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三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調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切實保障我市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提高全市城鄉低保救助水平,根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省統計局《關於印發在全省建立城鄉低保標准與全國平均水平同步增長機制的意見的通知》(冀民(2010)54號)和廊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建立城鄉低保標准自然增長機制的通知》(廊政辦(2010)60號)要求,從2010年10月1日起對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標准
(一)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原平均每人每月270元調整到302元。其中三河市、大廠縣、香河縣、廣陽區、安次區、霸州市調整到每人每月310元,固安縣、永清縣、文安縣、大城縣調整到每人每月290元。
(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原平均每人每年1180元調整到1420元。其中三河市、大廠縣、香河縣、廣陽區、安次區、霸州市調整到每人每年1500元,固安縣、永清縣、文安縣、大城縣調整到每人每年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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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廊坊市勞動局電話是多少
廊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廊坊市廣陽區廣陽道19號
電話:0316-2227364
公交:廊坊2路在市政府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