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湖南省退伍士兵養老保險制度
近日,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據此,總後勤部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印發了《關於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和《關於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對改革完善軍人退役養老保險制度的管理模式、人員范圍、計算標准、轉移接續辦法等做出了規定。明確從2014年10月1日起,軍人退役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軍人退役離開部隊時,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一次性計算給予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承擔。
在計算標准方面,軍人退役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按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准計算;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後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准計算。軍人退役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按2014年10月1日以後本人服役期間各年度月繳費工資和相應的標准計算。
在關系接續方面,軍人退役參加企業職工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轉移憑證交給本人,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劃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軍人職業年金補助交給本人。軍人退役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由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開具轉移憑證交給本人,將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補助和軍人職業年金補助資金通過銀行劃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軍人退役後,由安置單位或本人持軍隊開具的轉移憑證,到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此外,為確保退役士兵養老保險待遇落實,《通知》規定,軍人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直接向退役軍人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郵寄轉移憑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據此主動為退役軍人辦理養老保險關系接續手續。
中國即將進行十八大後的首次部隊漲工資,平均幅度從25%到40%不等,但會取消一些津貼項目;並同時加推新的工資制度改革,包括退役後可以自主擇業等。
根據該報紙披露,此次軍隊工資調整主要有以下幾個要點:
一、漲多少
據悉,這次加薪幅度和前幾次相若,沒有薪酬的士兵增加津貼25%以上,士官則平均加薪40%,軍官的加薪幅度分別從20%到30%不等,視乎級別而定,級別和基數越低,加薪幅度越高,例如正營級的軍官會加薪約1600元,正師級則加2000元左右。同一級別,但不同兵的加薪系數還略有不同。不過,在加薪的同時,有一些津貼項可能會取消或下調,例如節日補貼和一些日用品的購置補貼等。這和去年相傳的版本相差無幾。
軍官的加薪數額相差不大,每一級僅僅相差100元左右。
二、轉業改革
其中一個影響比較大的新規定是,服役滿15年的退伍軍人,可以選擇由組織聯絡地方統一轉業,或是自行選擇公務員系統中的單位就職,同時可以領取原來基本工資的50%到80%,這將大大增加了,退伍軍人的就業自由度,也減輕了軍隊的行政負擔。
可以預測,今後一段時期的軍隊轉業將呈現多元化的特點。
三、簽約制度
新加入的軍官或大學畢業入伍的軍官需要簽約,年期從5年到8年不等,消息人士指出,以往新任軍官並沒有統一的合約制度,而是根據不同的單位不同的合作方式,比較混亂,今次推行的新制度,令新軍官入伍制度化,管理起來更規范和統一。
服役年限5-8年其實一直在不成文地執行,只不過這次是明確下來了。
四、最終方案未定
尚未有最終的定案,加是肯定要加的,但有些細節還沒有定,個別具體的數據也可能還會再調整。公布的時間,追加多少個月,都沒有最後定下來。
對於加薪一事,有現役軍人直呼,提高部隊的收入水平其實也提高了軍人職業榮譽感,是體現社會地位的一個重要指標,相信也能夠提升一定的士氣,讓軍人有好的待遇也可以安心為國家和民族安全更好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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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辦法
原屬企業單位調入形成的繳費年限,和改革之後的繳費合並計算繳費年限,對於原屬機關事業單位繳費的,其本人改革前參保繳費形成的個人賬戶本息,劃轉至改革後的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
根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規定:
(三)對於改革前曾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改革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工作人員,其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應予確認,不認定為視同繳費年限,並與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合並計算。其他情形視同繳費年限的認定,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在本人退休時,根據其實際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及對應的視同繳費指數等因素計發基本養老金。
(四)改革後對於符合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條件的在職人員,其改革前在機關事業單位符合國家和省規定連續計算的工作年限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照有關規定計發待遇,其本人改革前參保繳費形成的個人賬戶本息,劃轉至改革後的本人職業年金個人賬戶,退休時該部分個人繳費本息不計入新老辦法標准對比范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對於符合納入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並在改革前已參保的退休人員,其養老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規定的退休費計發。各市在按省原有政策開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期間形成的結余基金,並入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統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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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湖南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2023
國家制定了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凡滿16周歲的農村人員都可以參加農村養老保險。那湖南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是怎樣的呢?湖南省政府發布了針對湖南省實際情況而制定的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我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Ⅳ 湖南省退休中人按照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什麼時候補發呢
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執行 。
我最近見到湖南省相關人士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局長體現中人養老金何時不發放的信函,有一封信的回答要詳細資詢當地人社部門,這是因為人社部門也是有安排和布署的;有一封回信是得等我國相關部門的具體規定,這是因為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還涉及有關政策要求不具體問題。
Ⅳ 湖南省養老保險是從哪一年開始實行的
1951年,
我國的養老保險以1951年2月26日政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為起點,經歷了幾十年風風雨雨,其發展可概括為四個階段:
1、1951-1965年為養老保險制度的創建階段。該階段以政務院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為標志,主要工作是著手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並逐步趨向正規化和制度化。
2、1966-1976年是養老保險制度嚴重破壞階段。當時中國社會保險事業與全國社會經濟文化一樣遭受到嚴重破壞,社會保險基金統籌調劑制度停止,相關負擔全部由各企業自理,社會保險變成了企業保險,正常的退休制度中斷。
3、1977-1992年為養老保險制度恢復和調整階段。在十年動亂結束後,我國採取漸進的方式對養老保險進行了調整,恢復了正常的退休制度,調整了養老待遇計算辦法,部分地區實行了退休費統籌制度。
4、1993年到現在是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創新改革階段。本階段主要是創建了適應中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模式,改變了計算養老金辦法,建立了基本養老金增長機制和實施了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最終基本建成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2019年6月11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的通知》(湘政發〔2019〕11號),規定從2019年7月1日起,全省統一參保范圍和條件、繳費比例和基數、違規參保的界定與處理、退休時間的規范和處理等政策,今後市縣不得自行出台養老保險地方政策。
通過統一政策,實現全省各類參保對象平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公平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增強制度的公平性。
與現行政策相比,除已實施過渡費率試點政策的企業外,其他參保單位的單位繳費比例統一為16%。
原執行不同單位繳費比例的國有農墾企業和已停產的國有困難企業,自2019年7月1日起均按16%的單位繳費比例執行;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統一按本單位職工繳費工資基數之和核定,不再採用雙基數對比(單位統計年報工資總額與職工繳費基數之和對比)、就高取數的方式;
靈活就業人員可在繳費基準值的60%~300%之間自主選擇繳費基數,不再限定在繳費基準值的60%和100%兩檔。對於國有農墾企業農業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給予3年過渡期,過渡期內,個人繳費基數按繳費基準值的40%核定,2022年開始執行全省統一的繳費基數核定政策。
Ⅵ 湖南省養老保險待遇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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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金計算方法
一、「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節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調節金分別按下列辦法計算:(一)基礎養老金月標准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奔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二)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准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三)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四)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准為基數,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按上述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統賬結合時間、繳費年限、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過渡性調節金計發比例,按《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見附件)執行。三、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穩過渡,設立3年過渡期。在過渡期內按照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高於原辦法的,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09年以後退休的,基本養老金按新辦法計算。過渡期滿後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低於原辦法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
附: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有關問題的解釋一、統賬結合時間統賬結合是指基本養老保險費用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養老保險制度。統賬結合時間,200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按照繳費工資基數11%或12%計入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2006年1月1日後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從建立個人賬戶的時間算起。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是指依據有關規定實行個人繳費至職工退休時,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實行個人繳費制度之前,按國家和自治區規定計算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計發辦法中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月數除以12換算,保留兩位小數。三、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基礎養老金和過渡性養老金使用的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統計部門公布的盟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參加自治區統籌的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企業、電力企業,以統計部門公布的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准,其他企業要逐步過渡到自治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四、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005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二)新辦法中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以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工資、繳費年限和盟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1998年以前以職工平均工資為依據),按下列公式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繳費工資指數上式中,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按下列公式計算: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職工退休當年、前一年,二年......n-1年的年繳費工資基數,年繳費工資基數等於每個月的繳費工資基數之和。------職工退休前一年,前二年......前n年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實行個人繳費制度至職工退休前的繳費年限。不足整年的,按繳費月數除以12換算。五、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按本人退休年齡所對應的下表所列標准執行。非整數年齡按月數除以12換算後四捨五入。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表(前為退休年齡,括弧內為計發月數)值40(233)、41(230)、42(226)、43(223)、44(220)、45(216)、46(212)、47(208)、48(204)、49(199)、50(195)、51(190)、52(185)、53(180)、54(175)、55(170)、56(164)、57(158)、58(152)、59(145)、60(139)、61(132)、62(125)、63(117)、64(109)、65(101)、66(93)、67(84)、68(75)、69(65)、70(56)
Ⅶ 湖南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每月領取多少
60歲農民,如果參與了當地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可以領取養老金的歲物,如果是在當地居民養老保險推出以前就年滿60歲的,即便沒有繳納居民養老保險,也是可以免費獲取一份基礎養老金待遇的。今天,我們就來看看湖南60歲農民,每個月可以領取多少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