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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實現養老金並軌

發布時間:2024-11-13 14:03:06

『壹』 養老金並軌後公務員退休金一樣嗎

養老金並軌後公務員退休金是不一樣的。養老金並軌之後,參保前的審核視同繳費年限。退休時按原人事辦法和社保辦法進行比對,就高不就低,確保不降低待遇,平穩過渡。實行養老保險並軌之後,公務員按照本人工資的8%繳納養老保險,單位為其繳納工資的20%。不一樣。根據安排,機關及參公管理單位、行政類、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及其編制內的工作人員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單位按本單位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工作人員的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之和的20%、個人按本人工資收入的8%繳費。同時建立職業年金制度,個人、單位分別按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的4%、8%繳費,全部計入職業年金個人賬戶。此外,各地實施意見對於改革范圍也作出界定。要求按照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管理規定確定參保人員范圍,編制外人員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於編制管理不規范的單位,要先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清理規范,待明確工作人員身份後再納入相應的養老保險制度。
改革之後退休公務員養老金從大的層次上分為兩塊:基本養老金和職業年金。上述決定只規定了基本養老金的細節,基本養老金跟企業職工一樣分為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統籌賬戶又叫做基礎養老金,是由單位從工資總額中繳20%,這是個大的「資金池子」,個人賬戶是本人繳費工資的8%。而職業年金作為一種全新的制度安排,還要等待人社部、財政部再出管理辦法,決定只是原則性規定,單位按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當然,已經退休的人員按這個辦法沒法算退休費了,所以老人還是按「老辦法」財政全包;還沒退休而且工作累計沒滿1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年限視同繳納年限),全按照決定里的新辦法來算養老金;還沒退休但已經工作滿年限的,按新辦法顯然就「虧」了,所以在基本養老金基礎上會發給他們「過渡性養老金」,怎麼發、誰來出錢,也要等人社部出規定,至於「過渡性養老金」和「職業年金」有沒有關系,應該可以從人社部未來的規定里找到說明。
養老金「並軌」改革實行「老人」老辦法、「中人」中辦法、「新人」新辦法。相對於「新人」(辦法實施後參加工作的)和「老人」(本辦法實施前為編制內工作人員且已經退休的),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且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的「中人」的待遇如何過渡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對此,各地實施辦法均明確提出,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發給過渡性養老金。不過,對於過渡性養老金的具體計發等問題,一些地區尚未給出具體過渡辦法,未來或將另行制定。
專家表示,「中人」退休後待遇將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職業年金和過渡性養老金四部分組成。並軌時職工的年齡越大,在其實際領到的退休金中,基本養老金佔到的比例就越小,過渡性養老金佔到的比例就越大。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認為,過渡期結束後,「中人」養老待遇會因人而異,但是差距不會太大。因為到時候不僅職工的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有了一定的繳費積累,而且養老金還隨著待遇調整機制會不斷上調,再加上累積的職業年金,幾項相加之後的養老金絕對額可能還會增加。
對於過渡期的時間究竟有多長的問題,多地在實施辦發中提出設立10年過渡期,並在過渡期內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如北京市提出,過渡期內,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低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按老辦法待遇標准發放,保持待遇不降低,新辦法計發待遇高於老辦法待遇標準的,超出的部分分年度按比例予以限制。
養老金對於公務員是有一定好處的,漲工資,交社保,總的來說其實收入還是漲了,而且有了社保公務員終於有辭職的底氣,以前公務員辭職是一分社保都沒有的。對於社會,公務員工資本來就來自政府財政收入,交社保就是內部再流通一次而已,公務員交的社保成本和漲工資成本最終還是落在社會頭上。

『貳』 2022年北京養老金計發基數

據北京市人社局網站消息,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日前發布通告,確定2022年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核算養老保險待遇時,以11082元/月作為計算基數。其中,2022年1月1日至今達到退休年齡,並已辦理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手續的人員,按照上述規定重新核算基本養老金並補發差額部分養老金。

為保證本市2022年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合理銜接,以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計發基數核定工傷保險待遇的,以11082元/月作為計發基數。

由於我國2014年10月份開始,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並軌制,因此,計算公式也是統一的,計發基數公布後,今年退休的企業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都將迎來重新核算補發。所以,北京的計發基數在9月份公布後,北京今年1-9月份退休的企業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都將迎來重新核算補發。

『叄』 此次養老金並軌北京市機關退休正處增資多少元

關於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
離退休費的實施方案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本文來源於網路僅供參考,具體標准請咨詢當地相關部門核實為准。

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決定,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增加離退休費辦法

機關事業單位2014年9月30日前已辦理離退休手續和已達到離退休年齡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留任的除外),從2014年10月1日起增加離退休費。

(一)離退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省部級副職114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30元,縣處級正職570元,縣處級副職48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本文由 「知道161」收集整理 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www.161.com/)

(二)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准增加退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廳局級700元,縣處級460元,鄉科級350元,科員及辦事員26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

(三)按國家規定辦理退職的人員,按每人每月260元增加退職生活費。

(四)在按以上標准增加離退休費的基礎上,1934年9月30日前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100元,1934年10月1日至1939年9月30日期間出生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

二、經費來源

這次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所需財政資金,按行政隸屬關系和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對部分地方所需經費,中央財政通過增加均衡性轉移支付給予適當補助,具體辦法由財政部另行研究確定。養老金 養老金調整 養老金上調http://www.161.com

三、組織實施

黨中央、國務院各部門和全國人大、全國政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在京事業單位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工作,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單位)具體實施;各地區和中央各部門在京為單位(少數部門除外),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下,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本實施方案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解釋。

『肆』 退休新方案是如何規定退休年齡和養老金領取的

2015年12月2日,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在北京發布《人口與勞動綠皮書:中國人口與勞動問題報告No.16》,報告提出了先養老並軌、後延遲退休的改革路徑。
方案指出,首先實現養老金制度並軌,將退休年齡歸為兩類:職工養老保險領取年齡和居民養老保險領取年齡。其次,職工養老保險的退休年齡改革方案分兩步走。
第一步:2017年完成養老金制度並軌時,取消女幹部和女工人的身份區別,將職工養老保險的女性退休年齡統一規定為55歲。
第二步:從2018年開始,女性退休年齡每3年延遲1歲,男性退休年齡每6年延遲1歲,直至2045年同時達到65歲。再次,居民養老保險的退休年齡從2033年開始每3年延遲1歲,直至2045年最終完成。

『伍』 人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民網北京大媽有話說並軌了嗎

國家從2014年10月開始就已經對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並軌實行養老保險,但是由於機關事業單位繳費時間較短,暫時實行過渡期辦法,過渡期之後,完全和企業一致,但是目前國家還沒有實行死亡待遇並軌,醫療待遇並軌,仍然需要改革。

『陸』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後,退休金的發放會有什麼變化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後,養老金的發放也不會有太大的變化。

就目前情況看,2020年實現省級統籌困難較大,實現全國統籌還需要時間。

一、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基於兩個原則,一是公平性,基本養老保險權益之間的均衡。二是互助共濟性,主要體現在參保者基於制度性的強制性的互助共濟。

繳納養老保險費,按照統一規則繳費,退休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金。通常情況下,高收入者承擔較多的繳費責任,低收入者對於基本養老保險的貢獻相對較少,從而體現高收入者對低收入者幫助的基本養老制度。

養老保險的形式,往往是在一個較大的地域范圍內統一組織實施並統一基金收支管理,可以是一個國家,也可以是某個特定的行政區域,當然這個范圍越大越好,地區之間的互助共濟就顯的越明顯。

二、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徵收辦法是保障待遇與籌集總量,在我國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用上實行的是」以付定收「,略有結余,留有一部分積累的原則,因此基本養老保險籌集資金,成為一個很大的需要。

目前我國的養老金發放有三個來源,一是基本養老保險費,有參保人和用人單位繳納,二是財政補助。包括正常的保險費補助,養老保險基金出現虧損時,財政兜底。三是基金投資收益及其他資金。如果基金增收多,財政補貼就相應減少,如果基金少,就增加補貼,已保障支付的總量平衡和可持續性。

三、養老保險現狀,根據人社部要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統籌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統籌是」兩個盤子」,兩本賬,不能互用。

企業養老金是省級基金調動調劑機制,縣級具體管理並實施。

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起步較晚,市、省級基金調動調劑機制尚未建立起來。按照上級的規定,機關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收入缺口「部分,應由縣級財政兜底兒,如果縣級財政有困難,就很難兜底。

要實現省級統籌乃至全國統籌,就必須增加保險徵收費用或者增加財政補助,就目前我國的收入狀態看,增加個人繳費或增加財政補助,來擴大統籌范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居士解答,謝謝閱讀!

樓主你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以後退休金的發放會有什麼變化呢?目前來看養老保險的全國統籌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夠解決,不是說馬上就可以解決的,因為到目前為止,很多地區很多省份連省級統籌都還沒有完善,所以說怎麼能夠做到全國統籌呢,實際上這是有相當長的一段路要走,才可以最終達到一個全國統籌的狀態,我們並不是說它永遠達不到全國統籌,只是相對而言,它的時間和過程會比較漫長而已。

那麼有的人就響了全國社保統籌以後退休金的發放有什麼變化呢,關於這個問題我可以很明確的告訴大家,對於你退休金的待遇是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退休金的發放也不會受到任何的影響,我們國家目前是完全有能力來保障退休人員退休金按時足額的發放,並且幾乎每一年養老金都是正常增長的,而且我們的養老金待遇對於任何一個退休老人來說都是可以領取終身的,所以說這一點完全是不需要有任何的擔心。

其實即便出現全國社保統籌以後,那麼我們已經辦理退休的這部分退休老人幾乎不會產生任何的影響,因為你已經領取退休金了,所以說是不存在社保繳費的這一塊社保統籌主要是針對基本養老保險的這個改變,那麼對於我們養老金的發放不會有任何的影響,你依然是會正常的按月領取到養老金的待遇,我們需要做的就是每一年正常完成一次,養老金資格的生存認證就可以了,那麼就可以正常領取到養老金的,待遇了。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樓主你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以後退休金的發放會有什麼變化?養老保險目前來看還沒有實現全國統籌,當然全國統籌只是一個時間的問題,可能在未來的幾年內,應該就可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全國社保統籌了。全國社保統籌對於退休金的發放,會不會有什麼變化或者影響呢?我認為這個應該是不存在的,全國統籌實際上對於已經辦理完成,退休人員的退休待遇不會造成絲毫的影響。

那麼你該拿多少錢的養老金,依然可以領取多少錢的養老金自己領取退休金的地點,領取退休金的方式和領取退休金的金額,都不會發生任何的變化。作為退休人員來說,實際上全國統籌,對於他們的影響可以說是微乎其微。那麼一旦實行全國統籌以後,實際上對於正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群,會有一個重要的意義和影響,主要的影響群體實際上是屬於在職員工,而不是屬於退休人員。

你比如說現在我們如果說要更換工作單位,那麼就要進行正常的社保轉移,雖然說很多地區都已經開展了電子化的社保轉移,但對於我們來說實際上還是比較麻煩的,尤其是這種跨地區的社保轉移,那麼很多地區由於這個社保基數不能夠實時出來,那麼會導致在轉移的過程中造成滯後的問題,那麼醫療保險也是相同的一個問題。因為畢竟每個地區的社保待遇包括社保基數都是有所不同的,所以說實現全國統籌以後會便利化這些方面的問題,對於我們在職員工尤其是更換工作單位,會奠定一個非常好的基礎。

感謝閱讀,請加我的關注。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後,退休金的發放會有什麼變化?養老保險實現全國統籌,這是大勢所趨,民心所向,今後我們憑著一張社保卡走遍全國的願望基本就可以實現。由於目前還沒有明確的政策目標,所以也只能是一個討論的題目,和大家分享我個人的觀點。

第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的時間不長。

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的時間不長,真正建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在1997年,即國發(1997)26號文件,也就是《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業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下發以後。雖然在這之前,開展了很多試點,但是繳費的比例、個人賬戶的建立都還處於 探索 階段,雖然大部分地方從1996年基本上完全在企業職工中實行了繳納養老保險的制度,但全國統一的制度建立還是在26號文件下達以後。26號文件規范了職工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即由企業和職工個人按比例繳納;規范了繳費的比例,即企業的繳費比例最高不超過20%,職工個人不超過8%;規范了參保對象,除了國有企業以外,私營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工體工商戶,以其他方式靈活就業的人員都可以參保;規范了個人賬戶的管理,明確了個人賬戶永遠屬於個人,而且從過去虛賬管理過渡到實賬管理,真正做實了個人賬戶。

第二,在實踐過程中逐步完善,逐步提高統籌層次。

自國發(1997)26號文件下達以後,雖然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逐步發展和完善起來,但是由於統籌層次低,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很多地方的統籌層次都還是處於縣級統籌,省市縣三級的責任劃分不明確,基金管理運行不規范,在2005年12月,國務院發出了國發(2005)38號文件,即《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根據該決定精神,對養老金的計算進行了規范,養老金的計算基本上都是按照基礎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來統一計算,規范了計算方式。在體制上作出了重大調整,即在在完善市級統籌的基礎上,盡快提高統籌層次,實現省級統籌,為構建全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和促進人員合理流動創造條件。經過10多年的發展和培育,實現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條件逐步成熟。所謂省級統籌,主要是實行全省統一的社保繳費政策,統一的繳費基數、繳費比例和統一的養老金計算方式,基金實行全省統一調劑和運行,養老保險關系在統籌區內轉移更加便捷等。

第三,實現全國統籌以後,養老金發放會有什麼變化?

養老保險實現全國統籌以後,主要的優點主要體現在這么幾個方面。一是養老保險的繳費政策和退休政策更加統一;二是養老保險關系可以在全國保留,方便和促進人才的全國流動,但還需要辦理轉移,轉移手續更加簡化和方便;三是養老金基金實現全國統籌,可以以豐補歉,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更加有保障;四是養老金的計算方式實現全國統一,養老金差異可能會減小。但由於我國地域遼闊,東西南北差異比較大,即使是實現全國統籌,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所以在繳費基數,養老金計算的具體指標等方面的差異始終還是會存在的。比如養老金的計算,現在基本上都是按照設區市的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來作為基礎養老金的計發基數,實現省級統籌以後,很多地方是按照全省統一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來作為計發基數,實現全國統籌以後,養老金的計算是以全國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還是以省級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來作為計發基數,這還沒有明確的政策依據,我想保持一定的地區差異還是會存在的。對於養老金的發放是沒有任何變化的,還是以縣級社保局為單位進行發放,這是不會變的。

綜上所述,養老保險實現全國統籌以後,養老保險的政策更加統一,養老保險關系的轉移更加方便和簡單,養老金的計算更加規范。但對於養老金的發放還是以縣級社保局統一發放,退休人員的養老金發放不會有什麼變化。

我認為,本題目涉及兩大政策性問題需要明晰,而且,還是有密切關聯的兩個實際的政策性問題。一是為什麼要搞養老保險費用的全國統籌;一是實施全國統籌後的養老金發放問題。

一.先說為什麼要搞養老保險費用的全國統籌?

所謂養老保險費用的全國統籌,就是在全國范圍內實現費用征繳比例達到完全一致,而不象現在碎片化的,僅僅部分省份所實現的,征繳方式上的大體統一。應該說,按規劃在2020年度實現全國養老保險費用的省級統籌,已是一個不小的進展,這在個別省份是把過往的地市級統籌,必須加速推進並過渡到全省統籌,這已經是很大的跨越與不易。

養老保險費用實施全國統籌,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實現並軌,它們相輔相成,勢在必行,這個終極目標任務的完成政策作用非凡,意義重大。這樣,養老保險費用可在全國范疇內統一調劑使用,基金的籌集、運作、投資與管理,以及支撐能為、抗風險能力,社保制度的可持續能力,都將會上一個大的台階,這也是個別省份養老保險基金告罄收不抵支,所助推的重大必然成果。

二.實現養老保險費用全國統籌後的養老金發放問題。

必須承認,隨著全國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順利推進,以及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並軌改革任務的落實落地,全國范圍內的養老保險費用收支態勢更加穩健與有序,已連續多年實現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現了「以支定收,略有節余」的目標任務,這是難能可貴的。而且,企業養老保險基金還有5萬億元的在帳結余。

實現全國養老保險費用統籌後,養老金的發放會有什麼變化?從目前的現實情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在短期內,維持各自相對獨立的,主要體現在計發辦法上的某些差異,即保持現行的待遇計發辦法繼續不變,不僅是必須的,也是自然而然的。這與我國幅源遼闊,差異明顯的基本國情是分不開的。

養老金全國統籌後,退休金的發放會有什麼變化嗎?

養老金的全國統籌和全省統籌,這是國家對養老金收入不平均,有些地方出現缺口有些地方出現剩餘的一種調濟方法,從宏觀上平衡養老保險資金,便於使用資金避免有些北方內地出現養老保險資金儲備不足發不出養老金來。現養老金的具體發放辦法仍然是國家掌握大的方針政策,具體的實施細則還是各省根據具體情況具體制定,不會有什麼太大的變化。

比如說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養老金計算方法和規定的不同造成養老金的差距和懸殊問題這仍然不會得到解決,比如說各地對「中人」視同指數規定各有不同,仍然得不到統一,這些問題不是養老金全國統籌所能解決了的。統籌問題只能解決各地資金使用不均恆間題,只能起局部之間調整養老金發放辦法是另一碼事。

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黨和政府十分關心退休職工的養老金發放工作,全國統籌一盤棋主要是黨和政府照顧到全國各地區退休人員,都能及時領到養老金,打破過去有些地區發不出養老金,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受到影響。全國統籌後每年加退休養老金工資做到人人平等,不會出現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廣大退休人員十分感謝黨和政府對退休人員的關心愛護,生活的美滿幸福,廣大退休人員享受小康 社會 生活。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後,就能保證各省區市退休金都能按時發放。因為有些省份養老金已經收不抵支,如果沒有發達省份支持,沒有中央政府轉移支付,有的省份退休人員就不能按時拿到養老金了。

2020年6月財政部公布了2020年中央調劑基金年度預算,養老金實行中央調劑。全國只有七個省份是凈貢獻,22個省份(含兵團)凈受益,3個省份上繳劃撥持平。廣東、北京、浙江、江蘇、上海、福建、山東是凈貢獻省份,廣東一地就貢獻了1/3,廣東、北京合計貢獻超6成。

在凈受益省份中,東北和湖北是最大受益者,遼寧凈受益555.58億元,黑龍江485.56億元,湖北186.87億元,吉林145.19億元,這四省占總受益的3/4以上,遼寧、黑龍江兩省佔比就近6成。

湖北今年凈受益相比去年增長55%,主要是爆發的新冠疫情影響,東北三省主要是老齡化率過高,部分省份養老金早已收不抵支。早在2016年河北、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湖北、青海這七個省份就已經出現當期(年)養基金收不抵支,據測算到2022年半數省份養老基金將出現收不抵支。

這些收不抵支的省份,將主要分布於東北和中西部地區,其中東北三省全部在列。為什麼又是東北三省,看一下2019年各大省份人口增量排行就清楚了,廣東、浙江遙遙領先,而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則面臨持續流出。

一邊是自然增長人口和外來增長人口源源不斷流入,另一邊是年輕人口持續流出,由此導致養老金形勢分化越來越嚴重。

顯然,曾經的共和國長子,如今的東北三省已經成了全國的包袱,遼寧、吉林、黑龍江何時能結束依靠其他省份救濟的日子,東北何時能真正振興?

養老金國家想來統籌發放,你先摸摸你的頭是否發燒了?哈哈,春夢未醒吧……

遠的不說,眾所周知的事業與企業雙軌制差距,年年叫來喊去,滿滿這杯苦酒就夠你天天喝的!

黨和政府對自己的子民確實想一碗水端平!可一旦設計到個人利益,事業退休人有誰能心裡平衡而風平浪靜呢?!過慣「富」曰子的人誰又再想去過「苦」曰子?那不等於「割肉袌湯」世界同此涼熱嗎?!

大話不說了,還是人所知用事實來對比吧!

有目共睹的電力,銀行,稅務,工商,煙草……多少「靚」單位走出來的退休人員多麼「精神煥發」!「出手大方」 旅遊 全國乃全世界……

社會 猶如金字塔;最大群體的底層人就是企業墊底人!退休後總是搬指精打細算,本著節約勤檢,防範未來那老,病之災!而退休金卻只有事業人退休的二分之或三分之一的養命錢誰敢去「瀟灑瀟灑走一回」?

哎!知青招工猶如「葉落」分命運!還是如我早說過;葉落紛飛時入「廁所與地毯」早定性天然有別!不是嗎?

別說了,越寫越悲觀!一生白活了!「投錯了胎,走錯了路,站錯了隊」皆為命!

三十年來紡織企業工人,風里來雨里去每天工作八小時(還沒算荊州與沙市往返路距幾十里時間呀)。

三班倒的苦日子帶走了我的青春,增加了額頭的皺紋!

三十年來朝出晩歸,更不識星辰日月寒暑之人,且不如背靠大樹(事業單位)「專職」家屬的退休金!她們居家養老金都發放有近四仟而且還有更多呀!

這,道理在哪兒?公平又何在?這難道不正是沒有幸福感,而只有憂憤之慾火嗎?

試問;

統籌,怎麼個「統」法(發)?試目以待!

想動那些人的「乳酪」,冰凍三尺,非一曰之寒!

現在還有退休金一說嗎?刻舟求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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