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保險替代率主要研究結論及政策建議
研究我國養老保險替代率時,首要任務是確定分段保障目標。鑒於收入差距難以消除,可借鑒國際做法,如美國的多檔替代率設計,將我國城市家庭分為七類,對應不同收入水平設定不同的基本養老保險統籌賬戶替代率,目標是引導公民實現80%的保障水平。
養老保險制度設計需注重靈活性,可通過個人賬戶與所得稅聯動,放寬繳費標准和免稅限制,以提高個人賬戶替代率來逐步提升企業養老保險替代率,緩解其下滑趨勢。同時,企業年金作為補充,需調整稅收政策,鼓勵個人賬戶繳費免稅,促進替代率提升。
統籌性是養老保險設計的核心,需加強城鄉養老保險體系的統一,比如推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以全國統一但低標準的統籌賬戶縮小地區差距,目標是實現農村養老保險全覆蓋,構建城鄉一體化體系。
為了減少新空賬的產生,政策組合包括提高繳費標准、延長繳費年限、調整領取年限、優化投資收益和管理工資增長率。然而,具體實施需兼顧實踐可行性和經濟性,如通過養老保險資金投資城鎮化建設,實現經濟與保障的同步增長。
拓寬養老保險資金來源,如國有股減持、分紅和慈善捐贈,有助於平衡繳領計劃。因此,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實時監測影響因素並微調繳領方案,是防止新空賬的關鍵。
養老保險替代率是用來反映退休人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標。因此,確定合適的養老保險替代率目標成為我國養老保險制度設計的關鍵問題之一,同時也是完善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一項基礎性工作。
2. 中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研究內容簡介
在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和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背景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卻仍然處於「制度真空狀態」。隨著農村社會人口老齡化進程的逐步加快,家庭保障與土地保障功能持續弱化,建立財務可持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已經成為了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
本書基於「鄉—城」人口遷移預測,模擬分析了現收現付制和基金積累制模式應用於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可行性。通過深入研究,本書提出了「最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制度模式。該模式不僅能夠確保農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同時也鼓勵農民進行個人儲蓄,增強其養老保障能力。同時,本書對具體政策方案、財政保障能力與基金管理模式進行了全面評估與設計,以確保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有效實施與可持續發展。
通過本書的研究,我們可以看到,建立財務可持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僅能夠解決農村人口老齡化帶來的問題,還能夠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實現社會公平與和諧。本書的提出與實施,將為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設提供重要的理論依據與實踐指導,對於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