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退伍軍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如何確定
? 一是城鎮退役士兵待分配期間連續工齡計算問題。 根據國家民政部《關於印發對若干規定的說明的通知》(民安字[1988]19號)及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1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新政辦[2001]188號)關於「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依法參加當地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其軍齡連同待分配期一並計算為連續工齡,並視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 「待分配時間,是指《安置條例》規定的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伍軍人回到原徵集地後等待分配的時間。待分配時間從報到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組織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今後,凡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待分配時間從報到之日起原則上不超過一年,因組織造成的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導致待分配時間延長的,經當地安置部門出具證明,其待分配的時間可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3年。對因本人原因導致待分配期限延長的,其延長時間不能計算為連續工齡。符合在城鎮安置就業的退役士兵,應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及時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二是參保人員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繳費後其待遇計算問題。 按照國家和自治區規定,參保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應及時退出工作崗位,辦理退休手續。對因各種原因未及時辦理退休手續並繼續繳費的,其繳費年限可予以承認,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正式審批退休的次月起享受。 三是離退休人員變更相關信息後其待遇問題。 屬歷史遺留原因,離退休人員要求變更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出生年齡及身份等信息的,需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重新確認。確認後原養老待遇不變,從次月起按新確認的年限、年齡等享受相關待遇,過去的不予補發。 四是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繳費不夠15年的問題。 依據《轉發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的通知》(新政辦發[2010]98號)規定,參保人員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按月領取養老金;不滿15年的,可順延繳費至滿15年時,再按月享受養老金。順延時間不受年齡的限制。 五是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續相關問題。
❷ 在部隊的養老保險轉到地方算年限嗎
法律分析:當兵時候的兩年養老保險,到地方還算數。
退役士兵、義務兵、士官、軍官、文職人員安置或自主就業到各類企業工作的,在其企業就業參保後,由其企業屬地社保分中心辦理轉移接續手續;未就業的退役軍人,在戶籍地退役軍人養老保險關系接收專戶參保登記後,由戶籍地所屬社保分中心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
❸ 退伍的軍齡怎麼算養老保險
對於退伍軍人 養老保險 怎樣繳納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軍人在服役期間為國家奉獻了無數汗水與激情,服役完畢退伍之後,國家實施了一系列的退伍軍人基本權益的保障政策。在養老保險辦理中,退伍軍人即可享受「視同繳費年限」的優惠政策。 事實上,根據國務院第259號令《 社會保險 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退伍軍人跟普通市民一樣自己交錢辦理養老保險,繳納養老保險費到唯者60歲之後開始享受 養老金 。但達到退伍軍人的服役年限(軍齡)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即參軍的10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但此陵視同他已經繳納,就是說在他繳納保險費年限的基礎上多算10年。 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全部工作年限中,其實際繳費年限之前的按國家規定計算的連續工作時間。 固定職工在實行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制度之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 工齡 的時間,都可以作為「視同繳費年限」,並且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發養老保險金。另外,機關事業單位正式職工調入企業後,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復員退伍軍人、城鎮下鄉知識青年被招為合同制工人,且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其軍齡及下鄉期間按國家規定計算為連續工齡的年限,可視同繳費年限。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規定,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前,職工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指扒薯限可以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發放基本養老保險金。
❹ 軍人轉業後養老保險
2012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聯合下發了《關於軍人退役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後財〔2012〕547號)第九條規定:「軍官、文職幹部退出現役自主擇業的,由安置地政府逐月發給退役金,退出現役時不給予退役養老保險補助,按照國家規定依法參加當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從在當地繳納養老保險費之日算起」。
這一條與「[2001]國轉聯8號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管理若干問題的意見」相一致。
即第五條:「關於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養老、失業保險問題。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就業後,應當按照《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1999國務院令第259號)、《失業保險條例》(1999國務院令第258號)等法規的規定,依法參加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繳納養老、失業保險費,並享受相應養老、失業保險待遇,其社會保險繳費年限從其在當地繳納社會保險費之日算起。」
所以,目前而言,按照文件精神還是完全可以繳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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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轉業後軍人兵齡算養老保險年限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1、根據規定:兵齡是可以算社保年限的。
2、法律依據:《關於貫徹基本養老保險法律規定若干問題的通知》遼人社[2012]277號
九、原為農村復員軍人,後符合條件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以上,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時,其軍齡可與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❻ 軍人轉業之後養老保險怎麼算
我和大家一樣非常關心我國轉業軍人的安置問題,以及所需要的基本養老保養補助的出台。所以,轉業軍人養老保險怎麼辦理轉移接續呢?對於這個問題,大家可以通過本文的介紹可以來獲悉。我搜集笑洞前整理了有關政策,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❼ 轉業軍人養老保險如何算
參軍的工齡是連續計算的,從你參軍的那個月就算你就業了,保險不需要補繳的,參軍的軍齡是視同繳費年限的,也就是說你參軍的那幾年視同你已經繳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