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2月為什麼突然要補繳養老保險費用,金額達到一千多元,咋回事
12月為什麼突然要補繳養老保險費用,金額達到一千多元,這是咋回事?這種事情在很多地方都會存在,我在職時幾乎每年都會遇到這種情況,實際上一種當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變化形成的補差。
我們都知道養老保險是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但是很多地方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要到第二年的7月到8月左右才會公布,但在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沒有公布之前,養老保險又不能停繳,需要按月繳納和扣款。
每年8月份左右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以後,就需要按照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但是在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沒有公布之前,以前繳納的養老保險是按照再上一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繳納。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與再上一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如果沒有差異,就不存在補差的問題;如果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再上一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繳費基數就提高了,就需要補繳這其中的差額部分。
作為單位的在崗職工,按照社保法的規定,是按照本人的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如果本人的實際工資高於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以上的,因為是按照本人的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這不存在補差的問題。但是自己的工資低於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只能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凡是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都存在補差的問題,包括低於60%和高於300%兩個群體,只要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就涉及到補差的問題。
還有的公司,公司全部人員都是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養老保險的,這種公司所有的人員,在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公布以後也會面臨補差的問題;靈活就業人員全部是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一般情況下,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都會高於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所以基本上都要補差。
由於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度是從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計算,所以補差的具體月度是從1月開始補繳,直到按照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開始的當月。有的可能是6個月以上,有的可能是8個月以上,每個省公布新年度的繳費基數的時間不一樣,補差的月份也是不一樣的。
綜上所述,12月份之所以要補繳養老保險費用,主要是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要下半年才會公布導致的,由於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再上一個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導致新年度的繳費基數提高,所以需要補繳因為繳費基數增加而導致的差額部分。
樓主您好,12月份為什麼突然要補交養老保險的費用,金額要達到1000多元,這是怎麼回事呢?關於這個問題,首先我作為一個企業單位的在職員工也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我本人也補交了1000多塊錢,當然這僅僅只是計算補交的費用,沒有計算正常扣除的費用。如果說我連自己每個月所承擔社保正常扣除的費用全部加在一起,其實我12月份從工資當中扣除的社保應繳費用達到了2000多元,甚至接近於2500元。
為什麼會補交這1000多塊錢養老保險的費用,這是由於11月份很多地區出台了新的社保繳費基數那麼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比原有的社保繳費基數要高很多,同時它出台的時間相對也是比較晚的,因為11月才出台,所以它一次性就扣除了今年1月份到12月的社保費用,每個月就算平均是100塊錢,那麼這12個月下來是不是1000多塊錢這是很正常的,所以說這是每個在職職工都需要繳納的,應繳社保待遇。
只不過在以往社保的繳費基數是在下半年的7月份到8月份左右出台,相對來說比這個時間段要早一些,那麼7月份出台的時候,它只會一次性補交1~6月份的錢,這樣的話就相當於你補交的費用會少一半,也就是五六百塊錢,可能很多人覺得這不算什麼,但是今年出台社保繳費基數的時間確實有些晚了,到了11月份才出台,所以說一次性需要補交將近一年的差額,那麼就顯得會比較多一些,其實這都是正常的,因為每一年都在正常的補繳。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你好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我是輝生活輝不同。
首先得弄懂題主提問的背景,看題主的年齡和職業,不同的背景答案是不一樣的,不過我想題主的背景是今年正好60,而且生活在農村吧,因為我父親也要補交,和你金額差不多。
對於生活在農村,並且年齡達到60的人,農村養老保險不夠15年的,今年年底一次性補齊,並且明年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拿我父親來說,他一直繳納的最低檔,一開始是100每年,去年定檔調成最低200每年,但是仍然是最低檔,最高應該是500。
昨天村裡發出通知後,我特意問了一下,說想調成500的檔位,結果說去年所有人都定檔了,無法調了,不光是今年60的人定了,就是你今年30多歲繳納,也無法提檔了。
同時村裡的人無權收取這部分錢,直接繳納到了國家的社保局,假如你要繳納1000元,你有999無法繳納,一分不會收取你的,假如你有2000,也只收取你1000,多餘的一分錢不會收你的,這也是定檔原因造成計算機計算出的結果,因此無法提高檔位了,不過可以降低繳納檔次,就是你以前繳納500,現在可以少繳納,但不能提高。
而且繳納是自己繳納,並且不是現在收取,而是一月份左右收取,具體日期,詢問村裡管理人員。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希望對你有幫助。
這多交的部分實際上是補交 社會 保險,那為什麼12月份突然要多交一筆 社會 保險費用呢?
針對不同的人群,這裡面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繳費基數調整。對於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來說,大家繳費有一個參考基數,這個基數一般都是在下半年公布,至於在下半年哪個月份公布,不同地區不一樣, 大多數地區都是在7月份到9月份之間公布。
一旦新的繳費基數公布之後,當年城鎮職工就必須按照這個繳費基數來繳納 社會 保險,在繳費基數公布之前的幾個月,也要把差額補交到位。
我們以山東濟南為例, 山東濟南市是在2021年8月份公布了2021年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新的繳費基數最低標准為3746元,而調整之前繳費基數是3269元。
在公布新的繳費基數之後,從2021年9月份開始,濟南市城鎮職工就必須補交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及工傷保險。
按照原來的繳費基數,如果一個人按照3269元繳費,每個月的社保以及醫保費用總共是336.71元;而在公布新的繳費基數之後,2021年每個月的社保費用應該是385.84元,每個月差額是49元左右。
所以從2019年實施新的繳費基數之後,個人必須把2021年1月份到8月份的繳費差額補交到位,8個月總共要補交的金額是392.55元左右。
當然不同地區公布繳費基數時間不一樣,有地方有可能等到2021年11月份才公布繳費基數,那麼在12月份繳納社保的時候,就必須把1月份到11月份的差額補交到位。
假如大家繳費指數比較高,在新的繳費基數公布之後,大家每個月要補交的金額就可能達到100塊錢以上,如此一來11個月累計補交就可能達到1200塊錢以上。
第二、受疫情影響的靈活就業人員補交2020年保險。目前我國有很大一批靈活就業人員,這些靈活就業人員以個人身份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和個人繳費部分都需要自己繳納。
但是2020年因為受到疫情影響 ,一些個體工商戶以及小微企業經營情況並不太樂觀,因為收入減少,所以很多人就暫停繳納養老保險和醫保。
按照正常的規定,跨年之後靈活就業人員的社保和醫保是不能補交的,但因為2020年是一個比較特殊的年份,所以很多地方也是特殊問題特殊對待。
目前有很多地方都出台了政策,允許靈活就業人員補交2020年的社保,大多數地方都規定靈活就業人員補交時間是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有些地方補交截止日期是12月25日。
至於需要補交多少,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人不一樣,如果大家2020年全年都沒有繳費,那就需要補交全年的費用。
如果一個地方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為6000元每月,其中一個人按照60%的檔位進行繳費,那每個月需要繳納的養老保險就達到720元,一年要繳納的費用是8640元。
如果這個人在2020年全年都沒有繳納養老保險,2021年要把2020年整年補繳完,一下要交8640元。
但如果2020年大家只是因為兩個月沒有繳納,也可以把這部分缺口一次性補上,兩個月要交1440元。
從各地的實際情況來看,12月份突然要補交一筆社保費用,基本上主要是上面這兩個原因,具體是哪個原因,大家要以個人實際情況為主為准。
我簡單說一下,長話短說
因為每個省公布新年度的繳費基數的時間不一樣,補差的月份也是不一樣的。社保繳費基數每年會調整,調整是根據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金額達到1000多是補繳的1-12月的差額,所以相當於每月差額是100多。建議你一定要及時補繳,養老保險是非常重要的養老保障。及時補交以免造成損失。希望採納,謝謝!
因為每個單位或者是地區,年底核算過程中發現的數據不對,由本人自己承擔的部分,補交。
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
第一,由於人事部門的疏忽。 因為每年的7月份,社保繳費基數都會調整,基數增加,那麼人事部門沒有及時的把調整後的繳費數額重新核算,還是依據一開始的扣除數額,導致年底財物核算過程中,發現了這個問題,導致的補交。這種情況也很正常。
第二,就是工資計算中的錯誤。 由於工作人員計算工資扣除本人承擔那一部分的社保,計算的錯誤,導致的年底核算中發現的情況,就讓本人補交了。
這種情況不用擔心,有不明白的地方,都可以去問公司,問問他們為什麼讓咱補交這么多錢,只要問清楚了,弄明白了這個事情,咱們補交也踏踏實實的。
社保是國家保障我們勞動者推行的一種養老福利保險,繳納的養老金,好比一個蓄水池一樣,只要是上班的人員,公司企業機關都應該是勞動者繳納社保。
那麼養老金是如何使用的呢/
簡單的理解就是,現在我們上班族繳納的社保金給現在退休的人員先領取。等我們退休了,就又有新的一代人繼續繳納社保。
如此循環,社保就會有足夠的保障給發放給退休職工。並且國家還有社保基金,用於一些投資,增加賬戶中的收益。
我們不用擔心退休後領不到錢,感謝祖國好政策。
謝題主邀答。首先題主問這個問題,能猜測出這是某個地方政策,不是全國政策,而且對象要麼是快60歲農民要麼是馬上到退休年齡的靈活就業人員,工薪階層應該不存在這個問題。至於為什麼,不管專業非專業,詳細或簡單解釋,最後就一句話:若有條件就補繳,若沒有條件不補繳,到時候領養老金的時候,就是多和少的問題了。
總的來說,上面政策在社保和養老方面,還是比較照顧老百姓的,雖然有部分怨言和不理解,也是正常的。
對於題主這個12月份補繳,我們解釋的再多再專業,也是按照一個國家的標准進行回答的,如果還是不明白的話,還是去咨詢一下當地的社保養老機構辦事熱線或工作人員吧。
大家說對嗎?
12月為什麼突然要補繳養老保險費用,金額達到一千多元,這是咋回事?這種事情在很多地方都會存在,我在職時幾乎每年都會遇到這種情況,實際上一種當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變化形成的補差。
我們都知道養老保險是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但是很多地方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要到第二年的7月到8月左右才會公布,但在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沒有公布之前,養老保險又不能停繳,需要按月繳納和扣款。
每年8月份左右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公布以後,就需要按照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但是在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沒有公布之前,以前繳納的養老保險是按照再上一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進行繳納。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與再上一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如果沒有差異,就不存在補差的問題;如果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再上一年度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繳費基數就提高了,就需要補繳這其中的差額部分。
作為單位的在崗職工,按照社保法的規定,是按照本人的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如果本人的實際工資高於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以上的,因為是按照本人的實際工資作為繳費基數,這不存在補差的問題。但是自己的工資低於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只能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凡是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的,都存在補差的問題,包括低於60%和高於300%兩個群體,只要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增長,就涉及到補差的問題。
還有的公司,公司全部人員都是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納養老保險的,這種公司所有的人員,在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公布以後也會面臨補差的問題;靈活就業人員全部是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一般情況下,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都會高於再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所以基本上都要補差。
由於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年度是從每年的1月1日到12月31日計算,所以補差的具體月度是從1月開始補繳,直到按照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繳費基數開始的當月。有的可能是6個月以上,有的可能是8個月以上,每個省公布新年度的繳費基數的時間不一樣,補差的月份也是不一樣的。
綜上所述,12月份之所以要補繳養老保險費用,主要是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要下半年才會公布導致的,由於新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再上一個年度的職工月平均工資,導致新年度的繳費基數提高,所以需要補繳因為繳費基數增加而導致的差額部分。
補交養老保險,通俗的理解就是通脹了, 社會 上流通的錢多了,物價上漲了,補交是好事,這個國家計算過的,為的是當你退休的時候,能靠領取退休金舒適的生活。不補交,將來等退休時候拿的太少,趕不上物價上漲的速度,那就只能越老越慘。國家倡導的老有所養,很大一部分就是退休後每個月的退休金。現在退休金也是每年在漲,也是為了跟上物價上漲的速度。
社會 上流通的錢多了,你看美國,那個什麼量化寬松政策,名字高大上,其實就是發錢,給老百姓發錢,每個月印製800億美金。印鈔機不停的印,說是刺激消費,其實是讓全世界給他買單,把通脹引到其他國家,誰讓美元是世界貨幣呢。世界貨幣美國印,世界用,印多少,美國說了算。
許多人搞不懂今年12月份為什麼要補繳養老保險費用?並對政策產生誤解。 有一位朋友說到昨天上銀行去交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卻告知要補交一年養老保險1146元,為什麼我年年交月月交,沒欠款,有人告訴我為啥? 是這樣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養老保險,是根據 社會 平均工資的60%至300%之間來選擇的,隨著 社會 平均工資的上調,相應的繳費基數也就會有變化。而每年的 社會 平均工資數據需要到下半年才陸續公布。 比如,今年像天津、山東等很多地方都是在11月份才開始公布的社保繳費基數,這就導致之前繳納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只是按照去年的繳費基數來交的,可能在費用方面就會少交了一部分錢。
我們可以看看溫州人社局公布過的一則通知,由於浙江調整了2021年的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月最低繳費金額達到712元,靈活就業人員如果以前低於這個金額繳費的,就需要補差,社保部門已經生成了補差的金額,12月份需要個人去補繳。補繳金額也就是1028元。
需要說明的是,這筆差額需要及時去補充,否則會影響到個人的社保待遇,對個人也是一種損失。
當然,在實際的工作當中,也需要主動去維護自己的社保權益,畢竟這會直接影響到退休後的待遇。
2. 職工補繳養老保險一次性可以補多少錢呢
這三個年齡一次性補繳15年的養老保險,確實是有可能的,但是是有條件的,而不是無條件的。
國家對於補繳養老保險有很嚴格的限制。按照人社部2016年《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確:
一、各地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採取一次性繳費的方式,將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等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納入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范圍。
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是什麼呢?社會保險法僅僅是規定了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主要包括企業職工、靈活就業人員、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和未在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其他類型的人員都屬於不符合條件的參保人員。
二、對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得以事後追補繳費的方式增加繳費年限。
三、對符合國家規定補繳養老保險的,應按社會保險法規定繳納滯納金。
其實,可以補繳養老保險的情況,主要指的是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導致職工社會保險沒有按時繳納的情況。
這種情況下盡管需要承擔滯納金,但是按照關於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滯納金應當由用人單位承擔,不得轉嫁給勞動者承擔。
對於單位欠繳社會保險費的行為,人社部在對人大代表2017年的答復中認為,企業欠繳社會保險費行為,侵害參保人員權益,直接削弱基金支撐能力,加重了中央和財政負擔,影響社會穩定。……對於能夠提供佐證材料的,盡量滿足參保者要求,予以解決。
一般來說,只要能夠證明雙方勞動關系,或者用人單位能夠提供出就業手續或者工資表、原始會計憑證等證明材料,不管是多少年的社會保險都可以補繳。偽造工資表騙取參保資格的行為,會直接導致騙保行為,是禁止的行為,可能會面臨到刑事處罰。
除了有勞動關系可以補繳以外,還有這樣幾種特殊情況:
第一,2011年7月1日《社會保險法》實施以前已經建立了個人賬戶的特殊人群。根據《關於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可以一次性繳費至滿十五年。
比如說女性職工原定於50周歲或者55周歲退休,可以繼續連續繳費五年後,55周歲或者60周歲一次性補齊15年。男性則是65周歲可以一次性補齊15年。
前提條件需要連續繳費不能中斷,如果中斷一個月,需要再延長一個月退休。
第二,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轉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養老金的年齡是60周歲。山東等很多地區,都是到達60周歲時不足15年的一次性補齊,然後就可以領取養老金了。
由於我國的退休年齡在全世界都屬於比較早的水平,退休後職工養老保險的養老金還會年年增長,而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卻在不斷增加,因此養老壓力越來越大。
養老保險一次性補繳政策,一方面不利於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另一方面加大了我國未來養老保險基金的壓力。因此,會是越來越嚴格的。對於年輕人來說,一定要提前籌劃,不要等到老了之後後悔莫及。
3. 為什麼要補繳養老保險費用,金額達到一千多元,這是咋回事呢
眾所周知社會養老保險是依據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做為繳存基數,但很多地區的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需到第二年才能發布,但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並沒有發布以前,社會養老保險又無法斷繳,必須按月交納和扣費。
總的來說,之所以要補繳養老保險花費,通常是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要後半年才能發布所導致的,因為一個新的上一年度員工月平均收入高過再上一個本年度職工月平均收入,造成新年度的繳存基數提升,因此需要補交由於繳存基數提升而造成的差值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