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想知道寧夏自由職業交滿15年養老金,退休能拿多少
退休金的多少不僅跟你的繳費年限有關,還跟你的繳費金額、退休年齡、何時退休、當地歷年的全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多少等因素有關,因此無法推測以後的退休金多少。
另外,各地的養老金計發方法不一樣,「農場司務長」的回答不準確,具體文件你可以看《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寧政辦發[2006]126號:
二、1996年1月1日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1995年12月31日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涉及知識分子養老保險待遇計發的有關政策繼續執行。
三、基礎養老金月計發標准,以參保人員退休時自治區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
基礎養老金月標准=(參保人員退休時自治區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四、個人賬戶養老金月計發標准為本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見附件)。
五、過渡性養老金月計發標准為,參保人員退休時自治區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建立個人賬戶前的繳費年限、過渡系數的連乘積。計算公式:
過渡性養老金月標准=參保人員退休時自治區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建立個人帳戶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3%(知識分子1.43%)
六、調節金(原稱為附加養老金),2006年計發標准統一為110元,以後每年遞減11元,直至取消。
2. 銀川交養老保險地方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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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職工辦理退休,在市人社局辦理,具體地址是銀川市民大廳銀川市社保局C1-26-30號窗口。
參考資料:
銀川市政府網站首頁>公共服務>辦事部門>市人社局
《養老金核定及發放》
事項名稱:養老金核定及發放
辦理依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改革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寧政辦發﹝2006﹞126號):
第一條: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適用於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所有用人單位和所有參保人員。
第二條:1996年1月1日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1995年12月31日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涉及知識分子養老保險待遇計發的有關政策繼續執行。
辦事部門:市人社局
辦理地點:銀川市民大廳銀川市社保局C1-26-30號窗口
申辦條件:申請人到達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且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達到15年以上。
前置條件:經銀川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申請人人事檔案及相關資料,出具了《銀川市擬辦理退休人員公示通知書》,並經申報單位公示7天無異議。
所需材料:1.繳費個人達到國家規定的法定退休年齡時,應由本人寫出書面申請,由繳費單位申報;沒有工作單位,人事檔案已由人才職介機構託管的,由其檔案託管機構負責申報;既無工作單位,也無人事檔案,屬本市市轄三區戶籍的,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民生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由街道勞保所負責申報;既無工作單位,也無人事檔案,且非本市市轄三區戶籍的,由本人向我局退休人員養老保險服務科提出申請,由退養科負責申報。
2.在辦退人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前30日內,由申報單位向勞動行政部門提供相關材料,經銀川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核後出示《擬辦理退休人員公示通知書》。
3.經本單位公示7日後如無異議,申報單位在公示通知書上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後,在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當月,到待遇審核科辦理養老金核定手續。
4.
申報時需提供以下資料:
(1)《銀川市離退休人員及養老金增減申報表》一式二份;《寧夏回族自治區企業職工退休審批表》一式四份,均須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2)提供繳費個人人事檔案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相關的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原件;
(4)《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手冊》中有填寫的歷年繳費基數,必須由繳費個人簽章確認;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平光黑白照片三張,用於辦理退休證和填制《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登記表》一式兩份;
5.辦理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還須提供勞動能力簽定委員會做出的因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鑒定書。
辦理時間:每月15-31日
服務對象:個人、企業、機關
收費標准
不收費
辦理流程:受理(每月15日以後)-科員計算核定(1)-科長審核(1)-人社行政部門審批(1)-向養老金代發銀行批量傳遞當月所有新辦退休人員信息(1)-代發銀行批量開立領取養老金卡折(5)-向代發銀行傳送發放數據並轉賬發放資金(1)-次月15日,申報單位在我局領取養老金卡折,退休人員開始領取養老金。
3. 寧夏養老保險政策 制度
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老人」「中人」「新人」各不同
據國家勞動保障部測算,目前,我國退休人員退休後一般要生活25年以上(生命周期表),按現行計發辦法,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領取10年後就沒有錢了。因此,這種不夠合理的養老金計發辦法應當改變。此次計發辦法改革,是以參保繳費年限為基礎,以計發基數、計發比例和計發月數調整為重點,採取「新人新制度、老人老辦法、中人逐步過渡」的方式來改革。「新人」指1996年1月1日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以後參加工作,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和調節金;「中人」指1995年12月31日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制度以前參加工作,2006年1月1日以後退休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在發給基本養老金和調節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是對「中人」1995年底以前沒有建立個人賬戶或個人賬戶積累額很少,導致個人賬戶養老金缺失的補償;「老人」指本決定實施前已經離退休的參保人員,他們仍然按照國家原來的規定發給基本養老金,同時隨基本養老金調整而增加養老保險待遇。新的養老金計發辦法從2006年1月1日起執行。對文件出台前,2006年已經辦理退休的人員,先按老辦法計發養老金,待新辦法出台後,再重新計算一次,少的給補發。
繳費年限不夠15年:不發給基礎養老金
寧夏原政策規定1996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繳費年限滿10年退休時就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新辦法明確規定,到達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參保人員,不發給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只能將個人賬戶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並按繳費年限每滿1年再發給1個月的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如果本人申請自願延續參保繳費時間的,可以延續繳費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辦理延續參保繳費的人員要與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簽訂《延續繳費年限協議書》,延續繳費時間以後達到滿15年繳費年限的,可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逐步增加私企繳費比例:由現行的10%調整到12%
近年來,私營企業成為寧夏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如何既減輕企業的繳費壓力,又調動企業參保繳費的積極性,保證寧夏私營企業的平穩發展?自治區勞動保障廳決定,逐步調整私營企業單位繳費比例。從2006年1月1日起,由現行的10%調整到12%,以後每1年提高兩個百分點,到2010年達到20%的全區企業統一費率。以2005年為對比基數,繳費比例每1年提高2個百分點,2006年增加繳費金額為560萬元左右。通過5年過渡期逐步增加企業繳費比例,既減輕了企業的繳費壓力,又保證了養老保險基金的原始積累。
個體工商戶及從業人員:參保繳費比例調整為20%
國務院規定,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20%%,繳費基數統一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而目前,寧夏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繳費比例僅為18%%。根據自治區勞動保障部門統計,2005年寧夏共有8.39萬名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其中選擇以自治區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作為繳費基數的有7.84萬人,占參保總人數的93.4%%,人均月繳費為132元。也就是說,寧夏城鎮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完全有能力接受繳費比例的調整。
個人賬戶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
目前,我國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既要發揮社會統籌的當期共濟作用,又要實現個人賬戶的未來積累。為了調整基本養老金的結構,使其更加合理。在當前的經濟發展水平下,寧夏決定將個人賬戶的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經過改革,以寧夏職工繳費年限35年退休為例,改革前基本養老金的目標替代率是58.5%,其中20%為基礎養老金,38.5%為個人賬戶養老金;改革後目標替代率將達到59.2%,其中基礎養老金替代率增長為35%,個人賬戶養老金替代率調整為24.2%,減輕了個人繳費的壓力。
新老辦法過渡期為5年:基本養老金按比例逐年遞增
自2006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為新老養老保險政策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退休的人員實行新辦法與老辦法對比。按老辦法計算的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的全區在崗職工平均工資基數截止到2005年底。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低於按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的差額部分予以補齊;過渡期內按新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高於按老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的高出部分予以封頂限制,分年度按一定比例逐年遞增,即:2006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10%%,2007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30%%,2008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50%%,2009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70%%,2010年退休的,發給高出部分的90%%。2011年以後退休的不再實行新老辦法對比,直接按新辦法計算基本養老金。
新辦法實施後,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轉制為企業的事業單位,在轉制過渡期內,先按轉制的有關規定計算基本養老金,再與本計發辦法進行銜接。事業單位的原固定職工因單位轉制為企業、由機關事業單位調入企業工作或辭職、辭退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其參保前原有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按每一年指數1.0×視同繳費年限確定。按國家規定辦理的因病或非因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和破產企業以及按國家政策提前退休人員,在按本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時,不再實行扣減基本養老金2%%的政策。但在過渡期內,新計發辦法與原計發辦法進行待遇對比時,按原計發辦法計算的基本養老金仍然執行扣減2%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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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1995年開始在寧夏交社保,交的最高地,到2020年交夠15年已60歲男,能月領多少錢
養老抄金是由基礎養老金+個人帳戶養老金組成的。
領取養老金的計算方式:
基礎養老金=(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個人月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余額÷計發月數
計發月數:60歲139,50歲195,55歲170
5. 寧夏第一批給沒工作的完善養老金政策是哪一年
國家1997年26號文件。
6. 寧夏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寧夏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是多少?
2021年12月6日,提出,2022年寧夏將持續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待遇。
2022年至2025年期間,自治區繼續每年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准,每人每月調增5元,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適度上調待遇標准;預計到2025年,寧夏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將達230元左右。此次調整將惠及全區48萬城鄉居民。這意味著,從2022年1月份開始,城鄉居民到手的養老金將切實提高。
7. 中國那一年開始實行繳納養老保險
1986年開始,合同制工人繳養老保險,93年,國企正式工繳保險,2015年,公務員開始繳保險。
8. 寧夏是哪一年推出養老保險制度的過渡性系數是多少
寧夏原政策規定1996年1月1日以前參加工作的職工,繳費年限滿10年退休時就可以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寧夏大中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職稱人員為1.43%,其他人員為1.3%。
養老保險實施時間可以分成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1986年10月份開始,在國有企業實行合同制職工,按本人工資繳納養老金,第二階段,是國家關於深化養老保險改革的通知,是1993年下半年實行全民合同制,以後全面推廣普及,各地進展不一樣。
過渡性養老金=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的平均月工資*個人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年限*過渡性系數從這個計算公式中可以看出,社會平均工資是逐年上漲的,所以過渡性養老金也是逐年增漲的,而且社會平均工資是一年統計一次,具體數據每年7月份左右就會公布。
9. 寧夏回族自治區吳忠市什麼時候開始實行繳納養老金
2020年9月20日,自治區社保局發布消息,2020年全區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開始繳費。
繳費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31日。
對於2020年繳費確有困難的靈活就業人員,可自願暫緩,2021年繼續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