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休移民國外還能領休金嗎
退休移民國外還能領休金,情況如下:
1、退休的人即便加入了他國國籍,只要他在國內履行了繳納養老保險金的義務,便符合相關養老保險法的規定;
2、出於保護個人財產權的角度,理應支付其基本的養老金。養老金屬於工作期間積累的一種保障,不受國籍變化而影響發放。
養老金是根據勞動者在工作期間的積累和貢獻,在退休後給予的保障,這樣的保障不能因為勞動者退休後的居住地或者國籍的變化而被抹除,這屬於一個債權債務關系,必須剛性兌付,而且國際上領取異國養老金的情況也比較普遍。
法律依據:《關於獲准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待遇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出國定居的退休、退職人員的退休費、退職生活費與國內退休、退職人員享受同等待遇,其退休費、退職生活費及副食品價格補貼、糧(煤)價格補貼,企業職工的因工殘廢補助費,以及由民政部門支付的殘廢金等,由支付退休、退職待遇的單位發給(殘廢金由支付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單位向本人原居住地的民政部門領取),或由受委託的國內親友代領,直至本人去世為止。支付此項待遇所需外匯,由當地中國人民銀行按照國家外匯管理總局頒布的《審批個人外匯申請施行細則》的有關規定辦理。
㈡ 退休後移民國外,還享受國內退休金嗎
法律分析:一般是可以的,累計工作滿15年,達到退休年齡的人員可以享受基礎養老金,此外沒有其他限制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七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
第十六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