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廈門社保怎麼轉移
(一)轉入
一、申報材料: 1、申請異地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及申請人個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3)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轉入時正在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5)調入我市的調令、調動通知等符合規定的調動材料(通過相關部門辦理調動手續調入我市的); 2、申請異地醫療保險關系轉入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頁原件和復印件; (3)《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轉入時正在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二、辦理流程: 1、到規定社保中心提交申請表及有關材料(市屬企業職工到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辦理;區屬企業職工所屬區社保中心辦理); 2、前台收件,初步審核,資料完整的轉由後台經辦; 3、15個工作日內社保中心就會完成劃撥轉入程序並簡訊通知申請人。
(二)轉出
一、自助服務機辦理 用轉出申請人本人的社會保障卡或二代身份證在自助服務機上讀取信息並輸入轉出申請人本人的戶籍地地址、戶籍類型和聯系電話等內容,點擊「申請」即可列印繳費憑證。
二、經辦窗口辦理 1.申報材料: (1)申請人的社會保障卡 (2)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3)申請人的養老保險對賬單(本市人員2006年7月之前參保的,外地戶籍人員2004年7月之前參保的) (4)2010年1月1日前曾有異地社會保險關系轉入的需提供原參保地的社保基金轉移單(轉移單必須包括轉移金額、繳費起止時間、繳費月數。
B. 廈門社保轉移需要什麼材料
廈門社保轉移需要的材料:
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2)廈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擴展閱讀:
社保轉移辦理流程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信息;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C. 廈門養老保險轉移 具有本市戶籍且距到達法定退休退休年齡一年以上的
一、申請異地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1、申請轉入時具有本市戶籍且距到達法定退休退休年齡一年以上的,須正在或曾在我市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正在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現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須按規定及時繳交並已到賬)方可提出申請;
2、申請轉入時具有本市戶籍且距到達法定退休年齡一年以內的均可提出申請,若從來未在本市參保的人員,應先到地稅部門登記個人信息,待5個工作日以後方可提出申請;
3、申請轉入時為外地戶籍的,須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方可提出申請:
A申請轉入時的年齡不得超過規定年齡;
B正在本市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即現單位為申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已按規定及時繳交並已到賬,下同)。
4、第3條所提及的「規定年齡」均指男滿50周歲的當月、女滿40周歲的當月,即男滿50周歲的次月起或女滿40周歲的次月起即視為超過規定年齡。
二、申請異地醫療保險關系轉入
1、申請轉入時為本市戶籍的,未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且正在本市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即可提出申請;
2、申請轉入時為本市戶籍的,已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必須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前至申請轉移期間無戶籍遷出記錄的,方可提出申請;
3、申請轉入時為外地戶籍的,必須在申請轉入時的年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且正在本市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方可提出申請。
溫馨提示:我市關於外地戶籍參保人員享受退休醫療保險待遇的條件尚未出台,外地戶籍參保人員申請異地醫療保險關系轉入時,建議慎重考慮。
申報材料:一、申請異地養老保險關系轉入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及申請人個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3、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提供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轉入時正在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5、調入我市的調令、調動通知(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的);
6、委託代辦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委託書(內容須包括申請人和代辦人雙方的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及委託代辦的事項),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7、戶口遷入或調入我市的,如果在遷入或調入後首次按本市戶籍人員身份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時的年齡超過規定年齡(詳見「申請規定」條款中關於「規定年齡」的解釋,下同)需繳交超齡保險費的,應填報《參保人員異地社保關系轉入繳交超齡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二、申請異地醫療保險關系轉入
1、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人戶口本首頁及個人頁原件和復印件;
3、原參保地社保機構提供的醫療保險《參保憑證》(申請轉入時無就業單位的);
4、《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申請轉入時正在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須加蓋單位公章);
5、委託代辦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相關表格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2.參保人員轉入異地社會保險關系補繳超齡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
受理地點:市行政服務中心2樓A區社會關系櫃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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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2000年在廈門買的社保現在可以轉外地嗎
1、參保人在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列印養老保險關系轉移的《參保繳費憑證》(具體方法和所需材料請咨詢當地社保經辦機構);
2、參保人攜帶填寫《參保繳費憑證》、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要有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填寫好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前往我市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將原參保地的養老保險關系轉入(以個人身份參保的向本人戶口所在的區社保中心申請;以單位職工身份參保的向單位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請;
3、社保經辦機構如同意接收參保人在原參保地的養老保險關系,則會向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寄發《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聯系函提供我市社保統一的養老保險基金銀行賬戶信息和經辦機構的通訊地址)。
4、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收到《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後向我市社保經辦機構轉移養老保險基金、寄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
5、我市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轉移基金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後將轉移基金劃撥至參保人在我市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將信息表上的繳費情況錄入我市的養老保險系統。
E. 廈門現在轉出社保需要什麼證件
一、申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於繳費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後,可以由本人或繳費單位攜帶以下材料到所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
(1)《申請》(附件二)、(2)繳費職工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繳費職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的,請提供委託書及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5)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6)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調動手續原件及復印件(7)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二、出示《參保憑證》,申請接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向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的《參保憑證》原件和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一),符合轉入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向原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系函》。
三、辦理基金轉移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有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並辦理基金劃轉手續,傳送給新就業地社保機構。
四、辦理接續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在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的15個工作日內核對《信息表》及轉移基金額,將轉移基金額按規定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該參保人員個人賬戶,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情況:
1、《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2、繳費職工的參加工作時間、視同繳費年限等相關信息需要認定的,需出據繳費職工本人的《人事檔案》,
3、政策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