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社會保障的論文範文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我國社會保障事業得到了迅速發展 。下文是我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社會保障的論文範文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淺論社會保障權的憲法保障
摘要:伴隨著社會生活的不斷進步,社會保障權在一國所受的保障情況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本文從社會保障權的概念與性質出發,在對社會保障權應受憲法保障的原因進行分析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社會保障權憲法保障的現狀與其它國家的憲政實踐,得出了我國社會保障權憲法保障的完善策略。對我國社會保障權的完善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社會保障權憲法保障修憲
從社會保障權的發展進程來看,目前已經成為衡量一個國家是否進步的標志。而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障權的確認與保護還存在著一定的問題,主要表現為已有的社會保障權缺少憲法的有利保護。因此,本文從社會保障權的憲法保障層面出發對社會保障權進行深入的研究與分析。
一、社會保障權
社會保障制度是指國家為公民提供一系列的基本生活保障,使得公民在年老、疾病、失業、災害及喪失勞動能力等情況下,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制度。而該制度的核心,即社會保障權,也成為了公認的公民所應當享有的基本權利�P。作為公民基本權利的社會保障權,具有法定性、復合性、非對等性以及母體性等法律特徵。社會保障權之所以是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因為:首先,社會保障權是為了實現人的生存權與發展權而存在的,社會保障權是維系生存權與發展權的必備組成要素,因而其應屬於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其次,社會保障權隨著人類歷史進步而逐步確立,同時社會保障權在權利保障方面與其它的公民基本權利存在著區別,社會保障權的保障需要國家和社會作為保障義務的主體確保社會保障權的實現。
二、社會保障權應受憲法保障的原因分析
社會保障權作為一項權利受到憲法的保障是有一定的必然性的。本文從社會保障權的歷史進程與其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這兩個不同的角度進行分析。
十九世紀末期二十世紀初社會主義運動中所提倡的人權主要指的是社會權。與第一代人權相比,社會權的提出,體現了社會公平應有的價值,其存在的目的是為了糾正由於過度的自由競爭而導致的社會不公平,確保社會正義與安全,進而實現人們能夠有尊嚴的生活。社會權所具有的內容體現在各國的憲法與國際性人權文件中。學者們將狹義的社會基本權確定為社會保障或社會安全相關的權利。中間的社會基本權被分為社會安全、社會保障和經濟權利,廣義的社會基本權則包含經濟、文化與社會三方面的權利。從學者的三個不同的分類已看出社會保障權都包含在社會權之中。從社會保障權的歷史進程而已看出,其的實現需要國家積極行為的配合,社會保障權能否實現對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公民的基本權利是由憲法規定的,公民為實現自身必要利益、主張或者自由。也就是說,社會保障權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其不但依賴於憲法中的有關規定,同時還要設計包括社會因素以及觀念因素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尤其是社會政治狀態對社會基本權利的影響極大。社會保障權作為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個人針對國家所提出的作為或不作為的權利,是公民作為個人為了維持自身存在的最基本的基礎權利。社會保障權作為維護公民作為個人的尊嚴與價值有著不可取代的地位,其本身是無法用其它公民的基本權利所取代的。憲法作為國家根本大法,其必然要發揮在保障公民的基本權利方面的作用,因而,社會保障權應受憲法保障。
三、我國社會保障權憲法保障的現狀
我國2004年修訂的憲法中,在第14條、第33條、第44條以及第45條,都為我國公民享有社會保障權奠定了法律上的基礎。也就是說,我國社會保障權已經在憲法中得到了體現,取得了應有的憲法地位,但是這並不等於社會保障權在我國已經成為憲法所確定的公民的基本權利。從我國目前社會保障權保障的實際情況來看,和社會保障權聯系密切的憲法規范還存在一定的不完善。
《憲法》第33條3款規定:國家尊重與保障人權。該條款從表述上來說,是人權保障原則的概括,其本身只是方針條款,不具有具體法規范所具有的拘束力,公民的包括社會保障權在內的相關權利受到侵害後,是無法援引該條款來獲得權利上的救濟的。
《憲法》第14條4款規定:國家應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第44條規定:國家實行退休制度。這兩點規定是社會保障權的制度保障,但是憲法並沒有規定公民可以據此提出權利要求與權利救濟。尤其是後面一點,其僅僅規定退休制度,使得享受該制度的主體范圍確定為我國的部分公民。
《憲法》第4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國家和社會保障殘廢軍人的生活,撫恤烈士家屬,優待軍人家屬。國家和社會幫助安排盲、聾、啞和其他有殘疾的公民的勞動、生活和教育。該條款作為社會保障權方面的核心條款,在表述上沒有採用社會保障權的概念,而是用的物質幫助權。物質幫助權在我國沒有明文的權威解釋,因而導致其本身的含義不明。同時,該條款中的一些規定具有方針性特點,是作為政策性條款存在的,其本身在性質與效力方面與第44條和第55條關於社會保障權的作用相同。
綜上所述,社會保障權的憲法保障在我國現有的憲法規定中只設定了以上四個條文,因而其在社會保障權的憲法保障方面還應進一步完善。
四、我國社會保障權的憲法保障的完善策略
上個世紀以來以憲法保障的方式確認社會保障權所具有的地位已經成為國際趨勢。社會保障權通過憲法確定地位開始於1917年的《墨西哥憲法》,該憲法規定了社會保障權的內容。除了此種憲法保障方式外,還有的國家以司法判例解釋憲法的方式進行社會保障權的確認。結合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障權憲法保障的實際情況,可以確定如下的社會保障權的憲法保障的途徑有兩種:一是對憲法進行解釋說明;二是憲法修訂。
對憲法中所規定的社會保障權進行解釋說明,即通常所說的釋憲,其方式是通過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所具有憲法解釋權,將我國現有憲法中所規定的物質幫助權作擴張解釋,將其擴張解釋為社會保障權。該策略的採用就會導致與現有憲法的第14條、第44條中的相關規定存在沖突。因而該途徑是不適合採用的。
憲法修訂,即直接對憲法進行修改。該方式在很多國家中被採用。在該方式的應用中,我國可以借鑒其他國家或者國際人權法中關於社會保障權憲法保障的相關經驗,對憲法進行修改,在對現有憲法中規定的社會保障權相關內容的基礎上,確定社會保障權的憲法新條文。在新條文中從國家義務與公民權利兩方面出發,來確定社會保障權的內容。一方面確定國家在社會保障方面應盡的義務;另外一方面從公民權利角度出發,確認社會保障權中公民應有的基本權利。除此以外,民法以及刑法等其他相關法律以及法規也配合我國憲法保障社會保障權的需要,進行合理的調整。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的實現社會保障權的憲法保障。
總之,社會保障權不僅僅是作為人權的要素之一,同時也是憲法應保護的基本權利。憲法保障在社會保障權保護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比擬的優勢成為社會保障權實現的最優途徑。因而,有必要隨著我國憲政與法治的發展,通過對社會保障權進行憲法保障的努力,而確保憲法保障社會保障權功能的實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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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黃小雲.美國與德國對社會保障權的憲法規范模式分析.法制與經濟(上旬刊).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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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付龍飛.社會保障權司法救濟機制研究.經濟經緯.2011(3).
淺析老年社會保障問題
【摘 要】 本文分析了老年社會保障現狀及存在問題,提出了完善老年人社會保障的途徑。要完善各項社會保障制度,提高社會保障服務管理水平,增加財政社會保障投入,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基金。
【關鍵詞】 老年人;社會保障現狀;生活現狀;政府職責;社會服務
人口老齡化是經濟發展帶來的一個大趨勢。聯合國曾規定:60歲及以上人口超過總人口比重的10%,或65歲及以上人口超過總人口比重的7%,即可稱為老齡化國家。根據我國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65歲及以上人口為1.18億,超過總人口8.87%,表明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同時自20世紀70年代起執行計劃生育政策,使得現階段獨生子女越來越多,隨之而來的就是老人的養老問題從以往傳統的依靠子女的家庭養老轉變為依靠政府及社會的養老模式。因此中國的老年社會保障問題已經成為擺在各級政府面前的一個嚴峻而緊迫的民生問題。
一、老年社會保障現狀及存在問題
1、老年人社會生活現狀
(1)隨著計劃生育剛性政策的推行,中國的獨生子女越來越多,如果依靠傳統的家庭養老,一般正常情況下,一個成年的獨生子女在結婚前要照顧兩位老人,而在婚後一對夫婦要照顧四位老人和一個孩子。由於現今城市住房、生活習慣、個人性情等因素,老人大多數情況下不會和子女居住在一起,從而使得中國傳統意義上的依靠子女的家庭養老模式發生了改變。要麼老人各自生活成為空巢老人;要麼也只能有一對老人跟隨子女生活,但是,在這種情況下,老人的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定一致,有的針對戶籍地的優惠政策或補貼由於老人居住地與戶籍地的不一致而無法享受。
(2)“雙軌制”的存在,使得老年社會保障制度缺乏公平性,而區域差異、職業差異、城鄉差異等更加劇了老人晚年生活的不同,特別是農村失去了勞動能力的老人,若沒有子女的照顧生活將會變得更加困難。根據老齡委發布的《2010年中國城鄉老年人口狀況追蹤調查主要數據報告》顯示,2010年我國社會養老保障的覆蓋率城鎮達到了84.7%,月均退休金1527元;而農村只有34.6%,月均養老金只有74元,這無異於杯水車薪,根本無法解決老人的養老問題。
(3)隨著年齡的增長,老人的身體條件也變得越來越差,因此老人的醫療保障問題成為每個家庭關心的問題。
隨著醫療保險的逐步深入,住院報銷的比例及門診報銷的慢性病種類也在逐步擴大。但是,由於受到使用條件和人員限制,好的醫療設施相對集中於大醫院,而大醫院則多數都在大中城市,因此對於醫療保險存在地區差異,而這種差異將會導致貧富懸殊加大。例如,生活在城鎮的老人生病可以直接就近到醫院看病,需要住院則直接報銷,住院成本小;但是生活在鄉村的老人受條件限制是小病扛、大病才去醫院,但是有的大病當地醫院受醫療設施和人員的限制,可以做出診斷但是無法醫治或醫治效果不佳,需要轉院到大醫院。先不說由此產生的生活成本,單就醫療報銷來說就會減少10%-20%,甚至30%,使得本就不很富裕的家庭更加貧困。
2、老年人社會保障現狀
(1)養老保障制度始於20世紀90年代中葉,起步較晚,還沒有建立起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養老制度。
如資金困難、養老金基金增值難以保證、政府執法不嚴、最棘手的農村養老保障等問題還有待進一步解決。特別是農村養老的基礎保險金和養老金標准過低,無法滿足農民的養老需求;另外,計劃生育政策與傳統養老模式的矛盾都表明中國的養老保障還沒有從制度上得到完善。
(2)政府及社會的責任和服務意識不強。
由於獨生子女越來越多,家庭趨於小型化,再加上經濟發展推動人員流動,加劇了空巢老人比例的加大。到2010年,我國城鄉空巢率分別為49.7%和38.3%。空巢老人普遍存在日常生活無人照料,精神缺乏安慰,經濟、物質生活困難,疾病無人過問,孤獨寂寞等問題,特別是高齡、獨居、體弱多病的老人這一現象更為明顯。而從空巢老人對政府及社會的幫助情況來看,根據民政廳的調查有62.3%的老人對社區(村)醫療保健服務的滿意度評價為一般或不滿意,有66.9%的老人從未得到過幫扶。因此,空巢老人不僅需要子女及親朋的照料,更需要政府及社會幫助體系的建立健全。另外,對於跟隨子女一同居住的老人,特別是對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老人,也有享受政府補貼和社會幫助的權利。但是,根據我國現行制度,對老人醫療報銷、健康體檢、政府補貼等一些優惠政策都需要在戶籍所在地進行辦理,致使這部分老人不但享受不到優惠,而且還加重了經濟負擔。使得老人只能在做空巢老人放棄親情和得到親情放棄優惠之間做出兩難的選擇。
二、完善老年人社會保障的途徑
1、完善各項社會保障制度
各級政府、各職能部門都要依法完善職能,嚴格執法,落到實處,結合中國國情制定出符合中國社會的養老保障制度。特別是棘手的農村養老保障,要根據農村老人的實際,制定出符合農村養老保障的制度及新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截止2009年,我國參加新農合的農民達到了8.33億,參合率為94.1%,中央及地方各級財政落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資金達627億元,佔新農合籌資比例的76.4%。但是這些都沒有改變地區差異、城鄉差異所帶來的看病難、看病貴等問題,農民看病依然成本偏高,小病不用看,大病看不起。因此,需要進一步完善醫療保障制度,將現行的按地區統籌改為全國統籌,真正做到“病有所醫”,不“因人而異”、“因地而異”。另外,由於農村經濟條件差別大,收入不穩定等因素,因此在繳費數額及補助比例上要有靈活性。
2、提高社會保障服務管理水平
鑒於目前獨生子女越來越多的現狀,急需健全社會保障經辦管理體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務體系。目前全國60歲以上的老人有1.69億,養老床位150萬張,僅占老年人口的1.5%,同時還需要至少1000萬名養老護理人員。因此社會保障服務要做到覆蓋范圍廣,需要合理配置養老資源。不僅要有收住經濟實力強、條件好的高標准、高檔次的養老機構,更多的要有面向全社會的、收住低收入人群的一般養老機構。對於居住地與戶籍地不一致的老人,需要更靈活、更人性化的服務。例如,對老人是否在世的審驗能否利用網路等高科技手段進行,而不需老人每隔一定時間就要回戶籍地一次進行簽字確認;又或者能否對60歲以上的老人放寬戶籍管理政策,讓老人有更多的選擇餘地,使得各項優惠政策能夠切實落實到位,真正做到老人 “老有所依”、“老有所靠”、“老有所養”。
3、增加財政社會保障投入,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基金
通過建立專門的社會保障預算,明確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來源和用途,擴大社會保障基金的籌資渠道。建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營制度,確保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並且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政府應不斷提高社會保障支出在各級財政支出中所佔的比重。
總之,社會老年保障問題的解決是一個不斷完善、不斷進步的過程,需要政府及全社會的共同關注。只要各級政府能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引導和扶持企事業單位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的產品和服務,積極發揮社會力量在老年社會保障中的作用,推動各地老年基金會等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開展慈善救助和社會互助,有針對性的創造結對幫扶、認養助養、志願服務、走訪慰問等形式多樣的救助幫扶體制,只有這樣,才能普遍為貧困老人提供多樣幫扶,社會老年保障問題才能進一步得到有效緩解。
【參考文獻】
[1] 張敏傑.老年社會保障——一個嚴峻而緊迫的民生問題[J]. 理論與研究,2013(1)32.
[2] 王向陽.淺議老年人社會保障的法律[J]. 經濟研究導刊,2013(6) 241.
B. 農村養老保險類論文參考範文
我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的2/3以上,農村老年人口佔全國老年人口的75%左右,解決好農民養老問題就等於解決了佔中國大部分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問題。下文是我為大家蒐集整理的關於的內容,歡迎大家閱讀參考!
篇1淺析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供給
摘 要:在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程序加速以及農村人口老齡化逐漸加劇的背景下,以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為研究物件,引入制度經濟學中交易費用的概念,在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共產品屬性進行界定的條件下,試圖利用分析公共產品的供給主體模型對各級 *** 制度供給進行分析,並確定各級 *** 對制度供給的最優規模。
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公共產品;制度供給;交易費用
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是國家發達文明的重要標志。農村養老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農民和 *** 是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主體,農民是制度的需求者, *** 則是制度建立的主導者和制度的主要供給者。相比於農民的需求而言, *** 的意願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軌跡起著更為重要的作用。
一、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公共產品屬性
我國憲法第45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農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大部分群體自然也有權利享受社會的養老權利。據此,可以判定理想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符合公共產品的第一個屬性——效用的不可分割性,它作為 *** 理應向全體農村人口提供的一項制度,具有共同受益或聯合消費的特點。再者,個體享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不會影響其他個體同時享用,這顯然符合公共產品的第二屬性—螞梁—非競爭性。最後,這種制度的實施和推行不存在「誰付費,誰享用」,而是為所有農村人口共享,受益范圍覆蓋了全體農村人口。綜上所述,理想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具有公共產品的屬性。
目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專案存在三種方式:1「個人統籌、集體補助、 *** 補貼相結合,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2由村、社群等集體組織籌集資金,運營基金、發放養老金的補充養老保險;3完全自願參加、自己繳納保費、保險公司商業化運作的商業養老保險。就這三種方式而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可以根據其賬戶組成分別分析,社會統籌賬戶部分應該是純公共品,這部分賬戶的籌資完全由 *** 補貼,因此,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而個人賬戶部分則是准公共品,這部分賬戶的資金是由 *** 和個人共同籌集,個人如不繳費則不能參與。集體社群補充性養老保險屬於准公共品,它具有明顯的俱樂部產品性質,屬拿信於這個集體的成員可以享用,而這個集體之外的人則不能享用。商業養老保險屬於私人產品,它由個人完全繳納保費,個人完全享受養老金,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
就目前我國的實際國情來看,我國還沒有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上述三種養老保險方式相結合的多層次農村養老保險體系的物質基礎。我國 *** 現在要做的是依照十七屆三中全會的精神,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因此,本文主要探討的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供給。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供給的最優模型分析
一模型假設
1.所研究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理想的制度,是公共產品,其供給方是 *** ,不存在市場供給。
2.只有一個農民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且其效用函式已知。
3.已知公共產品供給過程中的生產成本和交易費用都為產量q的函式,即Pc=Pcq,Tc=Tcq,農民的在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中的收益函式為Tr=Trq,所以,農民的利潤函式為π=Trq-Pcq-Tcq。
4.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由中央 *** 和地方 *** 共同供給,且價格相等。之所以作此假設,因為我國 *** 分為中央、省、市、縣市、鄉五級,而從財權劃分,可粗略分為中央 *** 和地方 *** 兩級,每級 *** 既然存在,並通過稅收等渠道獲得財政收入就必須為本地區提供公共產品。而在實踐中,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行也特別強調了兩級 *** 的概念,「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悶敏運按中央確定的基礎養老金標准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地方 *** 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補貼標准不低於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准繳費的,可給予適當鼓勵,具體標准和辦法由省區、市人民 *** 確定。」基於以上理由,本文在探討最優供給模型中也是以 *** 分級為前提。
二存在交易費用前提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供給模型
在考慮交易成本的條件下,制度供給者的成本便發生了變化,除了原有的生產成本外,還附加了交易成本。我們仍然假設生產成本是制度供給量的函式,且與供給量成正比。但是承前所述,交易費用的多少決定於組織或人的機會主義行為、市場不確定性、小數目談判及資產專用性。交易費用是資產專用性的增強而呈現出類似於指數函式式的增長趨勢,隨著資產專用性的提高,組織偏離最佳供給規模的程度不斷增加,從而導致組織單位交易費用遞增,呈現出「先降後升」的「U」字形變化。因此,對於組織對制度供給的邊界起決定性作用的是交易費用。
假設:1全社會只有一個消費者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制度;2制度的供給主體為兩級 *** :中央 *** 與地方 *** ;3需求者對制度的需求為Q,且其所願意付出的成本為T;4制度的需求者可以通過談判來表達其實際需要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且交易談判的順序是先中央 *** 後地方 *** ;5制度需求者願意承受的交易費用為Ta;6制度供給的總成本包括生產成本和交易費用,生產成本PC是制度供給量的正比例函式;而交易費用先降低再上升。
如圖1所示,座標橫軸表示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供給量Q,縱軸代表總成本。中央 *** 和地方 *** 的生產成本曲線分別為PC1,PC2,兩級 *** 的交易費用曲線則分別由TC1,TC2表示;C1,C2表示中央 *** 和地方 *** 的總成本。即:
C1=PC1+TC1
C2=PC2+TC2
存在交易費用時:
1根據前面一系列的假設可得, *** 能夠供給的制度規模為:
GC=α+βT-TC1-PC1
這顯然小於交易費用為零時 *** 的供給量。此時,如果需求者為消費制度所願意承受的最大交易費用Tα≥TC1,表明制度需求者可以接受這一交易費用,那麼,中央 *** 提供全部的制度供給,且支配用於養老保險的全部資源,全社會養老保險供給量為G=GC=α+βT-TC1-PC1;如果Tα≥TC1,則制度需求者不願接受這一交易費用,轉而進入與地方 *** 的談判。
2需求者為了節約交易費用,會與地方 *** 進行談判,兩者之間的交易費用為T2。同上面所討論的一樣,如果此時地方 *** 制度供給的邊際交易費用MTC2≥MTC1,那麼此時仍然由中央 *** 供給制度,供給量為G=GC=α+βT-TC1-PC1;如果地方 *** 的邊際交易費用MTC2≤MTC1,那麼可能存在兩種情況,其一是中央 *** 不再承擔制度的供給,而全部交由地方 *** 供給,供給總量為G=GL=θ+ρT-TC2-PC2;其二是中央 *** 與地方 *** 競爭,最後的結果是中央 *** 降 *** 度供給的交易費用,使得兩級 *** 的邊際交易費用相等,此時,整個社會的制度供給由中央 *** 和地方 *** 共同提供,中央 *** 的供給量為GC=α+βT-TC1-PC1,地方 *** 的供給量為GL=θ+ρT-TC2-PC2T1,T2分別為中央 *** 和地方 *** 為制度提供而擁有的資源。如果Tα≤TC2需求者願意承擔的交易費用,制度需求者不能接受這一交易費用,那麼,如果社會中還存在下一級 *** ,那麼將會由下一級 *** 供給制度,分析過程同上,如果社會在不存在其他制度供給者時,需求者不消費這樣的制度為最優選擇。
更進一步,如果各級 *** 供給制度的成本連續,則有無數條 *** 成本線,可以從中找出一條包絡線。在包絡線上的每一點都代表制度需求者能承受的交易費用一定的條件下,各級 *** 最優制度供給見圖2。該圖也表明了最優制度供給模式是由交易費用決定。
上述模型說明正是由於交易費用的存在才有各級 *** 進行農村養老保險的供給。此外,在確定各級 *** 的供給邊界中,起決定作用的是邊際交易費用,也決定了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供給模式。
三、結論
引入交易費用這個概念對中央、地方兩級 *** 對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供給邊界進行了分析。從交易費用為零的假設入手,利用埃奇渥思盒裝圖進行理論分析,得出結論:在交易費用為零且不存在資源的政策配置的條件下,兩級 *** 的供給規模由供給曲線的斜率決定。
接著,剔除交易費用為零的假設,存在交易費用的情況下,除了交易費用,制度需求者可以接受的交易費用Ta對制度供給也產生重要的影響。在制度需求者可以接受交易費用的條件下, *** 制度的制度供給邊際交易費用是決定各級 *** 供給的因素。另外還需特別說明的是,這些分析都是假設 *** 之間會像企業那樣存在制度供給的競爭,而排除了合謀或利益博弈的狀況。
本文所討論的內容,可能也可以解釋現存於我國發達地區的較具特色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例如「蘇南模式」。蘇南模式的基本特徵是,除了國家規定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有較好的社群保障,即除了兩級 *** 供給制度外,集體社群成為制度供給主體。我們不妨可以把集體社群看作第三級 *** ,那麼,蘇南模式之所以能得以開展,是因為制度需求者選擇制度供給的主體時交易費用存在差異。蘇南地區的縣域經濟極其發達,農村人口與中央甚至是省級 *** 進行制度交易的交易費用比較大,相反,由集體社群提供製度的交易費用較少,農民所得利益較大,所以,制度的主要供給者是集體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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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淺談農村養老模式論文
人口老齡化是中國一大基本國情,人口結構的轉型給社會養老帶來壓力與挑戰。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農村養老模式論文,供大家參考。
農村養老模式論文範文一:淺談轉型期中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的反思與前瞻論文摘要:伴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也在發生嬗變,面臨嚴峻挑戰。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從其基本價值的角度來看,應把包括農民在內的民生當作社會保障的最重要的目標,而不應該單純從改革的工具理性的角度上過分強調其經濟意義。
論文關鍵詞:轉型期;農村養老保障模式;民生保障
中國農村養老保障作為一種社會制度,它的建設與發展,一方面決定於它所依賴的經濟基礎,另一方面受政治、文化制度等其他社會環境的有力制約。因此,梳理農村養老保障制度變遷,明晰在社會轉型期中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所面Il缶的挑戰,探討農村養老保障模式未來趨向對保障農村老年人老有所養,實現我國農村的穩定與發展乃至和諧社會構建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轉型期中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的現狀與反思
在我國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過程中,社會經濟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但隨之而來的負面影響也日益顯現。社會轉型帶來的負面影響主要表現在社會的兩極分化和社會弱勢群體的大量出現,其中占總人口約60.91%的農村養老社會保障問題變得尤為突出和緊迫。以養老支援力的來源考量。我國農民養老保障模式在社會轉型期面臨嚴峻的挑戰。
一家庭養老
農村家庭養老模式從內容上看就是由自己、家庭成員I包括子女、配偶等威親屬網路履行對老人的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職責。在當前綜合養老體系中,家庭養老是其中佔主流和主導地位的養老方式。據民政部統計,截止1999年6月,農村976%的老人靠家庭贍養,而依靠退休金生活、集體供養及敬老院的老人僅佔7_34%,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70%以上與後代住在一起。
在社會轉型期,家庭養老遭遇巨大挑戰,以經濟學的供求理論分析,就是供求失衡的結果。
1子女數量減少。生育率下降意味著子女數量減少,家庭戶的平均規模在縮小,而核心家庭不斷增多,家庭養老功能大大削弱。1982年到1990年兩次普查之間,家庭戶規模從4.3人/戶降到3.97人/戶,根據1995年中國l%人口抽樣調查結果,平均家庭規模降到3.7人,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時,家庭平均人口僅為332人。我國農村獨生子女在大幅增長,家庭結構呈現「4~2一l」或「8—4_2一l」的趨勢,以家庭養老為主體的老年保障模式將使未來子女在養老問題上不堪重負。
2農囤對減少。伴隨著農村經濟由傳統走向現代化轉變、鄉鎮企業的發展和小城鎮的興起,農村土地的保障作用不斷降低。一是農業耕地面積減少。二是土地經營的絕對收入大幅度下降。據統計,2000年農民的人均土地收入僅為1090.67元,而同年人均生活消費現金支出為12847.4元。無法滿足最基本的生活支出。三是農業生產的比較效益—般很低。長期以來存在的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使農業生產的比較收益更低,雖然 *** 也採取有關優惠政策使農業快速發展、農民收入持續上升。但比較效益依然很低。另一方面。與同國際類產品相比無優勢可言。四是城鄉差異不斷拉大。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已經擴大到2002年的32:1,大大高於1.5:1的世界平均水平,成為世界上城鄉差距最大的國家。到2006年已達到328倍
2、老年^對養老資源的需求增加
1人口的快速老齡化,對養老需求鋤Ⅱ。人口老齡化是21世紀全球面臨的重大社會問題之一。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農村人口占人口絕對多數的國家。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顯示,2000年,我國6s歲及以上老年人達8811萬人。占總人口的696%,同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了1.39個百分點。按照人口老齡化的國際標准,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據人口專家預測,到2020年,我國農村65歲以上老年人的比例是140%一17.796。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顯示。城鎮老年人口約為3180萬人,農村則大約為5631萬人。其絕對數是城鎮的17倍;從增長速度來看,農村人口老齡化的速度快於城市。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針對農民的正式的社會保障制度,自1992年實施以來取得了一定進展。至2034年末。全國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人數為5378萬人,全年共有205,萬農民領取了養老金,年末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285億元。但就全國的總體情況來看,目前農村社會養老制度仍然處於極低的水平上,仍存在著許多有待克服的缺陷與不足,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l、保障水平低。難以滿足基本生活需要。按照民政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交費領取計算表》計算,農民每月交費2元、4元,交費』10年後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47元、94元,lS年後,每月可以領取9.9元、20元。若再考慮到利率下調、通貨膨脹、管理費等因素,農民領取的養老金更少,這點錢對農民養老來說,只是杯水車薪。、
2、制度上的可持續眭差。自從1991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開始,全國各地特別是較富裕的農村地區,對推行這項制度熱睛很高。但經過幾年的發展之後,有些曾受表揚的典型地區,時隔不久卻已解體。個中緣由是,從制度的建立、撤消,到費用的籌集、運用以及保險金的發放,都不是按照嚴格的法律程式,而是按照地方 *** 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執行的,不是 *** 與農民的一種規范性、永續性契約。養老保險繳費是一個持續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過程,農民在年輕、收入較高時候繳費,在老年時收入過低、需要照顧的時候,期望能用養老金來安度晚年。但目前不具備這一過程的順利實現的必備條件。首先農民不像城市職工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農村經濟脆弱,農民收入受氣候及市場行情影響較大,即使略有收入也難以抵消包括價格負擔在內的各種沉重的負擔,增收困難,難以保證繳費的穩定持續;其次,從基金的管理上看,許多挪用、貪污社保基金案件的發生,讓農民心懷憂慮;再次,從 *** 方面來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是在法律基礎上建立的,受行政因素影響較大。
3、缺乏真正的社會性。《方案》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資金籌集上堅持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這是由農村經濟發展的具體情況決定的,國家的財力有限,城市的社會保障尚且受困於資金緊張的局面,更無力顧及農村,因而資金的籌集只能依賴於集體和個人。而大多數農村集體不願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給予補助,甚至為零。農村養老費籌資變為實際上的「全部個人繳費」、過於強調個人的責任,其實質是一種帶有明顯的自我保障性質的儲蕾陸養老,根本不具備應有的「社會性」。
4、管理水平低,資金保值增值困難按現行政策規定養老保險金主要是存入銀行,由於近年來銀行利率的不斷下調,普遍存在養老金的給付承兌無法兌現的問題。而民政部向農民承諾的基金增值率129%,並按照這一水平確定給付標准。並且,《方案》沒有按照國際通行的養老保險測算模式進行保險費和養老待遇的設計,養老金一經領取終身不變,很難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經濟生活的快速變化,難以保證養老金的實際價值、老年人的購買力和生活水平不變或穩中有升,難以承擔現實及未來養老的重任。
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滿足農民需求中最基本的公共產品。是維護農民作為公民應當享有的生存權利的最起碼的要求,是一種解決農村貧困問題的補救機制,是所有現代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組成部分,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最後一道「安全網」。1995年民政部在部分地區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試點工作。2003年全國已有l0個省份已經或正在全面推行農村低保制度。截止到同年底,有3l萬村民、176.8萬戶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但保障水平普遍較低。
二、中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的未來趨向
一農村養老保障模式構建的理念
構建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模式,需要結合中國的國情、農村社會經濟的特點及未來的發展方向,對備種保障方式進行優化配置。首先,農村社會保障必須能夠保障老年農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滿足溫飽等基本的生理需求;二是滿足社交、文化、教育等合理的生存需求;三是能夠與其他社會成員共同分享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積極成果,享受公民待遇。其次,有利於城鄉和諧、農民與城鎮居民的和諧發展。農村穩則全域性穩。對中國未來社會穩定構成威脅最大的社會力量就是已經被邊緣化了的農民,採取適當的社會養老保障模式,積極解決農民的即期養老、未來養老難的問題,有助於城鄉居民之間的和諧乃至社會的和諧發展。最後,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從其基本價值的角度來看,應該把包括農民在內的民生當作社會保障的最重要的目標,而不應該單純從改革的工具理性的角度上過分強調其經濟意義。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構建的總體構想
農村應該實行與城鎮同樣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統一模式,這是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終極目標。構建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總體構想是:立足於全面構建和諧社會的巨集偉目標、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和國家的經濟實力這一巨集觀背景,以完善制度和規范操作為重點,從橫向上按照經濟的區域差異和農村勞動力分布的狀況,有差別、分類推進,先在經濟發達地區率先建立城鄉統一、待遇有別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後在中、西部地區相繼建立;從縱向上多元化、分層次的養老保障模式並存,即家庭養老、社會養老保險與最低生活保障多種保障並存;從步驟上循序漸進的全方位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模式。在現階段,建立家庭養老為主導、以社會養老保險為目標導向、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群養老為補充的中國特色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目前我國農村社會的最佳選擇。
農村養老模式論文範文二:淺析轉型期中國農村養老的模式選擇論文關健詞:轉型期農村養老保障綜合型養老模式
論文摘要:我國己進人了老齡化社會,其中75%的老人又居住在農村,現實的經濟條件決定了家庭養老仍是我國農村目前主要的養老模式。但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家庭養老模式面臨著挑戰,我們需要建立新的農村綜合型養老模式。
一般來說,在正常的人生旅途中都要經歷幼年時受長輩撫養,成年時養育子女和贍養父母,老年時被子女或親屬贍養的過程。因此,無論處在什麼樣的社會,無論社會處在哪個發展階段,都會有贍養老人的問題存在,老有所養是涉及全人類的問題,任何國家都不能迴避。在我國,問題的嚴重性是預計到2020年將有2. 31億老年人,占總人口的16.0% , 2050年達4. 12億,占總人口的26.1 %,其中75%的老人都居住在農村。而且迄今為止,新的養老保障制度安排基本上局限於城市,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問題仍是一個被忽略的領域。另外,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農村舊的家庭養老模式正面臨著種種挑戰。在國家暫時沒有能力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條件下,農村迫切需要建立一種過渡形態的養老保障模式。
一、傳統家庭養老模式存在的原因及作用
傳統的家庭養老,是指以血緣為紐帶,由家庭成員對上一輩老人提供衣、食、住、行、醫直至死亡送葬等一系列社會服務行為。由於我國是一個有著五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傳統的家庭養老有其存在的歷史原因。
一家庭養老在我國有很長的歷史淵源
我國是個文明古國,素有尊老敬老的傳統。早在兩千多年之前,就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尊老觀點。「壽經」開宗明義就指出:「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禮記》論孝,評價更高:「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之而橫於四海,施諸後世而無朝文」。尊老敬老被推崇為天地間最大的行為准則,成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這說明古人對孝道的崇尚。在現代社會,應當看到廣大老年人為社會進步貢獻了青春,為子女成長操勞了一生。「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年老回歸家庭之後,除了從社會得到必要的補償之外,理應受到子女經濟上的贍養、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這一切都有賴於家庭起作用。正是家庭既培養了父母子女間的親情,又體現出民族敬老愛幼的傳統美德,反映出我國社會文明的程度。
二從社會發展看,家庭養老模式為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所決定
由於我國實行的是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農業人口多,工業發展慢,為盡快發展工業經濟,國家採取了一些「以工補農」「以農促工」的做法。如表現在農產品收購上的剪刀差。農民教育、農民醫療、農民養老等一系列社會福利措施因經濟貧乏而無法實施。這樣,農村中以家庭養老的模式,一方面適應了我國的鄉情、村情、家情,成為我國農業發展的重要社會基礎;另一方面,農村經濟發展遲緩,又難以推行新的養老模式。
三家庭養老模式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利
在漫長的尊老敬老文化的流傳中,老年人精神愉快、心理滿足構成了老年人生活質量的最高標准。《禮記·祭義》說,養是可能的,但敬就不容易了;敬是可能的,但讓老人安逸滿足就不容易了①。子路曾因不能很好地贍養父母而內疚。孔子說,「雖然吃豆腐、喝清水,但是父母精神上滿足和偷快,就是孝了」②。孔子曾經質問子夏:「為父母勞作,讓父母吃喝,難道這就是孝嗎?」③那麼什麼是孝呢?用現代的話說,就是讓父母有較高的生活滿意度和幸福感。為此,明代呂坤指出,「對待父母,最好的是使父母心中愉快,其次是照料父母,最差的是只照料父母卻不體諒父母的心理感受。」④對於現在絕大多數老年人來說,家庭是他們晚年的安樂窩、庇護所、一生最後的港灣,是老人感情世界的主要支援,這是任何機構和個人無法替代的。在家養老也有利於代際間進行經濟、精神、生活等方面的優勢互補,尤其是精神上的取長補短;有利於老年人從年輕人身上感受青春氣息,開拓視野,恢復生機,延年益壽;同時有利於年輕人從長輩那裡學習社會經驗,生活經驗和好的品德、作風,更好地成長、成熟。丹麥這個「福利國家」老年人自殺率高的現象有力地說明:老年人自身有錢,社會有充足的福利設施,老年人晚年生活不一定幸福。為什麼?這是因為在那個社會里老年人十分孤獨。正如1982年老齡問題維也納國際行動計劃所強調的:「家庭,不論其形式或組織方式如何,被公認為是社會的一個基本單位。世界各國越來越強烈地認識到:要改善老年人的狀況,就必須首先改善家庭環境。
二、轉型期農村傳統家庭養老模式面臨的挑戰
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正步人歷史的轉型期,這個階段的到來伴隨著農村社會經濟及家庭結構、傳統文化等前所未有的變化,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開始受到挑戰並呈弱化趨勢。
一老年人口增長迅速,家庭養老的負擔難以承受
目前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超過9 700萬,占總人口的8. 6%,按照國際通行的標准一60歲以上的老人占總人口7%就為老年型國家,由此而知,我國已進人了老年型國家,而且進人的速度之快是世界上其他國家不可比的。據預測,今後我國老年人口將以年平均3%的速度遞增,每隔25年老年人口就要翻一番,到2030年我國老年人口將占總人口的21. 38%。而世界其他國家老年人口翻番的速度較慢,如法國老年人口翻番要115年,瑞典要85年,美國要66年,英國要45年。面對這樣一個老年人口形勢,靠家庭養老只能是杯水車薪。再加上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農村「四二一」家庭將不斷增多,也就是說一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能要負擔四個老人和一個子女。據國家統計局公布,1999年我國每個家庭平均人口為3. 58人。家庭規模的縮小將進一步弱化家庭養老功能,而「四二一」型家庭使家庭贍養系數大大上升,子女對父輩生活的經濟負擔和照料壓力加大。
二傳統家庭倫理觀念的淡化
在傳統觀念支配下,為了家庭長遠利益,應早結婚、早生育、多生育。謝元態等在研究中指出,傳統社會里,家庭把傳宗接代視為頭等大事,不生育、無子女使家庭血緣關系不能繼續延伸,就此中斷被視為對祖宗最大的不孝。這種家庭觀念強烈地 *** 著人們的生育觀念和生育行為,促使人們形成早婚、早育、多育的習俗, *** 著人口的高增長。但在日益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貨幣觀念以及價值規律等對這傳統家庭和倫理道德的沖擊日趨強烈,人們對小家庭的偏好和對大家庭的淡漠成了事物發展的必然結果,依賴傳統的倫理道德觀念來維持家庭養老已顯得力不從心。另外,伴隨工業化和城市化,農村勞動力向非農地區轉移是不可避免的。一般來說,農村勞動力轉移帶來了農村老年人與子女生活上的分離,這種分離若時間較長,會削弱父母與子女間的感情,由此帶來的是子女孝道的下降。同時,由於流出的都是青壯年勞動力,農村老年人的家庭經濟支援與生活照料將面臨困境。 三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得不到保障
傳統的家庭養老是建立在傳統道德基礎上的行為,雖然我國 *** 於1996年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文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人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家庭成員有「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但是,當前農村家庭養老的現狀仍不容樂觀,老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例不少。在侵犯老年人權益的案件中,贍養權受到侵害所佔比例最高。得不到家庭贍養的老年人多是那些高齡、多病、無配偶、生活在農村的老人。在有法可依的情況下,家庭養老依然問題嚴重就是由於沒有比較完備且可操作的規則,沒有嚴格有效的監督。 *** 僅僅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至於怎樣養才算盡到了義務卻沒有明確規定。事實上, *** 基本上放棄了對家庭養老進行主動監督。如果我們把法院仲裁養老糾紛案看作 *** 對家庭養老的被動監督的話,那麼,目前倒是這種簡單形式在消極地起作用,老年人的生活質量依然得不到保障。
三、建立家庭養老、社會養老、自我養老和社群養老相結合的綜合型農村養老模式
養老模式的形成不是隨心所欲的,而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社會結構和家庭結構決定的。養老模式在各個不同的社會和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各不相同。在轉型期的現階段,我們應該建立一種家庭養老、社會養老、自我養老和社群養老相結合的綜合型農村養老模式。
1.家庭養老家庭養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與西方國家「接力式」的代際關系父母有養育子女的責任,子女無贍養父母的責任不同,我國無論是社會制度的變遷,家庭結構的變化還是生活方式的改變,始終保持著傳統式家庭,父母有養育子女的責任,子女有贍養父母的責任,代代相傳。盡管傳統家庭養老模式存在諸多問題,但並不能否定家庭的養老價值。由於我國特別是中西部地區農村經濟欠發達,農村社會養老體系的暫時缺損,農村老人在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還將主要依靠家庭養老,我們應充分肯定和發揮家庭的養老功能。但在目前,我們應注意做好下列工作:1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為家庭養老提供良好的道德文化環境,子女尊老養老觀念如何,直接影響老人的養老質量。2及時處理家庭養老糾紛,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目前農村兒媳當家的多,在老人與兒媳的關系中,兒媳占據主動,而法律又沒有明確規定她們的贍養義務,經常出現養老糾紛。農村基層組織通過勸解、教育加以及時處理,同時也要提醒老年人,注意與子女關系的協調。
2.社會養老社會養老是運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主要是通過社會服務而實施的,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老年人獨立生活的重要支柱。目前,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障主要停留在商業養老保險階段。發揮商業養老保險的作用,主要是依賴市場經濟的資源配置作用,但市場經濟的主體是為了追求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這與社會保障制度側重子追求社會利益的制度安排存在利益沖突。因此,依靠市場經濟解決問題的作用是有限的。即使在西方發達國家,盡管出現一些私營社會養老,但國家提供社會養老保障依然處於主導地位,而且私營養老保障專案統一由 *** 管理,養老保障專案的實施細節無論從資金的來源、運用方向還是保障的標准、收支的程式等等,幾乎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因此,在允許私人、企業和社會團體投資興辦養老保險的同時,應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以加強對養老保險專案的監管,而且還可以積極引導各種社會力量投人到公益性的社會養老保障中來,大力發展養老福利事業和慈善事業。
3.自我養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家庭養老保障功能不斷弱化,要求農民個人培養和強化自我養老保障意識。一般而言,家庭中經濟資源大部分是老年人一生的財富積累,老年人不應一味地「無償」轉移給下一代,而應強化對經濟資源的控制,利用這種控制權進行自我養老保障。同時,農村經濟的發展也促進了我國農村老年人收人和生活質量的提高,為其實現自我養老保障打下了一定的基礎。據1986年北京大學、復旦大學、武漢大學、吉林大學、遼寧大學等五校人口研究所聯合對北京市、上海市、湖北省、吉林省、遼寧省三省二市所進行的老年人口抽樣調查三省兩市老年人的調查表明,鄉村老年人口經濟保障靠自己現在勞動收人維持晚年生活的比例高達30. 06%,三省兩市低齡老年人的勞動收人達25. 67%。因此,應鼓勵那些有能力的低齡老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庭院經濟、飼養業、服務業、手工業、擺攤經商等。這樣就能增加自身的養老收人。另外,國家要保護和鼓勵自我養老儲蓄,比如每人有一個「養老優惠儲蓄特別賬戶」,利息隨行就市,但是不征利息稅,且在通貨膨脹時,指數化的補足利息損失,對這個存款可以設一個最低和最高限額,規定只有到老年時才可以領用,這樣,可以減輕社會和家庭的養老負擔。
4.社群養老社群是農村社會的一個基本單位,根據我國農村的情況,我們可以將一個行政村作為一個社群。在考慮農民養老時,我們應充分重視並發揮社群的作用。社群在養老中的作用應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農民養老的經濟支援,這是非常重要的,但受制於集體經濟的發展程度,要以雄厚的集體經濟為基礎。因此,農村各行政村應從社群的資源並非僅指自然資源狀況出發,以市場為導向,大力發展村辦企業和集體經濟。二是對農民養老的生活服務支援,主要解決醫療服務和生活照料。目前,我們應該逐步建立社群醫療保險和合作醫療體系,為老人提供最基本的醫療服務,為家庭養老分憂。同時,利用農村人力資源逐步建立生活料理服務。三是利用社群控制機制對家庭養老進行引導和督促,使家庭養老落到實處。
D. 大學生對農村養老問題調研報告
大學生對農村養老問題調研報告
隨著個人的文明素養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避免篇幅過長。那麼報告應該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大學生對農村養老問題調研報告,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老年人口問題在我國早已存在,既表現為老年人的生存與發展,如物質保障、醫療服務、住房等問題;還表現為因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如人口老齡化所帶來的生活方式、價值觀念、社會心理等社會生活的變化等等。這其中,僅僅滿足老年人在年老時的供養問題就已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面對中國老年人70%以上居住在農村的現實國情,顯然,農村老年人養老問題是我國養老問題中的重中之重。為了更深入具體地了解當前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現狀,以抽樣調查的方式,對城關鎮保障村的xxx位老人進行調查。結合調查所得的及自己的膚淺認識,當前中國農村養老仍是以家庭養老為主。
一、家庭養老還存在強勁的生命力
社會經濟的發展提高了社會支持能力。然而,家庭養老告別是子女養老對中國農村老人仍然具有現實意義,並起著社會養老不可替代的作用。無論城鄉,家庭仍然是一個基本的生活單位,是老年人最後的大本營。而越是經濟落後的地區,家庭養老的作用也就越大。在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健全和完善的條件下。家庭養老起到了社會穩定器的作用,一旦家庭養老的基礎遭到破壞,幾千萬農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將失去保障。
(一)家庭養老方式符合當前我國的現實國情。當前我國人口眾多,人口老齡化趨勢快、經濟發展總體水平不高,地區差異較大。而農村地區經濟發展較為落後,農民支付能力相當有限,中國絕大多數農村地區尚處於溫飽階段,只有小部分達到小康水平,少數農村仍處於貧困狀態。不僅地區間存在差異,而且在同一地區中的不同鄉鎮、同一鄉鎮中的不同村莊、甚至在同一村莊中的不同家庭之間,農民的經濟收入也有較大懸殊。在這種情況,若完全依靠建立起統一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來解決農村老年人口養老問題,顯然是不合實際的,因為一定的保障制度必須與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因而當前我們仍有必要依賴家庭養老方式來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也明確指出,我國老年人養主要領先依靠家庭,從而使家庭養老模式法律化,增強了家庭養老模式的生命力。
(二)家庭養老方式的文化根基深奪厚悠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養老向來是中華民族恪守的傳統美德。家庭養老作為一種文化在我國經歷史歲月,從農業經濟開始至今,大約有三四千年之久,支撐家庭養老功能是傳統倫理「孝」的價值取向,孝是「天經地義」的行為的最高准則,自然也是家庭成員關系的重要行為准則。傳統的中國家庭作為一個福利單位,表現在養老機製作用上是天然的養老組織,並成為中華文化的一大特色。老年人生活在家庭中,不但基本生活有保障,而且日常還能得到應有的照料,並享有子女滿堂的天倫之樂,精神上得到寄託。所以家庭養老不可能退出歷史舞台,就算將來我國經濟高度發達,社會物質文化生活極大豐富,社會保障體系非常完善,家庭養老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三)家庭養老的實際保障效果不會有很大的削弱。首先,獨生子女政策對家庭養老不會有很大影響。一些學者認為,計劃生育政策導致子女減少而可能影響老年人的養老質量。但根據美國密西根大學人口研究中心林戈等人對中國老年人養老總體的研究,認為中國老年夫婦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不會同時需要子女日常生活護理的,因而所謂的家庭規模的小型化並不一定對老年人的日常照料構成重大威脅。而且,通過調查發現,單子女的老人生活還要好於多子婦女的老人,因為這時了女無法推卸自己的養老責。其次,農村外流人口增多也不會對家庭養老產生較大影響。一些研究認為農村中大量壯年外出打工,使老年人無法得到日常照料。而據調查看來,家庭養老主要由女性承擔,且多國40至59歲以下的中年女性才會碰到老人生活無法自理需要經常性照料的情況。而在農村流動人口中,外出打工的女性中xx年齡段最為活躍。40至59這一年齡段的婦女多在家中照料甥孫和老人。確有一些家庭中只有一對中青年夫婦且雙雙外出打工的,他們也會將年邁體弱的老人託付給親友或請人上門照顧。最後,就家庭養老的保障水平而言,對於普通家庭來說雖只能起到滿足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的作用,但這與我國大多數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是相適應的,且隨著農民負擔的減輕,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家庭養老的保障水平也會相應提高。
二、對當前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基本設想
鑒於以上種種分析,考慮到當前及今後很長一段時間里我國農村經濟、社會及人口狀況的差異性,認為應建立一種有分別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過渡方案。具體來說,針對現階段不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老年人口以及將來仍不能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未來老年人口」,仍以家庭養老模式為主來解決他們的養老問題,在此過程中輔以一些行政性的傾斜激勵措施來增加農民收入,努力減輕家庭養老負擔,繼續鞏固和落實家庭養老的整體功能;與此同時,要不斷促進傳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的變革與發展,在較富裕的農村、較富裕的家庭,當家庭養老功能出現弱化時,社會養老應及時補充,尤其是針對農村「未來老人」——農村青年一代,要加大社會養老保險的力度,全面加以推廣,以切實解決他們的未來養老問題。
三、具體措施
應該說,這一基本設想是與我國當前的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同時也符合了當前廣大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意願。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主要應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通過思想工作與法律手段並重的社會干預,使家庭養老得到落實。一是持之以恆地搞好尊老、愛老、養老的傳統美德的宣傳。重點是做好中、青年人的思想教育,並堅持「從娃娃抓起」,把尊老、愛老、養老教育滲透到中小學生思想中去,消除少數家庭出現的嚴重「寵幼棄老」現象,構築起家庭養老的優良社會環境和正確的思想基礎。二是強化法制建設,走依法保障的路子。切實貫徹落實好《老年人權益保護法》,以此法教育老年人來依法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規范約束家庭和社會成員自覺維護老年人權益,保持家庭內的代際和諧,建立有利於家庭養老的社會環境,同時大力推行簽訂「家庭贍養協議書」的活動,實踐證明這是一個具有中國特色的、有效的方法。三是對傳統的家庭養老機制進行改革。就調查的xxx位有子女的老年人中,其中xxx位老年人都是由兒子贍養的,只有3位沒有兒子僅有女兒的老年人,是通過招上門女婿的方式來養老。很顯然,在農村家庭養老機制中是以兒子為主體的。這種機制是由歷史傳統自然形成的,在實行計劃生育的今天,後代中無男孩的家庭比例佔四分之一左右,這種機制就必須得以改革。
(二)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扶持家庭養老的政策措施。家庭養老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國家的經濟負擔,國家也應在此問題上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從家庭養老在農村養老中的主體地位出發,積極研究制定可行的扶持家庭村合作醫療事業中存在的經費、人員、設施等方面的問題養老的政策措施:一是要加大對農村資金、技術方面的扶持力度,確保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經濟持續穩定發展,以解決農村老年人養老中最大的問題——經濟供養問題。二是對照料老人確有困難的家庭予以經濟援助。要盡量減輕困難家庭的養老負擔。使這些家庭的老年人也能安享晚年,同時向照料和護理老年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各種優惠政策。三是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醫療事業。解決當前農,解決農村老年人「病有所醫」的問題。
(三)強調社會的作用,擴大社會對家庭養老的支持。一是要發揮鄉村老齡組織的作用,增強老齡組織的功能。強化和規范老年供養體系建設,就是要規范家庭和社會中非老人成員的行為,從而確保老年人幸福地安度晚年。因此,建立健全老齡組織機構,強化老齡機構的組織領導功能,是老年供養體系建設中起關鍵作用的環節。目前,農村的老齡機構從表面看,鄉、村級機構健全。然而實質上則處於一種「人員無編制,活動無經費,開展工作心有餘而力不足」的困境中,在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組織開展老年活動方面沒有發揮任何作用,因此,必須重視鄉級老齡組織機構建設和其支柱作用的發揮。二是要加強老年人群體的力量,發揚自助、互動的精神,提倡低齡、健康的老人幫助年邁、體弱的老人;增強老年人在經濟上的自立和生活上的自理能力,以減少對社會和家庭的養老需求。三是發展老年公益設施。充分發揮各村老年協會、老年活動場所的作用,解決老年人「老有所樂」的問題,滿足他們的精神需求。
(四)加強參與社會養老保險宣傳,逐步擴大社會化供養比例。從長遠看,在經濟方面,隨著國家、特別是農村經濟實力的提高,養老的責任逐漸從家庭向社會轉移,家庭養老終將讓位於社會養老,這是誰都無法逆轉的趨勢。因而,在過渡時期我們不僅要提倡家庭養老,還要推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逐步使社會養老保險在「未來老人」群體中發揮主要作用。在的調查中,許多中青年人未投保除了經濟條件不允許、害怕政策有變或沒有聽說過有社會養老保險這回事外,更集中的是表現為投保意識淡薄,出現年輕時無所謂,中年後又因一次性投保數額大而不得不放棄的現象。所以,在農村要大力加強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思想教育,把年輕一代的供養方式逐步引導到社會養老保險的軌道上來,立足「早」字,積少成多,築起龐大堅固的社會保障「大壩」。
(五)以社會養老保險為主幹,逐步構築起完善的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完善的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應具備五方面的內容:一是社會養老保險體系。二是老年人生活照料體系。當前比較現實可行的是充分發揮農村社區的作用。可參照大連市的做法,創辦「居家養老院」,組織一些閑暇在家的中青年婦女,為村中無子女、子女不在家、生活最困難、最需要幫助的老人提供養老福利服務,實行低收費政策,集體或國家應予以適當的補貼。三是老年醫療保障服務體系。xxxx年xx月,財政部、國家計委、衛生部出台了《關於農村衛生事業補助政策的若干意見》,確定到xxxx年,各級政府增加的衛生投入主要用於發展農村衛生事業。縣級財政要根據實際需要和財力情況安排資金,對農村五保戶和貧困家庭衽醫療救助,中央財政也將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對此給予適當支持,此項規定說明,國家對農民社保問題已日益重視起來。據調查,仙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已於xxxx年xx月全面鋪開,共有xx個鄉鎮(街道)的xx萬人參保,參保率xx%。四是老年社會救助體系。對農村孤寡老人實行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供養制度,提高供養水平。但調查中發現2位孤寡老人均沒被納入「五保」供養體系,甚至全鄉都沒有一位老人被納入該體系,他們的生活狀況相當令人擔憂。此外,還應對卧病下起或生活難以自理的老人、特困家庭中的老人、子女間有嚴重養老糾紛的老人,他們都是老年人口中的脆弱群體,必須由國家或集體,必須由國家或集體予以特別關照,幫助他們擺脫困境,安度晚年。五是老年精神生活體系。主要是根據老年人的興趣愛好,以鄉村為單位,建立老年文化、體育、教育、娛樂等活動場所。由於我國農村老年人數從多,地域頒布廣,收入差別大,建立上述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也應體現多元化、多層次、多方式、多渠道的特點。
在我們現在的社會,報道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有一定的寫作技巧。我敢肯定大多數人寫報告都頭疼。以下是邊肖編制的農村大學生養老調查報告,僅供參考。我們來看看。
我國老年人口問題由來已久,表現在老年人的生存和發展,如物質保障、醫療服務、住房等問題;也展現了人口老齡化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如人口老齡化帶來的生活方式、價值觀、社會心理等社會生活的變化。其中,滿足老年人養老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面對中國70%以上的老年人生活在農村的現實,很明顯,農村養老問題是中國最重要的問題。為了更深入具體地了解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現狀,採用抽樣調查的方法,對城關鎮寶安村的xxx名老年人進行了調查。結合調查和我的粗淺認識,我國目前的農村養老仍然是以家庭養老為主。
第一,家庭養老仍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社會經濟的發展提高了社會支持的能力。然而,家庭養老對中國農村老年人來說仍然具有現實意義,在社會養老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無論城鄉,家庭仍然是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單位和最後的大本營。經濟越落後的地區,家庭養老的作用越大。在社會保障體系不完善的情況下。家庭養老起到了社會穩定器的作用。一旦家庭養老的基礎被摧毀,幾千萬農村老人將在晚年失去保障。
(一)家庭養老符合當前中國國情的現實。目前,中國人口眾多,人口老齡化迅速,經濟發展整體水平不高,存在較大的地區差異。但農村經濟發展相對落後,農民支付能力相當有限。我國大部分農村還處於溫飽階段,只有少部分達到小康水平,少數農村還處於貧困狀態。同一地區不同鄉鎮、同一鎮不同村甚至同一村不同家庭的農民經濟收入不僅存在地區差異,而且差距很大。在這種情況下,單純依靠建立統一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來解決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顯然是不現實的,因為一定的保障體系必須適應一定的經濟發展水平,所以我們仍然有必要依靠家庭養老來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也明確指出,我國老年人的贍養主要依靠家庭,從而使家庭養老模式合法化,增強了家庭養老模式的生命力。
(二)家庭養老的文化基礎深厚。尊老愛幼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家庭養老作為一種文化,從農業經濟開始,在中國已經持續了三四千年。贍養家庭養老功能是傳統倫理中孝道的價值取向。孝順是「自然」行為的最高准則,自然也是家庭成員的重要行為准則。中國傳統家庭作為一個福利單位,在養老機制功能上是一個天然的養老組織,已經成為中國文化的一大特色。老年人生活在家庭中,不僅有安全的基本生活,而且每天都得到應有的照顧,享受孩子的家庭幸福,獲得精神寄託。所以家庭養老不可能退出歷史舞台。即使未來中國經濟高度發達,社會物質文化生活極其豐富,社會保障體系完善,家庭養老也不可能完全消失。
(3)家庭養老的實際保障效果不會被大大削弱。首先,獨生子女政策不會對家庭養老產生很大影響。有學者認為,計劃生育政策導致子女減少,可能影響養老質量。但美國密歇根大學人口研究中心的Ringo等人的研究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中國老年夫婦並不同時需要孩子的日常生活護理,所以所謂家庭規模的小型化並不一定對老年人的日常護理構成重大威脅。而且通過調查發現,獨生子女老人的生活比多子女老人的生活要好,因為這個時候,女性是無法推卸養老責任的。其次,農村流出人口的增加不會對家庭養老產生很大影響。有研究認為,農村大量年輕人外出打工,使老年人無法得到日常照顧。調查顯示,家庭養老主要由女性承擔,許多國家40歲至59歲以下的中年女性會遇到老年人無法自理,需要定期護理的情況。在農村流動人口中,xx年齡組是外出打工婦女中最活躍的。40-59歲年齡段的女性更傾向於在家照顧侄子和老人。的確,如果有的家庭只有一對中青年夫婦都外出打工,他們也會把體弱多病的老人託付給親戚朋友或者請人照顧。最後,就家庭養老保障水平而言,雖然只能滿足普通家庭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但與我國大多數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隨著農民負擔的減輕和農村經濟的不斷發展,家庭養老保障水平也會相應提高。
二、當前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基本思路
鑒於上述分析,考慮到目前和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內我國農村經濟、社會和人口狀況的差異,認為應建立不同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過渡性方案。具體來說,針對目前不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老年人口和未來仍不能享受社會養老保險的「未來老年人口」,家庭養老模式仍然是解決其養老問題的主要途徑,在增加農民收入的過程中補充一些行政激勵措施,努力減輕家庭養老負擔,繼續鞏固和落實家庭養老的整體功能;同時,要不斷推進傳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的轉變和發展。在較富裕的農村地區和家庭,當家庭養老功能弱化時,應及時補充社會養老,尤其是針對農村「未來老人」——農村青年一代。要加大社會養老保險的力度,全面推進,有效解決他們未來的養老問題。
第三,具體措施
應該說,這一基本假設與我國目前農村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同時也符合農村老年人的意願。在具體實施過程中,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a)通過思想工作和法律手段並重的社會干預,落實家庭養老金。首先,要堅持不懈地宣傳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重點是做好中青年思想教育工作,堅持「從娃娃抓起」,把尊老愛幼教育滲透到中小學生頭腦中,消除少數家庭嚴重的「養幼棄老」現象,為家庭養老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正確的思想基礎。二是加強法制建設,走法律保護之路。認真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教育老年人依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規范和約束家庭和社會成員自覺維護老年人權益,維護家庭內部代際和諧,營造有利於家庭贍養的社會環境,大力推動簽署《家庭贍養協議》。實踐證明,這是一種有中國特色的有效方法。三是改革傳統的家庭養老機制。在被調查的有子女的xxx老人中,xxx老人由兒子贍養,只有3個沒有兒子只有女兒的老人通過招募女婿來養老。顯然,在農村家庭養老機制中,兒子是主體。這種機制是歷史傳統自然形成的。在實行計劃生育的今天,後代中沒有男孩的家庭比例約佔四分之一,這一機制必須改革。
(二)進一步完善支持家庭養老的政策措施。家庭養老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國家的經濟負擔,國家也應該在這個問題上承擔相應的責任。從農村家庭養老的主體地位出發,積極研究制定資金、人員、設施等方面可行的養老政策措施。家庭-鄉村合作醫療。首先,要加大對農村資金和技術的支持力度,確保農業效益和農民收入,農村經濟將繼續穩步發展,從而解決農村養老的最大問題——經濟支持。第二是為照顧老人有困難的家庭提供經濟援助。我們應該盡力減輕貧困家庭的養老負擔。讓這些家庭的老人安享晚年,並為照顧老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各種優惠政策。第三,大力發展農村合作醫療。解決農村老年人「看病難」的問題。
(三)強調社會的作用,擴大社會對家庭養老的支持。首先,要充分發揮農村養老組織的作用,增強其功能。加強和規范養老保障體系建設,就是要規范非老年成員在家庭和社會中的行為,保證老年人幸福地度過晚年。因此,建立和完善養老機構,加強養老機構的組織領導職能,是養老保障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目前,從表面上看,農村養老機構在鄉鎮一級是健全的。但本質上是處於「沒有人員配備,沒有活動經費,開展工作力度不夠」的困境,對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組織老年人活動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因此,必須重視鄉鎮老年組織的制度建設和支柱作用的發揮。二是增強老年人的力量,弘揚自助和互動精神,倡導年輕健康的老年人幫助年老體弱者;增強老年人的經濟自立和自理能力,以減少社會和家庭的養老金需求。第三,發展老年人公益設施。充分發揮村老年協會和老年人活動場所的作用,解決「給老年人找樂子」的問題,滿足他們的精神需求。
(四)加強社會養老保險參與宣傳,逐步擴大社會支持比例。長期來看,在經濟方面,隨著國家特別是農村經濟實力的提高,養老責任逐漸從家庭轉移到社會,家庭養老最終會讓位於社會養老,這是不可逆轉的趨勢。因此,在轉型時期,不僅要倡導家庭養老,還要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逐步使社會養老保險在「未來老人」群體中發揮主要作用。調查中,很多中青年人沒有參保,除了經濟條件不允許,怕政策變動或者沒聽說過社會養老保險。更集中的是他們的保險意識比較弱,年輕的時候不在乎,到中年以後因為一次性保險金額大,不得不放棄。因此,在農村,要大力加強參加社會養老保險的思想教育,逐步把扶持年輕一代的方式引導到社會養老保險的軌道上來,立足「早」字,積少成多,築起巨大而堅實的社會保障「壩」。
(五)以社會養老保險為重點,逐步建立完善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個完善的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應該有五個內容:一是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第二,老年人生活護理體系。目前,充分發揮農村社區的作用更加現實可行。參照大連的做法,可以成立「居家養老之家」,組織一部分有閑暇在家的中青年女性,為沒有孩子、不在家、生活最困難、最需要幫助的老年人提供養老福利服務,實行低收費政策,由集體或國家給予適當補貼。第三,老年人醫療保障服務體系。xx年xxxx月,財政部、國家計委、衛生部發布《關於農村衛生補助政策的若干意見》,確定到xxxx年,各級政府增加的衛生投入將主要用於農村衛生發展。縣級財政要根據實際需要和財力安排資金,為農村五保戶和貧困家庭提供醫療救助。中央政府也將通過專項轉移支付給予適當支持。這一規定表明國家越來越重視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據調查,仙居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已在xxxx全面鋪開。共有xx個鄉鎮(街道)有xx萬人參保,參保率為xx%。第四,老年人社會救助制度。對農村老年人實行「五保」供養制度,保障溫飽、醫療和喪葬,提高供養水平。但調查發現,兩個孤寡老人沒有納入「五保」供養體系,甚至全鄉沒有老人納入該體系。他們的生活條件相當令人擔憂。此外,還要處理生病或不能自理的老人、家庭貧困的老人以及子女之間發生嚴重養老糾紛的老人。他們都是老年人口中的弱勢群體,必須得到國家或集體的特殊照顧,必須得到國家或集體的給予,幫助他們擺脫困境,安度晚年。第五,老年人的精神生活體系。主要根據老年人的興趣愛好,以農村為單位,設立文化、體育、教育、娛樂等老年人活動場所。由於農村老年人數量多、地區分布廣、收入差距大,上述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的建立也應體現多樣化、多層次、多模式、多渠道的特點。
;E. 論文如何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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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我國失地農民日益增多。目前,建立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條件已基本具備,各地也對一些失地農民杜會養老保險問題進行了探索,為制度建設提供了有益的借鑒。構建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可街接性。政府要承擔制度建設的責任,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步伐明顯加快,大量土地被徵用,產生了大量的失地農民。在2006年4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及2007年4月28日(關於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指導下,全國許多地方已經建立了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但是,制度在實施過程當中不斷顯露弊端。如何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問題,使其今後的生活無後顧之憂,並順利地被城市化,分享城市發展帶來的利益,是農村社會穩定的關鍵,也是確保城市化得以順利進行的關鍵。
1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1.1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狀況
20世紀80年代、1992年前後和2003年前後,中國先後興起了三次轟轟烈烈的圈地浪潮,全國各地數以千計的開發區、工業園侵蝕了大量的耕地。據資料顯示,1987年至2001年,全國非農建設佔用耕地3394.6萬畝,2002年中國耕地面積凈減少2529萬畝,2003年中國耕地面積再次凈減少3806萬畝。截至2004年底,全國開發區佔地3.54萬平方公里以上,已經超過現有城市建設用地總量。這場運動正在製造著大批「種田無地,上班無崗,低保無份」的失地農民。
目前,全國失地農民總數估計在4000萬人左右,每年還要新增200多萬人。izl按照《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間佔用耕地將超過5450萬畝。一般每徵用一畝耕地,就伴隨著1.5個農民失業,這意味著我國「失地農民群體」將從目前約4000萬人劇增至2030年的1.1億人,失地農民的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在對他們的土地徵用過程當中,各級政府和部門主要採用的是一次性貨幣補償和實物補償的辦法,試圖在短期內解決征地所帶來的問題。由於該辦法簡單易行並給有關部門帶來較大收益,所以被許多地方普遍採用。但最近兩年這種辦法的弊端不斷顯露,在國務院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指導下,一些地區出台了各種各樣的針對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這些制度的出發點都是為了解決失地農民的可持續生計問題。由於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在具體的做法上有鮮明的地方特色。
一般來看,經濟發達地區,可以為失地農民建立起政府全面負責的社會養老制度;中等發達水平地區,可以為失地農民建立起政府、集體和個人三方或者其中兩方繳費的社會保障制度;經濟不發達地區,則可利用失地補償金為失地農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與商業保險相結合的社會保障模式。例如:
(1)大連模式。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將失地農民全部轉為城市居民,凡是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全部被納入到社會養老保障范疇,完全由政府或集體出資,個人不必交納任何費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失地人員,按月領取養老金。
(2)青島模式。青島市嘮山區實行「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區政府給予適當補貼,充分體現三方共擔的原則」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保險費的籌集,以青島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按照繳費基數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區政府按照繳費基數的6%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費補貼,個人和集體按照繳費基數的14%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失地人員,按月領取養老金。
(3)重慶模式。政府依託商業保險公司推出失地農民商業保險的社會養老保障。重慶市探索出「政府+保險公司+農民」的補償金發放新模式。政府把原打算直接補償給農民的錢交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資本管理及運作,每月固定發給失地農民180多元錢。
(4)四川模式。政府為失地農民提供基本生活社會養老保障。2004年初,四川省出台的省委一號文件規定,從政府土地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解決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從2004年起,對因國家征地轉為城鎮居民的農民,全部實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業保險制度。
這些制度的建立在不同程度上解決了失地農民的後顧之憂,探索出了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的新途徑。然而,由於目前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使得這些制度只能是在一些地區推行,並不具有廣泛性,還有絕大多數的失地農民無所依靠。
1.2目前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存在的問題
針對失地農民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在我國是一項嶄新的嘗試,所以這些新生的制度難免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只有進一步認清問題,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才能使我國失地農民的權益得到真正的保護。
1.2.1缺乏權威有效的法律法規依據。各地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各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業務性指導文件,對全體失地農民而言,缺乏國家法律規定和政府權威文件的支持。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瘴工作的開展,完全依靠各級政府領導自身的認識,「肯定」則全面推動,「否定」則否定一切。
1.2.2阻礙失地農民的正常流動。失去土地的農民,沒有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必然要走出農村,到城市中尋找工作機會,但是由於各地對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政策不統一,一旦發生社會養老保障的糾紛,就會由於缺乏通暢、公正的解決糾紛的機制,而導致失地農民流動困難,限制了他們的自由流動。
1.2.3制度缺乏前瞻性。各地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運行了一段時間以來,已經逐漸表現出了某些落後性。制度設計沒有從長遠的角度考慮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障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對接。各地政府大都從目前的經濟狀況出發,為了解決問題而解決問題,採取政府保障、商業保險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模式,而沒有考慮到失地農民失去土地後,早晚要被城鎮化,其社會養老保障也勢必要與城鎮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相對接。
1.2.4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缺乏強制性。調查顯示,在目前各地實行的各種社會養老保障中,政府強制要求失地農民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僅佔8.3%參保人數過少,不能充分發揮社會保障的作用。大部分失地農民都存在著短視行為,他們更注重即時消費,而忽視未來消費。另外,由於他們受到多種因素制約,如理財能力不足,養老觀念相對滯後等影響,無法對自己的養老問題作出合理的安排。如果政府不強制他們現在就為其老年生活作出理性安排,那麼他們進人老年,生活水平將無法保障。
1.2.5基金增值渠道不暢,運營風險較大。社會養老保障基金的持續保值、增值,直接關繫到基金的壯大和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根據現行的政策,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與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一樣,其增值渠道被限制在存銀行、買國債的范圍內,基金增值在正常的情況下很難達到預定的增值標准。再者,我國目前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物價指數波動較大,銀行利率的變化也較為頻繁。在年利率較低、投資渠道單一的現實情況下,要想使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基金有效增值很困難。
2為失地農民建立與城鎮職工相對接的社會養老保障
我國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障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從最初的國家保障到政府、企業、個人三方參與;從各地政策不統一,到全國政策統一等,這些使得我國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障制度日趨完善,建立起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失地農民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將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逐漸被納人到城市人口中,那麼在為他們建立社會養老保障的時候,就必然要借鑒城鎮職工的社會養老保障政策,避免走彎路。我國應建立與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相對接的、水平略低的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建立與失地農民情況相適應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核心問題是資金來源問題。我國人口眾多,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也處於起步階段,國家的負擔很重,完全靠國家出資解決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既不可能,也不現實。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資金勢必要從土地收益中來考慮如何解決。有調查顯示,目前農村土地流轉中的收益分配結構中,地方政府和村級組織得到大部分,失地農民獲得的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這就決定了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資金要由地方政府、集體及個人三方負擔。有地方政府和集體參與的繳費,資金來源的穩定性就有了保障。建立全國統一的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將更高,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前途將更加樂觀,我國今後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建立完善制度,加大推進力度。
2.1社會養老保障對象的選擇
社會養老保障的保障對象,應針對不同年齡段的失地農民來區別對待。年齡在15周歲以下的失地農民,他們達到就業年齡以後,按照城市新生勞動力,進人城市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年齡在巧周歲以上的失地農民沒有就業的,參加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已經就業的強制參加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年齡在勞動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上的,一次性交足養老保險費用,從交足費用的次月起領取社會養老金。社會養老金的水平不能低於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2.2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
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是整個制度的一個重要部分。失地農民本身並沒有多餘的資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其可支配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土地的補償費。如果把土地的補償費一次性發放給農民,那麼有的農民可能會在短時間內把它用光。另外,集體和地方政府部分的補償費和收益,如果不採取相應的措施,也有可能被挪作他用。為了保證征地補償款不被挪用,實現專款專用的目的,資金應直接從國土資源部門劃撥。
資金的籌集模式應借鑒城鎮職工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模式,選擇「三位一體」的部分積累制,即由三方繳費「統賬結合」的資金籌集模式,政府出一點、集體補一點、個人繳一點。政府出資部分不低於保障費總額的30%,從土地出讓金中列支,這部分資金全部進人統籌賬戶;集體承擔部分不低於保障費總額的40%,從土地補償費中列支;個人承擔部分從征地安置補助費中抵繳。集體和個人的繳費以個人的名義存人個人賬戶。考慮到失地農民收人不穩定的特殊性,繳費時間應具有一定的彈性,他們可以按月繳納、按季度繳納、按年繳納,或者是根據自己的收人情況,決定繳納時間。參加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民,必須在個人賬戶中交費,夠巧年以上的才能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2.3社會養老保險墓金的管理
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對失地農民的負債基金,是參保農民日後養老的「活命錢」,是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運行的基石,其管理和運營的質量直接關繫到這項事業的成敗。在管理上,政府要積極參與,社會養老保險資金首先必須由政府專職部門統一管理,建立財政專戶,單獨建賬,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其次,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風險基金,用於應對緊急情況或根據物價漲幅適時調整保障水平,確保失地農民領取的社會養老金不「貶值」。同時,對基金的正常運行要執行嚴格的監管,採取「收支兩條線」的方式進行管理。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基金管理機構與經營機構分開設置,前者負責對後者的監管和對社會保障市場的調控,後者負責基金的籌集、投資運營等,而且必須保障監管機構的權威性、公開性、科學性和獨立性。
2.4社會養老保津基金的運營
基金的運營要設法把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通過投資經營的方式實現增值。鑒於我國金融市場的現狀,我們未必要將全部社會養老基金交由私營機構經營管理,可以交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在引進投資機構時,政府相關部門要對這些公司的資質、經營狀況和信譽水平等各方面進行認真地考察,同時引進多家投資公司,並引人竟爭機制,通過多元經營,分散經營風險。要保證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順利保值、增值,不能僅限於存銀行、買國債,必須實現投資方式多樣化,應適當涉足實物投資、銀行存款、國債及其他各種債券、股票、投資基金、抵押貸款、外匯、期貨和國際投資等,但是這些投資領域的風險和收益具有很強的正相關關系,必須加強投資的監管。
基金運營的監管要採取「社會監管」的形式,也就是要通過強化監管,最大可能地降低運營風險,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監管主體應包括兩方面,一是政府要設置專門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機構,加強對經營機構的監督,重點應集中於金融、財務和業務方面,督促經營機構建立完善的管理規章。為了防止舞弊行為,要建立市場准人制度,規定基金經營管理機構的最低法定準備金和相應責任,建立財務公開、信用和績效評級制度以及嚴格的經濟處罰制度。二是設立由投保人代表、村組集體代表和代表村組與個人利益的管理專家組成的監管理事會,理事會既監管經營機構的運作,又對政府監管機構進行監督。這既有利於保證失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又有利於防止政府監管機構的失職行為。
2.5社會養老保險金的支付
由於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採用了「統賬結合」的模式。養老金的支付也應分為兩個部分。養老金二社會統籌部分+個人賬戶部分。社會統籌部分按照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算公式計算,養老金的水平經常根據物價指數和工資指數定期調整,與當地的生活水平相適應。個人賬戶部分失地農民能夠領取多少養老金完全取決於個人賬戶基金的繳納水平和增值狀況。繳費達到15年以上,年齡達到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失地農民可以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的發放,由社會保障部門委託指定商業銀行按月將養老金直接存人受益人的銀行賬戶,此賬戶的設立和更改完全與受益人的身份證信息掛鉤。參加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老年人,只要達到法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即有權通過當地社會保障機構登記開這一收益賬戶。同時,由於銀行聯網制度的存在,受益人不管在何處居住,都可通過居住地的銀行取得這筆養老金。
F. 老年人社會工作論文
人口老齡化是當今世界許多國家面臨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我國已經步入老齡社會,但是我國現階段針對老年人的社會工作方面的服務還遠遠不足。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老年人社會工作論文,供大家參考。
【摘要】 目的探討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居家養老中的應用現狀。方法採用調查問卷的方式了解農村老年人養老需求和生活中遇到的問題。結果我國和吉林省老齡化嚴重,許多鄉村已經推行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農民收入和居住現狀良好為居家養老創造了條件。農村養老需求多樣,無子女老人傾向居家養老。但老年社會工作的認知度低,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的開展尚處於初始階段。結論引入老年社會工作理念和方法是推進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進程、提高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的實效性、破解農村養老服務難題的有效途徑,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居家養老的應用有待推進。
【關鍵詞】 老年社會工作;農村居家養老
近年來,學者進行了老年社會工作在養老機構中的應用,分析了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過渡的趨勢,並提出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建議;關注並切實解決農村老年人口居家養老的問題;指出農村居家養老需要強有力的道德支持〔1〕,要加強農村的老年社會工作,提高農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質量〔2〕。本文基於對吉林省農村居家養老狀況的調查,提出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居家養老中應用的路徑。
1資料與方法
通過文獻法收集我國和吉林省老年人口信息,了解吉林省養老服務的經驗和不足,以及開展老年社會工作的客觀條件。通過問卷調查了解農村老年人養老需求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2010年1月,課題組在吉林省農村開展了“農村居家養老需求情況”問卷調查。問卷內容圍繞對居家養老的選擇意願、養老中的需求及亟待解決的問題、有沒有接受過老年專業社會工作者的服務為核心問題展開。通過簡單隨機抽樣方式確定吉林省不同地區農村村屯為調查范圍,如農安縣三崗鄉、輝南縣撫民鎮七社、興隆山鎮杏花村、三岔河市西三家子村、榆樹縣陳家村、高家村、龍井鎮村、琿春市馬川子鄉等共計20個村。調查對象限定在60歲及以上的農村村民,以偶遇抽樣結合判斷抽樣的方式確定調查對象。調查員由社會工作專業的大學生組成。共發放問卷400份,收回357份,問卷回收率為89.25%。由於有無子女照顧對於養老的選擇差別很大,所以,將調查對象分為兩類:有子女照顧老人為子女與其同住一院之內或者在同一村裡;無子女照顧老人為子女在城裡安家的空巢老人、子女在外打工的留守老人或沒有子女的老人;分別對有子女照顧老人和無子女照顧老人調查200人。其中前者收回有效問卷160份,後者收回有效問卷164份,共計有效問卷324份,問卷回收有效率為81%。在發放和回收問卷的同時,通過訪談法,了解農村老人對老年社會工作的認知程度、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的開展情況。
2結果
2.1我國和吉林省老齡化嚴重,開展老年社會工作具備客觀條件通過文獻查詢,截止2006年6月1日,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總數為1.4657億人,其中城市老年人3 856萬,農村老年人1.080 1億;2006年末,吉林省60歲以上老齡人口321萬,占總人口近 12%,其中農村老年人口144萬〔3〕。截止2005年末,吉林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為307.7萬,老年人中生活在農村的為134.6萬,佔全省老年人口的43.73%;在有老人的家庭戶中,有一個老年人的佔57.30%,有兩個老年人的佔42.18%。 在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戶中,老年人口與成年子女或其他親屬共同生活的家庭佔70.10%,他們的日常生活可以得到其他家庭成員的照顧。無人照顧老人戶佔29.90%,其中:單身老人戶佔8.37%,一對老年夫婦戶佔19.51%,老年人口與未成年的親屬共同生活的家庭佔1.50%〔4〕。截止2009年末,吉林省興辦農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福利院657所,床位數4.37萬張,入住老年人2.72萬人,服務人員3 748人;全省建有農村老年活動室5 936個,總面積28.55萬平方米,平均每個活動室面積48.1平方米;吉林省老齡辦在延邊州和白城市開展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大院試點工作,以村屯養老服務大院為載體,依託老年人協會為村屯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臨時托養、文體娛樂、學習教育、衛生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務;在村老年協會中,建立3 065個老年文藝活動組織,3 150個老年體育健身活動組織〔5〕。琿春市馬川子鄉是吉林省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大院工作的試點鄉,目前,全鄉9個村分別建立了居家養老服務大院,以各種方式開展起為老服務工作並取得了實效。吉林省將在2010年底有30%的村建成居家養老服務大院,2011年底有60%的村建成居家養老服務大院,2012年底全省所有的村都將建有居家養老服務大院〔6〕。2009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5 266元,比上年增長6.8%;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3902.90元,增長13.4%;農村人均住房面積22.79平方米,增加0.86平方米;農村低保標准和年人均補助水平分別達到1 200元和760元,同比增長41.0%和40.7%,有效保障了農村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48.37%的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員供養〔7〕。由於居家養老服務是政府扶持的福利性服務,許多鄉村已經推行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即便有收費項目,費用很低。農民收入和居住狀況良好為農村居家養老創造了條件。
2.2農村養老需求多樣,無子女老人傾向居家養老問卷調查表明農村老人喜歡住在自己家裡養老,包括傳統家庭養老(這里指僅依靠子女提供幫助的養老方式)和居家養老的佔多數;選擇機構養老的很少;大多數人希望來自子女或社會的幫助(願意接受幫助指遇到困難時是否會期望得到幫助的情況),有9%左右的老人有“遇事寧願靠著不求人”的心理;無子女照顧的老人選擇居家養老的迫切。見表1。表1農村老人主要需求和養老意願
2.3老年社會工作的認知度低、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的開展尚處於初始階段通過入戶訪談,除有子女在社會工作專業學習的大學生家長的老人和少數文化程度稍高的老人知道社會工作這個新興職業外,90%以上的農村老年人不知道社會工作和老年社會工作是怎麼回事;老年社會工作的實踐體現在村委會為老人問寒問暖、提供各種幫助中,但是缺乏專業的理念和方法;目前調查所在的農村還沒有專業的老年社會工作者在農村從事精神慰藉,維權等養老服務;在介紹了老年社會工作的理念、作用和具體做法後,90%以上的老人願意接受老年社會工作者提供的服務,但是他們擔心服務費用的支出。
3討論
傳統的家庭養老和居家養老是符合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意願;對於有子女照顧老人,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仍在延續,願意到居家養老服務場所去主要是參與娛樂活動、滿足人際溝通、消磨時間的需要;無子女照顧老人採取居家養老的方式更為迫切,其中子女在城裡安家的老人認為農村的住房相對於城市來說比較寬敞、空氣清新,老年人有自己相對獨立的空間,比起住進城裡兒女家裡那較小如“鴿籠”的房子里,他們感到憋屈、不舒服;即便老年人子女住房寬敞,他們常覺得生活習慣不同、長期住不方便;對於進養老院養老,只有經濟條件好的、老人和兒女雙方均有現代意識的,覺得去養老院是不給子女添麻煩的好的選擇,但是,又擔憂養老院的服務質量,這種擔心也是可以理解的。“黑養老院”事件的曝光,反映了“黑”養老院不善待老人,侵害老人權益的惡劣行為。這種嚴重不道德行為雖然不能代表全部,但是反映出養老服務機構需要增強社會責任感,提高職業道德〔8〕;多數老人認為去養老機構養老會丟子女的面子讓人笑話或者令兒女不高興,因為在他們眼裡養老機構都是無兒無女老人的歸宿或是那些有殘疾沒有自理能力的、兒女沒有時間照顧的老人的選擇;老人對權益保護咨詢的關注主要涉及農村醫療保險、低保政策等;無子女照顧老人在生活照料;醫療護理;排解孤獨;文化娛樂;解決留守老人代際隔閡、贍養等糾紛;權益保護咨詢;排除年老恐懼等方面的需求明顯多於有子女照顧老人;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適合吉林省農村社會狀況、適應中國老年人的生活習慣和心理特徵;老年社會工作的理念是堅持以人為本,個人自決原則、賦權和發展的原則、維護人權和社會公正原則,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助人自助,能夠被老年人接受,在解決養老中出現的問題上具有優勢和可行性;農村老人有一定的經濟承受能力並具備居家養老的居住條件,具備大力開展居家養老的客觀基礎。由於社會工作在我國發展還不完善,我國農村社會對老年社會工作的認知程度低和我國農村社會發展程度相對發達國家有一定差距的原因,專業的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尚處於起步階段也是正常的,這同時也為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的開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吉林等省已有很多為老服務實踐經驗和政府規劃,這為老年社會工作介入農村居家養老奠定了基礎;可見,老年社會工作理念的引入和方法的應用對於滿足農村養老需求,改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質量,提高養老服務實效性,解決農村居家養老問題是必要和可行的。
3.1有針對性地開展老年個案工作老年個案工作是社會工作者在專業的價值觀指導下,運用專業的知識和技巧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物質或情感方面幫助和支持,以使當事人減輕壓力、解決問題和達到良好的福利狀態的服務活動;針對農村“農村留守老人”,因子女成年累月在外打工,很長時間才能回家看望老人一次,老年人會出現孤獨寂寞、對年老恐懼,渴望與人溝通的現象,老年個案工作者深刻理解老人的需求,運用會談的技巧,專注、主動傾聽老年人的心聲,使老年人心理上得到支持,並對老年人模糊不清的問題進行澄清,給老年人進行心理疏導、鼓勵老年人勇敢面對老年的身心變化,引導他們進入積極樂觀向上的生活氛圍,協助老年案主認識及接受老年,幫助老年人建立科學、健康的晚年生活方式和心理准備,積極地應對人生晚年期各種生活事件,如有的子女干涉喪偶獨居老年人再婚、家庭經濟贍養中出現糾紛等問題,工作者針對不同的個案進行區別性的工作,站在老人的角度、分析問題、提出合理建議,幫助老人解決矛盾。
3.2開展主題突出的老年小組工作
老年小組工作是指在社會工作者的協助與指導下,利用老年成員之間的互動和小組凝聚力,幫助老年組員學習他人的經驗,改變自己的行為,正確面對困難,恢復自己
論文關鍵詞:城市化家庭養老社區服務社會工作者
論文摘要: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養老是解決中國老齡問題的基拙和核心問題二家庭養老仍然是主要的養老形式,但在家庭養老功能逐步減弱的情況下,急需發揮社會養老的功能,其中,社區養老服務是社會養老的新載體幾本文提出社區要在政府的支持之下,拓展社區服務項目,引進社會工作者專業人員,提高社區服務質量,爭取廣泛的社會支持,建立社區服務發展指標體系,從而加強社區養老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家庭養老的不足: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表明,2000年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將達到7%,標志著我國已開始進入老齡化社會。據有關專家預測,到2050年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3.2億以卜,約占我國總人口的1/5,佔世界老年人口的1 / 4。隨著人口老齡化趨勢的發展,老年人的養老已經成了一個普遍關注的社會間題,在養老的方式上存在著各式各樣的爭議:
一、家庭養老的功能弱化.面臨著巨大的挑戰
隨著我國計劃生育的實施和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作為傳統農業文明產物的當代城市家庭養老方式正面臨著來自人口條件、家庭結構、居住方式和文化觀念等方面的挑戰,其脆弱性已開始顯現,非家庭養老方式正越來越受到關注;
(一)家庭規模縮小,核心家庭老年家庭增多,家庭功能弱化
我國計劃生育政策實施以來,尤其是城市的出生率降低,家庭結構的小型化和核心化已經是不爭的事實,生育率下降、子女減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際分離還使得子女對老年父母的照料產生了許多困難。子女多意味著老年人有較多的支持來源,獨生子女現象的出現使得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變得異乎尋常的困難
社會發展推動住宅購買人群的變化,家庭兩代分居現象逐漸增多。按照人口學家最近做出的家庭人口預測,我國老年人和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比例將逐漸降低,獨居或只與配偶居住的65歲以上老人占老人總數比例將由1990年10%迅速上升到2050年的27 %,在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這種現象已經非常明顯
(二)現代社會人口流動速度如快,競爭日益激烈
科技時代的發展和城市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使得農村的人
口越來越多地湧向城市,城市的競爭壓力也越來越大不少年輕人陷人了角色困境,他們要同時扮演好成功人士的角色、合格父母的角色和孝順子女的角色是勉為其難的。例如,工作的壓力日益沉重,還要教育兒女,使一些子女沒有精力照顧父母又如目前社會對文化知識的要求增高,青年人需要再學習來適應日益發展的社會,或者去尋找更多發展的機遇,遠離年邁的父母,使得家庭人口外流。這些都使得現有的家庭的模式受到強烈沖擊
(三)老年人平均壽命延長,患病率、傷殘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
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老年人的壽命也在不斷延長,同時年齡增長(特別是超過75歲之後),老年人口健康狀況有所惡化,患病率、傷殘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更多地需要日常護理、生活照料和社會服務這一切必將加大家庭的負擔,也必將導致年輕人消極拒養老人情緒的增加了各種挑戰因素的結合使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開始瓦解和分化,這就是子女養老和在家養老相分離的態勢,而且子女對老年父母的照料和慰藉也不像過去傳統模式下那麼密集和經常了,這是傳統家庭養老制度在現代化沖擊下的一種新的變革:
由此可見,養老間題在家庭養老所不及之下,就需要社會的力量來解決了
二、社區養老順應時代潮流,必須加強社區服務的質量
(一)社區服務的概念
社區服務是在政府倡導和扶持下,為滿足社區成員的各種需求,依託街道和委員會,為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各種社會福利和社會服務可以在社區發展這種大趨勢之下,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來發展社區服務事業和改善老年人的處境:
(二)建構社區服務養老體系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和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使社區養老服務成為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的重要保證,社區成為城市社會化養老服務的最佳載體。發展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是解決我國城市養老問題的重大戰略性選擇。社區對於老年人來說又是最重要的聚居地,所以老年人對社區的依賴性會越來越強。這種以社區為依託的服務,可以及時地給老年人以認同感和歸屬感,使他們在精神上得到慰藉,身體上得到鍛煉,在互相交流中情感得到傾訴,這也就彌補了家庭養老的不足。所以發展社區服務,促進社區建設是改善養老條件的有效途徑。
1.發揮社區功能,擴展養老服務的項目
由於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社區老年人在生活方面和精神方面都不能得到良好的照顧,有的老人即使和子女住在一起,子女也沒有很充足的精力來照顧老人,相對來說老人就會傾向於對社區的依賴。 在老年人生活照料方面,可分為居家服務和家外服務。居家服務是對居住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的一種服務。家外服務包括托老所和敬老院。托老所這種模式既減輕了子女照顧的負擔,又沒有將老人完全隔離於“家”之外,對增進老人的身心健康是十分有意義的;敬老院,被大眾接受為直接的養老設施,應提高其分布密度,分散在社區內.這樣老年人可以不必離開所熟悉的生活環境,也便於子女、親戚探視,加強親情的交流。
在改善老年人精神狀況方面,可以採取直接和間接兩者結合的方式。
直接方式可以通過建立“聊天站”“暢談角”,讓老年人聚集在一起互相交流;間接方式可以加大娛樂設施的建設,開設“老年之家”“老年活動中心”“老年大學”等,還可以開展文體活動,舉辦春遊和夏令營活動。實現資源的有效利用,使老年人在社區內得到滿足感和成就感,轉移心中的不快。
2.在政府宏觀管理下提高社區的自身經濟能力
政府宏觀管理,就是政府通過制定有關社會福利的政策、法規和規章,並且總結、加大推廣先進經驗的宣傳,做好服務工作,解決實際問題,營造引導社區服務福利機構發展的大環境。
養老金社會化的發放使得老年人可以就近領取,形成了社區服務網路。但是政府的功能畢竟是有限的,在政府和企業不能為老年人提供更多保障的時候,社區可以發揮其有效的功能,充分利用其社會資源,通過發展社區經濟,大量吸收和安置退休人員,使退休人員在為社區創效益的同時,自己也獲得必要的勞動補償,實現雙贏。老年人工作退休之後,產生心理落差,感到自我價值喪失,會產生消極的生活態度以至不利於老年生活。而這些老年人中很多人依然有工作能力,有的文化水平很高,由此可以利用社區資源實現他們的“再就業”,這種“再就業”可以“一帶一”或“一帶多”的方式,使大家產生互動,從中找到生活的樂趣。這既是對他們自身的補貼,又能實現社會價值
3.提升社區服務人員素質,引進專業社會工作者,提高服務質量
社區老人的服務人員不僅僅要掌握照料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常識,還要了解不同年齡階段老年人的心理狀況,為此要抓好在職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崗位技能培訓的工作,加強專業教育和技能的培養,灌輸專業的理念,用專業社工的標准來衡量。
社區的發展是城市發展的標志之一,專業社會工作者的興起也是為了滿足社區居民的需要,社會工作者不僅僅需要基本的照料技能,更多的是要有心理咨詢的技能,並受過專門的教育和培訓,持有專業社會工作者的資格證。社會工作專業的學習(小組工作、個案工作、社區工作)除了理論知識之外,更多的是實踐的積累,結合理論與實踐更加有利於工作的開展。在社會福利社會化的道路之上,社會工作者有了一片土壤來發揮其專業的特長,實現其專業的價值,也有利於實現社區的穩定。當然,社會工作者的介入也需要社區合適的機制和模式來啟動,只有在相關政策支持之下,社會工作的有效性才可以發揮出來,因此,專業社會工作者是社區服務的執行者,社區和社會工作者是緊密相連的,引進專業的社會工作者是完善社區服務質量的有效途徑。
4.發揮社會集體意識,爭取廣泛的支持
社區服務質量的優劣在一定的意義上取決於社區的力量,社區的發展是順應市場經濟的結果,在市場經濟競爭激烈的社會中,只有發揮集體的意識,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攜手共進,才能走上良性化的發展道路二從政府方面來說,民政部門要發揮規劃、檢查、監督的作用,社會保險局也應該參與規劃、檢查、監督和酌情劃撥養老保險基金,以及關注養老保險受保人。從社區協調委員會方面來說,要發揮所在社區的企業、有關單位的作用,加強對社區成員的關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