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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會養老問題論文

發布時間:2024-11-30 15:18:21

『壹』 關於社會贍養問題寫一篇論文

僅供參考:
題目---老年人的贍養已經成了社會問題
中國不僅是人口數量最多的國家,也是老年人口數量最多的國家,隨著人口的老齡化,接踵而來的是老年人贍養的問題。
一、人口老齡化大的現狀
眾所周知,中國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國,快速的人口增長率給中國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影響了社會經濟發展的速度,也妨礙了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即使在計劃生育的口號下,由於人口基數龐大,加之人口發展的慣性,使中國人口現狀堪憂
然而,正當人們討論如何控制人口數量時,一個更加嚴峻的問題又擺在人們眼前——人口老齡化。
以第四次人口普查數據分析中國人口預測結果表明,中國人口的年齡結構正由成年型轉變為老年型,令人擔憂的是,中國人口總體老化的同時,老年人口的內部結構也在發生變化,據人口專家預測,本世紀上半葉高齡老人每年平均增長速度是51‰,而65歲以上的老人每年平均增長速度為2‰,總人口在達到峰值前每年平均增長速度可能只有7‰,毫無疑問,由這些數字表明, 高齡老人是增長速度最快的人群,而老齡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在於高齡老人。因為,大多數60-70歲的老人尚有生活自理能力,而80歲以上的老人最需要照料,對於他們帶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最高,而這一切不得不使我們面臨一個嚴重的問題——老年人贍養的問題。
二、不可忽視的現狀
據《中國改革報》報道,湖南訖東縣69歲的老人付某在北京廣場持刀搶劫兩名旅客,他搶劫完了不但不跑 反而等著警察來抓他,原來這位老人僅靠一年600元的補助金度日,在經濟飛速發展,物價飛漲的今天,600元對於一個人一年的花消僅僅是杯水車薪,所以他萌生了搶劫的念頭,為的僅僅是能在監獄里不愁吃穿。看完這則新聞,我的感受是如哽在喉,一位將近古惑之年的老人,本應在家頤享天年,與家人一起享受天倫之樂的,他卻為了溫飽問題而不惜觸犯法律。
社會保障的發展在近些年逐步加快,但是我們必須看到,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夠健全,尤其是在社會逐步趨向老齡化的今天,如何才能讓所有的老人共享共產主義的幸福碩果。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實行,人口結構的改變,這種狀況難以得到緩解。因為現行的籌資模式是建立在人口結構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項懷誠稱:「中國養老體系面臨嚴峻考驗,未來養老金缺口高達9.15萬億。」 按現行的養老保險體制,處於中國人口出生高峰期的70、80年代生人,在30年後大部分均處於或接近於退休年齡,當這些人都面臨退休的時候,他們的下一代由於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的實行,即1:4的家庭結構的出現,又如何能負擔得起這樣龐大的養老金支出?而且目前,人口老齡化趨勢已日趨明顯。這筆錢會不會由後來的投保者來出?我們明天會不會無錢養老?即便最終由國家買單,投保者也要擔負貨幣貶值的風險。對於養老基金保值、增值問題,目前國家還沒有相關的保障措施。(就目前情況看,所繳的養老基金)明的是增加了,但因為物價、宏觀經濟及金融環境等因素影響,實際是貶值的。即便最終由國家來填補養老金缺口,付出的改革成本是不是過於巨大?
三、困境:
1、法律介入缺失或微弱。
當下立法層面主要表現為一些法規、規章或通知、地方條例等形式。養老保險基本法尚未出台,而且由於這些立法形式政策性較強,經常變動,且存在明顯的地方差異,缺乏法律規范應有的嚴肅性、規范性及權威性,且不利於中央宏觀調控及全國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徵收工作缺乏法律依據,僅靠行政手段,對單位或個人缺乏約束力。
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里,明確單獨有一章規定了關於老年人贍養的一些法律問題。按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法律規定來看,子女對自己的父母有贍養的義務,贍養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經濟上的供養、經濟上的慰藉。現實生活中很多子女以為只要給老人錢,讓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這里邊應該還包含另外一個義務是精神上的慰藉,應該經常給老人打電話,時常回家看看等等。還有子女應該對老年人的醫葯費應當給予支持、支付,還應當保證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權利。應當保證自己父母所應有的承包的土地不應該拋荒、耕種,耕種獲得的收益應該歸屬於老人。等等一切都表明我們國家從法律上來看子女為自己的老人有贍養的義務,如果違反都應該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或者是民事責任。
2、道德的力量
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 現在我們的日子是越過越好、越過越紅火,但我們絕不能因為生活好了而忘記生我、養我們的父母,是她給了我們生命,撫養我們成人,是他們帶我步入社會,教我怎樣做人,不能忘記父母的養育之恩是做人最起碼的標准,人人都要有一顆善良的尊重父母的心,我們的良知不僅僅埋在心裡,更重要的是落實在行動上,精心贍養我們的父母。關心照顧好老年人的生活,不僅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要求和應盡的責任,也是先輩們傳承下來的寶貴精神財富。此外我們也應學習那句古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去關愛我們身邊所有的老人,形成一個良好的社會風氣社會風氣的養成需要靠全社會的人民共同努力。更何況尊敬和供養老人。是共產主義道德對婚姻家庭關系的一個基本要求,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應該做到這一點,
四、可供選擇的解決方案
高齡老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無論從道德上講,還是從法律上講,他們都是整個社會最應該關注的群體,因為他們作為曾經的勞動者,為整個社會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因此國家和社會理應在他們年齡逐漸增長,身體逐漸衰老時,給他們以特殊的關愛,在他們最需要的時候給他們最適當的照顧,讓他們能夠安享一個幸福的晚年。在他們喪失勞動力,陷入困境的時候給他們以支持。這不僅是社會公平,公正的需要,而且也體現了人文關懷與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在這里我提幾點小的建議:
1、對於整個社會的高齡老人,國家應該建立一個完善的資料庫系統,收集各個年齡層次老人的全面信息,比如身體狀況,家庭狀況等,並按照各個年齡層次及城鄉差異給以不同的關照,發放不等的生活補助金。
2、針對住在邊遠農村的老人,考慮到交通條件,生活服務等多方面不便的情況,盡量將老人集中起來,在合適的地方建立設備完善的養老院,設有專人負責他們的生活起居,讓他們在全社會的關愛下安享晚年,
3、針對居住在城市的老人,應側重與服務方面,豐富他們的生活,對於社區而言,應該積極開展關注老年人的社區活動,提倡尊老,愛老,敬老。積極開展適宜老年人參與的活動,豐富他們的晚年生活。同時鼓勵和發動社會團體,企業,個人興辦養老院,投資養老產業。在提倡全社會關注老人的同時也減輕了國家的負擔。
4 、對於家庭而言,更應側重於精神方面的慰藉,在這里我強調家庭重視精神層面對老人的慰藉,並不意味著家庭就可以放棄物質方面的贍養,而是指家庭在履行物質贍養,贍養老人是每一個子女的義務和責任,應定期給老人發放一定金額的養老金,同時應該從感情方面給老人以照顧。因為城市中的老人與他人聯系較少,會經常感到孤獨,所以作為晚輩,應盡量抽空陪家裡的老人,那怕僅僅是聊聊天,散散步。對於節假日,應陪老人到外面走走,看看老朋友,或是去一次遠足,作到真正的孝順
五、總結
我們要站在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設諧社會、美好社會的高度,把老年工作當作一項長期性的工作,以和風細雨的方式,把溫暖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讓每一位老年人都心情舒暢,家庭和睦,真正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今後,我們都應該將一如既往地從自身做起,從身邊的點滴事情做起,營造關愛老年人的社會氛圍,廣泛地動員社會的力量,推進尊老愛老工作,樹立尊老敬老之風,促進社會文明進步,為構建和諧農村、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最後,願天下所有的老人都有一個健康幸福的晚年!

中國不僅是人口數量最多的國家,也是老年人口數量最多的國家,隨著人口的老齡化,接踵而來的是老年人贍養的問題。
一、人口老齡化大的現狀
眾所周知,中國是世界上的人口大國,快速的人口增長率給中國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影響了社會經濟發展的速度,也妨礙了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即使在計劃生育的口號下,由於人口基數龐大,加之人口發展的慣性,使中國人口現狀堪憂
然而,正當人們討論如何控制人口數量時,一個更加嚴峻的問題又擺在人們眼前——人口老齡化。
以第四次人口普查數據分析中國人口預測結果表明,中國人口的年齡結構正由成年型轉變為老年型,令人擔憂的是,中國人口總體老化的同時,老年人口的內部結構也在發生變化,據人口專家預測,本世紀上半葉高齡老人每年平均增長速度是51‰,而65歲以上的老人每年平均增長速度為2‰,總人口在達到峰值前每年平均增長速度可能只有7‰,毫無疑問,由這些數字表明, 高齡老人是增長速度最快的人群,而老齡工作的重點和難點在於高齡老人。因為,大多數60-70歲的老人尚有生活自理能力,而80歲以上的老人最需要照料,對於他們帶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最高,而這一切不得不使我們面臨一個嚴重的問題——老年人贍養的問題。
二、不可忽視的現狀
據《中國改革報》報道,湖南訖東縣69歲的老人付某在北京廣場持刀搶劫兩名旅客,他搶劫完了不但不跑 反而等著警察來抓他,原來這位老人僅靠一年600元的補助金度日,在經濟飛速發展,物價飛漲的今天,600元對於一個人一年的花消僅僅是杯水車薪,所以他萌生了搶劫的念頭,為的僅僅是能在監獄里不愁吃穿。看完這則新聞,我的感受是如哽在喉,一位將近古惑之年的老人,本應在家頤享天年,與家人一起享受天倫之樂的,他卻為了溫飽問題而不惜觸犯法律。
社會保障的發展在近些年逐步加快,但是我們必須看到,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還不夠健全,尤其是在社會逐步趨向老齡化的今天,如何才能讓所有的老人共享共產主義的幸福碩果。隨著計劃生育政策的實行,人口結構的改變,這種狀況難以得到緩解。因為現行的籌資模式是建立在人口結構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理事長項懷誠稱:「中國養老體系面臨嚴峻考驗,未來養老金缺口高達9.15萬億。」 按現行的養老保險體制,處於中國人口出生高峰期的70、80年代生人,在30年後大部分均處於或接近於退休年齡,當這些人都面臨退休的時候,他們的下一代由於中國的計劃生育政策的實行,即1:4的家庭結構的出現,又如何能負擔得起這樣龐大的養老金支出?而且目前,人口老齡化趨勢已日趨明顯。這筆錢會不會由後來的投保者來出?我們明天會不會無錢養老?即便最終由國家買單,投保者也要擔負貨幣貶值的風險。對於養老基金保值、增值問題,目前國家還沒有相關的保障措施。(就目前情況看,所繳的養老基金)明的是增加了,但因為物價、宏觀經濟及金融環境等因素影響,實際是貶值的。即便最終由國家來填補養老金缺口,付出的改革成本是不是過於巨大?
三、困境:
1、法律介入缺失或微弱。
當下立法層面主要表現為一些法規、規章或通知、地方條例等形式。養老保險基本法尚未出台,而且由於這些立法形式政策性較強,經常變動,且存在明顯的地方差異,缺乏法律規范應有的嚴肅性、規范性及權威性,且不利於中央宏觀調控及全國統一勞動力市場的形成。徵收工作缺乏法律依據,僅靠行政手段,對單位或個人缺乏約束力。
在《老年人權益保障法》里,明確單獨有一章規定了關於老年人贍養的一些法律問題。按照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法律規定來看,子女對自己的父母有贍養的義務,贍養包括生活上的照料、經濟上的供養、經濟上的慰藉。現實生活中很多子女以為只要給老人錢,讓老人生活就可以了,但這里邊應該還包含另外一個義務是精神上的慰藉,應該經常給老人打電話,時常回家看看等等。還有子女應該對老年人的醫葯費應當給予支持、支付,還應當保證自己父母居住的一些權利。應當保證自己父母所應有的承包的土地不應該拋荒、耕種,耕種獲得的收益應該歸屬於老人。等等一切都表明我們國家從法律上來看子女為自己的老人有贍養的義務,如果違反都應該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或者是民事責任。
2、道德的力量
尊老敬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 現在我們的日子是越過越好、越過越紅火,但我們絕不能因為生活好了而忘記生我、養我們的父母,是她給了我們生命,撫養我們成人,是他們帶我步入社會,教我怎樣做人,不能忘記父母的養育之恩是做人最起碼的標准,人人都要有一顆善良的尊重父母的心,我們的良知不僅僅埋在心裡,更重要的是落實在行動上,精心贍養我們的父母。關心照顧好老年人的生活,不僅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要求和應盡的責任,也是先輩們傳承下來的寶貴精神財富。此外我們也應學習那句古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去關愛我們身邊所有的老人,形成一個良好的社會風氣社會風氣的養成需要靠全社會的人民共同努力。更何況尊敬和供養老人。是共產主義道德對婚姻家庭關系的一個基本要求,也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都應該做到這一點,
四、可供選擇的解決方案
高齡老人是一個特殊的群體,無論從道德上講,還是從法律上講,他們都是整個社會最應該關注的群體,因為他們作為曾經的勞動者,為整個社會的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因此國家和社會理應在他們年齡逐漸增長,身體逐漸衰老時,給他們以特殊的關愛,在他們最需要的時候給他們最適當的照顧,讓他們能夠安享一個幸福的晚年。在他們喪失勞動力,陷入困境的時候給他們以支持。這不僅是社會公平,公正的需要,而且也體現了人文關懷與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在這里我提幾點小的建議:
1、對於整個社會的高齡老人,國家應該建立一個完善的資料庫系統,收集各個年齡層次老人的全面信息,比如身體狀況,家庭狀況等,並按照各個年齡層次及城鄉差異給以不同的關照,發放不等的生活補助金。
2、針對住在邊遠農村的老人,考慮到交通條件,生活服務等多方面不便的情況,盡量將老人集中起來,在合適的地方建立設備完善的養老院,設有專人負責他們的生活起居,讓他們在全社會的關愛下安享晚年,
3、針對居住在城市的老人,應側重與服務方面,豐富他們的生活,對於社區而言,應該積極開展關注老年人的社區活動,提倡尊老,愛老,敬老。積極開展適宜老年人參與的活動,豐富他們的晚年生活。同時鼓勵和發動社會團體,企業,個人興辦養老院,投資養老產業。在提倡全社會關注老人的同時也減輕了國家的負擔。
4 、對於家庭而言,更應側重於精神方面的慰藉,在這里我強調家庭重視精神層面對老人的慰藉,並不意味著家庭就可以放棄物質方面的贍養,而是指家庭在履行物質贍養,贍養老人是每一個子女的義務和責任,應定期給老人發放一定金額的養老金,同時應該從感情方面給老人以照顧。因為城市中的老人與他人聯系較少,會經常感到孤獨,所以作為晚輩,應盡量抽空陪家裡的老人,那怕僅僅是聊聊天,散散步。對於節假日,應陪老人到外面走走,看看老朋友,或是去一次遠足,作到真正的孝順。
五、總結
我們要站在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設諧社會、美好社會的高度,把老年工作當作一項長期性的工作,以和風細雨的方式,把溫暖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讓每一位老年人都心情舒暢,家庭和睦,真正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今後,我們都應該將一如既往地從自身做起,從身邊的點滴事情做起,營造關愛老年人的社會氛圍,廣泛地動員社會的力量,推進尊老愛老工作,樹立尊老敬老之風,促進社會文明進步,為構建和諧農村、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最後,願天下所有的老人都有一個健康幸福的晚年!

『貳』 淺談農村養老模式論文

人口老齡化是中國一大基本國情,人口結構的轉型給社會養老帶來壓力與挑戰。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農村養老模式論文,供大家參考。

農村養老模式論文範文一:淺談轉型期中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的反思與前瞻

論文摘要:伴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也在發生嬗變,面臨嚴峻挑戰。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從其基本價值的角度來看,應把包括農民在內的民生當作社會保障的最重要的目標,而不應該單純從改革的工具理性的角度上過分強調其經濟意義。

論文關鍵詞:轉型期;農村養老保障模式;民生保障

中國農村養老保障作為一種社會制度,它的建設與發展,一方面決定於它所依賴的經濟基礎,另一方面受政治、文化制度等其他社會環境的有力制約。因此,梳理農村養老保障制度變遷,明晰在社會轉型期中國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所面Il缶的挑戰,探討農村養老保障模式未來趨向對保障農村老年人老有所養,實現我國農村的穩定與發展乃至和諧社會構建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轉型期中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的現狀與反思

在我國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過程中,社會經濟取得前所未有的成就,但隨之而來的負面影響也日益顯現。社會轉型帶來的負面影響主要表現在社會的兩極分化和社會弱勢群體的大量出現,其中占總人口約60.91%的農村養老社會保障問題變得尤為突出和緊迫。以養老支援力的來源考量。我國農民養老保障模式在社會轉型期面臨嚴峻的挑戰。

一家庭養老

農村家庭養老模式從內容上看就是由自己、家庭成員I包括子女、配偶等威親屬網路履行對老人的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職責。在當前綜合養老體系中,家庭養老是其中佔主流和主導地位的養老方式。據民政部統計,截止1999年6月,農村976%的老人靠家庭贍養,而依靠退休金生活、集體供養及敬老院的老人僅佔7_34%,60歲及以上的老年人70%以上與後代住在一起。

在社會轉型期,家庭養老遭遇巨大挑戰,以經濟學的供求理論分析,就是供求失衡的結果。

1子女數量減少。生育率下降意味著子女數量減少,家庭戶的平均規模在縮小,而核心家庭不斷增多,家庭養老功能大大削弱。1982年到1990年兩次普查之間,家庭戶規模從4.3人/戶降到3.97人/戶,根據1995年中國l%人口抽樣調查結果,平均家庭規模降到3.7人,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時,家庭平均人口僅為332人。我國農村獨生子女在大幅增長,家庭結構呈現「4~2一l」或「8—4_2一l」的趨勢,以家庭養老為主體的老年保障模式將使未來子女在養老問題上不堪重負。

2農囤對減少。伴隨著農村經濟由傳統走向現代化轉變、鄉鎮企業的發展和小城鎮的興起,農村土地的保障作用不斷降低。一是農業耕地面積減少。二是土地經營的絕對收入大幅度下降。據統計,2000年農民的人均土地收入僅為1090.67元,而同年人均生活消費現金支出為12847.4元。無法滿足最基本的生活支出。三是農業生產的比較效益—般很低。長期以來存在的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使農業生產的比較收益更低,雖然 *** 也採取有關優惠政策使農業快速發展、農民收入持續上升。但比較效益依然很低。另一方面。與同國際類產品相比無優勢可言。四是城鄉差異不斷拉大。

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已經擴大到2002年的32:1,大大高於1.5:1的世界平均水平,成為世界上城鄉差距最大的國家。到2006年已達到328倍

2、老年^對養老資源的需求增加

1人口的快速老齡化,對養老需求鋤Ⅱ。人口老齡化是21世紀全球面臨的重大社會問題之一。我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農村人口占人口絕對多數的國家。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顯示,2000年,我國6s歲及以上老年人達8811萬人。占總人口的696%,同第四次人口普查相比,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了1.39個百分點。按照人口老齡化的國際標准,我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據人口專家預測,到2020年,我國農村65歲以上老年人的比例是140%一17.796。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資料顯示。城鎮老年人口約為3180萬人,農村則大約為5631萬人。其絕對數是城鎮的17倍;從增長速度來看,農村人口老齡化的速度快於城市。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我國歷史上第一個針對農民的正式的社會保障制度,自1992年實施以來取得了一定進展。至2034年末。全國參加農村養老保險的人數為5378萬人,全年共有205,萬農民領取了養老金,年末農村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存285億元。但就全國的總體情況來看,目前農村社會養老制度仍然處於極低的水平上,仍存在著許多有待克服的缺陷與不足,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l、保障水平低。難以滿足基本生活需要。按照民政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交費領取計算表》計算,農民每月交費2元、4元,交費』10年後每月可以領取養老金47元、94元,lS年後,每月可以領取9.9元、20元。若再考慮到利率下調、通貨膨脹、管理費等因素,農民領取的養老金更少,這點錢對農民養老來說,只是杯水車薪。、

2、制度上的可持續眭差。自從1991年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試點開始,全國各地特別是較富裕的農村地區,對推行這項制度熱睛很高。但經過幾年的發展之後,有些曾受表揚的典型地區,時隔不久卻已解體。個中緣由是,從制度的建立、撤消,到費用的籌集、運用以及保險金的發放,都不是按照嚴格的法律程式,而是按照地方 *** 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執行的,不是 *** 與農民的一種規范性、永續性契約。養老保險繳費是一個持續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過程,農民在年輕、收入較高時候繳費,在老年時收入過低、需要照顧的時候,期望能用養老金來安度晚年。但目前不具備這一過程的順利實現的必備條件。首先農民不像城市職工有穩定的收入來源,農村經濟脆弱,農民收入受氣候及市場行情影響較大,即使略有收入也難以抵消包括價格負擔在內的各種沉重的負擔,增收困難,難以保證繳費的穩定持續;其次,從基金的管理上看,許多挪用、貪污社保基金案件的發生,讓農民心懷憂慮;再次,從 *** 方面來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是在法律基礎上建立的,受行政因素影響較大。

3、缺乏真正的社會性。《方案》規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資金籌集上堅持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這是由農村經濟發展的具體情況決定的,國家的財力有限,城市的社會保障尚且受困於資金緊張的局面,更無力顧及農村,因而資金的籌集只能依賴於集體和個人。而大多數農村集體不願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給予補助,甚至為零。農村養老費籌資變為實際上的「全部個人繳費」、過於強調個人的責任,其實質是一種帶有明顯的自我保障性質的儲蕾陸養老,根本不具備應有的「社會性」。

4、管理水平低,資金保值增值困難按現行政策規定養老保險金主要是存入銀行,由於近年來銀行利率的不斷下調,普遍存在養老金的給付承兌無法兌現的問題。而民政部向農民承諾的基金增值率129%,並按照這一水平確定給付標准。並且,《方案》沒有按照國際通行的養老保險測算模式進行保險費和養老待遇的設計,養老金一經領取終身不變,很難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社會經濟生活的快速變化,難以保證養老金的實際價值、老年人的購買力和生活水平不變或穩中有升,難以承擔現實及未來養老的重任。

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滿足農民需求中最基本的公共產品。是維護農民作為公民應當享有的生存權利的最起碼的要求,是一種解決農村貧困問題的補救機制,是所有現代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中必不可少的基本組成部分,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最後一道「安全網」。1995年民政部在部分地區開展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試點工作。2003年全國已有l0個省份已經或正在全面推行農村低保制度。截止到同年底,有3l萬村民、176.8萬戶家庭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但保障水平普遍較低。

二、中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的未來趨向

一農村養老保障模式構建的理念

構建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模式,需要結合中國的國情、農村社會經濟的特點及未來的發展方向,對備種保障方式進行優化配置。首先,農村社會保障必須能夠保障老年農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一是滿足溫飽等基本的生理需求;二是滿足社交、文化、教育等合理的生存需求;三是能夠與其他社會成員共同分享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積極成果,享受公民待遇。其次,有利於城鄉和諧、農民與城鎮居民的和諧發展。農村穩則全域性穩。對中國未來社會穩定構成威脅最大的社會力量就是已經被邊緣化了的農民,採取適當的社會養老保障模式,積極解決農民的即期養老、未來養老難的問題,有助於城鄉居民之間的和諧乃至社會的和諧發展。最後,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從其基本價值的角度來看,應該把包括農民在內的民生當作社會保障的最重要的目標,而不應該單純從改革的工具理性的角度上過分強調其經濟意義。

二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構建的總體構想

農村應該實行與城鎮同樣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統一模式,這是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終極目標。構建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總體構想是:立足於全面構建和諧社會的巨集偉目標、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和國家的經濟實力這一巨集觀背景,以完善制度和規范操作為重點,從橫向上按照經濟的區域差異和農村勞動力分布的狀況,有差別、分類推進,先在經濟發達地區率先建立城鄉統一、待遇有別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後在中、西部地區相繼建立;從縱向上多元化、分層次的養老保障模式並存,即家庭養老、社會養老保險與最低生活保障多種保障並存;從步驟上循序漸進的全方位農村社會養老保障模式。在現階段,建立家庭養老為主導、以社會養老保險為目標導向、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社群養老為補充的中國特色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是目前我國農村社會的最佳選擇。

農村養老模式論文範文二:淺析轉型期中國農村養老的模式選擇

論文關健詞:轉型期農村養老保障綜合型養老模式

論文摘要:我國己進人了老齡化社會,其中75%的老人又居住在農村,現實的經濟條件決定了家庭養老仍是我國農村目前主要的養老模式。但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家庭養老模式面臨著挑戰,我們需要建立新的農村綜合型養老模式。

一般來說,在正常的人生旅途中都要經歷幼年時受長輩撫養,成年時養育子女和贍養父母,老年時被子女或親屬贍養的過程。因此,無論處在什麼樣的社會,無論社會處在哪個發展階段,都會有贍養老人的問題存在,老有所養是涉及全人類的問題,任何國家都不能迴避。在我國,問題的嚴重性是預計到2020年將有2. 31億老年人,占總人口的16.0% , 2050年達4. 12億,占總人口的26.1 %,其中75%的老人都居住在農村。而且迄今為止,新的養老保障制度安排基本上局限於城市,農村的社會養老保障問題仍是一個被忽略的領域。另外,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農村舊的家庭養老模式正面臨著種種挑戰。在國家暫時沒有能力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障的條件下,農村迫切需要建立一種過渡形態的養老保障模式。

一、傳統家庭養老模式存在的原因及作用

傳統的家庭養老,是指以血緣為紐帶,由家庭成員對上一輩老人提供衣、食、住、行、醫直至死亡送葬等一系列社會服務行為。由於我國是一個有著五千年歷史的文明古國,傳統的家庭養老有其存在的歷史原因。

一家庭養老在我國有很長的歷史淵源

我國是個文明古國,素有尊老敬老的傳統。早在兩千多年之前,就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尊老觀點。「壽經」開宗明義就指出:「夫孝,天之經也,地之義也,民之行也。」《禮記》論孝,評價更高:「夫孝,置之而塞乎天地,之而橫於四海,施諸後世而無朝文」。尊老敬老被推崇為天地間最大的行為准則,成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這說明古人對孝道的崇尚。在現代社會,應當看到廣大老年人為社會進步貢獻了青春,為子女成長操勞了一生。「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年老回歸家庭之後,除了從社會得到必要的補償之外,理應受到子女經濟上的贍養、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這一切都有賴於家庭起作用。正是家庭既培養了父母子女間的親情,又體現出民族敬老愛幼的傳統美德,反映出我國社會文明的程度。

二從社會發展看,家庭養老模式為農村生產力發展水平所決定

由於我國實行的是城鄉二元經濟結構,農業人口多,工業發展慢,為盡快發展工業經濟,國家採取了一些「以工補農」「以農促工」的做法。如表現在農產品收購上的剪刀差。農民教育、農民醫療、農民養老等一系列社會福利措施因經濟貧乏而無法實施。這樣,農村中以家庭養老的模式,一方面適應了我國的鄉情、村情、家情,成為我國農業發展的重要社會基礎;另一方面,農村經濟發展遲緩,又難以推行新的養老模式。

三家庭養老模式對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有利

在漫長的尊老敬老文化的流傳中,老年人精神愉快、心理滿足構成了老年人生活質量的最高標准。《禮記·祭義》說,養是可能的,但敬就不容易了;敬是可能的,但讓老人安逸滿足就不容易了①。子路曾因不能很好地贍養父母而內疚。孔子說,「雖然吃豆腐、喝清水,但是父母精神上滿足和偷快,就是孝了」②。孔子曾經質問子夏:「為父母勞作,讓父母吃喝,難道這就是孝嗎?」③那麼什麼是孝呢?用現代的話說,就是讓父母有較高的生活滿意度和幸福感。為此,明代呂坤指出,「對待父母,最好的是使父母心中愉快,其次是照料父母,最差的是只照料父母卻不體諒父母的心理感受。」④對於現在絕大多數老年人來說,家庭是他們晚年的安樂窩、庇護所、一生最後的港灣,是老人感情世界的主要支援,這是任何機構和個人無法替代的。在家養老也有利於代際間進行經濟、精神、生活等方面的優勢互補,尤其是精神上的取長補短;有利於老年人從年輕人身上感受青春氣息,開拓視野,恢復生機,延年益壽;同時有利於年輕人從長輩那裡學習社會經驗,生活經驗和好的品德、作風,更好地成長、成熟。丹麥這個「福利國家」老年人自殺率高的現象有力地說明:老年人自身有錢,社會有充足的福利設施,老年人晚年生活不一定幸福。為什麼?這是因為在那個社會里老年人十分孤獨。正如1982年老齡問題維也納國際行動計劃所強調的:「家庭,不論其形式或組織方式如何,被公認為是社會的一個基本單位。世界各國越來越強烈地認識到:要改善老年人的狀況,就必須首先改善家庭環境。

二、轉型期農村傳統家庭養老模式面臨的挑戰

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正步人歷史的轉型期,這個階段的到來伴隨著農村社會經濟及家庭結構、傳統文化等前所未有的變化,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開始受到挑戰並呈弱化趨勢。

一老年人口增長迅速,家庭養老的負擔難以承受

目前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已超過9 700萬,占總人口的8. 6%,按照國際通行的標准一60歲以上的老人占總人口7%就為老年型國家,由此而知,我國已進人了老年型國家,而且進人的速度之快是世界上其他國家不可比的。據預測,今後我國老年人口將以年平均3%的速度遞增,每隔25年老年人口就要翻一番,到2030年我國老年人口將占總人口的21. 38%。而世界其他國家老年人口翻番的速度較慢,如法國老年人口翻番要115年,瑞典要85年,美國要66年,英國要45年。面對這樣一個老年人口形勢,靠家庭養老只能是杯水車薪。再加上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農村「四二一」家庭將不斷增多,也就是說一雙方都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能要負擔四個老人和一個子女。據國家統計局公布,1999年我國每個家庭平均人口為3. 58人。家庭規模的縮小將進一步弱化家庭養老功能,而「四二一」型家庭使家庭贍養系數大大上升,子女對父輩生活的經濟負擔和照料壓力加大。

二傳統家庭倫理觀念的淡化

在傳統觀念支配下,為了家庭長遠利益,應早結婚、早生育、多生育。謝元態等在研究中指出,傳統社會里,家庭把傳宗接代視為頭等大事,不生育、無子女使家庭血緣關系不能繼續延伸,就此中斷被視為對祖宗最大的不孝。這種家庭觀念強烈地 *** 著人們的生育觀念和生育行為,促使人們形成早婚、早育、多育的習俗, *** 著人口的高增長。但在日益發達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商品、貨幣觀念以及價值規律等對這傳統家庭和倫理道德的沖擊日趨強烈,人們對小家庭的偏好和對大家庭的淡漠成了事物發展的必然結果,依賴傳統的倫理道德觀念來維持家庭養老已顯得力不從心。另外,伴隨工業化和城市化,農村勞動力向非農地區轉移是不可避免的。一般來說,農村勞動力轉移帶來了農村老年人與子女生活上的分離,這種分離若時間較長,會削弱父母與子女間的感情,由此帶來的是子女孝道的下降。同時,由於流出的都是青壯年勞動力,農村老年人的家庭經濟支援與生活照料將面臨困境。 三老年人的生活質量得不到保障

傳統的家庭養老是建立在傳統道德基礎上的行為,雖然我國 *** 於1996年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明文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人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家庭成員有「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但是,當前農村家庭養老的現狀仍不容樂觀,老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例不少。在侵犯老年人權益的案件中,贍養權受到侵害所佔比例最高。得不到家庭贍養的老年人多是那些高齡、多病、無配偶、生活在農村的老人。在有法可依的情況下,家庭養老依然問題嚴重就是由於沒有比較完備且可操作的規則,沒有嚴格有效的監督。 *** 僅僅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至於怎樣養才算盡到了義務卻沒有明確規定。事實上, *** 基本上放棄了對家庭養老進行主動監督。如果我們把法院仲裁養老糾紛案看作 *** 對家庭養老的被動監督的話,那麼,目前倒是這種簡單形式在消極地起作用,老年人的生活質量依然得不到保障。

三、建立家庭養老、社會養老、自我養老和社群養老相結合的綜合型農村養老模式

養老模式的形成不是隨心所欲的,而是由生產力發展水平、社會結構和家庭結構決定的。養老模式在各個不同的社會和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各不相同。在轉型期的現階段,我們應該建立一種家庭養老、社會養老、自我養老和社群養老相結合的綜合型農村養老模式。

1.家庭養老家庭養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與西方國家「接力式」的代際關系父母有養育子女的責任,子女無贍養父母的責任不同,我國無論是社會制度的變遷,家庭結構的變化還是生活方式的改變,始終保持著傳統式家庭,父母有養育子女的責任,子女有贍養父母的責任,代代相傳。盡管傳統家庭養老模式存在諸多問題,但並不能否定家庭的養老價值。由於我國特別是中西部地區農村經濟欠發達,農村社會養老體系的暫時缺損,農村老人在當前和今後一段時間還將主要依靠家庭養老,我們應充分肯定和發揮家庭的養老功能。但在目前,我們應注意做好下列工作:1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為家庭養老提供良好的道德文化環境,子女尊老養老觀念如何,直接影響老人的養老質量。2及時處理家庭養老糾紛,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目前農村兒媳當家的多,在老人與兒媳的關系中,兒媳占據主動,而法律又沒有明確規定她們的贍養義務,經常出現養老糾紛。農村基層組織通過勸解、教育加以及時處理,同時也要提醒老年人,注意與子女關系的協調。

2.社會養老社會養老是運用社會各方面的力量,主要是通過社會服務而實施的,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老年人獨立生活的重要支柱。目前,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障主要停留在商業養老保險階段。發揮商業養老保險的作用,主要是依賴市場經濟的資源配置作用,但市場經濟的主體是為了追求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這與社會保障制度側重子追求社會利益的制度安排存在利益沖突。因此,依靠市場經濟解決問題的作用是有限的。即使在西方發達國家,盡管出現一些私營社會養老,但國家提供社會養老保障依然處於主導地位,而且私營養老保障專案統一由 *** 管理,養老保障專案的實施細節無論從資金的來源、運用方向還是保障的標准、收支的程式等等,幾乎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因此,在允許私人、企業和社會團體投資興辦養老保險的同時,應不斷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以加強對養老保險專案的監管,而且還可以積極引導各種社會力量投人到公益性的社會養老保障中來,大力發展養老福利事業和慈善事業。

3.自我養老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家庭養老保障功能不斷弱化,要求農民個人培養和強化自我養老保障意識。一般而言,家庭中經濟資源大部分是老年人一生的財富積累,老年人不應一味地「無償」轉移給下一代,而應強化對經濟資源的控制,利用這種控制權進行自我養老保障。同時,農村經濟的發展也促進了我國農村老年人收人和生活質量的提高,為其實現自我養老保障打下了一定的基礎。據1986年北京大學、復旦大學、武漢大學、吉林大學、遼寧大學等五校人口研究所聯合對北京市、上海市、湖北省、吉林省、遼寧省三省二市所進行的老年人口抽樣調查三省兩市老年人的調查表明,鄉村老年人口經濟保障靠自己現在勞動收人維持晚年生活的比例高達30. 06%,三省兩市低齡老年人的勞動收人達25. 67%。因此,應鼓勵那些有能力的低齡老人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庭院經濟、飼養業、服務業、手工業、擺攤經商等。這樣就能增加自身的養老收人。另外,國家要保護和鼓勵自我養老儲蓄,比如每人有一個「養老優惠儲蓄特別賬戶」,利息隨行就市,但是不征利息稅,且在通貨膨脹時,指數化的補足利息損失,對這個存款可以設一個最低和最高限額,規定只有到老年時才可以領用,這樣,可以減輕社會和家庭的養老負擔。

4.社群養老社群是農村社會的一個基本單位,根據我國農村的情況,我們可以將一個行政村作為一個社群。在考慮農民養老時,我們應充分重視並發揮社群的作用。社群在養老中的作用應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對農民養老的經濟支援,這是非常重要的,但受制於集體經濟的發展程度,要以雄厚的集體經濟為基礎。因此,農村各行政村應從社群的資源並非僅指自然資源狀況出發,以市場為導向,大力發展村辦企業和集體經濟。二是對農民養老的生活服務支援,主要解決醫療服務和生活照料。目前,我們應該逐步建立社群醫療保險和合作醫療體系,為老人提供最基本的醫療服務,為家庭養老分憂。同時,利用農村人力資源逐步建立生活料理服務。三是利用社群控制機制對家庭養老進行引導和督促,使家庭養老落到實處。

『叄』 論文如何完善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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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隨著城市化的快速發展,我國失地農民日益增多。目前,建立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條件已基本具備,各地也對一些失地農民杜會養老保險問題進行了探索,為制度建設提供了有益的借鑒。構建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與城鎮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具有可街接性。政府要承擔制度建設的責任,給予必要的資金支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市化和工業化步伐明顯加快,大量土地被徵用,產生了大量的失地農民。在2006年4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勞動保障部關於做好被征地農民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及2007年4月28日(關於切實做好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指導下,全國許多地方已經建立了被征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但是,制度在實施過程當中不斷顯露弊端。如何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問題,使其今後的生活無後顧之憂,並順利地被城市化,分享城市發展帶來的利益,是農村社會穩定的關鍵,也是確保城市化得以順利進行的關鍵。
1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狀況及存在的問題
1.1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狀況
20世紀80年代、1992年前後和2003年前後,中國先後興起了三次轟轟烈烈的圈地浪潮,全國各地數以千計的開發區、工業園侵蝕了大量的耕地。據資料顯示,1987年至2001年,全國非農建設佔用耕地3394.6萬畝,2002年中國耕地面積凈減少2529萬畝,2003年中國耕地面積再次凈減少3806萬畝。截至2004年底,全國開發區佔地3.54萬平方公里以上,已經超過現有城市建設用地總量。這場運動正在製造著大批「種田無地,上班無崗,低保無份」的失地農民。
目前,全國失地農民總數估計在4000萬人左右,每年還要新增200多萬人。izl按照《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0年至2030年的30年間佔用耕地將超過5450萬畝。一般每徵用一畝耕地,就伴隨著1.5個農民失業,這意味著我國「失地農民群體」將從目前約4000萬人劇增至2030年的1.1億人,失地農民的規模將進一步擴大。在對他們的土地徵用過程當中,各級政府和部門主要採用的是一次性貨幣補償和實物補償的辦法,試圖在短期內解決征地所帶來的問題。由於該辦法簡單易行並給有關部門帶來較大收益,所以被許多地方普遍採用。但最近兩年這種辦法的弊端不斷顯露,在國務院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指導下,一些地區出台了各種各樣的針對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這些制度的出發點都是為了解決失地農民的可持續生計問題。由於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在具體的做法上有鮮明的地方特色。
一般來看,經濟發達地區,可以為失地農民建立起政府全面負責的社會養老制度;中等發達水平地區,可以為失地農民建立起政府、集體和個人三方或者其中兩方繳費的社會保障制度;經濟不發達地區,則可利用失地補償金為失地農民建立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與商業保險相結合的社會保障模式。例如:
(1)大連模式。大連經濟技術開發區將失地農民全部轉為城市居民,凡是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全部被納入到社會養老保障范疇,完全由政府或集體出資,個人不必交納任何費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失地人員,按月領取養老金。
(2)青島模式。青島市嘮山區實行「以個人交納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區政府給予適當補貼,充分體現三方共擔的原則」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養老保險費的籌集,以青島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60%作為繳費基數,按照繳費基數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其中,區政府按照繳費基數的6%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費補貼,個人和集體按照繳費基數的14%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失地人員,按月領取養老金。
(3)重慶模式。政府依託商業保險公司推出失地農民商業保險的社會養老保障。重慶市探索出「政府+保險公司+農民」的補償金發放新模式。政府把原打算直接補償給農民的錢交給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資本管理及運作,每月固定發給失地農民180多元錢。
(4)四川模式。政府為失地農民提供基本生活社會養老保障。2004年初,四川省出台的省委一號文件規定,從政府土地收益中劃出一定比例的資金,用於解決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從2004年起,對因國家征地轉為城鎮居民的農民,全部實行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失業保險制度。
這些制度的建立在不同程度上解決了失地農民的後顧之憂,探索出了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的新途徑。然而,由於目前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使得這些制度只能是在一些地區推行,並不具有廣泛性,還有絕大多數的失地農民無所依靠。
1.2目前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存在的問題
針對失地農民建立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在我國是一項嶄新的嘗試,所以這些新生的制度難免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只有進一步認清問題,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才能使我國失地農民的權益得到真正的保護。
1.2.1缺乏權威有效的法律法規依據。各地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建立主要是各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業務性指導文件,對全體失地農民而言,缺乏國家法律規定和政府權威文件的支持。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瘴工作的開展,完全依靠各級政府領導自身的認識,「肯定」則全面推動,「否定」則否定一切。
1.2.2阻礙失地農民的正常流動。失去土地的農民,沒有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必然要走出農村,到城市中尋找工作機會,但是由於各地對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政策不統一,一旦發生社會養老保障的糾紛,就會由於缺乏通暢、公正的解決糾紛的機制,而導致失地農民流動困難,限制了他們的自由流動。
1.2.3制度缺乏前瞻性。各地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運行了一段時間以來,已經逐漸表現出了某些落後性。制度設計沒有從長遠的角度考慮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障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對接。各地政府大都從目前的經濟狀況出發,為了解決問題而解決問題,採取政府保障、商業保險及最低生活保障等模式,而沒有考慮到失地農民失去土地後,早晚要被城鎮化,其社會養老保障也勢必要與城鎮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相對接。
1.2.4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缺乏強制性。調查顯示,在目前各地實行的各種社會養老保障中,政府強制要求失地農民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僅佔8.3%參保人數過少,不能充分發揮社會保障的作用。大部分失地農民都存在著短視行為,他們更注重即時消費,而忽視未來消費。另外,由於他們受到多種因素制約,如理財能力不足,養老觀念相對滯後等影響,無法對自己的養老問題作出合理的安排。如果政府不強制他們現在就為其老年生活作出理性安排,那麼他們進人老年,生活水平將無法保障。
1.2.5基金增值渠道不暢,運營風險較大。社會養老保障基金的持續保值、增值,直接關繫到基金的壯大和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事業的發展。根據現行的政策,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與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一樣,其增值渠道被限制在存銀行、買國債的范圍內,基金增值在正常的情況下很難達到預定的增值標准。再者,我國目前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物價指數波動較大,銀行利率的變化也較為頻繁。在年利率較低、投資渠道單一的現實情況下,要想使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基金有效增值很困難。
2為失地農民建立與城鎮職工相對接的社會養老保障
我國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障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從最初的國家保障到政府、企業、個人三方參與;從各地政策不統一,到全國政策統一等,這些使得我國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障制度日趨完善,建立起了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保障體系。失地農民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將隨著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逐漸被納人到城市人口中,那麼在為他們建立社會養老保障的時候,就必然要借鑒城鎮職工的社會養老保障政策,避免走彎路。我國應建立與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相對接的、水平略低的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
建立與失地農民情況相適應的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核心問題是資金來源問題。我國人口眾多,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也處於起步階段,國家的負擔很重,完全靠國家出資解決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既不可能,也不現實。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資金勢必要從土地收益中來考慮如何解決。有調查顯示,目前農村土地流轉中的收益分配結構中,地方政府和村級組織得到大部分,失地農民獲得的是其中的一小部分。這就決定了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障資金要由地方政府、集體及個人三方負擔。有地方政府和集體參與的繳費,資金來源的穩定性就有了保障。建立全國統一的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的可行性將更高,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前途將更加樂觀,我國今後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如何建立完善制度,加大推進力度。
2.1社會養老保障對象的選擇
社會養老保障的保障對象,應針對不同年齡段的失地農民來區別對待。年齡在15周歲以下的失地農民,他們達到就業年齡以後,按照城市新生勞動力,進人城市社會養老保險體系。年齡在巧周歲以上的失地農民沒有就業的,參加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已經就業的強制參加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年齡在勞動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上的,一次性交足養老保險費用,從交足費用的次月起領取社會養老金。社會養老金的水平不能低於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2.2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
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是整個制度的一個重要部分。失地農民本身並沒有多餘的資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其可支配的資金主要來源於土地的補償費。如果把土地的補償費一次性發放給農民,那麼有的農民可能會在短時間內把它用光。另外,集體和地方政府部分的補償費和收益,如果不採取相應的措施,也有可能被挪作他用。為了保證征地補償款不被挪用,實現專款專用的目的,資金應直接從國土資源部門劃撥。
資金的籌集模式應借鑒城鎮職工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模式,選擇「三位一體」的部分積累制,即由三方繳費「統賬結合」的資金籌集模式,政府出一點、集體補一點、個人繳一點。政府出資部分不低於保障費總額的30%,從土地出讓金中列支,這部分資金全部進人統籌賬戶;集體承擔部分不低於保障費總額的40%,從土地補償費中列支;個人承擔部分從征地安置補助費中抵繳。集體和個人的繳費以個人的名義存人個人賬戶。考慮到失地農民收人不穩定的特殊性,繳費時間應具有一定的彈性,他們可以按月繳納、按季度繳納、按年繳納,或者是根據自己的收人情況,決定繳納時間。參加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民,必須在個人賬戶中交費,夠巧年以上的才能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
2.3社會養老保險墓金的管理
失地農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對失地農民的負債基金,是參保農民日後養老的「活命錢」,是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運行的基石,其管理和運營的質量直接關繫到這項事業的成敗。在管理上,政府要積極參與,社會養老保險資金首先必須由政府專職部門統一管理,建立財政專戶,單獨建賬,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擠占、截留或挪用。其次,政府要建立相應的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風險基金,用於應對緊急情況或根據物價漲幅適時調整保障水平,確保失地農民領取的社會養老金不「貶值」。同時,對基金的正常運行要執行嚴格的監管,採取「收支兩條線」的方式進行管理。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障基金管理機構與經營機構分開設置,前者負責對後者的監管和對社會保障市場的調控,後者負責基金的籌集、投資運營等,而且必須保障監管機構的權威性、公開性、科學性和獨立性。
2.4社會養老保津基金的運營
基金的運營要設法把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通過投資經營的方式實現增值。鑒於我國金融市場的現狀,我們未必要將全部社會養老基金交由私營機構經營管理,可以交由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在引進投資機構時,政府相關部門要對這些公司的資質、經營狀況和信譽水平等各方面進行認真地考察,同時引進多家投資公司,並引人竟爭機制,通過多元經營,分散經營風險。要保證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順利保值、增值,不能僅限於存銀行、買國債,必須實現投資方式多樣化,應適當涉足實物投資、銀行存款、國債及其他各種債券、股票、投資基金、抵押貸款、外匯、期貨和國際投資等,但是這些投資領域的風險和收益具有很強的正相關關系,必須加強投資的監管。
基金運營的監管要採取「社會監管」的形式,也就是要通過強化監管,最大可能地降低運營風險,實現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監管主體應包括兩方面,一是政府要設置專門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機構,加強對經營機構的監督,重點應集中於金融、財務和業務方面,督促經營機構建立完善的管理規章。為了防止舞弊行為,要建立市場准人制度,規定基金經營管理機構的最低法定準備金和相應責任,建立財務公開、信用和績效評級制度以及嚴格的經濟處罰制度。二是設立由投保人代表、村組集體代表和代表村組與個人利益的管理專家組成的監管理事會,理事會既監管經營機構的運作,又對政府監管機構進行監督。這既有利於保證失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又有利於防止政府監管機構的失職行為。
2.5社會養老保險金的支付
由於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採用了「統賬結合」的模式。養老金的支付也應分為兩個部分。養老金二社會統籌部分+個人賬戶部分。社會統籌部分按照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的計算公式計算,養老金的水平經常根據物價指數和工資指數定期調整,與當地的生活水平相適應。個人賬戶部分失地農民能夠領取多少養老金完全取決於個人賬戶基金的繳納水平和增值狀況。繳費達到15年以上,年齡達到退休年齡(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失地農民可以領取養老金。
養老金的發放,由社會保障部門委託指定商業銀行按月將養老金直接存人受益人的銀行賬戶,此賬戶的設立和更改完全與受益人的身份證信息掛鉤。參加失地農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老年人,只要達到法定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即有權通過當地社會保障機構登記開這一收益賬戶。同時,由於銀行聯網制度的存在,受益人不管在何處居住,都可通過居住地的銀行取得這筆養老金。

『肆』 求論文資料

聚焦農村失地農民的養老問題 來源為資源網

你新農村建設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農村的養老問題。從1990年至今,失地農民已經遠遠超過4000萬人。這些「失地農民」已經失去了原來的土地保障,因此,他們不等同於傳統意義上的「農民」,但是,又沒有享受市民待遇,特別是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問題沒有很好地得到解決,而以養老保障最為緊迫。(據2008年8月25日大河網報道)

隨著我國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大量的農民離開農村、離開土地向城市以及非農產業轉移,從而對農村傳統的土地以及家庭養老模式帶來極大的沖擊,而這些加入到城市化行列的農民以及家庭成員的養老問題迫切需要研究以及拿出有效的措施給予解決,這是他們的民生問題,也是黨和政府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所要解決「老有所養」的重大問題。

我國農村的養老一直是在小農經濟條件下形成的以土地養老和家庭養老為核心的養老模式,然而,隨著社會轉型和城市化的推進,促使城鄉的社會流動空前加快,大批農民離開土地、離開家庭來到城市從事非農職業。由於市場和政策的原因,進城的農民養老問題還沒有得到很好地解決,主要體現在:失地農民的養老問題和農村子女進城務工「空巢家庭」的養老問題。首先,失地農民的養老問題對傳統的土地養老模式提出了巨大的挑戰。在傳統社會,土地是農民的生活來源,也是農民的養老保障。城市化進程中,一個新的社會群體——失地農民由此而生。

其次,隨著城市化的不斷推進,青壯年農民大量流向城市,農村「空巢家庭」對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提出挑戰。據有關部門統計,目前我國進城務工農民已超過1.3 億人。留守的父母則成為空巢家庭,其經濟來源、生活照料以及精神、心理慰藉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問題。城市化是我國現代化發展的必然趨勢,截至2006年末,我國城鎮人口的比重已經達到44%。中國在本世紀50年代要全面實現現代化,屆時,中國的城市化率也將提高到75%左右。這就意味著從現在開始,我國城市化率將以每年一個百分點的速度增長,即每年將有1300萬農村人口離開土地、離開農村轉移到城市。因此,要從戰略的高度、從城鄉統籌的角度出發考慮農村的養老問題。

對於失地農民的養老問題,顯然不能以土地養老的方式來解決,必須探索新的養老方式,各地在這方面都有了一些經驗:完善「以土地換保障」政策,建立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障制度。「以土地換保障」是指從土地徵用款中確定一定數額建立失地農民的基本養老保障制度。我國城市化是政府主導下的城市化,對農民來說,失去土地是被動的,政府有責任為失地農民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但由於目前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失地農民養老保障制度資金單靠國家財政撥款是行不通的,因此,應由政府、集體和個人三方共同分擔責任。集體出資部分主要來源於以下兩方面: 一是征地過程中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部分土地補償費。二是鄉村集體資產的收益, 包括集體資產改制中收回的價值形態的資產及股權收益、租賃收益等。個人出資部分主要來源於土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助費等征地補償所得和農民的日常經濟積累。這種籌資模式符合當前實際, 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因而成為許多地方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普遍採用的模式。

直接納入城鎮養老保險體系,納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體系。失地農民是不同於「農民」(純粹意義上的農民)又有別於城市居民的邊緣性群體。他們已經不再享有土地保障,也不能和城市居民一樣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因此,在農民失去其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土地之後,就應該將其轉為城市居民,納入城市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和城市居民一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從根本上解除農民對失去土地後養老問題的擔憂,可以很大程度減少因養老問題產生的城市化阻力。同時,「失地農民」最終要納入城市居民范疇,為他們提供養老保障, 有利於城鄉養老保障的順利接軌, 鋪通建立城鄉一體化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的道路。

繼續納入農村養老保險體系,在經濟比較發達的部分農村地區,如果其養老保險條件比較完善,該失地農民在土地被徵用之前,已經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經失地農民的同意,可以將其繼續納入原來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中。無論從傳統還是現行的法律規定, 在中國農村, 家庭養老仍為最主要的養老方式,農村老人的老年生活在相當大的程度上仍要依靠子女。但這種延續了幾千年的家庭養老在當前城市化的進程中遭到了挑戰。城市化給我國農村帶來的「空巢家庭」在養老方面已經不能援用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

從長遠來看,要加快推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逐步實現農村養老的社會化。「空巢」老人不能再依賴家庭養老,必須更多地藉助於國家、社區的力量。社會化的養老方式是與現代化社會相適應的、能有效地分散風險的制度。目前我國農村老人養老還在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家庭贍養,而子女的外出務工往往並不能帶來良好的經濟援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這就意味著留守的空巢老人如果單純依賴家庭養老則有著比較大的風險和不可預見性。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在全國試推行十多年來,盡管目前大部分地區都遇到不少困難,但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只要我們不斷總結經驗教訓、結合農村實際,加以不斷調整和完善,對於解決農村空巢家庭的養老問題將是一個有效的制度保證。

加強農村社區引導,發揮社區為空巢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發展社區服務,逐步建立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務、文化體育服務、疾病護理與康復等服務設施與網點。鼓勵和支持社會志願者為老年人服務。」在我國目前二元社會結構依然存在,政府一時難以承擔農村養老保障的龐大費用, 而農村家庭養老保障功能弱化的形勢下,社區養老服務是可能推行的較好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過渡形式。一方面,可以促進家庭保障功能的社會化;另一方面,能夠作為「 社會保障體系、城鄉整合」的橋梁, 為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體系莫定基礎。老年人生活在社區,對社區具有地緣上的歸屬感、參與感,並有心理上的認同 容易接受社區提供的日常衣、食、住、行等生活料理、定期體檢、醫療保健服務、健身娛樂活動、精神心理健康活動、應急服務等各種養老服務。這些都可以在廣大農村推廣。

挖掘農村社區的互助潛力。中國的農村社區正如費孝通所言,是「一個『熟悉』的社會,一個沒有陌生人的社會」。 同村的鄰里交往頻繁,人際關系比較密切。這種基於血緣和地緣關系自然形成的社區具有很強的凝聚力,社區成員能夠較好地被動員起來實行養老互助,實現養老資源的優化配置和合理利用,所以在空巢老人的經濟互助、生活照料和減少孤獨感方面均能發揮巨大的積極作用。

應該看到,我國城市化的繼續推進是不可逆轉的發展趨勢。農民失去土地、離開農村的速度還會加快,農村「空巢家庭」的數量還將繼續增多,幫助失地農民和農村空巢老人解決養老問題,使他們老有所養,是中國城市化健康發展的需要,也是中國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的一項重要任務,對於實現城鄉統籌、科學發展與構建和諧社會都具有重大的意義。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在城鄉二元結構下, 農村老年人的社會保障水平遠遠低於城鎮。盡管自1990 年,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啟動,採取了農民自願繳納養老保險費進入個人養老賬戶這一城市社會養老保險不同的模式,不過,由於長期未能解決養老保險費保值增值的問題,以及如何提升統籌層次的問題,因而一直未能擴大農村養老保險的規模。到2006 年末,全國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為5374 萬人。據2000 年中國老齡科學研究中心進行的中國城鄉老年人口一次性抽樣調查,只有1.5%的農村老人享受了社會保險養老金。農村社會救助制度。農村社會救助是由五保戶制度、特殊困難戶救濟制度、醫療救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構成的。

正視失地農民的養老問題

今年山東省將全面建立起失地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今年二季度前,各市至少要在一個縣(市、區)進行試點,年底全面鋪開。據悉,列入保障范圍的對象包括在城區規劃內,經依法批准實行土地承包權、且失地後人均農業用地較少的在冊人員。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把城市規劃區外的獨立工礦和國家重點項目建設區等列入保障范圍。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下的符合要求的失地農民,按當地測算標准一次或分次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建立個人專戶和統籌賬戶。交費對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開始領取養老金。(《齊魯晚報》3月19日報道)

山東省出台的失地農民領養老金的規定,不僅體現了政府一種應有的善意,它還是化解各種社會矛盾的「潤滑劑」,是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的有效舉措,這樣的制度規定是廣大農民期盼已久的「福音」。

失地農民領養老金,這樣的新聞過去聞所未聞。長期以來,由於國家重點工程建設、市政建設的需要,國家徵用土地的傳統做法往往是給一次性補償,補償過後從此不再過問補助和救助,致使失地農民從此失去了基本的生活保障。農民所得到的補償被七扣八扣,到了農民手裡已是很少一部分。失去土地的農民,感到了生活的壓力,從此背上沉重的經濟包袱,很多人在萬般無奈的情況下開始上訪,構成了社會的不穩定因素。

失地農民領養老金,無疑是化解這種社會風險的有效手段。這樣做是一種「責任政府」的具體體現,是「情為民所系」的題中應有之義。我們的政府是與人民群眾血肉相連的政府,是「親民政府」,對於人民群眾的合理訴求,政府不會坐視不管的,政府有責任和義務幫助失地農民解決困難,漠視群眾利益不是一個責任政府所取的態度。正視失地農民的生活保障問題是各級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也是落實「三個代表」的具體行動,建立這樣的制度,有利於政府公信力的提高。

其次,建立失地農民領養老金制度,無疑給廣大失地農民吃了顆「定心丸」,有利於政府各項工作的開展。過去,很多地方在市政建設、拆遷問題上與農民利益的沖突較為明顯,並屢屢受阻,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講與農民養老金制度不健全頗有干係。土地是農民賴以生存的物質基礎,失去了土地,就意味著農民失去了生活來源,農民們心存後顧之憂合情合理,在這方面不去正視農民的養老問題,徵用土地時必然受挫。建立失地農民養老金制度,解除了農民的後顧之憂,農民的生活問題有了可靠的保障,在今後推行政策時就會順利許多。

第三,這樣做有利於社會的穩定,是一種合理的制度安排,符合歷史發展潮流。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今後會有越來越多的農民失去土地,農民失去土地並不要緊,關鍵是要及時安排好他們的生活,及時解除失地農民的後顧之憂。未來的社會是一個各種社會保障十分健全的社會,不僅城裡人可以享受社會保障,就是農村人同樣也要享受社會保障,這是社會進步發展的必然趨勢。及時為失地農民建立養老金制度,有利於社會的穩定,有利於人民群眾的安居樂業。

未來的社會是一個保障各種人權的社會,今後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的事會越來越少,給失地農民建立養老金制度是我國農民人權狀況得到改善的有力證據。從這個意義上講,山東省的做法頗具有借鑒和推廣價值。

農民工養老問題值得關注

38歲的張建國是來自神池縣東湖村的農民工,在太原一建築公司當「小工」已經7年了。雖然每月收入僅800元,但他還是覺得城市比農村好,在農村也許一輩子面朝黃土背朝天。靠身體吃飯的他唯一擔心的是:現在年輕有力氣,但老了怎麼辦?習慣了城市生活不願回農村,但城市沒有他養老的可能。

張建國的擔心是眼下農民工群體不得不面對的一個隱憂———農村無法養老、城市拒絕養老。「養兒防老,積谷防飢。」農民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子女贍養,或依靠土地收入。然而這兩種傳統的方法難讓農民工養老,由於幾十年實行計劃生育,「四二一」家庭格局加上撫育子女,實在難以承受。農村人多地少,即使是壯勞力,完全依靠土地也難維持溫飽,老年人想依靠土地養老更加困難。還有相當多的人沒有承包地,依靠土地養老也不現實。

近年來,我省一些市縣相繼制定政策,對農民工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提出要求,但制度設計上存在繳費門檻高、異地接續困難等。多數企業主能躲掉不買就不買,實在躲不掉就少買一些。現階段推行的養老保險基金區域統籌與農民工跨地區流動存在較大矛盾。有的市社保部門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後,城市居民可以個人名義繼續繳納養老保險費,保持養老保險關系,農村居民則不行。有的農民工不斷地變換工作地點、單位,只有不斷地參保、退保、再參保、再退保,即使務工期間月月繳費不止,也很難跨越累計繳費15年才能享受養老保險這道門檻,晚年還是與養老保險無緣。

外出務工的農民年老生活得不到保障,可能成為城市流浪者,帶來一系列社會問題。我省已步入老齡化社會,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405萬。全省目前46歲以上的農民工約占總數的35%,他們因年老逐漸返回農村,人數上百萬,如果現在不解決養老問題,到那時採用發放農村低保形式,將成為未來財政不能承受之重,影響和諧社會建設。

記者建議,我省應盡快建立農民工勞動用工登記制度,制定農民工社會養老保險條例,充分考慮廣大農民工的特點和利益,積極探索,制定靈活政策。讓農民工在一個企業解除勞動合同後,能順利方便地把關系轉移到新的工作單位,使養老保險得以延續。並適當降低參與養老保險的門檻,調動他們參與的積極性。同時,應遵循城市居民與農民工政策統一,強制企業為農民工繳納養老保險等原則,實現社會養老保險全省統籌。建立方便合理的社會養老保險跨市縣轉移機制,如實行全省電腦聯網,像銀行卡一樣,發放全省流通的養老保險卡,農民工不論轉移到啥地方,都可以憑卡繳納保險費,憑卡領取養老金,讓農民工真正老有所養。

誰來關心農民的養老問題?
「終於進了看守所:我在這兒挺好的,已經胖了10斤。」
法制晚報12月22日報道的一篇題為<69歲老人為進監獄養老搶劫>的文章廣為流傳,同時也頗引起社會不得不思考這一問題。
69歲的付達信在北京站廣場持刀連搶兩名旅客。
與其他搶劫犯不同的是,他搶劫完了不逃跑,反而在等待被搶者喊叫,以便引警察來抓。接受審訊時,付達信要求辦案民警把罪行寫重些;當法官宣布因犯搶劫罪付達信被判決2年有期徒刑時,他竟認為判得太輕了,要求法官再好好審審。
之所以想讓法官多判幾年竟然就是為了在監獄養老!
近期在金融危機的大背景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關於城鎮養老保險的新政策,使得城鎮居民的在養老保險問題上有減輕了負擔,養老保險隨人異地使用更增加了靈活性,方便了城鎮居民。但是我們在千方百計通過政策解決城鎮居民的同時,誰來關心農民的養老問題呢?
農民仍然占我國人口的多數比例。農民問題仍然是基礎性的問題。近幾年尤其是本屆政府每年都會出台一系列惠農政策,但是在農村保障性社會體繫上的突入還是遠遠不高。就拿現如今的政策來講,農民和城鎮居民所享受的待遇是不平等的。
一、城鎮居民在養老問題上可以退休,退休後可以領取養老金、退休金,但是作為農民就沒有社會保障。他們只能靠兒女和自己的積蓄來度過晚年。有人說農民不是有地嗎,可是當農民面臨養老問題是有幾個人還有能力種地呢,再說城裡人在60以後就可以退休了,而農民呢,在60歲之後還要靠自己的勞動來養活自己,這也是不公平的?這也不難理解農民在傳宗接代非要男孩這個思想難以轉變的原因了。
二、政府對城鎮低保居民有低保救助,按現在的標准每月最低也在500元左右,一年也有幾千元的生活保障。但是農民確基本是屬於空白的,就是有極個別的有低保的,也是受益於政府做做樣子的偶然行為。就像此事件中的當事人一樣,申請了救助但是一年才600元錢,一年哪,一天平均下來還不到1.6元,怎麼能夠生活下去呢
三、之所以有此事件的發生,再次說明政府的信訪機制存在很大的問題,目前有數據顯示基本90%以上的民生問題無法通過信訪反饋,就是反饋了也因為政府的不作為或作為不及時也最終導致這類問題的激化。長期以來使得人們知道不通過一種過激的方式不會引起政府高層的重視,就像現在我們經常在各類媒體上看到的農民工只要一跳樓才能要回工錢一樣,這也是導致目前地方政府公信力下降的原因,也會導致出現這樣那樣極端的社會問題。此事件當事人在會打擊這是就明確想通過此事讓政府知道向他這類目前農民的處境並得到重視。
幾千年來中國農民過著很容易滿足的生活,就是豐衣足食。生存問題是最基本的問題。解決農民的問題是一個體系的問題,單純的提高農民的收益或解決某一個方面的問題,更主要的是不能只畫餅給農民兄弟,更要把這些惠農措施落到實處,確實讓農民受益。
要徹底解決農民的後顧之憂才是根本的之路。

『伍』 關於農村養老保險方面的論文該朝哪個方面下手研究

農村社會保障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繫到占總人口約70%的人民目前或將來的生活質量,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則是其中的關鍵內容之一。隨著老齡化浪潮洶涌而來,農村養老問題變得日益突出和緊迫。
為了尋找合適的解決途徑,我國政府從80年代中期開始,探索性地建立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到目前為止,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已有10多年的歷史。這段歷史可以大體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
1986-1992年,為試點階段。1986年,民政部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在江蘇沙洲縣召開了「全國農村基層社會保障工作座談會」。會議根據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決定因地制宜地開農村展社會保障工作。一些經濟較發達的地區成為首批試點地區。
第二階段:
1992年—1998年,為推廣階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農村養老辦公室制定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以下簡稱《基本方案》),確定了以縣為基本單位開展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原則,決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國公布實施。此後,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在各地推廣開來,參保人數不斷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萬農民投保。
第三階段:
1998年以後進入衰退階段。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由民政部門移交給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這個階段由於多種因素的影響,全國大部分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出現了參保人數下降、基金運行難度加大等困難,一些地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甚至陷入停頓狀態。官方對這項工作的態度也發生了動搖。
1999年7月,國務院指出目前我國農村尚不具備普遍實行社會養老保險的條件,決定對已有的業務實行清理整頓,停止接受新業務,有條件的地區應逐步向商業保險過渡。
針對農村養老保障的發展提出了對策和建議,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應加大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扶持。不少研究者注意到缺少政府扶持是農民缺乏投保熱情的根本原因,因此針對目前集體補助比重過小,國家扶持微乎其微的狀況,均提出應適當提高集體補助的比重,加大政府扶持的力度。只有這樣,才能使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真正具有社會保障應有的「社會性」、「福利性」,才能調動起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2、應當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穩定性。國家關於農村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變化無常,不利於這項工作的開展。全國各地在這方面也沒有規范統一的業務、財務及檔案管理的規章制度,這都導致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不穩定性。而通過立法是達到穩定政策的最好途徑。
3、應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以解決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支付問題。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因為投資本身就是一門相當復雜的學問,我國這方面的人才非常稀缺;而且目前我國風險較小、回報較高的投資渠道很少,但是許多文獻仍然提供了一些有益的思路和改革的方向。
①可以通過法律程序,在保證資金安全的前提下,推行投資代理制,將部分養老保險基金交由專業投資公司進行投資,以提高積累資金的增值率。
②由於農村養老保險以縣為覆蓋范圍,因此基金大多集中在縣級保障部門,其保值增值受到人才、信息、投資能力等方面的限制。因此可以規定,不能保證適當增值率的投資主體,要在一定期限內放棄投資權,將養老保險基金全部或部分上繳,由省級部門負責保值增值並承擔責任。省級部門不能實現保值增值的,可以將基金交由全國有關機構管理。福建省就是採用的這種辦法,效果比較好。
到目前為止,關於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仍然有許多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其中比較關鍵的是以下幾個: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籌資方式
許多研究者都提出應當在農村養老基金籌集時增加政府扶持的力度。但是這個「力度」應當有多大比較合適,即既能充分調動農民投保的積極性,政府又能承擔得起?在這個問題上社會公平與經濟效率之間的替代關系如何?對於這些問題,都缺乏明確的定量分析,甚至連定量分析的框架的也沒有,這樣「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便缺乏科學的指導,難以落實。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管理機構設置
按國際上通行的做法,社會保障基金的收繳、管理和發放應當遵循三權分立的原則。但是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在1998年以前基本上完全由民政部門獨立管理,1998年以後移交給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門,也是一家說了算。權利缺乏監督是基金安全難以保障的關鍵,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機構設置應當進行改革。但怎樣改,怎樣體現權利的監督與制衡是目前已有的文獻中研究得較少的問題。
3、城鄉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我國現有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障制度是完全不同的兩套體系,兩者不存在可換算的基礎,根本無法銜接。但是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深入,城市化的步伐將會加快,有更大量的農村勞動力將流向城市,兩種不相銜接的養老保險體系將成為勞動力自由流動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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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老年人社會工作論文

人口老齡化是當今世界許多國家面臨的一個突出的社會問題。我國已經步入老齡社會,但是我國現階段針對老年人的社會工作方面的服務還遠遠不足。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老年人社會工作論文,供大家參考。

老年人社會工作論文範文一: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居家養老中應用的現狀

【摘要】 目的探討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居家養老中的應用現狀。方法採用調查問卷的方式了解農村老年人養老需求和生活中遇到的問題。結果我國和吉林省老齡化嚴重,許多鄉村已經推行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農民收入和居住現狀良好為居家養老創造了條件。農村養老需求多樣,無子女老人傾向居家養老。但老年社會工作的認知度低,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的開展尚處於初始階段。結論引入老年社會工作理念和方法是推進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進程、提高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的實效性、破解農村養老服務難題的有效途徑,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居家養老的應用有待推進。

【關鍵詞】 老年社會工作;農村居家養老

近年來,學者進行了老年社會工作在養老機構中的應用,分析了由家庭養老向社會養老過渡的趨勢,並提出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建議;關注並切實解決農村老年人口居家養老的問題;指出農村居家養老需要強有力的道德支持〔1〕,要加強農村的老年社會工作,提高農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質量〔2〕。本文基於對吉林省農村居家養老狀況的調查,提出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居家養老中應用的路徑。

1資料與方法

通過文獻法收集我國和吉林省老年人口信息,了解吉林省養老服務的經驗和不足,以及開展老年社會工作的客觀條件。通過問卷調查了解農村老年人養老需求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2010年1月,課題組在吉林省農村開展了“農村居家養老需求情況”問卷調查。問卷內容圍繞對居家養老的選擇意願、養老中的需求及亟待解決的問題、有沒有接受過老年專業社會工作者的服務為核心問題展開。通過簡單隨機抽樣方式確定吉林省不同地區農村村屯為調查范圍,如農安縣三崗鄉、輝南縣撫民鎮七社、興隆山鎮杏花村、三岔河市西三家子村、榆樹縣陳家村、高家村、龍井鎮村、琿春市馬川子鄉等共計20個村。調查對象限定在60歲及以上的農村村民,以偶遇抽樣結合判斷抽樣的方式確定調查對象。調查員由社會工作專業的大學生組成。共發放問卷400份,收回357份,問卷回收率為89.25%。由於有無子女照顧對於養老的選擇差別很大,所以,將調查對象分為兩類:有子女照顧老人為子女與其同住一院之內或者在同一村裡;無子女照顧老人為子女在城裡安家的空巢老人、子女在外打工的留守老人或沒有子女的老人;分別對有子女照顧老人和無子女照顧老人調查200人。其中前者收回有效問卷160份,後者收回有效問卷164份,共計有效問卷324份,問卷回收有效率為81%。在發放和回收問卷的同時,通過訪談法,了解農村老人對老年社會工作的認知程度、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的開展情況。

2結果

2.1我國和吉林省老齡化嚴重,開展老年社會工作具備客觀條件通過文獻查詢,截止2006年6月1日,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總數為1.4657億人,其中城市老年人3 856萬,農村老年人1.080 1億;2006年末,吉林省60歲以上老齡人口321萬,占總人口近 12%,其中農村老年人口144萬〔3〕。截止2005年末,吉林省60歲及以上老年人為307.7萬,老年人中生活在農村的為134.6萬,佔全省老年人口的43.73%;在有老人的家庭戶中,有一個老年人的佔57.30%,有兩個老年人的佔42.18%。 在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戶中,老年人口與成年子女或其他親屬共同生活的家庭佔70.10%,他們的日常生活可以得到其他家庭成員的照顧。無人照顧老人戶佔29.90%,其中:單身老人戶佔8.37%,一對老年夫婦戶佔19.51%,老年人口與未成年的親屬共同生活的家庭佔1.50%〔4〕。截止2009年末,吉林省興辦農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福利院657所,床位數4.37萬張,入住老年人2.72萬人,服務人員3 748人;全省建有農村老年活動室5 936個,總面積28.55萬平方米,平均每個活動室面積48.1平方米;吉林省老齡辦在延邊州和白城市開展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大院試點工作,以村屯養老服務大院為載體,依託老年人協會為村屯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臨時托養、文體娛樂、學習教育、衛生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務;在村老年協會中,建立3 065個老年文藝活動組織,3 150個老年體育健身活動組織〔5〕。琿春市馬川子鄉是吉林省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大院工作的試點鄉,目前,全鄉9個村分別建立了居家養老服務大院,以各種方式開展起為老服務工作並取得了實效。吉林省將在2010年底有30%的村建成居家養老服務大院,2011年底有60%的村建成居家養老服務大院,2012年底全省所有的村都將建有居家養老服務大院〔6〕。2009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達到5 266元,比上年增長6.8%;農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3902.90元,增長13.4%;農村人均住房面積22.79平方米,增加0.86平方米;農村低保標准和年人均補助水平分別達到1 200元和760元,同比增長41.0%和40.7%,有效保障了農村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48.37%的老年人主要依靠家庭其他成員供養〔7〕。由於居家養老服務是政府扶持的福利性服務,許多鄉村已經推行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即便有收費項目,費用很低。農民收入和居住狀況良好為農村居家養老創造了條件。

2.2農村養老需求多樣,無子女老人傾向居家養老問卷調查表明農村老人喜歡住在自己家裡養老,包括傳統家庭養老(這里指僅依靠子女提供幫助的養老方式)和居家養老的佔多數;選擇機構養老的很少;大多數人希望來自子女或社會的幫助(願意接受幫助指遇到困難時是否會期望得到幫助的情況),有9%左右的老人有“遇事寧願靠著不求人”的心理;無子女照顧的老人選擇居家養老的迫切。見表1。表1農村老人主要需求和養老意願

2.3老年社會工作的認知度低、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的開展尚處於初始階段通過入戶訪談,除有子女在社會工作專業學習的大學生家長的老人和少數文化程度稍高的老人知道社會工作這個新興職業外,90%以上的農村老年人不知道社會工作和老年社會工作是怎麼回事;老年社會工作的實踐體現在村委會為老人問寒問暖、提供各種幫助中,但是缺乏專業的理念和方法;目前調查所在的農村還沒有專業的老年社會工作者在農村從事精神慰藉,維權等養老服務;在介紹了老年社會工作的理念、作用和具體做法後,90%以上的老人願意接受老年社會工作者提供的服務,但是他們擔心服務費用的支出。

3討論

傳統的家庭養老和居家養老是符合農村老年人的養老意願;對於有子女照顧老人,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仍在延續,願意到居家養老服務場所去主要是參與娛樂活動、滿足人際溝通、消磨時間的需要;無子女照顧老人採取居家養老的方式更為迫切,其中子女在城裡安家的老人認為農村的住房相對於城市來說比較寬敞、空氣清新,老年人有自己相對獨立的空間,比起住進城裡兒女家裡那較小如“鴿籠”的房子里,他們感到憋屈、不舒服;即便老年人子女住房寬敞,他們常覺得生活習慣不同、長期住不方便;對於進養老院養老,只有經濟條件好的、老人和兒女雙方均有現代意識的,覺得去養老院是不給子女添麻煩的好的選擇,但是,又擔憂養老院的服務質量,這種擔心也是可以理解的。“黑養老院”事件的曝光,反映了“黑”養老院不善待老人,侵害老人權益的惡劣行為。這種嚴重不道德行為雖然不能代表全部,但是反映出養老服務機構需要增強社會責任感,提高職業道德〔8〕;多數老人認為去養老機構養老會丟子女的面子讓人笑話或者令兒女不高興,因為在他們眼裡養老機構都是無兒無女老人的歸宿或是那些有殘疾沒有自理能力的、兒女沒有時間照顧的老人的選擇;老人對權益保護咨詢的關注主要涉及農村醫療保險、低保政策等;無子女照顧老人在生活照料;醫療護理;排解孤獨;文化娛樂;解決留守老人代際隔閡、贍養等糾紛;權益保護咨詢;排除年老恐懼等方面的需求明顯多於有子女照顧老人;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適合吉林省農村社會狀況、適應中國老年人的生活習慣和心理特徵;老年社會工作的理念是堅持以人為本,個人自決原則、賦權和發展的原則、維護人權和社會公正原則,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助人自助,能夠被老年人接受,在解決養老中出現的問題上具有優勢和可行性;農村老人有一定的經濟承受能力並具備居家養老的居住條件,具備大力開展居家養老的客觀基礎。由於社會工作在我國發展還不完善,我國農村社會對老年社會工作的認知程度低和我國農村社會發展程度相對發達國家有一定差距的原因,專業的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尚處於起步階段也是正常的,這同時也為老年社會工作在農村的開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吉林等省已有很多為老服務實踐經驗和政府規劃,這為老年社會工作介入農村居家養老奠定了基礎;可見,老年社會工作理念的引入和方法的應用對於滿足農村養老需求,改善老年人的晚年生活質量,提高養老服務實效性,解決農村居家養老問題是必要和可行的。

3.1有針對性地開展老年個案工作老年個案工作是社會工作者在專業的價值觀指導下,運用專業的知識和技巧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物質或情感方面幫助和支持,以使當事人減輕壓力、解決問題和達到良好的福利狀態的服務活動;針對農村“農村留守老人”,因子女成年累月在外打工,很長時間才能回家看望老人一次,老年人會出現孤獨寂寞、對年老恐懼,渴望與人溝通的現象,老年個案工作者深刻理解老人的需求,運用會談的技巧,專注、主動傾聽老年人的心聲,使老年人心理上得到支持,並對老年人模糊不清的問題進行澄清,給老年人進行心理疏導、鼓勵老年人勇敢面對老年的身心變化,引導他們進入積極樂觀向上的生活氛圍,協助老年案主認識及接受老年,幫助老年人建立科學、健康的晚年生活方式和心理准備,積極地應對人生晚年期各種生活事件,如有的子女干涉喪偶獨居老年人再婚、家庭經濟贍養中出現糾紛等問題,工作者針對不同的個案進行區別性的工作,站在老人的角度、分析問題、提出合理建議,幫助老人解決矛盾。

3.2開展主題突出的老年小組工作

老年小組工作是指在社會工作者的協助與指導下,利用老年成員之間的互動和小組凝聚力,幫助老年組員學習他人的經驗,改變自己的行為,正確面對困難,恢復自己

老年人社會工作論文範文二:淺談養老保障的新載體——社區服務

論文關鍵詞:城市化家庭養老社區服務社會工作者

論文摘要:隨著老齡化社會的到來,養老是解決中國老齡問題的基拙和核心問題二家庭養老仍然是主要的養老形式,但在家庭養老功能逐步減弱的情況下,急需發揮社會養老的功能,其中,社區養老服務是社會養老的新載體幾本文提出社區要在政府的支持之下,拓展社區服務項目,引進社會工作者專業人員,提高社區服務質量,爭取廣泛的社會支持,建立社區服務發展指標體系,從而加強社區養老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家庭養老的不足: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表明,2000年65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將達到7%,標志著我國已開始進入老齡化社會。據有關專家預測,到2050年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3.2億以卜,約占我國總人口的1/5,佔世界老年人口的1 / 4。隨著人口老齡化趨勢的發展,老年人的養老已經成了一個普遍關注的社會間題,在養老的方式上存在著各式各樣的爭議:

一、家庭養老的功能弱化.面臨著巨大的挑戰

隨著我國計劃生育的實施和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作為傳統農業文明產物的當代城市家庭養老方式正面臨著來自人口條件、家庭結構、居住方式和文化觀念等方面的挑戰,其脆弱性已開始顯現,非家庭養老方式正越來越受到關注;

(一)家庭規模縮小,核心家庭老年家庭增多,家庭功能弱化

我國計劃生育政策實施以來,尤其是城市的出生率降低,家庭結構的小型化和核心化已經是不爭的事實,生育率下降、子女減少和居住方式的代際分離還使得子女對老年父母的照料產生了許多困難。子女多意味著老年人有較多的支持來源,獨生子女現象的出現使得獨生子女父母的養老變得異乎尋常的困難

社會發展推動住宅購買人群的變化,家庭兩代分居現象逐漸增多。按照人口學家最近做出的家庭人口預測,我國老年人和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比例將逐漸降低,獨居或只與配偶居住的65歲以上老人占老人總數比例將由1990年10%迅速上升到2050年的27 %,在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這種現象已經非常明顯

(二)現代社會人口流動速度如快,競爭日益激烈

科技時代的發展和城市工業化進程的加快使得農村的人

口越來越多地湧向城市,城市的競爭壓力也越來越大不少年輕人陷人了角色困境,他們要同時扮演好成功人士的角色、合格父母的角色和孝順子女的角色是勉為其難的。例如,工作的壓力日益沉重,還要教育兒女,使一些子女沒有精力照顧父母又如目前社會對文化知識的要求增高,青年人需要再學習來適應日益發展的社會,或者去尋找更多發展的機遇,遠離年邁的父母,使得家庭人口外流。這些都使得現有的家庭的模式受到強烈沖擊

(三)老年人平均壽命延長,患病率、傷殘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

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老年人的壽命也在不斷延長,同時年齡增長(特別是超過75歲之後),老年人口健康狀況有所惡化,患病率、傷殘率上升,自理能力下降,更多地需要日常護理、生活照料和社會服務這一切必將加大家庭的負擔,也必將導致年輕人消極拒養老人情緒的增加了各種挑戰因素的結合使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開始瓦解和分化,這就是子女養老和在家養老相分離的態勢,而且子女對老年父母的照料和慰藉也不像過去傳統模式下那麼密集和經常了,這是傳統家庭養老制度在現代化沖擊下的一種新的變革:

由此可見,養老間題在家庭養老所不及之下,就需要社會的力量來解決了

二、社區養老順應時代潮流,必須加強社區服務的質量

(一)社區服務的概念

社區服務是在政府倡導和扶持下,為滿足社區成員的各種需求,依託街道和委員會,為人們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提供的各種社會福利和社會服務可以在社區發展這種大趨勢之下,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來發展社區服務事業和改善老年人的處境:

(二)建構社區服務養老體系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和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使社區養老服務成為老年人安度幸福晚年的重要保證,社區成為城市社會化養老服務的最佳載體。發展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是解決我國城市養老問題的重大戰略性選擇。社區對於老年人來說又是最重要的聚居地,所以老年人對社區的依賴性會越來越強。這種以社區為依託的服務,可以及時地給老年人以認同感和歸屬感,使他們在精神上得到慰藉,身體上得到鍛煉,在互相交流中情感得到傾訴,這也就彌補了家庭養老的不足。所以發展社區服務,促進社區建設是改善養老條件的有效途徑。

1.發揮社區功能,擴展養老服務的項目

由於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社區老年人在生活方面和精神方面都不能得到良好的照顧,有的老人即使和子女住在一起,子女也沒有很充足的精力來照顧老人,相對來說老人就會傾向於對社區的依賴。 在老年人生活照料方面,可分為居家服務和家外服務。居家服務是對居住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年人提供的一種服務。家外服務包括托老所和敬老院。托老所這種模式既減輕了子女照顧的負擔,又沒有將老人完全隔離於“家”之外,對增進老人的身心健康是十分有意義的;敬老院,被大眾接受為直接的養老設施,應提高其分布密度,分散在社區內.這樣老年人可以不必離開所熟悉的生活環境,也便於子女、親戚探視,加強親情的交流。

在改善老年人精神狀況方面,可以採取直接和間接兩者結合的方式。

直接方式可以通過建立“聊天站”“暢談角”,讓老年人聚集在一起互相交流;間接方式可以加大娛樂設施的建設,開設“老年之家”“老年活動中心”“老年大學”等,還可以開展文體活動,舉辦春遊和夏令營活動。實現資源的有效利用,使老年人在社區內得到滿足感和成就感,轉移心中的不快。

2.在政府宏觀管理下提高社區的自身經濟能力

政府宏觀管理,就是政府通過制定有關社會福利的政策、法規和規章,並且總結、加大推廣先進經驗的宣傳,做好服務工作,解決實際問題,營造引導社區服務福利機構發展的大環境。

養老金社會化的發放使得老年人可以就近領取,形成了社區服務網路。但是政府的功能畢竟是有限的,在政府和企業不能為老年人提供更多保障的時候,社區可以發揮其有效的功能,充分利用其社會資源,通過發展社區經濟,大量吸收和安置退休人員,使退休人員在為社區創效益的同時,自己也獲得必要的勞動補償,實現雙贏。老年人工作退休之後,產生心理落差,感到自我價值喪失,會產生消極的生活態度以至不利於老年生活。而這些老年人中很多人依然有工作能力,有的文化水平很高,由此可以利用社區資源實現他們的“再就業”,這種“再就業”可以“一帶一”或“一帶多”的方式,使大家產生互動,從中找到生活的樂趣。這既是對他們自身的補貼,又能實現社會價值

3.提升社區服務人員素質,引進專業社會工作者,提高服務質量

社區老人的服務人員不僅僅要掌握照料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常識,還要了解不同年齡階段老年人的心理狀況,為此要抓好在職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崗位技能培訓的工作,加強專業教育和技能的培養,灌輸專業的理念,用專業社工的標准來衡量。

社區的發展是城市發展的標志之一,專業社會工作者的興起也是為了滿足社區居民的需要,社會工作者不僅僅需要基本的照料技能,更多的是要有心理咨詢的技能,並受過專門的教育和培訓,持有專業社會工作者的資格證。社會工作專業的學習(小組工作、個案工作、社區工作)除了理論知識之外,更多的是實踐的積累,結合理論與實踐更加有利於工作的開展。在社會福利社會化的道路之上,社會工作者有了一片土壤來發揮其專業的特長,實現其專業的價值,也有利於實現社區的穩定。當然,社會工作者的介入也需要社區合適的機制和模式來啟動,只有在相關政策支持之下,社會工作的有效性才可以發揮出來,因此,專業社會工作者是社區服務的執行者,社區和社會工作者是緊密相連的,引進專業的社會工作者是完善社區服務質量的有效途徑。

4.發揮社會集體意識,爭取廣泛的支持

社區服務質量的優劣在一定的意義上取決於社區的力量,社區的發展是順應市場經濟的結果,在市場經濟競爭激烈的社會中,只有發揮集體的意識,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攜手共進,才能走上良性化的發展道路二從政府方面來說,民政部門要發揮規劃、檢查、監督的作用,社會保險局也應該參與規劃、檢查、監督和酌情劃撥養老保險基金,以及關注養老保險受保人。從社區協調委員會方面來說,要發揮所在社區的企業、有關單位的作用,加強對社區成員的關心和支持。

『柒』 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研究6000字論文一篇

論文摘要: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讓廣大農民群眾共享改革開放成果,是一件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文章就廣西建立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緊迫性、存在問題進行了分析,並提出若干思考。

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強調,要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立足我國農村發展實際,構建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2009年中央一號文件明確指出:「抓緊制定指導性意見,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國家補貼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2009年9月1日,國務院印發《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國發[2009]32號),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新農保)試點。 2010年元月,廣西出台《廣西壯族自治區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將在2020年前基本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農保)的全覆蓋,逐步為廣西農村老人繫上社會養老保險的「安全帶」,從而實現「老有所養」。文章擬圍繞廣西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一些重點問題作粗淺探討。

一、廣西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緊迫性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新」,主要體現在變「個人繳費為主、集體補助為輔,國家予以政策支持」為「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的多元化籌資機制,它要求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和待遇標准要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力相適應;二是個人、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適應;三是政府引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民普遍參保。這是一種新的資金分擔機制,突破了我國長期以來因財政力量不足而不直接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給予資金支持的傳統。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確保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動農村減貧和逐步縮小城鄉差距,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意義重大,同時對於改善心理預期,促進消費,拉動內需也具有重要意義。

(一)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條件已基本具備

1.老齡化時代正向我們邁來。世界老齡化趨勢正在加快腳步,聯合國近期公布的一份報告指出,目前全球平均每9個人當中就有1個人的年齡超過60歲。預計至2045年,全世界60歲以上老年人口數量將首次超過14歲以下青少年人數,到2050年,老年人口比例將升至2200。目前,我國人口老齡化加劇,我國於1999年進人老齡化,到2008年底,老年人口達1. 6億,占人口總數的12%。根據預測,2014年達2億,2026年達3億,2037年達4億,2051年達到峰值4. 37億,佔31%,屆時將近3個人中就有1個是老年人。隨著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的推進,農村人口老齡化程度更高,農民養老保障問題日益突出。

2.我國整體經濟處於快速發展時期,已具備進行國民收人再分配的能力和手段。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國民收人再分配,國家財政給達到年齡的農村老年人發放基礎養老金將直接增加農民收人,讓農村人口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有效地促進農村社會和諧發展。

3.農村經濟日益發展,農民收人快速增長,城鄉差別正在縮小,農民權益保護意識不斷強化,參保意識不斷增強。發達地區農村、城鎮近郊農村和不發達地區經濟發展水平比較高的部分鄉村,經濟實力逐步強大,基本具備了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條件。

(二)廣西農村人口老齡化現象日益嚴重,養老問題凸顯

廣西是一個經濟後發達地區,又是典型的農業大省區、人口大省區,截至2008年底,全區有農業人口縣(區)112個,農業人口4176萬人,全區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82.7%。《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條明確規定,老年人是指60周歲以上的公民。近年來,廣西老年人口總量逐漸增長,老齡化趨勢正在加快。據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底,全區60歲以上老年人口達633萬人,約佔全區總人口的13.59%。比全國高出1. 6個百分點,且以每年3. 5%的速度遞增。其中全區60歲及以上農村老年人口617. 58萬人,約佔全區60歲以上老年人口總數的97.56%。60歲及以上農村老年人口顯然占我區老年人口的主體,如果解決不好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將會制約廣西經濟社會的發展。隨著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和農村青壯年勞動力持續向城市遷移,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比城市更為突出,農村養老形勢十分嚴峻。農村地區的「空殼村」和農村家庭的「空巢家庭」逐步增多,農村地區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將會更加嚴峻,而傳統的農村養老保險模式和功能逐步淡化,靠傳統的道德、親情維系的家庭式養老受到了沖擊,因此,建立新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迫在眉睫。
(三)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逐步改變、養老功能逐步弱化

據調查,當前我國有超過一億的農村老人依然靠農耕社會的「養兒防老」模式度過晚年。但現代社會的經濟基礎和文化觀念已轉型,土地和兒孫不再是唯一的、完全的生活保障;而這些身負生活重擔的子孫後輩,也無法完全可以承受這部分即將喪失勞動能力的農村老人所帶來的養老負擔。隨著改革開放的深人發展,特別是農村實行市場化改革以來,在當代農村地區,農村家庭的小型化、空巢化、代際化普遍存在,農村養老風險在不斷加大,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和養老功能已逐步弱化,面臨著嚴重挑戰:一是農民勞務收益困難,子女的贍養壓力增大;二是農村勞動力流動性增大和流動人口的異地頻繁遷移,給農村家庭贍養帶來了負面影響;三是農村地區普遍相對貧困,給家庭養老保障能力帶來困難,這些問題都需要建立一套新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加以解決。同時,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和城鎮化、工業化的加快發展,傳統的養老(個人養老、家庭養老、集體養老、土地養老保障等)等功能正在弱化。在當前傳統養老功能逐步弱化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的統一部署,結合廣西的實際情況,加快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對於經濟後發達地區的廣西來說,就顯得更為重要和迫切

『捌』 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農村養老問題研究

                                                     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農村養老問題研究

摘要: 十九大報告指出、農業農村問題是國計民生的根本問題。實現鄉村振興必須把「空巢老人」問題作為黨的工作重心。農村養老服務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著千家萬戶的幸福,同時也是實現鄉村振興的重要保障。本文通過對現階段農村養老情況進行分析,發現現有農村養老的模式中出現的基本問題、同時提出適當的建議和意見,探尋出一條適合現階段農村養老發展的新路徑。

關鍵詞: 農村老年人;生活狀況;鄉村振興農村養老措施及建議

一、調查背景

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已達2.64億人,占總人口的18.7%。預計「十四五」時期,這一數字將突破3億,我國將從輕度老齡化進入中度老齡化階段。人口老齡化在我國已呈現出上升趨勢,老年人生活保障問題已成為關系國民經濟的重要問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鄉經濟急速發展、城鄉社會結構也取得了巨大轉變。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很多農村青壯年進城,剩下大批「空巢老人」留守農村。在這樣的背景下,農村的養老壓力不斷提升,農村養老問題也成為鄉村振興的一個主要短板。因此,構建一個老有所養的養老體系,對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構建社會主義社會尤為重要。

農村新型養老體系的建設, 要切實滿足老年人的需求,改變傳統單一的養老模式,充分利用鄉村各方面資源,打造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社區公共服務為依託、以子女養老為主體、以互助式養老為補充的新型養老模式,努力讓農村老年人在身心滿足的情況下下安享晚年。

二、當前農村老年人生活狀況概覽

(一)日常生活照料情況

調查發現,多數老年人具有較強的生活自理能力。調查中,32%的老人表示自己單獨居住或和配偶住、48%的老人和子女住、15%在養老院居住、3.2%跟孫子或孫女住、有1.8 %的老人和親戚/朋友居住。

(二)經濟來源

他們表示健在的子女中兒子有2-3個,不同住的子女中很少有同村居住的,多部分是在同一個縣里,平均1個月見一次,也有小部分子女在外地工作並定居,很少見面,基本半年或一年才能見一次。而經常來往的親戚或朋友只有2-3位。對於和子女或孫子、孫女一同居住的老年人,他們表示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時間較長,基本每天都在照顧。

調查結果顯示,56%的農村老年人主要經濟來源為社會養老金,20%表示主要由子女供養,10%有自己的退休金或自己通過勞動獲得報酬,5.8%依靠年輕時的存的積蓄,2.3%憑借政府救助。

他們中的大多數在60歲之前,沒有從事過任何工作, 主要在家務農或外出務工,也有部分從事個體或私營經濟活動,如開小商店、到附近集市上擺攤等。

受訪中的所有老年人表示參加了社會養老保險,但都沒有參加社會保險,原因主要是太貴了,沒有經濟基礎。除和自己居住的子女去世的老人有社保等從政府獲得的補貼外,其他老人表示沒有任何補貼。

(三)日常生活主要內容

在問及父母日常生活主要內容時,多數老人選擇操持家務和干農務,佔比為71.3%。此外,選擇鍛煉身體和照顧家人的老人也比較多,分別為36.8%和36.6%。可見,操持家務及農務、鍛煉身體和照顧家人是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內容。

當問及他們參加過什麼活動時,他們表示沒有參加過多少活動,只有維護村衛生情況、幫助鄰里、關心教育下一代等比較單一的活動。他們希望村裡組織一些娛樂活動、健康講座、老少共融親情等類似的類似的活動,以此讓自己單調的生活增添一絲光彩。

(四)智能手機及智能服務使用情況

在互聯網的普及下,智能手機等電子產品也越來越多的被老年人使用。調查數據顯示,使用智能手機的老人佔52.0%, 不過, 使用智能手機的老年人表示,他們主要還是以比較簡單的打電話、視頻聊天和看快手等為主,佔比分別達到84.7%、80.5%和71.3%;網上購物的老年人佔到五分之一;而對於操作比較復雜的網上購物、網上看病、網上學習、網上訂餐、網上打車及買票等智能服務功能,老年人 幾乎不會使用。有80%的老人表示需要智能手機培訓。

(五)精神狀態

因為缺少陪伴、感到孤獨等原因,大部分老人表示會因一些小事而煩惱,他們經常感到情緒低落,做起事來比較費勁,對未來希望度不高,只希望自己跟老伴能健康度過晚年生活。有一部分老人表示他們對以後感到害怕,害怕自己的身體出現毛病、害怕意外發生等。幾乎所有老人都表示自己睡眠不好,經常到半夜睡不著覺。有極少數老人表示他們現在過得很愉快,基本都比較孤獨。

(六)滿意度

雖然時長感到孤獨,但他們也能理解自己的兒女工作忙,因此他們表示總體來看對自己現在的生活還是比較滿意的,對自己的健康也較為滿意,能積極鍛煉身體,維持良好的健康狀況,對自己和子女的關系也表示較為滿意,他們表示能融洽相處,子女也比較孝順。

(七)健康狀況與功能

認為自己健康狀況不太良好,視力比較薄弱,看東西模糊、看不清書本、手機等一些設備上的字,甚至有部分老人患有白內障、黃斑裂變等眼部疾病。大部分老人聽力較弱,受訪中發現正常音量大小他們聽不太清楚,需要用更大音量、更慢的語速和他們進行交談。大部分老人走路基本沒困難,但也有一少部分老人因為患有風濕、關節炎等疾病,走路有點困難。

三、老年人面臨的養老問題

(一)四大困難成為老年人日常生活的主要難題 。

一是養老金少,經濟負擔重。調查中,有48.4%的老人表示目前面臨的最大生活困難是養老金少,經濟負擔重,一個月的養老金根本滿足不了日常消費。

二是無人陪伴,日常照料難。由於工作繁忙、生活節奏快,子女一方面沒有更多閑暇時間照顧老人,另一方面又常常忽視老人的心理慰藉,26.4%的老人表示父母感到孤獨,無人陪伴,23.2%表示自己目前無人照料。

三是身體不好,活動不便。調查中,有24.0%的老年人表示目前生活中面臨的最大難題是身體不好、活動不便。可見,加快社區及家庭適老化改造,增強老年人生活便利性很有必要。

四是智能服務功能使用有困難。調查中,有23.9%的受訪市民表示父母不會獨立使用智能手機的智能服務功能。隨著智慧養老的發展和越來越多生活服務由「線下」轉為「線上」,不會使用智能化服務,或者僅會使用簡單的操作,已經成為老年人不得不面對的一個難題。

(二)社區周邊養老服務功能有待完善

近年來,農村養老服務功能不斷完善。但和不斷增長的養老需求相比,仍然存在較多短板。調查中,51.7%的老人認為村子裡養老存在「服務項目少」的問題,46.3%認為存在「場地小、設施少、環境差」的問題。

四、社區養老服務需求

(一)對養老設施的需求

調查中,當向老人問及居住地周邊希望增加哪些養老設施時,衛生室、醫療康復室、健身活動場所和公共老年食堂幾類設施提及率最多。其中衛生室和康復室兩類設施需求最高,為65.1%,第二是健身活動場所和老年食堂,分別為63.5%和54.8%。除此之外,理發店等需求也比較高,在兩成以上。

(二)對服務項目的需求

調查中,當問到最希望村子周邊提供哪些養老服務項目時,48.1%的老人表示需要醫療康復護理類的服務,45.6%表示需要老年餐飲服務,對文體活動、精神關愛的需求佔比分別為41.3%和37.2%。同時,對家政服務等有需求的人群也佔到30%以上。

五、改善農村老年人生活質量的著力點

( 一)著力提高農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

解決農村養老問題的根本在於提高其收入水平。從調查數據來看,農村老年人的總體經濟狀況較差,其中主要是通過自己的勞動收入和家庭供養獲取僅有的收入,社會保障性收入和補貼性收入較少。改善農村老年人生活質量首先必須提高其經濟收入水平。

1. 增加老年人自己的經濟收入

第一,鼓勵農村老年人在身體健康狀況允許的前提下堅持僱傭或非僱傭式農業勞動,獲取相應的收入。讓老年人從事有收入的勞動,不僅可以增加自己的經濟收入,同時還能豐富老年人日常生活,並且讓身體得到一定的鍛煉。第二,提高土地收益。可以通過耕種土地獲得經濟收入;也可向他人轉讓土地,收取相應的經濟補償,多角度提高經濟收入水平。

2. 增強家庭贍養能力

不難發現,家庭養老是最優化的養老模式,家庭養老資源是最根本的、不可或缺的養老資源。因此,政府首先應該促進農村家庭整體發展,提高家庭養老力度。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增強家庭養老。支持鼓勵父母和子女同住或就近同村居住;以家庭為單位給與更多的經濟補貼;提供住房建造改造服務;支持養老服務人員專業性培訓等。

3. 增強政府和社會的養老支持力度

第一,適當提高農村居民基礎養老金水平,充分發揮養老保險有效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作用。第二,投入對貧困和失能農村老年人的救助。增加對困難家庭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的補貼經費,同時將其全都納入社會救助范圍,獲得更多公益性補貼資助,進一步保障困難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第三,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大力發展農村整體經濟。擴大農村老年人就業機會,切實增加農村老年人的勞動收入。

( 二)著力健全農村老年人的醫療保障制度

從前文數據分析不難發現,大多數老年人所面臨的最大困難是身體健康問題,年齡越大的老年人其健康狀況越不容樂觀,患慢性疾病的老年人較多,有關醫療健康的服務是農村老年人最迫切需要的。因此,需要努力使農村老年人的醫療保障制度更加健全。主要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著手。第一,提高農村老年人的基本醫療保險水平。將常見的疾病納入醫療報銷范圍,降低老年人的看病成本。第二,增強就醫方便性。形成「上門醫療」服務,把農村老年人作為重點人群,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

(三)完善社區養老服務功能

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是本次調查中受訪市民最為關注的政策及措施,佔比高達60.8%,這反映了市民對於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有著較大的需求和較高的期盼。

一是完善社區養老服務及設施。完善社區老年人信息庫,根據社區老年人需求,完善社區養老設施和服務項目。當前,最主要的是要增加和完善醫療護理、老年助餐、文體活動、精神關愛等需求較高的養老服務項目,以及完善社區衛生服務站和護理站、老年食堂、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設施。

二是加快社區適老化改造。加快社區適老化設施改造,增設適合老年人的無障礙設施,增強老人生活便利性,例如在老舊小區安裝電梯,針對高齡獨居、空巢失能老人安裝居室通道扶手等。

(四)加強養老專業人才培養

養老人才隊伍素質直接影響老年人的生活質量。調查中,有接近三成受老年人及村幹部認為本地社區養老存在服務不專業的問題。

一是充實專業養老服務隊伍。在非營利性養老機構和社區開發公益性的養老服務崗位,力求建立專業的、穩定的養老服務從業人員隊伍。

二是強化養老護理人員培訓。定期舉辦老齡政策和養老護理知識培訓班,加強養老護理人員技能培訓。

三是提高養老服務人員的基本工資水平。加強社會保障待遇,在養老服務、醫養結合等重點領域,制定相關優惠政策,促進養老人才隊伍穩定。

(五)幫助老年人融入智能時代

幫助老年人盡快融入智能化時代,既是家庭的責任,也是社會的責任。一要建立老年人智能設備使用培訓機制。除家庭成員承擔相應的義務外,老年大學要增設智能應用培訓課程,社區要定期開設智能設備使用培訓班,採取一對一答疑方式,消除老年人使用智能設備障礙。

二是改進智慧養老服務平台。結合老年群體特點,設計出操作更加簡便的智慧養老平台,讓老年人實實在在享受到智慧養老帶來的便利。

六、結論

調查結果顯示:操持家務、鍛煉身體等是老年人日常生活主要內容;經濟壓力大、無人陪伴等是老年人生活中面臨主要難題,老年人對養老設施和養老服務等有較大需求。要盡可能滿足老人年各方面需求、改變傳統單一的養老模式、充分利用鄉村各方面資源,打造以家庭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託、子女養老為主體的新型養老模式,讓老年人在身體與精神雙方面得到滿足,使農村養老問題進一步改善,為發展鄉村振興戰略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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