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失業金包含社保和醫保嗎
失業金不包含社保和醫保。
社保是指社會保險,它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五個險種;而失業金是指失業保險金,是失業保險的一部分。當人們失業並符合領取條件時,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但這並不包括其他社保項目。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勞動者可以選擇不交納社保,包括醫療保險在內。如果勞動者願意繼續繳納社保,可以以個人身份繳納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因此,失業金本身並不包含社保和醫保,是獨立的保險項目。
社保的組成部分:
1、養老保險:為退休後的職工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醫療保險:用於職工因病就醫時減輕經濟負擔;
3、失業保險:為失業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提供基本生活費用;
4、工傷保險:為職工因工受傷或職業病提供醫療和經濟補償;
5、生育保險:為女性職工生育提供一定的經濟補助。
綜上所述,失業金不包含社保和醫保,是獨立的保險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② 領取失業金期間養老保險怎麼辦
失業金領取期間的養老保險金不需要繳納的,失業金領取期間享有醫療保險待遇。
法律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③ 領失業金期間養老保險算中斷嗎
領失業金期間養老保險算中斷。原因如下:
1、因為領取失業金的條件之一就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而失業後單位自然不能給當事人繳納要老保險,所以算斷繳;
2、領失業金期間,養老保險不可以繳納。
政策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困喊鎮,也不計作繳費年限。領取失業保險金滲賣的期限最長為兩年。靈活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無需繳納,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失業人員領取完失業保險金,應於次月8日前憑身份證、失業證、已參加醫療保險的帶醫療保險卡到市社保中心個體經辦網點辦理養老、醫療保險接續繳費手續。
辦理材料如下:
1、靈活就業人員持身份證、失業證(或殘疾證,委託各級人才服務中心保管人事檔案的未汪粗就業流動人員持《人事代理手冊》)、照片1張等相關資料到市社保中心個體經辦網點就近辦理參保手續;
2、非農戶籍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可持營業執照正本或副本、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辦理參保手續。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按照本條例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④ 領取失業金期間養老保險怎麼辦
法律分析:1、失業人員運亮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再繳納養老保險費,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對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個人帳戶妥善保存;2、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符合退休條件的失業人員,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移交其檔案等有關手續,按照規定享受養老保險待遇,其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及有關待遇停止發給;3、失業人員未就業期間中斷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原則上不再補繳唯消。失業人員未領取失業保險金,又未重新就業,本人自願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可以自由職業者的身份繼續繳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指悄知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⑤ 領取失業保險時養老保險還用繳納嗎
個人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不繳納養老保險。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失業後,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斷繳費期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和繳費指數。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從中斷繳費至達到退休年齡期間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月份(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除外),在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時,按零計算繳費指數。個人賬戶累計額的多少都會涉及到退休後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而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時間的長短又直接影響到職工個人賬戶的多少,繼而影響到退休待遇的高低。具有城鎮戶籍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自行選擇是否參加城鎮個人養老保險,不參保的人員在核算養老金時,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不參與工資指數的計算,也不參與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按月領取失業金的人員可以申請醫療保險待遇,由失業保險基金為其繳納醫保費,個人不繳費,領取失業金期間繳納的醫保費年限計入本人的醫保繳費年限。單親家庭就業困難人員可以申請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您是否符合條件需要到街道做認定。正在領取失業金的失業人眼,自進行就業登記享受社保補貼當月起,停止閉虛發放失業金,其應領未領的期限予以保留。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准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原則確定,一般以最低工資標准為基數確定失業保險金的計發比例,約在70%-85%之間。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限期,根據失業人員的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5年的,最多為12個月;5年以上不滿10年的,最多為18個月;10年以上的,最多為24個月。(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告粗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三襪態鎮)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