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養老保險繳費記錄和參保證明一樣嗎
是的
1、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繳費清單,詳細載明你的電腦號、身份號、參保起止時間及繳費金額。
2、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是由社會電腦系統列印出來並加蓋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偽造。
3、到社會保險繳納地的社保機構開具。所謂「社保證明」就是你在一個地方離職的時候辦理的社保關系轉移證明,你在單位離職的時候,必須先在單位辦理離職手續,然後由單位去社保中心給你辦理當地《社保繳費清單》(社保關系轉移單),社保中心不接待個人辦理此類證明。離職手續是勞動法規定的員工離職的時候單位必須給辦理的義務,不給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是違法行為。
辦理憑證
(一)參保單位辦理本單位參保人員參保證明
1、單位介紹信
2、本單位參保人員身份證號碼(按參保人員姓氏拼音字母先後排序)
3、填寫《辦理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申請表》
(二)參保人員辦理本人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參保人員委託他人辦理的,被委託人需持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復印件和參保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託書.
3、填寫《辦理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申請表》
受理部門
1、部.省.市屬參保單位由市社保局大廳受理(其中企業繳費單位,由企業保險窗口受理,其他繳費單位,由事業保險窗口受理)
2、區屬參保單位由所在區社險辦受理
3、個體勞動者到市.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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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關於養老保險的問題,請專業認識詳細回答
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的,社保證明中包含的主要就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如果不放心可以打所投項目招標辦的聯系電話進行咨詢。
社保證明是指由社保局出具的繳費清單,詳細載明社會保險投保人的電腦號、身份號、參保起止時間及繳費金額。社保證明必須由社會保險電腦系統列印出來並加蓋社保局公章才有效。社保證明是很重要的材料之一,像是子女教育、養老和一些轉接等都需要這么一份證明,具體而言用途可分為以下幾類:
一、子女教育——現在各大城市外來人口增多,而當地的教育資源有限,為了充分利用當地教育資源,對於孩子父母雙方的社保繳交年限有一定的要求。以杭州為例,子女要上公立學校,父母雙方需有一方社保繳交年限在一年以上。
二、買房入戶——現下的房產調控可見一斑,對於買房入戶一族而言,為了確保是在當地長期發展而非投資類買房,對於社保也是有要求的。同樣以杭州為例,買房社保繳交年限需繳交一年以上。
三、養老和一些轉接——這點應該都要有一個比較直觀的認識。希望退休後能正常領取養老金對於社保,尤其是養老保險的年限要求,現下最低要求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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㈢ 社保證明是養老保險嗎
1、社保證明是抄指由社保局出具的襲繳費清單,詳細載明你的電腦號、身份號、參保起止時間及繳費金額。
2、社保證明是由社會電腦系統列印出來並加蓋社保局公章才有效。不可偽造。
3、參加社會保險是企業的義務,也是你的福利,是你退休後的基本生活保障,不可小視。特別是養老保險一定要參加。
4、企業不交,自己也要交。可以考慮和企業溝通,不行的話,可以去社保局監察投訴企業給你補交。
5、建議爭取盡快解決參保問題,否則你父母的問題也得不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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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為什麼參保證明只有三險
參保證明一般只顯示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敬孫這三項,是因為它們是在社保局繳納的,需要職工個人從每月工資中按照一定比例扣除和單位統一按比例繳納的,而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個人並不需要繳納的,全額由單位進行負擔繳納的。所以到社保局列印參保證明,只能顯示這三項保險,另外到醫保醫保局去列印繳費證明,就會給你出具交納了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的繳費證明,因為社保分成了兩個部門,所以要分別去兩個部門打櫻梁印參保證明。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在整個社會保障體系中居於核心地位。另外,社會保險是一種繳費性的社會保障,資金主要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繳納,政府亮頌鏈財政給予補貼並承擔最終的責任。但是勞動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繳費義務,並在符合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本區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費的征繳,社會保險登記、變更、注銷,管理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繳費信息。
怎麼樣可以查詢具體有幾險:
首先,在手機上打開支付寶,然後進入卡包,選擇進入電子社保卡;其次,進入社保卡頁面後,選擇點擊個人參保信息查詢;然後點擊進入:社保查詢;然後在此頁面可以看到個人與單位的繳費險種與費用,個人繳費是三項,其他的是由單位購買的,不需要自己出錢的,所以個人顯示只有三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七條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予以審核,發給社會保險登記證件。
用人單位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或者用人單位依法終止的,應當自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三十日內,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社會保險登記。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民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用人單位的成立、終止情況,公安機關應當及時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報個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戶口登記、遷移、注銷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