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單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可不可以只交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單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不可以只交養老保險。必須繳納齊全五險一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我們目前通指的「五險一金」,是指用人單位給予勞動者的幾種保障性待遇的合稱,「五險」指的是五種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包括大病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員工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五險」是法定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
⑵ 公司可以只交養老保險嗎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繳納所有的社會基本保險,不可以只繳納養老保險。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緩繳、減免。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本人。
⑶ 企業可以單獨交養老保險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員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前三種的繳費方式系用人單位和員工共同繳納,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由各地方部門規定,而後兩種的繳費方式系用人單位單獨繳納,員工不承擔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
職工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本人工資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記入個人賬戶。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分別記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
⑷ 企業可以光交養老保險嗎
單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不可以只交養老保險。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其員工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其中,前三種保險的繳費方式系用人單位和員工共同繳納,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由各地方部門規定,而後兩種保險的繳費方式系用人單位單獨繳納,員工不承擔費用。因此,企業不能只交養老保險,必須同時為員工繳納其他四種保險。
繳納社保流程:
1、公司預定員工繳納社保的基數,但是這個基數不能低於公司所在地的最低月工資;
2、公司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投保;
3、公司與社保經辦機構簽訂保險合同,公司繳納了相應的社會保險金後,公司繳納社保的流程就宣告完成了。
綜上所述,企業不能僅交養老保險,而應當為員工繳納完整的社會保險費用,以確保員工的權益得到全面保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
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第七十三條
勞動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負傷;
(三)因工傷殘或者患職業病;
(四)失業;
(五)生育。
勞動者死亡後,其遺屬依法享受遺屬津貼。勞動者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條件和標准由法律、法規規定。勞動者享受的社會保險金必須按時足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