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社保退休年齡最新規定2023年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年齡
根據國務院《關於調整和完善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制度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印發〈推進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並軌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正常退休年齡,分別逐步延遲至60周歲和65周歲。具體規定如下: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退休年齡
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農村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年齡統一為60周歲,2023年起,這一規定將繼續實行。具體規定如下: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的正常退休年齡為60周歲,達到這個年齡的人員可以申請正常退休,並領取基本養老金。
年齡有所不同,根據其工作性質和特殊情況進行規定,例如公安幹警的退休年齡一般為55歲,軍人的退休年齡則根據不同軍種、不同級別進行規定。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趨勢的加劇,社保退休年齡不斷延遲已成為一種趨勢。此外,由於不同地區、不同行業和不同身份的人員,其退休年齡的規定也有所不同,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具體規定和調整。
對於企業職工、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農村居民等,如果達到正常退休年齡後不願意退休,可以繼續工作,直至達到法定的最高工作年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最高工作年齡為60周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