人賬戶中的。繳費基數越高,按照比例劃入到個人賬戶的金額就越多,積累下來的儲存額也越多,養老金也就越高;反之養老金就低。
以上就是我對個人養老保險基數怎麼算的相關資料整理。養老金的基數是與投保人工作時的一年平均工資數額有關,與未來的養老保險金數額無關。且養老保險金累計的繳費年限不得低於十五年。否則將無法享受退休後按月領取的養老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章 基本養老保險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2. 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怎麼算的
養老保險基數的計算如下: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為上一年度職工的年平均工資,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則是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除以12,因此,養老保險單位月繳費等於,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乘以20%,個人月繳費等於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乘以8%。需要注意的是,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是有上限和下限的,其中,上限為:如果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則超過部分不計入繳費基數;下限為:若職工工資收入低於60%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則按60%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3. 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怎麼算
【法律分析】: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資收入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高於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00%,以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60%,以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在300%—60%之間,按實申報。職工工資收入無法確定時,其繳費基數按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公布的當地上一年職工平均工資為繳費工資確定。每年社保都會在固定的時間(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數,根據職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申報新的基數,需要准備工資表這些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一條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