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女兒出嫁了要給父母生活費嗎
法律分析:女兒出嫁後仍應贍養父母。傳統思想是養兒防老,重男輕女。尤其是農村中的老人,自己也認為贍養老人是兒子的事,在老人遺產的繼承上、家庭財產的分割上都是兒子有份,女兒沒有的,這種觀念是錯誤的。在這樣的觀念支配下,一些女兒尤其是已經出嫁的女兒,往往忽視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女兒同樣得到了父母的撫養,應平等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根據法律規定,成年子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㈡ 女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嗎
尊老愛幼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作為一個家庭觀念比較強的國家,撫養子女,贍養父母對我們來說一直是理所當然的。但是,由於中國疆域范圍較廣,各地的風俗習慣有差異,所以對於贍養父母的具體方面及內容大家還有一些疑惑,就如出嫁的女兒有對自己父母的贍養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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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兒對自己的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答案是有的,無論是否出嫁,是否結婚,子女都對自己的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一、《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子女之間的法律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三、地方習俗
在中國的許多農村地區,當地的一些傳統風俗認為贍養老人的責任主要應該由兒子來承擔,出嫁的女兒已經嫁出門,贍養老人的責任會少一些。但是,也並不是說完全沒有贍養父母的責任。
但是從中國的法律規定我可以知道,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有負擔能力的成年子女,不論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時,都應當履行這一法定義務。
贍養父母是我們每一個子女應盡的法律責任,同時也是我們民族的傳統,我們應該自覺履行這一光榮的義務。
㈢ 農村家裡只有女兒,女兒嫁人後父母養老怎麼辦
把老人餘下的土地承包或者入股,通過租賃土地的補貼錢結合養老金養老,這樣既解決了父母的問題還減輕自己的負擔。
㈣ 如何看待農村女兒出嫁後不繼承財產還要給父母養老
給父母養老這是必然的責任,不管兒子女兒義務上都是要做的。至於不給繼承財產,其實我覺得普通的農村家庭真的談不上什麼財產,而真正有財產的農村家庭老人的養老也不會過於負擔重的。其實農村養老也沒那麼講究,如果老人沒什麼大病大災花不了太多的錢。
不如自己好好掙錢,付得起責任,養得好自己,日子不會糟心到哪裡去。至於父母,要是感情好就盡力在生前多對他們好,要是感情不好就保持距離盡兒女之責,這么多年了,父母會怎麼處理家產你還不知道嘛,別自找鬧心。
㈤ 嫁出去的女兒喪失勞動力有義務贍養父母嗎
嫁出去的女兒雖然喪失勞動力仍然有義務贍養自己的父母。因為贍養父母不僅僅是經濟的贍養,還有精神上的贍養,並且子女即使經濟能力差,也不能以這個理由放棄自己的法定義務。不能出多,也可以出少啊,沒有經濟能力,多陪伴自己的父母總可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