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養老保險中斷幾個月會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
斷交的影響:(一)中斷繳費時間的長短直接影響基礎養老金水平。由於基礎養老金與繳費年限長短和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掛鉤,中斷時間越長,則繳費年限越短,按規定中斷繳費年限期間的繳費工資指數為零,因此參保人員如果中斷繳費,其基礎養老金待遇將大大降低。(二)中斷繳費的時間越長,個人帳戶積累額相對就少,所以個人賬戶養老金就低。(三)參保人員中斷繳費的,退休時不能享受最低基本養老金待遇。(四)養老金調整與繳費年限也有著密切的聯系。根據目前調整養老金的情況看,調整數額的多少,往往與職工繳費時間的長短相掛鉤,繳費年限長,養老金調整的額度就高。反之,養老金調整的額度就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衍生問題:
如果辭職了社保怎麼續交?1、辭職後,如果你離開原來的地方,去了外地工作,那麼就得將社保轉移至外地,這樣企業才能繼續給你代繳社保。2、想要轉移社保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費地的社會保險部門開一張社保「繳納憑證」,並帶到新地方的新單位就可以了,其餘的代理社保之事由單位全權辦理。
② 養老保險斷交6個月,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養老保險斷交6個月,實際上是不會產生任何影響的,就算你不願意補交的話,那麼也沒有關系,只不過你的連續繳費年限就中斷了,而最終計算退休金的時候計算的是累積繳費年限,所以說以連續繳費年限沒有直接的關系。
社保其實就是我們所說的社會保險,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而提供的一種收入和補償制度。社會保險具體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工傷保險制度、工傷保險制度、生育保險制度等五項,人們統稱為五險。
社會保險主要有三個功能:
1、為穩定社會生活的功能;
2、為再分配的功能;
3、為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功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③ 公務員養老保險時間
昨日,國務院公布《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明確了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基本原則和政策措施,從2014年10月1日起實施。
根據《決定》,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費將由單位和個人分別按照工資的20%和8%共同負擔。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
社保專家、清華大學教授楊燕綏接受《每日經濟新聞(微博)》記者采訪時表示,「以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是以人口普查時的平均預期壽命為基數,目前計發時間為139個月。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非常重視退休時點的人均預期壽命和本人退休年齡,將今後待遇發放時候的變數進行了強調。」
對目前機關事業單位中佔比最大的一部分人群——即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來說,此次改革設定了10年的過渡期,基本保證其原有的待遇水平不降低。
個人繳納比例等同於企業職工
《決定》指出,所有按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其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
其中,單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
根據改革決定,本人繳費工資高於當地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部分不納入繳費基數,低於平均工資60%的以60%為基數繳費,即「300%封頂、60%托底」。
根據《決定》,按本人繳費工資8%的數額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全部由個人繳費形成。個人賬戶儲存額只用於工作人員養老,不得提前支取,每年按照國家統一公布的記賬利率計算利息,免徵利息稅。參保人員死亡的,個人賬戶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並軌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與企業職工的養老繳費和發放都基本一致,「體制內人員」以前的完全吃財政飯,變為單位和個人繳費、財政承擔養老保險基金的兜底責任的多渠道籌資,形成單位、個人、政府共擔的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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