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古以「百事孝為先」的理念教導人們,如今養老問題中養老金的並軌能否有希望邁出備受大家的關注,養老金並軌中究竟存在哪些嚴峻的阻力呢?
雙軌養老金巨大差距如何填補?
據了解,目前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職工的養老金替代率(養老金占退休前工資的比例)相差懸殊,即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退休可拿到在職工資的80%-90%,而企業職工退休後只能領到在職工資的40%-60%。
在西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中國社科院社會保障實驗室特約研究員張盈華看來,養老金並軌最重要的是解決公平性問題,但按照「提低削高」或「削高」的方式肯定都是行不通的,惟一可行的就是提高企業單位養老金水平。
事實上,為了減少雙軌制帶來的社會不公,從2005年開始,我國連續九年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為此養老保險基金支出和財政補貼幅度年年遞增。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表示,隨著「老齡化」的加深,養老金並軌對一些經濟不發達地區將產生較大的財政負擔。
既得利益壁壘如何破除?
2008年國務院確定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等5個省市開展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試點,但5個省市中有4個沒有任何實質性進展,只有廣東在一些地區進行了改革。「廣東在改革過程中,發現一些高校等事業單位員工為防止利益受到影響而提前退休。」張盈華表示,將公務員及事業單位財政無限托底的養老制度改為社會保險型的養老制度是大勢所趨,但這一過程中,必須要破除這些來自既得利益者的阻力。
有業內專家建言,在推薦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的過程中,要保證這一群體的養老金水平不降低,且向他們強調,改革之後養老金就有了法律保護,不管有何變故(如離開公職、下海經商等),這份養老金在他們退休時就是他們的一份資產,是受法律保護的。
雙軌合一如何順暢銜接?
當前,我國的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實行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根據職別和工作年限支付退休工資和退休生活補貼的方式,而企業採取以上一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或個人平均工資為基數,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准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兩種制度的資金來源、支付方式和保障水平都有較大差異,而雙軌並一軌的銜接問題也成為一大難題。
保險島提示:綜上所述,只有解決了雙軌養老金巨大差距,破除利益壁壘,順暢銜接雙軌合一,且建立一套統一的核算和支付方式才能從根本上解決雙軌養老金的存在的問題。
❷ 養老金並軌對早退休工人,什麼政則都沒有,騙人都不會騙
養老保險並軌,是指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都實行養老保險制度,對於2014年9月底之前退休的,屬於老人,依然按照原來規定領取待遇,
❸ 養老金並軌的對策建議
養老保險事業是一項關系著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盡管由於歷史等原因形成的退休養老金「雙軌制」與當時我國的國情相符合,但「雙軌制」所導致的弊端也越來越明顯。因此,進行退休養老金雙軌制改革是大勢所趨。改革並不就是簡簡單單地由雙軌並為單軌,而是一個循序漸進探索的過程,可以在借鑒國外成功改革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實際在如下方面努力。
(一)建立合理的養老保險法律體系,強制實行全民統一的養老制度。盡管國務院連續8年給企業退休職工增加養老金,但是如果不解決「養老金雙軌制」這個根本問題,那就會導致許多企業退休職工長期生活在貧困底線。據了解,一位擁有40多年工齡、享受政府津貼的專家級人才,退休後養老金卻是他在政府機關退休的大學同學的四分之一。這就導致年輕人工作的積極性降低,引發社會效率低下,社會生產力水平降低等一系列社會問題。現在的問題實質不是理論爭論,而是利益調整。關鍵不是「提辦法」,而是「下決心」。一方面,政府本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執行者,公務員養老理應帶頭改;另一方面,與企業工人、事業單位員工相比,公務員數量最少。現在事業單位養老金改革難以推進的背後其實是機關單位養老制度改革滯後在「拖後腿」。為了公平,機關事業單位的社保改革應該堅持企業社保改革的方向,建立合理的的養老保險法律體系,強制實行全民統一的養老制度。應該說,現在公務員養老制度改革不缺經驗,缺的是決心,改革總會有陣痛。
(二)建立多元養老機制,大力加強社會基本養老。要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加快完善多元養老機制。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要求,建立新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養老金的成分也可以進一步細化。在這一點上,荷蘭經驗值得借鑒。我國可以結合自身國情,確立不同比例的資金來源,按照國家提供基本保障、個人賬戶為主體、「企業年金、公務員職業年金、集體經濟的分紅和土地保障」為增益、個人積蓄和家庭互助為補充的養老資金體系。通過各方努力,確保養老金的資金安全和資金來源,以充分發揮多元養老機制保障來源、優化渠道、增益基礎、促進和諧的作用。
(三)改革我國現行退休制度,適時提高法定退休年齡。養老金的問題不是孤立的問題,它反映出退休制度甚至是社會保障制度設計上的缺陷和不足,而適度改革我國現行的退休制度則很有必要。這一點,可以向歐洲許多國家學習。法國、德國的退休年齡都從65歲提高到67歲,在很大程度上都減輕了國家的財政負擔。我國也應該適時提高退休年齡。有研究表明,中國目前的退休年齡如果各提高5歲的話,當前退休人口會減少1000萬,在支付水平不變的前提下,養老金的支出可以減少1/3。另外,國家還可以建立彈性退休制度。允許勞動者在退休年齡、退休方式和退休收入方面具有某種彈性、較為靈活的退休制度。比如在知識經濟領域工作的人,退休年齡可以適當延長一些;從事體力勞動的人,退休年齡則可以適當提前。這樣為每位勞動者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選擇合適的退休年齡留出了充足的空間,這也與世界退休制度的發展趨勢相符合。
(四)穩步推進養老金入市,通過多元投資提高養老金保值增值能力。隨著我國步入老齡化社會,養老壓力日益增大,單純地依靠財政投入解決養老資金來源已經捉襟見肘,因此通過多種投資渠道積極穩妥地增加養老金的資金源十分必要。這也是世界各國對養老金保值增值的普遍做法。據2010年社保基金年度報告顯示,2010年社保基金逆市取得4.23%的投資收益率成立以來十年間,社保基金年均投資收益率高達9.17%。養老金如果能夠穩步入市,既可以實現自身的保值增值,又可以提振股市信心,促進市場穩定健康持續發展。但是股票市場是一個高風險的市場,養老金入市必須建立起嚴密的管理體制和投資機制,防止養老金本金流失。此外,還可以通過對部分資金投入運營的方式來增加基金的收入,利用社會保險基金進行投資,購買國債或者存入國有商業銀行等。這樣一來,國家長期建設需要的資金也能解決一部分。在進一步規范國內資本市場的前提下,積極開拓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市場,可以有選擇地以一般投資人身份投資上市流通股,將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方向著眼於建設周期較長、有穩定回報的長期投資領域。也可以有選擇地投資於優良的企業債券或基本建設債券,以真正發揮長期資金的優勢,創造大的經濟效益。經濟效益的提高,不僅將直接對國民經濟產生良好的影響,同時又間接實現了基金收入的穩步增加。
(五)努力消弭行業養老差別,縮小退休養老金差距。繼續穩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逐漸縮小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待遇的差距,緩解退休養老金「雙軌制」的突出矛盾。國家要對企業的利潤分配進行指導和調控。各地政府應當適當地組織當地企業將一定規模的企業利潤直接轉為養老基金。對於經營困難的企業,政府可以予以政策支持,幫助企業走出困境,以提升企業經濟效益的方式保障養老金的支付安全。在當前的經濟領域中,出於競爭的需要,企業往往將更多的資金投入到再生產之中,忽視了企業員工的基本權益訴求,這一趨勢應當得到及時遏制。即便是剛剛起步的中小企業,也應該在條件允許的范圍內保證員工的合法權益,最大程度地保障養老金的支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