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2015新疆退休職工養老金怎麼調整
人社部已經公布了抄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方案,平均增值10%左右。按照慣例,各地一般在3月底將增加的養老金劃入個人的銀行賬戶。但是今年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調整具體標准還沒有公布,所以,目前只能耐心等待。
❷ 新疆退休職工2015年漲工資方案
4月1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新聞通氣會在烏魯木齊召開,會議公布了自2015年1月1日起,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遍上調,總體調整增加水平達到月人均236元。這次養老金調整是新疆連續第十一次調整企業退休養老金,將惠及全疆88.2萬名企業退休人員。
本次調整范圍為2014年12月31日前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准正式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含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規定辦理退職手續的人員及按新政辦發〔2010〕98號文件納入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
按照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實,務必在2015年4月底之前將本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今年調整主要採取普遍調整、傾斜調整以及與艱苦地區因素結合的辦法進行調整。具體調整辦法為:
普調辦法和標准:
普遍調整體現公平,並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實行定額調整和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掛鉤的辦法進行調整。
1、凡符合2015年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在2014年末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40元。
2、按繳費年限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發5元基本養老金。對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75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是指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
3、按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按退休人員2014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發(四捨五入到元)。
傾斜對象和標准
在普調的基礎上,對2014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從2015年1月1日起,再按以下標准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至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對2015年1月1日以後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改按每人每月225元的標准發放,不再執行175元的標准;對2015年1月1日以後年滿80周歲的,從年滿80周歲之月起改按每人每月280元的標准發放,不再執行220元的標准。
2、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在普調的基礎上,分三個檔次標准予以傾斜。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三至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五至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
3、退休人員中原軍隊轉業幹部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其養老金月水平達不到自治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計發。
同時符合上述1、2、3項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可同時增加養老金。
❸ 2015年企業退休工資怎樣調整
提供新疆的調整文件,別的地方也可以參考。
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通知
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部《關於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新人社發【2015】18號)精神,現將我區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時間
本次調整的范圍是2014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退休的企業退休人員,包括按104號文辦理退職的人員和五·七工退休人員。
企業離休人員和建國前老工人不參與養老金調整。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社會統籌,但仍按機關事業單位調整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也不參與本次養老金調整。
調整時間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二、普調辦法和標准
(一)普調增資
每人每月在2014年末的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40元。
(二)工齡增資
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發5元,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75元,繳費年限指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
(三)比例增資
每人每月按退休人員2014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發(四捨五入到元)。
三、傾斜對象和標准
(一)高齡增資
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滿70歲不滿80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對2015年1月1日之後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的當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25元。對2015年1月1日之後滿80周歲的,從年滿8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增加280元。
(二)艱苦邊遠地區增資
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分為三個檔次,二類地區每人每月增發30元,三至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五至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烏魯木齊市屬於二類地區。
(三)軍轉幹部增資
退休人員中軍轉幹部基本養老金調整之後,如果還達不到自治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每月2534元),按平均水平計發。
高齡增資、艱苦地區增資以及軍轉幹部增資只要滿足條件可以同時適用。
❹ 2015年新疆企業退休職工工資怎麼調
新疆2015年企業退休職工加薪漲工資最新消息暫未出爐,下面跟大家分享新疆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關於2014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僅供參考。
三、傾斜對象和標准
在普調的基礎上,對2013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從2014年1月1日起,再按以下標准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一)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截至2013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至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發45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55元。對2014年1月1日以後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175元的標准增加養老金,不再執行130元的標准;對2014年1月1日以後年滿80周歲的,從年滿80周歲之月起每人每月改按220元的標准增發養老金,不再執行165元的標准。
(二)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在普調的基礎上,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另增發20元;三至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另增發30元;五至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另增發40元。
(三)退休人員中原軍隊轉業幹部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其養老金月水平達不到自治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可按平均水平計發。
同時符合上述(一)(二)(三)項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可同時增加養老金。
四、資金來源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從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基金中解決,自治區將各地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列入2014年自治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收支預算中統一核算;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的,按原資金渠道解決。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廣大退休人員的關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企業退休人員熱切期盼。各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高度重視,按照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實,務必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將本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企業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調整落實不力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各地應於2014年4月25日以前將調整落實情況匯總上報自治區。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財政廳
2014年3月17日
❺ 新人社發(2015)18號新疆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增加養老金的通知
文件全文沒有公布,主要內容為下:
、 今年調整主要採取普遍調整、傾斜調整以及與艱苦地區因素結合的辦法進行調整。具體調整辦法為:
普調辦法和標准:
普遍調整體現公平,並與退休人員本人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等因素掛鉤,進一步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參保繳費激勵機制。2015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調實行定額調整和繳費年限、養老金水平掛鉤的辦法進行調整。
1、凡符合2015年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在2014年末基本養老金的基礎上增發40元。
2、按繳費年限調整。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發5元基本養老金。對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75元。繳費年限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繳費年限是指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累計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
3、按基本養老金水平進行調整。按退休人員2014年12月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增發(四捨五入到元)。
傾斜對象和標准
在普調的基礎上,對2014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從2015年1月1日起,再按以下標准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至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對2015年1月1日以後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改按每人每月225元的標准發放,不再執行175元的標准;對2015年1月1日以後年滿80周歲的,從年滿80周歲之月起改按每人每月280元的標准發放,不再執行220元的標准。
2、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在普調的基礎上,分三個檔次標准予以傾斜。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三至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五至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
3、退休人員中原軍隊轉業幹部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其養老金月水平達不到自治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計發。
同時符合上述1、2、3項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可同時增加養老金。
❻ 新疆地區2015年4月滿70歲的退休金是如何計算的qq
4月1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布了自2015年1月1日起,自治區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普遍上調,總體調整增加水平達到月人均236元。
其中,在普調的基礎上,對2014年12月31日前已經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高齡退休人員和艱苦邊遠地區退休人員等群體,從2015年1月1日起,再按以下標准適當增加基本養老金。
1、對年滿70周歲以上的企業高齡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年滿70周歲至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發5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發60元。對2015年1月1日以後年滿70周歲的,從年滿70周歲之月起改按每人每月225元的標准發放,不再執行175元的標准;對2015年1月1日以後年滿80周歲的,從年滿80周歲之月起改按每人每月280元的標准發放,不再執行220元的標准。
2、對艱苦邊遠地區企業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在普調的基礎上,分三個檔次標准予以傾斜。二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30元;三至四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40元;五至六類地區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發50元。
3、退休人員中原軍隊轉業幹部基本養老金調整後,其養老金月水平達不到自治區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計發。
同時符合上述1、2、3項條件的企業退休人員,可同時增加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