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養老金待遇確定
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養老金待遇確定如下:
一、享受養老金待遇的條件:
年滿60周歲的城鄉居民,只要符合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條件並按規定繳費,未享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國家規定的其他社會養老保險待遇,即可按月領取養老金。對於已在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時年滿60周歲的居民,若未享受其他養老保險待遇,無需繳費,可直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對於45周歲以上的居民,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於實際年齡至60周歲的剩餘年數,允許補繳,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45周歲以下的居民,也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需不少於15年。
二、養老金待遇結構: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基礎養老金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准支付。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准則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39。參保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余額(除政府補貼外)可依法繼承,同時養老保險關系終止。如養老金待遇領取人死亡且在30天內辦理了養老保險注銷登記,將一次性發放喪葬補助金500元,其中市、縣區(包括勝利油田、東營經濟技術開發區等)財政各承擔50%。
三、待遇調整機制:
根據國家、省及市的經濟發展情況和物價變動等,適時調整養老金計發標准和基礎養老金標准。這旨在確保養老金待遇與社會發展水平保持同步,保障城鄉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② 山東東營農村養老金標准
按檔次發放。
1、按月發放養老金:每月發放養老金總額為當月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80%,最低不低於500元,最高不超過3000元。
2、按檔次發放養老金:有就業工作經歷的農民可按30年以上、20年-29年、10年-19年、5年-9年的累計就業年限及累計繳納社會養老保險費用檔次分別發放養老金,每月發放養老金總額為當月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80%,最高不超過3000元。
3、按檔發放養老金:無就業工作經歷的農民可按檔次發放養老金,每月正凳發放養老金總額為當月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80%,最低不低於500元,最高不超過3000元。
東營市位於山東省中部舉團旅,是一座充滿活力的歷史文化名城,擁或爛有悠久的歷史及繁榮的經濟。