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領取失業保險時養老保險還用繳納嗎
個人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不繳納養老保險。按照有關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失業後,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中斷繳費期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和繳費指數。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從中斷繳費至達到退休年齡期間未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月份(按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除外),在計算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時,按零計算繳費指數。個人賬戶累計額的多少都會涉及到退休後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發,而繳費基數的高低、繳費時間的長短又直接影響到職工個人賬戶的多少,繼而影響到退休待遇的高低。具有城鎮戶籍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可以自行選擇是否參加城鎮個人養老保險,不參保的人員在核算養老金時,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期間,不參與工資指數的計算,也不參與月平均繳費工資的計算。按月領取失業金的人員可以申請醫療保險待遇,由失業保險基金為其繳納醫保費,個人不繳費,領取失業金期間繳納的醫保費年限計入本人的醫保繳費年限。單親家庭就業困難人員可以申請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您是否符合條件需要到街道做認定。正在領取失業金的失業人眼,自進行就業登記享受社保補貼當月起,停止閉虛發放失業金,其應領未領的期限予以保留。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准由各省級人民政府根據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高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原則確定,一般以最低工資標准為基數確定失業保險金的計發比例,約在70%-85%之間。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限期,根據失業人員的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5年的,最多為12個月;5年以上不滿10年的,最多為18個月;10年以上的,最多為24個月。(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告粗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於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三襪態鎮)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Ⅱ 領取失業金期間養老和醫療怎麼辦
領取失業金期間養老和醫療的處理方式如下:
1、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個人可以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這段時間也不計入繳費年限。
2、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將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
3、領取失業金的同時,仍然可以享受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
社保的權益保障:
1、失業期間社保繳納情況:失業金領取期間,個人不需要繳納養老和醫療保險費,但仍然可以享受相應的社保待遇;
2、養老保險權益維護:失業期間,養老保險關系不中斷,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仍然累計,有利於日後領取養老金;
3、醫療保險使用條件:失業期間,醫療保險繼續有效,可以正常使用醫療保險進行看病、購葯;
4、社保卡的使用:社保卡作為醫療保險的載體,在失業期間仍然可以使用,用於醫療費用的結算;
5、失業保險金領取規則: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同時,享受養老和醫療保險的權益,不影響失業保險金的領取。
綜上所述,在領取失業金期間,個人無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且該時段不計入繳費年限,而基本醫療保險費用將由失業保險基金承擔,同時領取者仍可享有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相關待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Ⅲ 失業期間養老金還需繼續繳納嗎
領取失業金期間的養老保險金不需要繳納的,失業金領取期間享有醫療保險待遇。法律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