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廳、財政廳在2024年發布通知,從2024年1月起,廈門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將提高,調整水平為2023年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3%。調整辦法包括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
定額調整方面,每人每月增加33元。掛鉤調整則按2023年12月基本養老金標準的1.29%進行調整,以及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對2023年內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此次調整從2024年1月1日起執行,1月至7月新增的養老金將在7月31日前發放,從8月起按調整後的標准發放。
對於特殊情況,2022年和2023年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中,部分人員養老待遇分兩筆發放,此次調整隻涉及基金發放的養老金部分。同樣,2021年12月後新達到70周歲、75周歲、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待遇分成兩筆發放,此次調整隻涉及基金發放的養老金部分。
企業退休人員可通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12333咨詢服務熱線、廈門智慧人社微信公眾號、人社部門自助服務終端以及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的網上辦事欄目查詢養老金調整情況。如有疑問,可撥打12333熱線或前往市、區社保中心窗口咨詢。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請向原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咨詢。
以上信息來源於廈門市人社局養老保險處。
⑵ 建行app新增養老金賬戶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建行在軟體上新推出了養老金賬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是銀行等渠道開立的,而個人養老金賬戶是在人社部開立的,兩個賬戶通過銀行系統和人社部系統對接後關聯到一起。兩個賬戶具有唯一性,且互相對應。
⑶ 福建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提高多少
一是定額調整
體現社會公平原則,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40元增加,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
二是掛鉤調整
以「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為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掛鉤,在按退休人員2021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調整增加同時,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
三是適當傾斜的群體
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對2021年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對2021年12月底前基本養老金低於2818元的企業軍轉幹部,補齊至2818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新增基本養老金將於7月31日前發放到位,惠及全省220萬名退休人員。
今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其中,定額調整按退休人員每人每月40元增加,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掛鉤調整以「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為原則,與本人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掛鉤,在按退休人員2021年12月發放基本養老金標準的2%調整增加的同時,按繳費年限每滿一年發給1元。在上述調整的基礎上適當傾斜,對2021年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對2021年12月底前基本養老金低於2818元的企業軍轉幹部,補齊至2818元後,再參加本次基本養老金調整。
今年福建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再次提高!從省人社廳獲悉,省人社廳等相關部門發關於2022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告,確定從2022年1月1日起,為我省2021年底前已辦理退休手續,並領取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提高養老金待遇,總體調整水平為2021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4%。
今年繼續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方法。定額調整體現社會公平,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標准一致;掛鉤調整體現「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對當年達到70周歲的退休人員等群體予以適當傾斜。
法律依拒:
《福建省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退休養老保險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逐步建立新的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全民所有制企業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費用,促進生產發展和社會安定,特製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對退休養老實行強制保險。我省各行業的省、地、市、縣屬及中央在閩的全民所有制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的職工,均按本規定實行退休養老保險。
第三條企業職工的退休養老保險,由各級勞動部門所屬的社會勞動保險公司(以下簡稱社保公司)經辦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